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趴強3年賣掉10億美元比薩,艾瑪3小時集購10萬台幣鮑魚

艾瑪是台灣最大的美食生活部落客之一,昨天成功的在3小時內湊合了10萬台幣集購母親節阿一鮑魚(詳細過程請耐心閱讀本文)。這樣算起來,假如讓艾瑪24小時都賣,她三年可以做到$876,000,000的生意,八億七千六百萬台幣,已經接近十億台幣了。

十億台幣vs. 十億美元,艾瑪輸。

但,趴趴強是公司,而艾瑪「只」是「一個」部落客,這樣的能力真是叫人驚豔!以上只是好玩的小計算,艾瑪不是購物電視台,她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時都在糾眾買東西,不過我想藉這篇來談談,「線上送食物」與「美食部落客」的可能連結,與可能的創業機會。

趴趴強是什麼?昨天看到的一則CNN新聞,肯州一家中型比薩連鎖店Papa John’s(趴趴強)高興的宣布,正式賣掉了從開店到現在第10億美元的「線上比薩」,他們從2001年就創設了在線上訂比薩,比其他大型連鎖店都早,但效果不彰。比薩這種東西,大家都還是習慣從冰箱上抓下折價券,打電話直接訂。不過,先來的有蟲吃,趴趴強的搶先佈局在熬了幾年後終有成果,近幾年的線上交易金額每年增加50%,去年線上的營業額竟已經高達4億美元,以這樣的增速下去,預計在三年內就能在網路上再賣掉10億美元的比薩。目前,整個趴趴強比薩集團,高達20%的營收來自網路訂單。

從網路上訂pizza,和從電話上訂pizza,有何不同?有什麼好興奮的?成本來看,電話要人接,一條線一次只能和一個人講,形容老半天,其他客戶還打不進來。在電腦上隨時可以看menu、看了慢慢下單,或許還順便作簡單的自動排程。當顧客暴增後,線上訂購的效益就可以看得出來了。假如每家「吃的」都開始在線上訂購,也可以為軟體開發商帶來很大的商機,讓軟體開發商更接近這些傳統商店的「大動脈」(和客戶的關鍵交易),不過就以Dominos達美樂為例,他們在美國與QuickOrder這家廠商合作推出線上訂比薩,QuickOrder不但得做出一個網站,還得將此網站的伺服機連到每家達美樂的POS或QO系統,所以重點不是網站,而是系統整合(SI)。SI初期容易賺,但競爭激烈、成長有限,不能視它為趨勢。

真正的趨勢是在其他,真正的創業機會也在其他。線上「訂食物」,對消費者來說還是「很不合情理的事」!看看這個CampusFood網站,讓學生在校園內訂餐送達,這樣的點子,從很久之前便滿街都是,每一些點子都是和「送食物」有關,但最後客人都是只到店面買。所謂的EC(電子商務),就算做到幾十億市場產值,仍很少和「吃」的相關的,尤其是訂了、馬上吃的「新鮮食物」。

那時候我就覺得,EC要沿伸到「吃的」,不然就是做到價錢壓到五折、送餐速度快太多,不然,就是有「人」在賣。

就好像我們到賣場,有人在那邊叫喊,其他客人也在那邊挑挑揀揀,這時候,一種莫名其妙的「我也要」的熱情就來了,錢就掏出來了,整件事變成一種享受!

艾瑪賣阿一鮑魚,就是這個感覺了。

昨天下午,我收到艾瑪的訊息,連到這篇文章,寫著「團購,阿一鮑魚母親節集購」。艾瑪給我的訊息中還有一句話,「如果有需要的話,密碼是 xxxx」。

哇,阿一鮑魚?母親節要給媽媽最好的東西,平常煮不到也買不到的,阿一鮑魚自然是最棒的選擇。阿一鮑魚的 SOCHANNEL推出團購,原價是2480,若集到20份則成1860,若集到50份只要1810,等於只有原價的七折了。艾瑪自己想買,很早前就問廠商,想說憑她部落格的超級人氣,五十人集購當然肯定沒問題!但沒料到自己很忙,一直沒有PO上來,忘忘忘到昨天早晨,丟在那邊就沒管了。由於很多是公司行號的員工訂的,週六沒上班,所以必須趕昨天下午五點前交進訂單,才能在今天將新鮮的阿一鮑魚送到!

到了下午,約莫期限的三小時前,艾瑪才終於有時間「推」一下這個集購,她開始利用各種管道,推廣這個訊息。到最後,她就像電視購物主持人,不斷的喊目前的數量,「目前是49隻。」

「等等,已經51了!」

終於超過她所要的門檻,艾瑪可以送單了。

「等等,」她突然又說,「某網路名人加兩份!53了!」

這是艾瑪很久以來第一次做這樣的促銷活動,純粹是自己想買,然後又因為「趕時間」,意外的做出類似「購物電視台限量搶購」的效果,造成尤其最後一小時劈哩啪啦突然就過了門檻。羅馬不是一天建立的,部落客在這塊本來就早已有了優勢,看起來部落客只在寫文章,其實是建立一個社區(community),有人留言,有人悄悄話,好一點的就留email,留msn、twitter……部落客就像一個大姐頭。不過現在的部落格平台,很少讓艾瑪可以做這樣更有時間性、私下性的促銷,這是一個很棒的創業機會。

不過,這種機會,台灣還有多少呢?

昨天我跟艾瑪說,我想以這件事為題寫文章,好嗎?她說,「不要好了。」我求求她,希望將這樣的活動說出來,大家才有新的點子可以想啊!艾瑪靜默了半晌,不知道是在忙,還是在為難,我正準備打出「好吧,那算了。」她寫來,「那……不要講我的名字好了。」我雀躍又疑惑,問她為什麼?艾瑪無奈,「因為我很容易變成箭靶。」

我覺得網路就是這樣,「見不得人家好」的心態充斥,像艾瑪是非常nice的部落客,做自己的事,但所謂「樹大就招風」,招來一大堆人在那邊誨謗攻擊,他們等著就是大部落客在最後因為情緒不穩終於掉下來,讓他們「也吃到那張餅」。卻不知道,他吃到的只是一點點而已。最後,大家都沒吃飽,而外面的人(我指的是網路以外的人),還是不知道這一群人到底在吵什麼。世界恢復平靜,白雲天上飛。

艾瑪怕了,所以轉趨低調,但她還是無可自拔的對這些「新的模式」很有興趣,所以一直在試,一直在「玩」,但她卻決定以後再也不分享出來了,也就再也沒人知道了。這樣下去,這裡的網路,永遠沒有下一步可走。大家為了怕被攻擊,永遠不敢說自己有什麼新發展,也沒人知道他們有新發展,這和矽谷的風格極為迥異。

不過,說了這麼多,我還是沒買阿一鮑魚。呵呵(愧~)。

或許,我會訂比薩。

舊留言16 則
  1. jason k.

    Papa John’s 好吃啊

  2. Wendell

    為什麼部落客跟商業掛勾會成為箭靶,這是非常落後的部落格經濟觀念,但遲早這種繆論會被打破,在A到A+這本書裡提到,企業(個人也是)要成功,熱情、專長、經濟缺了一塊就不精采,也不會持久,部落格要永續經營,與企業合作是遲早的事,不單單是僅提供版為放廣告這麼單薄,有心經營的部落客一定要把她當場事業在幹,否則一開始就別浪費時間,世界一再強調時間就是金錢,經營部落格如果不以賺錢(成名)的角度經營,那麼面對現實吧 — 你永遠不會賺錢,沒有錢,你的熱情會被磨損,你的專長會被老闆拿去用,你的經濟只求一份溫飽罷了

    我可以在此大膽的假設,不同意以上論調的部落客,你的部落格絕對不會紅的哪裡去,因為現實是無敵的。言語激烈了點,但願大家能體諒。

  3. Thomas

    10億台幣鮑魚 V.S. 十億美元比薩

    在這個敏感的時刻,十億這個單位真夯呀!
    最近強強滾的那則新聞的十億,
    可不需要花費這麼多間耶。

    :)

  4. mimicat

    “…「那……不要講我的名字好了。」我雀躍又疑惑,問她為什麼?艾瑪無奈,「因為我很容易變成箭靶。」”

    那艾瑪是同意您將她的名字寫出來了嗎? 您不但寫了,還放上了標題。總覺得人家如果已經表達為難之意,您這樣寫實在是有些霸王硬上弓的味道。

    再說,就算這件事有值得提出來討論的價值,用個中性的”知名部落客”來代替人名,就會讓分享的意義打折扣嗎? 將艾瑪的名字放上您的標題,吸引來閱讀您部落格的人氣,然後那些可能的不理性的攻擊卻是艾瑪本人要去承受,這樣的做法會不會太不厚道了些?

  5. Leona

    真是為難阿

  6. stephen

    這跟自行經營帶高山隊伍的專業嚮導線上化有異曲同工之妙!
    銷售對象增加四個/每月(假設本來只有一個)
    以高單價而言,就會獲得可觀的利潤,也不需要什麼宣傳成本
    口耳(web)相傳的力量!

  7. TSUBASA

    >昨天成功的在3小時內湊合了10萬台幣集購母親節阿一鮑魚。這樣算起
    >來,假如讓艾瑪24小時都賣,她三年可以做到$876,000,000的生意,
    >八億七千六百萬台幣,已經接近十億台幣了。
    這個數學相當有趣,容我加以衍伸
    她吃一碗飯大概是15分鐘,所以一個鐘頭可以吃四碗飯,假如讓她24小時都吃,一天可以吃96碗飯,將近一百碗,如果以一碗300g來算,三年可以吃將近10噸的飯,大家知道為什麼現在世界會鬧糧荒了吧?

  8. dbyu

    哈哈哈,樓上的TSUBASA,你的數學實在是比6先生強太多了,我佩服!

  9. will

    給Wendell
    re:為什麼部落客跟商業掛勾會成為箭靶,這是非常落後的部落格經濟觀念
    ———————–
    這是因為你不懂網路,並不是什麼落後的部落格經濟觀念
    我直接提出幾點:
    部落格Blog,中文又叫網誌,簡單的說也可以叫網路日記本

    部落格通常是也代表了Bloger個人的想法,意見和評論,因此基本上也較為主觀
    ex:比較偏好某的明星的Bloger或是某產品的文章也會比較多
    而你卻把一個原本是分享個人心得的網路媒體空間,拿去做商業用途,
    也代表了這個部落客的目的原來只是要賺大家的錢
    那大家會怎麼想?長期支持的網友可能不會在意
    但是不常來的網友也會認為你這個部落客的心理很勢利

    你又寫了 一段話”經營部落格如果不以賺錢(成名)的角度經營,
    那麼面對現實吧 — 你永遠不會賺錢”
    我想你已經把Blog的定義完全搞錯了!要以賺錢(成名)的角度經營
    直接經營.com就好了,並且可以更多元化的網站控制版面
    而一般網站本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有商業行為也很正常

    因此到底是以賺錢為目的還是單純的寫網誌要定位清楚

    最好一開始就註明這個部落格是xx公司網站的部落格
    —————
    歡迎網友回應

  10. James

    >>昨天成功的在3小時內湊合了10萬台幣集購母親節阿一鮑魚(詳細過程請耐心閱讀本文)。這樣算起來,假如讓艾瑪24小時都賣,她三年可以做到$876,000,000的生意,八億七千六百萬台幣,已經接近十億台幣了。

    用這樣的算法實在很難讓人茍同… $#@!… 每天都在過母親節??每天都有人用母親節的心情去買鮑魚回家吃??? 這樣的 “誇大” 用詞在這個 Blog 出現過很多次了, 不曉得用意在哪理???? Sigh…

  11. HwaSan

    回應James: 在您的文章提到:
    ===================
    >用這樣的算法實在很難讓人茍同… $#@!… 每天都在過母親節??每天都有人

    用母親 >節的心情去買鮑魚回家吃??? 這樣的 “誇大” 用詞在這個 Blog

    出現過很多次了, ?
    >不曉得用意在哪理???? Sigh…
    ===================
    我覺得在此篇提到的八億七千六百萬 in 3years
    有幾個原因
    第一,也許就您所說的,有幾許誇大意味,
    才得與Papa John’s 的三年 10億 US$做比較。

    第二,若要實際探討艾瑪如何在三年內達到此目的?
    絕對不是去奢求每天都是一個特定節日;希望在此特定節日會需求量大增。
    而是要去思考如何將運用如此business model
    創造可以以相同模式去實現的商機。
    配合時間、美食的source、coustom 等等…(小弟不才,應該還有很多元素)
    再來透過24H的網路環境以及原本就已具備的超高流量。
    我想,以這角度出發才應是此篇的方向。

    其實要想的元素很多,也不是隨便一二個人能做定論的。
    在此即是希望各位提出彼此的看法,
    讓我們在這樣的環境中,
    實現綜效的效益。

  12. karena

    哈哈~我也是趕上那一批的:P
    就…網路力量大
    公司團購媽媽力量也很大~:P
    不過剛好也因為節慶,再加上廠商很夠意思,隔天下班前讓我們收到。
    所以~很開心啊~這樣就有過節的氣氛嘛~~~

  13. sindy

    你剖析的觀點很有趣~
    我也很想知道這個隱性的市場,還潛藏多大的可能? ^^

  14. Winnie Hong

    loving your post

  15. Sandys Pizza Menu

    Just what i needed. Thanks for writing, I really liked your most recent post.

  16. Clark Bragg

    Hi! I just wanted to ask if you ever have any trouble with hackers? My last blog (wordpress) was hacked and I ended up losing several weeks of hard work due to no data backup. Do you have any methods to stop hac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