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年前,曾經有一段時間,是部落客(如同今日的小編)的黑暗期。
在2008年中的兩個月期間,竟然一口氣有三位重度部落客,不幸心臟病發!前面兩位經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數、不幸去世,第三位是41歲的知名部落客Om Malik,他即時急救,存活下來。
第一位不幸去世的叫做Russell Shaw,剛滿60歲。他除了出書及幫AllBusiness寫部落格,偶爾也幫Huffington Post寫政治部落格,已經寫了200篇之多,而他也頗為驕傲,是唯一在CNET上同時寫兩個部落格的人。我們看看,他在CNET的最後一篇文章是2008年3月7日…凌晨3:26。凌晨3:26分,不該是「上班時間」不是嗎?
第二位叫做Marc Orchant,剛滿50歲,同樣也是在ZDNet等處寫部落格。Marc當時必須在一個月內再跑西雅圖與加州兩處,參加某科技會議(可想而知也會現場blogging),他病發的當天是星期天,星期天喔!他「就像平常一樣」從7點半開始「工作」,工作到8點10分,他太太聽到一聲奇怪聲響,趕來時發現已倒在電腦旁邊的地上。
這些部落客(小編)都有共通點--
一、他們每天寫。
二、他們每天不只寫一篇,而且都是在凌晨或半夜在爬格子(寫文)。
你問,「有必要這麼拚嗎?」
小編會無奈的跟你說,「沒辦法啊!」
現代的文字工作,真是離譜的超時工作。紐約時報指出,處理網路文字,和一般的自由業者不同,他們雖然可以在「家」寫稿、在「家」工作,甚至可以像Marc那樣四處受邀飛來飛去參加活動,不過,也表示他從來都沒有所謂的「下班時間」,只要是醒著的時間,都在戰鬥,睡覺的時間也準備好一醒後就要戰鬥。網路的便利,讓每個小編直接的頭對頭競爭(head-to-head),尤其在美國,非常激烈,誰搶到好題材,誰第一個發佈,甚至之後誰寫錯了、誰被攻擊,部落格的壓力是其他職業從來沒看過的,那是特有的一天24小時、一周7天、一年365天,無論你在何處,都要隨時寫、寫、寫。只有一年一度的耶誕假期是唯一「休戰日」。
我不知道接下來一年內還會有幾個部落客心臟病發、過勞死?美國、大陸、台灣…。
但我知道一句話:粉絲誠可貴,生命價更高。能和粉絲對談「三十年」,遠比搶在一天吸引「三萬個讚」,還要重要,別讓自己每天寫作,寫到心臟病發作了!
我不太相信,我覺得還要看他平常的生活習慣和作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