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gerBow讓你不必知道對方地址就能寄禮物,人脈達人的超強送禮工具!

網路上寄一封「信」給對方其實很容易,送一個「祝福」給對方應該也很容易,不過,要送一個「禮物」給對方就很難了。許多「朋友」仰賴email溝通,沒有電話,沒有MSN,當然也沒有對方的地址,偶爾要問,都覺得有點怪怪的,怕對方不想給地址,怕打擾到對方……。

這時候,有一個叫TigerBow的網站出現了!

這是從以前看到PayPal興起,就很喜歡的創業點子,很喜歡,卻一直做其他更喜歡的,於是一直擱在那邊。PayPal剛開始的定位是提供一個讓人「憑一個email地址」就寄「錢」給對方的服務,他們所想像的情境是,某甲和某乙一起吃飯,甲借乙1000元,那某乙可以回家後就透過PayPal寄還那1000元給某甲。

Email地址是大家獨一無二的「識別」,只有你自己能開email信箱,PayPal的接下來,理所當然的就是要使用者能夠「憑一個email地址就寄實物」了。想想,我們若提供一個這樣的服務,讓使用者寄禮物給一個email地址,對方看到後,得回到我網站去申請會員,填好地址,才能「領」到這個禮物。和「錢」比起來,東西至少是「看不到」的,人類都喜歡收到禮物的新奇感,都有想拆禮物的好奇心,因此,這樣的服務應該會產生比錢還要更深的期待(我認為)。所以,如果TigerBow的流程做得很順,什麼東西都可以很快的「加入地址、收取東西」,那它就會成為所有百貨公司試用品最愛的對象,你要百貨公司多花這麼二倍的成本卻能將試用品送到對方手中,我想或許會願意的!

不過,憑一個email地址就寄東西,聽起來雖然是個還不錯的點子,不過我想想,PayPal演變到後來,大家反而不是拿它來做P2P「送錢」,那,「運東西」的成功機會可能更少,對不對?

然而,TigerBow卻在這個點子之上,發明了一條新路。TigerBow不讓你自己寄東西,它直接讓你「選購東西」,然後幫你寄。

換句話說,它不當自己是一個「憑email送貨」的網站,而是「購物網站」,讓你買禮物,送到一個你沒有地址的陌生人的手上。

TigerBow的獲利方式也變得容易,在美國,早聽說有些網站就靠這種「AP」(夥伴計畫)賺翻了,但我們看過的使用法,大多是幫線上商店做一層新的「皮」,譬如之前介紹的MODISTO都是這樣,有的則是透過其他服務,讓你順便送給對方。但TigerBow不同的是,這個「對方」不是「我自己」,也不是「我自己的好友」,而是想辦法去挖其他好多好多的人。所以,每個個人只要有意願想要「送」東西給其他人,尤其是在一次要送十人以上時,或許就會想辦法去找TigerBow!

看看目前在TigerBow上面販售的「禮物」,奇怪,竟然只有「書」和「電影」,這點當然是和他合作的廠商有關係,不過,想想,送一些半生不熟的「朋友」,說實在的,也不可能去送圍巾、領帶這類的東西吧!送書,可說是最高雅大方有水準的選擇了,而且書的類別可以自己挑選。有趣的是,價錢?每本書大約從150台幣到600元都有,如果要送很多人的話,這價位剛好是「有點貴,但不會太貴;有點便宜,但不會太便宜」,通常我們當然不會買這樣價位的東西給「好多人」當禮物的,但是有這麼方便的送禮管道,或許我會想一想,送給十個我覺得不錯的人,拿出紅包錢的1萬元台幣,專門就送給近百人,當一個聖誕老公公,做一個人脈達人?

我還沒試用TigerBow(畢竟要真的買一樣東西下來才能真的試用到),不知道它的設計如何,不過我大概可以先猜想,美國人風格對於這種「禮節」上的東西一定非常的粗糙,您可能發現了,這樣的「寄信給對方要地址、送禮物過去」的點子,其最大的關鍵在於──

寄給對方的「那封信」。

那封信應該怎麼寫,才不會讓對方有一種潦草的感覺?對方要怎麼回填他的地址,才不會有很強迫、而且不安全的感覺?

網站是有機會將這件事做得很好,因為它是「第三者」,對方也知道這只是一個自動送禮的網站,這時候要怎麼以「第三人」的口吻,給受禮的對方一種尊榮感,絕對要有收禮的感覺,同時還要保留一點點「個人的味道」(personal touch)?這點若做得好,那TigerBow這種網站可能成為大家過年期間送禮良伴。亞洲這邊的創業家可以動手來試試了,厲害的話趕在農曆年前完成,讓人脈達人多一個更有效率的送禮的方式!

舊留言10 則
  1. 小柏

    國內也有人做耶
    http://www.etmall.com.tw/GiftCenter.aspx

  2. 思华商业模式

    吼吼,我個人覺得還好了。

    假如有一個CTOC的網站,開通了一個“購物送朋友”搭贈賀卡的促銷方案,是不是平淡無奇?

    只是這個案例反過來說了而已。

    yes?

  3. csyin

    不知這種模式是否經過實地調查來判斷可行性?
    我認為大多數人不太會去接受陌生人送的禮物,
    而且現在詐騙太多,
    光是要證明那不是詐騙,
    就會非常辛苦了吧!

  4. Hnss

    呵呵,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商业模式。

  5. 隴哥

    我也認為寄給陌生人禮物的動機不大
    陌生人接收禮物的意願也有待衡量

  6. xRay

    如果對方不填資料的時候應該怎麼處理? 退錢給寄件者? 如果可以做到這樣的話就是對雙方都有保障的一種方式了

  7. 丹尼爾

    這種商業模式大概不可能一兩個人就能搞的起來, 金流與物流成本都要考慮進去.

  8. WeWe

    前陣子「博客來」也舉辦了一個「聖誕節交換禮物」活動,
    就是可以讓陌生人交換聖誕禮物,
    博客來準備了一些288元和388元的禮物,讓參與者隨機交換(288的和288的交換、388的和388的交換),
    當您去超商領聖誕禮物的同時也要順便付自己選購的那一份禮物的費用。

    從這兒看來,應該有2043人參與吧(也就是說至少創造了2043×288=588384元的業績):
    http://delphiyoung.pixnet.net/blog/post/22091561

  9. Zack

    用email來關連個人資料的idea確是不錯, 手機, 地址都可以考慮.

  10. 下午茶推薦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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