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成長的世界裡,企業剛好很崇尚「創新」。創新是顯學,我在史丹佛念書的時候,剛好這顯學達到最頂點,所以「innovation」像是校園口號,課堂上會說、校刊上會講、廠商的DM會寫……到處都是這個字。
我常在想, 到底創新有什麼用處?
我認為:「當別人從你這邊『第一次』取得某些資訊,他就會永遠記得你。」
白話一點的講,就是,「當別人從你這邊聽到『新的東西』,便會特別『記得』。」
回家我一直想,愈想就愈有道理。原來,創新是一種「行銷」的方法。創新所帶來的最大的效果,在於讓人「記得」我們。(剛好當時在聽張惠妹的老歌「記得」,這可能也有關係)
人類智慧最美的表達的一刻就是他在創作的那一刻。達文西的畫、米開蘭基羅的雕刻,透過千年手工藝,滲進作者自己的想法,創造出一些新的物品,在人類心裡植入新的定義。藝術,不就是這樣嗎!
但是, 現代人的資訊一多,到最後大家已經沒有時間去重新思考完全新的東西,只能將腦中所聽過的各種資訊拿出來排列組合,拼湊出一個結論。
於是,現代的人,不易讓人「記得」。
也失去了讓人記得的渴望!
想像,如果我們開了一間蛋糕店。
如果我們開了一間蛋糕店,我們有三種蛋糕產品,一種是最大眾口味的「雞蛋蛋糕」,一種是我們最拿手製作的「草莓蛋糕」,另一種則是新創意的「薄荷蛋糕」。
雖然,這是一間新開的蛋糕店,但是,「雞蛋蛋糕」一推出來,可以大概保證一天賣100顆,因為大家都愛,順路經過就帶一個;「草莓蛋糕」則是師傅最拿手的,推出之後一定會倍受好評、口碑傳出去,而「薄荷蛋糕」則是師傅的新創意,也成功調製出來了,然而,消費者敢買的應該不多。
現在,這間店要「取名字」了,要掛幾個字在店外當作最重要的品名,請問,應該掛「雞蛋蛋糕」、「草莓蛋糕」,還是「薄荷蛋糕」呢?
披上「雞蛋蛋糕」,和其他地方沒有差別,會買的就是會買,不會買的還是不會買。
披上「草莓蛋糕」,吃過覺得好吃的客戶要介紹其他同事,同事很好認。
不過,如果掛上「薄荷蛋糕」呢!想吃蛋糕的人雖然不吃薄荷,也會想到這間蛋糕店應該會有賣雞蛋蛋糕,所以還是過來了。而那些吃得好吃的客戶,也很簡單的就介紹「薄荷蛋糕」這四個字要同事朋友「認名」去買。
以上可能不是一個很好的虛構案例,不過,世上任何的好事情,都是從「記得」開始,有記得,才有下一步的動作。如果「創新」是最棒的「讓人記得」的方法,那,創新就會是我們永遠都要研究的學問。
讓老闆記得、讓同事記得、讓暗戀的女生記得、讓未來的貴人記得……,好事會不斷發生。
所以,今天還有什麼可以創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