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前曾寫過一個默默風行美國許久的怪怪小遊戲,叫做「The Game」。
儘管這個「The Game」並不是行銷活動,沒有送贈品,連個線上網站都沒有,但它的傳播力卻非常非常強,在美國從大學生開始傳播,而後到高中生、中學生。
到底「這個遊戲」是啥?
它比你想像的還要簡單,但要贏它,卻又非常的困難──
基本上,當你看到這邊,你已經輸了!
是的,已經輸了。
什麼?哪有這種遊戲的?
是的,這偉大的遊戲,只有三個規則。
請仔細聽好了!
規則一:你正在玩「這個遊戲」,現在就在玩了。
規則二:如果你腦子一想到關於「這個遊戲」的任何事情,你就已經輸了這個遊戲。
規則三:當你輸了「這個遊戲」,你一定要和旁人宣布「我已經輸了」!
基本上就只有以上三條規則。
我曾經從一位認識的美國高中生那邊聽過這個遊戲,但當時只被告知「我已經輸了」,我就覺得,這只是小孩子的把戲!經過這篇文章,我才知道「這個遊戲」原來這麼厲害!
維基百科提到,「這個遊戲」利用了一個叫「大白熊理論」的心理學,當你告訴自己不要去想那隻大白雄,那隻大白熊反而更緊緊的跟在你的記憶裡,每一兩分鐘就要在你腦海中「蹦」出來一次煩死你。
而「這個遊戲」設計的巧妙,就是會讓人一直對身邊朋友說「我輸了、我輸了」,靠這樣傳播出去。想想,當你的朋友哪天莫名其妙聽到「我已經輸了」,他會有什麼反應?
他一定會問:「為何你輸了?你在玩什麼?」
如果我愛這位同伴的話,那我不要說。
我不說,他/她就不會知道,所以他/她就不會「輸」了,你懂了吧?
但,因為我不說,對方反而會更凹著我不放,然後……我們就會說了,說了以後,對方恍然大悟,然後,他/她也輸了!
輸了以後,再去跟其他人說。
這段過程中,「我」享受了一些吊人胃口的樂趣,而「他」則享受了好奇心不斷被刺激的樂趣。兩人都因此覺得很有趣。在這兩位對話進行中,有一方不講秘密,也為遊戲者本身加入了一種「尊貴感」。他會覺得自己是屬於一群特殊的族群,因為這樣,他更想將「The Game」的事去告訴他身邊最要好的人,讓「這個遊戲」一傳十、十傳百。
另外,由於「輸」這件事一般來說是很要避免的,所以也造成,這個「一開始就輸的遊戲」彷彿有種很奇特的味道,帶給玩家一種很無可奈何的感覺。這也逼使人們一定要把這件事講出去,不然就「沒有一個結束的感覺」。
再者,「The Game」讓朋友之間有機會以一種不同於平常的方式對話。平常的對話,就算朋友之間也有固定的模式。但玩「The Game」不同,你一定得用「我已經輸了此遊戲」開始,無論你前面加了多少你所習慣的語助詞,這句話本身就是一種讓人覺得很奇怪的開頭方式,也為你和你的夥伴之間增添另一種從來未有過的對話趣味。
據報導,有一位媽媽知道了此遊戲,就在女兒的手機裡頭放一張紙「The Game」,隔天早上,女兒一看到這張紙條就哈哈大笑,然後只好說:「媽,我輸了這個遊戲!」母女兩人笑成一團。這遊戲的樂趣即在此,你沒想到你最親近的人會用你以為只有你知道的方法來和你交流。
網路行銷人員還可以想出更讓大腦傳播出去的新把戲嗎?不然,參考「The Game」,想到下一個「人傳人」的病毒行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