漫談Web 2.0分享網站的「分享」

仔細看看Alexa的排行榜,會發現前二十名的最重量級的搖滾區中,Google集團的網站佔了四個,社群社交網站佔了四個,入口網站佔了五個,搜尋引擎佔了四個,還有,符合Web 2.0分享概念、以「分享」為主軸的網站也有四個。但這四個分享型的網站中,有兩個顯然是屬於「檔案分享」型的,這兩個超人氣網站叫做MegaUpload.com與RapidShare.com,和MySpace、Facebook、百度、Orkut這些重量級網站比起來,它們顯然沒什麼知名度,它們的門面也搞得亂七八糟,簡直像亂開起來的雜貨店。但數字會說話,這兩個網站似乎正默默在搞一場寧靜的「分享革命」。

看,全球排名第14名的MegaUpload,最近狂升了五個名次,接下來要挑戰微軟與新浪網;而目前全球排名第18的RapidShare,最近才剛狂升了十一個名次,剛剛擠進前二十名。如果我們把這兩個檔案分享網站,和上周確定被MySpace以3億美元買下的全球最大相簿網站分享網站Photobucket與二代網路相簿龍頭的Flickr比較一下,然後再加上互聯網資歷最深也最成功的「分享概念」網站eBay,五個網站畫在一起,將它們的「到達率」來個超級比一比,我們可以發現一件值得玩味的事。

如圖所示,就在短短一年前、2006年5月,兩個檔案分享網站、兩個相簿網站的到達率皆在1~1.5%之間,也就是100個人中,只有不到二人會去觀賞這些檔案或相片,會去使用檔案分享、相片分享;而當時,eBay的到達率大約是4%,是上述這些所謂分享網站的二倍以上。

過了一年後,如圖所示,今天eBay的到達率已經驟降為2%。而Flickr、Photobucket二大相簿網站並無太大改變,反而是MegaUpload、RapidShare二大檔案分享網站的到達率直衝雲宵,RapidShare已經快要衝到4%,而MegaUpload更已經準備邁向6%!

這些檔案分享網站所提供的服務其實很簡單,就是你的電腦的「後院倉庫」,做你的網路硬碟,讓你「什麼都可以上載」,包括圖片、電影、簡報檔、Word檔、壓縮檔、軟體、動畫…然後把這個檔案分享出去,讓全世界都可以下載、觀賞。不過,檔案分享網站的使用者介面通常很像「工廠」,對觀眾而言不易使用,因此大部份的檔案並不是有意分享給全世界,而是分享給某一特定的小族群,可能是社團,可能是家人,也可能是某個討論區的讀者們,它作「後端」,和另外一個「前端」的「皮」搭配使用。事實上,檔案分享網站可說是互聯網界的超級老人,早在1993年網路剛開始的時候就有人在搞了。一代換一代,它們的模式都是一樣,也就是你上載,大家都可以使用,只是容量不斷的變大、收費上面則愈來愈低廉。今天,英語市場來看,除了上述MegaUpload、RapidShare外,最大競爭者還包括YouSendIt、Uploading、EvilShare等,韓國則有ClubBox。

而,今天我們看到檔案分享網站的到達率急速上升,反映了一系列的趨勢,包括網友使用網路硬碟的需求急速上升,包括重度分享者本身的個別到達率提升,也包括分享者增加等等,但我也想從「分享的多元化」的角度來看這些檔案上載分享網站的成長。之前早有這樣一個想法:我們可以分享的東西愈來愈多了,可以分享的人也愈來愈多了,但目前Web 2.0整體創意的發展方向卻傾向一再的加強「前端」,也就是設計出一個又一個更棒的特殊網站讓大家可以分享某些更特別的東西,或者用更特別的方式分享給全世界,但事實是,這樣做讓自己挶限在某一個領域裡,很快就會觸頂,而這個「頂」之低,常常令創業家大失所望!就連一些大站也發現,會用這種方式分享照片的,已經全部加入Flickr了;會用這種方式分享影片的,已經全都加入YouTube了,剩下的其他加強「前端」的分享網站不斷的冒出來,由於符合了某些其他分享需求,各有一點點斬獲,但也很快觸頂。分享的網站一個接一個開出來,好像永遠滿足不完,於是,有一些想分享更多種類、分享更大檔案的人,找不到適合他的Web 2.0分享網站,氣著說:「為什麼我一定要照Flickr的方式來分享?」索性自己架站,但他們只能架「前端」,另外必須在「後端」採用MegaUpload、RapidShare服務,開一個空間存放東西。這些人愈來愈多,他們的觀眾也愈來愈多。

上次在HappyWeb看到好幾位正在前線奮戰的創業家們,紛紛熱烈討論起「該如何讓使用者更願意分享?」,這個問題之所以讓我們創業家大家很是關心,是因我們架出了一個網站,這個網站擁有一連串的好康,但它目前還空空的,一定要等大家開始「分享」,這個網站才能真正的「動起來」,整個精心設計的互動機制才能熱鬧的開始演奏大合唱。但,如何求求這些使用者「開始分享」?其實Web 2.0網站已經盡量將分享的門檻降低許多了,按一下就可以上傳圖片、不必動腦筋就可以下標籤、留言只需寫一句話,甚至不必打字,只要一到十評分就好;甚至不必一到十評分,只要滑鼠過去點一下「我也推」就好……,但假如大家就是連「推」都不想做呢?這個站就……瓜瓜瓜,烏鴉飛過去,棉絮滾過去,乏人問津。所以,大家都想知道如何促進使用者的分享。

但我覺得,有的時候,反而是「分享害了分享」。「分享」這個字太過好聽了,所以Web 2.0把「分享」講出來,許多人大為驚豔,紛紛將它解讀成「有福同享」、「平民力量大翻身」、「人人都可奉獻」,都是好棒的事。事實上,在海外,只有在形容Flickr時是說它是「相簿分享網站」,而「sharing」這個英文字,在海外各部落客在討論Web 2.0時卻好像不常被提起,不像中文世界這麼動不動就分享、分享、分享。思科執行長John Chambers最近對投資人說的,他認為Web 2.0是「使用者共作」(user collaboration)。媒體問筆者Web 2.0的看法如何,我說「它是形容一段時期的網站,這些網站在短短二年內就達到幾千萬會員的水準」,有意不提到分享,深怕被「分享」這個美好字眼給混淆更美好的東西,因為,華爾街的投資人管你什麼分享,企業管你什麼分享,真正的分享的用處不是創造更偉大的社會,而是它可以在短期內造就出龐大的流量、會員數、或品牌。

目前所有關於「分享」的網站會興起,不是因為他們登高一呼說:「我開了一個網站讓大家分享!」這招沒用。真正有用的,是當這個網站開出來,或許一開始只有一位使用者率先開始分享,但他的目的只是單純想分享給他身旁的家人、朋友,這個網站讓他可以輕鬆完成這段分享的動作,並且很漂量的展示出來,整個過程很是過癮,而一開始,的確也只有他的家人、朋友前來觀賞,但這樣就夠了,真的就夠了,因為家人朋友看到他分享的東西如此動人有趣,也會跟著使用者個網站,分享他們的東西給他們自己的家人與朋友。當每個人都這樣做的時候,這個網絡就如細菌般散播出去了。注意,這和剛剛的分享不同,因為這是以「小分享滾小分享」,是「以分享來促進分享」。不過,雖然只是「小分享」,但就像在目前在這些分享網站上的狀況,其實大部份的分享者仍會將分享物設定成「全球皆看得到」(globally readable),一個熱鬧的網站就這樣爆發出來了。

當一個網站以「小分享滾小分享」定位自己時,或許整個策略會有所不同。目前大部份的網站強調的都是讓這些使用者可以讓全世界看到,以為「讓全世界看到」這個動機,會讓一些「想出名」的使用者會率先開始分享,但網友們真的人人都有這麼強烈的動機要讓陌生人知道自己的感想嗎?或許這部份在男女交友的年輕網友圈子是很重要的,但在其它領域、其它年齡其實「讓全世界看到」,好像並非最重要的事。大部份的人最有興趣的分享方式,或許還是分享給自己的朋友與家人、自己已認識的族群,可是,當一個網站可以讓他們好好的、輕鬆的和周遭朋友做出這些分享的時候,這個「分享的美好經驗」馬上會從朋友傳到下一個朋友,再傳到下一個朋友,一傳十十傳百,大家都開始分享了。從這個角度出發,創業家或許會開始加強使用者分享時的「體驗」,而不是分享之後大家都看到的「成果」。

幾個月前和某網路高手談過,他在2000年間曾開過一個相簿網站,當時就發現有70%以上的流量來自所謂的「盜連」,也就是把照片上載以後,卻不來母站看相片,而是自己自開子站來顯示這張相片,當時各家相簿網站視「盜連」為魔鬼,據說只有Photobucket順應潮流,還鼓勵大家盡量「盜連」,讓它變成最大的相簿網站。而現在大家開始接受「盜連也算分享的一種」的同時,仍繼續有人提倡,像MegaUpload這種檔案分享網站應該要是下一波被法律唾棄的魔鬼網站,因為人家torrent或p2p至少只是經手盜版檔案,這些檔案分享卻是大剌剌幫盜版者來「代管」這些檔案,並「服務」那些前來取用盜版的人,尤其最近全球皆風聲鶴唳猛抓那些播放不當版權的音樂部落客,他們發現,一些報音樂的部落格如Music Now、Ali’s Blog、Music for All,都是使用MegaUpload、RapidShare在做分享的動作,擒賊先擒王,所以該先查查MegaUpload、RapidShare。但,有沒有人想過,假如MegaUpload、RapidShare也開始導入了類似SNOCAP的自動比對版權機制,自動檢測是否此檔案為盜版?自清了以後,分享變得更理所當然。法律的小跌倒無法阻止全世界對分享的渴望。

分享,依然是未完全開發的機會。人們永遠還想要分享更多,分享還會更多元化,Web 2.0創業家與其苦惱,為何使用者不按照我所設定的環境來作分享?不如問問使用者,到底他們想分享什麼、怎麼分享比較好玩。一個美好的分享經驗,會為創業家帶來下一個客戶,一邊分享就一邊幫忙打廣告找來其他同樣想分享的人。數字會說話,相較於所有「前端」的Web 2.0網站畫地自限,退「後」一步,或許反而海闊天空。

舊留言20 則
  1. 小白

    這種東西實在多到翻,台灣也是,我想重點應該回到基本面,鼓勵協作。

  2. 灼冰

    不仅需要分享,更需要共同创作,生成有质量的内容。

  3. jehuen

    推「瓜瓜瓜,烏鴉飛過去,棉絮滾過去,乏人問津。」…

  4. 哈囉囉

    ClubBox。在台灣是gogobox。
    流量非常的大,因為有一個很大隱藏的華文市場,足以撼動世界唷!
    盜版與分享,一體兩面的天使與惡魔!
    不知王道在何處?

  5. Sandy

    數位影音的潮流為為網路硬碟開拓了市場
    MegaUpload、RapidShare之所以受歡迎..
    應該跟”單擋容量”與”檔案保存時效”有著很大的關係~

    就如哈囉囉所言
    「盜版與分享其實一體兩面的天使與惡魔」
    這就是Web2.0資訊流通的方式..不是嗎? ^^

  6. Jerry

    不管是web 1.0 或 web2.0
    其實對一般使用者而言
    並不會在乎那麼多
    只要是好用就好了

  7. nchild

    非常同意,大多數情況不是為了分享而分享,而是服務打到甜蜜點後,自然產生副作用式的分享。

  8. Papertiger

    推
    ㄧ個真正的WEB2.0網站
    應該是”「小分享滾小分享」,是「以分享來促進分享」”

    而不是只著眼在如何誘發USER貢獻資料

  9. Sicaa

    贊成 +1

    分享對於使用者來說是往往是為了達到某個”目的”行為,即使哪個目的有的時候只是心理上的”爽”

    所以與其談要怎樣讓使用者”分享”,還是回到根本的問題,使用者來分享是為了什麼… 可以得到什麼…

  10. concert

    Myspace以2.5億美元併購photobucket,結合後能否達成一加一大於二?有些廣告主還不能確定。根據調查顯示,photobucket有高達60%的流量來自myspace,所以2.5億美元是否划算,端看整合後是否有更完善的操作介面,吸引更多的使用者花更多的時間停留,才是真正的獲利來源。

  11. 草根网

    收藏至20ju.com

  12. 令狐冲

    向MR.6提个建议:能否文章写短一点。

    1。文字多了,看起来累。看了后面忘了前面,效率低。
    2。文字少点,留给大家更多的思考时间。
    3。文字少点,必须要求MR.6改进自己叙事的方式。去除沙子,留下金子。

    我觉得以MR.6的能力,不需要那么多文字来说明一个道理或想法的。

    一点建议。

  13. yueqing

    謝謝Mr.6

    原來我們一直在做的不是分享,而是一種宣告:我做了什麼,我說了什麼,我丟出去什麼,這是「我給」的,我很高興看到有人喜歡。

    這種滿足感讓我更有衝動去「分享」
    😀

  14. yueqing

    如果平台能讓我快速方便做分享的動作,也能讓我知道誰在收藏我的分享,誰喜歡誰討厭,誰因為我的分享說了什麼……一個社群大概就是這樣產生了,社群的凝聚力可能是留住人的一種方式。

  15. Pat

    看來我一直在忽略的東西就是”非分享”, 應該是像您所說的, 要如何創造”小分享的小分享”為首要目標. 感謝你的分享. 希望我的井蛙事業群也能透過這樣的分享而傳達我的理念.

  16. 小遊戲

    alexa的比較看看就好
    因為國外ie的市佔率並不像國內如此的高

  17. 台中逢甲套房投資開發

    不知道現在是否還只是2.0的應用,不知道3.0有沒有?而定義又是為何?難不成是大家所說的 “雲端”。 太多名詞了啦

  18. asics

    web2.0我们现在利用最多的是对自己拥有的站点进行seo,作用挺大的!

  19. beats by dre

    学习了感谢

  20. 學校沒有教的網路創富方式

    個人覺得這些分享站會大行其道還是因為分享者受“利益”驅使所致
    為什麼人家想分享?
    很簡單,因為只要有人下載,上傳者就有收入
    收入哪來?
    靠分享站提拔的廣告收入或會員付費
    說白了就是一條利益交換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