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者和性侵犯通通被PO上網,是教育,是加害,也是商機?

今天蘋果日報提到一個女大學生因為PO了一個小男生的裸照而被警方約談,問題是,這位小男生只有二個月大,是女生的表弟,報導說,警方說只是根據網路上的位址調查貼圖者動機,請該女大學生來協助釐清案情,以確定不是蓄意散發色情圖片,但這件事和今天的題目蠻有關係,我想到的是,人們對於「被PO上網」的影響力,其實還不是很能丈量。

如果我們可以聽到一個城市裡一天內所有人與人之間的爭執、吵架的話語,其中可能有10%出現了威脅的語言,而在這麼多威脅的語言中,當今最可怕又最有殺傷力的威脅,可能就是──

「我告訴你,我要把它PO上網!」

告訴你,這招可能比報警還要有效。

撂下這句狠話,怒氣沖沖的一甩,保證對方會連忙追上來,麥啦,麥啦,別生氣啦……。

不要PO上網好嗎?

因為「PO上網」太有效,所以真的連警察局也來試試這招,昨天美聯社出了一則報導,得到好多電子媒體發布,紐約警察局將這些酒駕者(在紐約州簡稱為「DWI」,driving while intoxicated)的身份PO上網。

紐約警察會抓狂,導火線是在今年五月底的長假期,有一位警察攔下一個酒駕者,正忙著開單、處理的時候,後面竟又撞過來一個酒駕者,將警察狠狠的撞成重傷,這下子才讓所有人驚覺「實在有點太誇張了」、「酒駕者怎麼多成這樣!」事實上若看數字也可發現,在該城的酒駕者的數字比去年狂昇了6%,該是幹點事的時候了,於是,過整個長假,這個警察局就將109位被抓酒駕者,通通都PO上網,當時還引來這篇報導,和這些永遠洗不掉的相片。

從上面的照片你可看到,除了中間那位外,剩下的,有男,有女,還有亞洲人,其實看起來都不像罪犯。他們都是平常人,只是當天「喝多了點」,被抓到,就被PO上網,接下來這些照片對他們一生所產生的影響將難以想像。值得慶幸的是,看起來這些人的資料似乎是做成圖檔,以現在搜尋引擎的技術是搜不到的,若做成文字檔,以後的負面影響更難以估計了。

警察局一貼上癮,接下來的酒駕者,通通無一倖免的被貼上網,在六月到十月,短短四個月其間,這個紐約警局就已經PO了1400個人的資料,讓1400人蒙羞,讓1400人得到當今最恐怖的懲罰。大概是因為「PO網」太有效,酒駕者終於抓狂,聯合起來請律師抗議告上法庭,到了昨天終於做出裁決:警察敗訴!

現在你去警察局網站看,就只會看到「很抱歉,這頁不存在」背面飄揚著美國國旗,結束了這場試驗。但警察局並不認輸,帶著不甘願的說,他們會等到這些酒駕者真的被定罪,就會將他們PO上網!所以,請繼續鎖定這個網站!

看了這則新聞,你可能會說,「唉呀,美國就是這麼注重人權?」錯,就在2003年曾有另外一則案例,也是執法單位打算將性侵犯人的照片PO上網,而且,是在該犯人已經服刑,被放出來以後,都還要繼續的PO在網路上,讓所有人都要小心,讓鄰居指指點點,讓他永永遠遠找不到工作!據那則報導說,已有35州有這樣做,也是被罪犯上訴法庭,結果,和紐約案例不同的,美國高等法院那次卻判決「此法OK」,性侵犯者的照片就算已服完刑仍可以繼續PO在網上!主要原因是,將性侵罪犯貼上網,其實並不會給他們「多餘的懲罰」,因為他們「已經被懲罰過」了,所以,在法官的認定中,「牢獄之災」的懲罰,是大於「PO在網路上」的。

單單這點,就可以辯論好幾個月了。「PO網」到底影響力有多大。

它可以「教育」尚未犯罪的人的力道有多大?「加害」已經犯罪的人的力道又有多大?難以判斷,所以美國才會出現這樣的分歧。

每一處進步,就會創造又一處商機,網路是可怕的傳聲筒,一但PO上網,什麼事都完了,既然很多人這麼怕「某些事」被PO網,那他們也會想知道、想預測、想丈量每次被PO網的損失與影響力,每個PO網事件所帶來的損失要看他是怎麼PO的、PO以後帶來怎樣迴響、迴響到哪裡去?其實,這些並不是無法計算的,或許可從觀賞人次、發言次數…然後透過好幾個case比較以後計算出一個被傷害值,可以以之提告,目前還沒有人專門提供這樣計算的服務,以致於當被毀謗者想要索賠,甚至警察局想再將酒駕者PO上網,沒有任何的計算可告訴大家,這次PO網的影響力多大。

由於沒有,我們只能想像,哇好可怕。我又覺得,其實好像沒這麼可怕──人們對於「PO上網」的恐懼,主要來自兩點:一、親友會知道這件事。二、未來認識的人會知道這件事。這兩點恐懼其實太被擴大了,看,未來認識的人,就算天天去警察局的官網看,下次面試剛好這個人出現在我們面前,我們大概也不會記得;就算他可能在面試前先查了Google,而且還小心的查,不見得查得到,查到了也不見得會感覺什麼;而當親友們都會知道這件事,連他們甚至也不會記得太久,在資訊超載的世代,既然互聯網可以將資訊這樣廣的散布到每個人的面前,那麼它一定也有很多資訊要散佈,接收資訊者每天也有很多很多的資訊要接受,就算是一則不堪的新聞或照片或什麼,今天看了,明天還有其他的事件,後天還有其他的事件……,很快就會被其他更新的事件給壓過去,被其他的照片給壓過去,被其他的影片給壓過去了。

「PO上網」這件事,大概永遠都會有很高程度的嚇阻功能,這件事可能會繼續在明年、後年被討論,誰能開始分析每一次「PO網」帶來的影響力,不只讓這則烏龍新聞不會再發生,還能幫助很多很多不幸被PO網或極欲想PO網的網路餘毒的「苦主」們。

舊留言13 則
  1. 我一定愛成功

    網路力量強大 是我堅信的

  2. 一棵树

    大陆这边有个PO坏男友的网站,给众多遇到不好男友的女士们PO前男友照片跟资料,让每位女士跟认识的男生交往前想查查有无档案在里面,但是这种民间的PO网很容易失去公平性,谁来判定是否坏男友,但都被统统PO上网.感觉人权和个人隐私在网路世界越来越脆弱.

  3. Jacky

    商機?沒看到

  4. 路人甲

    3樓的

    我和你頗有同感~

  5. PRADA

    說到受害程度,每個人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在廣大的資訊海中不值得一提~
    但如果透過某些模式加以渲染廣播~應該很有看頭

  6. chrishsutw

    我的感覺是:這是一種處罰,效力形同寫悔過書、社區勞動服務一樣的方式。曾經美國加州(我記不得了)警方,將酒駕者輪流在高速公路分隔島、路肩旁去撿拾垃圾,也讓這些已經清醒的酒駕者感受一下,自己身處於高速公路的危險環境中,那種不安、恐懼的感受,看看以後還敢不敢酒駕?

    至於把有「罪」之人PO到網站上,還得要「大肆宣導」才能收效,但是效用有「多久」?再看看目前的網站經常流傳一些是是非非的「網路馬路消息」,是不是也是PO到網路上的效用?

    曾經在網路上的一則爆料文章:泡麵還是用泡的才安全,千萬別煮泡麵!原因是煮泡麵時,沸水高達100度C,緊接著放進調味包下鍋煮,問題出在調味包有各式的調味品,在高溫下會產生「有害的化學物質」,所以千萬別煮泡麵。

    各位可能還「滿相信」這種說法吧!其實各位在滷、燙、紅燒的時候,加入多少調味品,當時溫度是多高,真的有產生「有害的化學物質」嗎?倘若如此真的有產生,那麼也無須擔憂「三聚氫銨」了!

  7. Wendell

    商機在這裡:

    http://blog.wendellyu.com/?p=104

  8. Shawn

    商機在這裡。www.nytimes.com/2008/08/03/technology/03essay.html
    紐約時報8月份的評論”If You Run a Red Light, Will Everyone Know?”

  9. Ricky

    請勿誤導他人犯罪,基本上網路的確能公開性的做很多事,
    不像以前封閉的世界,但這種公開性的,往往是犯罪的,
    而且市井小民往往告輸大企業,所以從事網路行為要小心。
    只要是負面性的公開,都會有機會讓你挨告,要多注意。

  10. 博士家教中心

    沒有看到文中有提到商機!?

  11. jlouis

    商機?
    可將全世界有公信力的網站(政府,警察法院等)
    PO 的不良人士資料整合
    做個網站,再便宜賣資料給需要的人
    如人力公司,大型企業人力部門,徵信社等
    或是查詢一次多少錢或點數
    給一般人使用

  12. iceyeman

    奇奇怪怪的組織大概就很樂意被po上網了吧?

    被po一次會覺得羞愧
    被po一百次會覺得自豪

  13. Älεx²

    這些輕視網路威力甚或變成無法控管之暴力的, 剛好可以看看Mr.6的另一篇
    「新加坡版的正妹美女教師偷偷參加比基尼大賽,不料被自己部落格害慘」

    新加坡版的正妹美女教師偷偷參加比基尼大賽,不料被自己部落格害慘

    兩篇放在一起, 還會覺得「其實好像沒這麼可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