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場記者會後的10點「友情提醒」

周二,詹宏志與陳銘堯二大巨頭合開記者會指控Yahoo!奇摩併無名小站為壟斷;周三,鄒開蓮回擊,周四,詹宏志登出「玫瑰,不要哭」一文繼續延燒話題,周五(今天)會怎麼發展?下周開始又會怎麼發展?

台灣網路界懸宕停頓已久,如今大家都有點「把話講清楚」的感覺,但通常這樣說最後總會愈說愈不清楚;把政府扯進來只會出現更多弄不清楚卻舞文弄字者,使得所有事情變得更是愈來愈不清楚。這幾天一直有人和我討論此事,也收集了一些別人的看法,決定來歸納個「10點」,想來想去對於這10點最好的詞彙就是「友情提醒」(Friendly Reminder),因為論輩份與頭銜我絕對無從也不適合「建言」,只能「提醒」,作為參考,大家看看就算:

第一,人人都忘了Google的故事:鄒總舉了Myspace在美國與YouTube在台灣的竄起甚至韓國Yahoo!被當地其他後起之秀打敗的故事為例,說明網路界還有無限可能,其實,有一個更活生生的例子在面前,或許鄒總刻意不提以免助長對手聲勢?這名對手不是PChome也不是網絡數碼,而是Google在美國的奇蹟般的掘起史。

我們來把GoogleYahoo!的2006年第三季財報比一比,兩家公司的總營收分別是26.9億與15.8億美元,Google贏了幾乎整整一倍。這是結果,那過程呢?我們看到Yahoo!的營收來源相當健康,相當分散,不但有各式各樣的廣告,其中還有20%是來自Premium Services,這是它們經年累月(十年)累積下來的賺錢實力,如果只看廣告的話,Yahoo!第三季總共靠各式各樣的廣告賺了13億美元營收,這部份應該已為Yahoo!製造了不可撼動的優勢,但,誰知道,Google開發了AdWordsAdSense新廣告招,單單靠AdWords就為第三季帶來了16億美元,比Yahoo!發展已久的各種廣告方式還多賺了3億美元;然後它的AdSense又為它多賺了10億美元營收,就把Yahoo!打得灰頭土臉了。重要的是,這位後起之秀Google今天會靠Adwords與AdSense做這麼大的生意,之前可說完全沒有任何跡象,甚至在它於2000年推出金雞母AdWords時,公司高層據說還曾經有人反對!(當時Adwords還一度架在MySQL資料庫上測試市場,後來才大舉改用Oracle資料庫)

有趣的是,還記得1998年微軟被聯邦政府與20州依反托拉斯(antitrust)正式提出告訴,控告微軟作業系統與IE網路瀏覽器,當時人人罵微軟大壟斷,就好像現在網路界人人都在罵Yahoo!奇摩大壟斷一樣,但就在這件訴訟案發生了短短四個月後,Google創站了,從那時候起,微軟壟斷的這件事情似乎便漸漸的微弱下去,而Google在聲勢上取代微軟的方式,其實並沒有影響到微軟在它原來地方的佔有,它完全是另闢了一個從未有人想過的藍海市場。所以Google的故事告訴我們什麼?網路上看起來很多獨佔的公司,很鴨霸的佔在那邊,與其跟他們搶他們的食物,不如自己開發食物來源。網路就是這麼奇妙,互聯網的潛力就像大腦一樣,只開發了不到5%而已。

第二:Yahoo!奇摩的「外資」身份,代表什麼意思:指控Yahoo!奇摩是外資,以致於它的服務或內容會不夠在地化,這樣的論點比較站不住腳。外資的特質就是它的利益由總公司來控制,就算是獨立運作的子公司,公司內管理階層最重要的還是要在每一季好好的向母公司報告,這報告要有憑有據,由於受制於這些報告,因此就算被賦與再多的創新資源,腳步仍然不會很快;腳步就算再快,也都會以「抄別人的成功」為主(譬如Yahoo!奇摩知識+即完全學自韓國網站),它主要的著力點比較傾向是在處理網路服務的「經營面」,而不是竭力發展一個充滿創意、未經證實的「創造面」。

而這還不是最大的問題。在2007年的此時此刻,台灣的網路界被一間「外資」主導的最大問題,在我看來是在於這間外資企業幾乎篤定永遠不會獨立掛牌上市,也因為不會上市,外界人士永遠看不到它的財務報表,事實上它的財表或許也和總公司難以切分,因此外界永遠無法一窺,「靠,原來在台灣搞網路是這麼賺錢!」以致於外界至今還在質疑,「網路到底怎麼賺錢?」「網路真的可以賺錢嗎?」「你確定嗎?」Yahoo!奇摩把它自己的成就以及它所打下的整個台灣網路江山,全都變成了深宮機密,讓外界無法一探究竟!

我無法理解的是,上述的外資特質,其實也是它的弱點,但台灣居然沒人打得過它,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半導體公司動不動就籌資十億,台灣卻沒人敢大力挑戰一個凡事比別人慢半拍的外資企業,這點留給大家思考一下。

第三,開記者會的三方其實都是「事業體」,商場自有商場的法規,所以他們當然知道,不可能靠這樣「呼籲一下」就解決事情,詹宏志也知道不可能透過再三強調「個人立場」就和PChome真的劃清界線。那為什麼要呼籲,為什麼要指控,還開兩場記者會,使上口水與眼淚與加油聲?其實,這些都只是一個「希望輿論幫幫忙」的小動作而已。檯上是這樣演,檯下在後續一定會有其他動作,只要一通電話、一個小惠,台上互罵的三方馬上就可以重修舊好、改變很多事情,商場上沒有永遠的敵人。問題就是,台下的看棺們,在參與這場活動之後,有沒有記得不要被「事業體」給牽動了情緒,忘記這整件事原先的初衷在哪裡?難得這些大老們願出來跟全台灣的其他人說明網路現在的窘況,以後當他們互相橋好了、閉口了、不再說了,那這些話題、這些討論、這些熱情,是不是又要再次死沉大海了?

第四:在這整件事情中獲利最多的是陳銘堯,因為他鞏固了與鄒開蓮、詹宏志「三強鼎立」的關係。假設前面那點死沉大海之事真的發生,那這一連串事情之後我們唯一留在印象裡的就是,「台灣網路界有三巨頭」這件事。三、四、五在心理上都是很重要的數字,一個產業有了三個巨頭、四個巨頭,會讓人們記得很久很久,就像我們牢牢記著演藝、政治圈有「四大天王」、科技界曾有「面板五虎」。在這場記者會後,陳銘堯正式被詹宏志背書成為「台灣網路第三巨頭」,事實上,他也確實實至名歸,台灣疲軟的網路介真的需要這麼一位「英雄」,英雄的養成需要風險,綜觀網路界領導階層的人格特質,似乎沒有一位比陳銘堯更能承受風險,因此,也沒有人比他更配當台灣網路的英雄。他的未來會成會垮仍是變數,但這位英雄已對台灣網路界注入一帖紮紮實實的興奮劑。

第五:無論公平會的決定如何,都有不利台灣網路界之處:稍稍一想就知道,假如它OK了無名小站併購案,那Yahoo!奇摩就成為超級獨大,小網站更搶不到廣告了,可是也因為無名小站的成功故事,讓另外10,000名今年剛從學校畢業的「小簡志宇」開始努力構築自己的網路夢,同時也逼著PChome、網絡數碼跟著買下其他年輕創業家的傑作如PIXNET及其他初創特殊頻道社群網站如StreetVoiceMaxparty來壯聲勢。

假如公平會否決了這樁併購案,那所有公司回到原狀,夢碎,認為Yahoo!奇摩應該靠併購小網而不要in-house自製的「併購派」馬上失勢,原本就蠻保守的Yahoo!奇摩從此更不再考慮出手買小網站,毫不考慮的投入自己的工程師自製新服務(威脅更大)。這樣看來,下個月的公平會決議,無論怎麼走都將為台灣網路界投下不同的悲觀前景。

第六:無論公平會的決定如何,無名小站的6人將繼續影響台灣網路:這裡指的是簡志宇、林弘全、邱建熹、陳軒盷、吳緯凱、潘韋丞,大家一定要好好記得這些名字,因為十年後他們一定還會再次出現在報紙上,在未來發光發熱。假如Yahoo!奇摩真的併了無名,即使用合約綁了他們三年,三年後他們出關,個個都是擁有5000萬身價的活龍,或許其中幾位會選擇就此退隱,像eBay創辦人Pierre Omidyar作慈善或像朱學桓建築理想,但有幾位肯定會再出江湖,回到網路界,傾入所有財力智力努力再創網路奇蹟。

而假如公平會否決了此併購案,那無名小站更是馬上變成了全台灣最炙手可熱的「free agent」公司,一定會有創投過來投資它們,養出了第四家大公司;在創投眼中,網路公司便宜到可以用零頭恣意買下,因此這間「新無名小站」或許會開始併購其他小型網站,這是好下場,但也有可能它會不敵競爭或團隊四散(矽谷創業家周宏泰曾告訴我,通常併購案流產之後,團隊士氣最為薄弱,容易在此時突然四分五裂),這樣一來,台灣那些創投的「網路恐懼症」又更深了。

第七:整個互聯網,本身是一條流動得很快的河流。這點是呼應鄒開蓮的話,或許今天所有網站卡在Yahoo!奇摩的市佔率,但明天的世界會完全變得不一樣,不一樣的企業使用不一樣的軟體(Vista)透過不一樣的使用介面(手機、電視)、不一樣的螢幕尺寸、不一樣的價錢,誰說明天的「網站」還得自己是個「站」,為何不能做成小小的Widget工具,嵌在台灣一萬個部落格裡(Yahoo!奇摩買下無名小站後肯定會為了討好輿論,比現在的無名小站對外部Widget保持更開放的態度)?誰說明天我們還是用瀏覽器上網?說不定改用手持式裝置、改用數位電視機上盒、改用車上GPS、改用iPod、數位相機?

最重要的是,不一樣的族群(因為我們都會變老一歲,小學生變中學生、中學生變大學生、大學生變上班族、上班族變網路新爸媽)。台灣的年輕人愛用網路的程度和海外差不多,但到了上班族這一段,網路重度使用人數驟降,網路使用習慣也愈趨單調乏味。之前曾多次撰文提及「中生代的網路商機」,舉例指出「網路新爸媽」「廣義科技人」兩塊未被開發的大商機。我的論點是,你看上班族人人眼前都有一台電腦,回到家也都有一台電腦,但大部份群眾使用電腦「上網」的原因至今仍停留在email、聊天軟體(MSN)與閱讀新聞,其他所有的事情都是沿伸出去的(譬如突然要找計程車公司的電話才上Google)。目前所有的目光全都放在年輕人的網路市場,但網路這麼棒的東西,不應該只有給年輕人使用。

第八,Google台灣分公司的存在!別忘了剛找足人才、準備從暫時辦公室遷出的Google台灣,在2007年新的一年的佈局動作。應該這樣說,假如他們今年技術行銷都到位的狀況下竟還沒有動作,該怎麼跟Google總公司交待?當初我第一次聽到無名小站要被買走的消息是來自矽谷、來自Google,至今仍訥悶為何它沒有搶到這樁併購案。假如公平會Say No,那很有可能是輪到目前最沒有壟斷質疑的Google來買無名小站,就算沒有買無名小站、就算Google總號稱在台灣只「意在搜尋」,但它擁有絕對能量以及絕對充足的動機開始做一些「關於台灣市場」的新產品。GmailAdSenseGtalk裡的那些怪怪的中文語法,完全只是障眼法,千萬別小看這個網路巨人在2007年的威力!

第九,沒有一個地區的互聯網,像台灣一樣建築在單一一個域名(Yahoo.com.tw)上面,台灣網友所使用的瀏覽器和海外網友一樣,都有一條長長的Address Bar,因此我們絕對可以自由的來去我們想去的域名,那我們為什麼不要去?這是要留給攻擊Yahoo!奇摩思考的。你說,因為所有東西都在Yahoo!奇摩,所以大家「懶得去其他地方」,是絕對不能成立的理由,為什麼?你看,台灣Yahoo!所提供的東西是新聞、email、搜尋、股市,國外Yahoo!所提供的是新聞、email、搜尋、股市,幾乎一樣,為什麼老外除了這些還會去其他網站做其他事情,而台灣網友不會?這就好像某個東歐國家的人哪天全都吃麥當勞,你罵它說,麥當勞壟斷!不公平!是一樣的道理。台灣網友都去單一域名,並不是因為它發揮什麼從不存在的單一域名效應,而是因為台灣沒有其他好玩的網站,就如同這東歐國家裡沒有其他好吃的餐館一樣,當然大家都只吃麥當勞、只去Yahoo!奇摩啦。

第十:頁面瀏覽(page view)高,不表示這是個好網站:這點有點回應到第一點。所謂好網站是它的價值、它的流量、它的會員數還有最重要的是它的獲利。頁面瀏覽只是給廣告商參考的數據,以Yahoo!奇摩來講,它無論在美國或在台灣的方式都是以提供很多服務為經營策略,因此它自然可以輕易佔有6成3的頁面瀏覽率,但這種超高的頁面瀏覽率也有它的犧牲與弱點,譬如它的新聞全都不是自己的,譬如它的email內容全都是網友的、難以從中萃取商務。

頁面瀏覽多,只能幫助CPM或CPC的廣告計費方式,其他更有創意的方式如AdWords與AdSense根本不管你這個頁面瀏覽數。我想Google在美國的頁面瀏覽數、使用者的在站時間等數字一定遠低於Yahoo!,營收卻是它的二倍(見第一點),我覺得,與其花時間找律師來對付Yahoo!奇摩,還是多花點錢來請人想想新商務模式,哪個比較有未來,在在考驗著網路公司高層的智慧。

所以,總結是,我認同鄒總的話,「網路是門檻最低的」、「大家應努力做大市場」,但我卻不認同她所聲明Yahoo!奇摩已經放出資源來幫助台灣創業家(如無名小站)成功這件事。美國Yahoo!可以在一天之內花5000萬美元買下三間網路公司,在台灣不要要求這麼多,但台灣的Yahoo!奇摩曾經捧著台幣5000萬(150萬美元)去找尋任何一間網路公司、問問對方要不要賣嗎?我認同詹宏志先生和陳銘堯先生,他們要經營自己事業,必須開這麼一場記者會,這表示他們有guts去做好事業,但我們看棺們若單單從三方各據一辭的理論去爭辯誰是對、誰是錯,最後總是會忘了一些事;忘了這些事,真的會讓我們在未來幾年後回想起來,後悔不已。

不過話說回來,我們還是不要忘了,站在記者會台上的是網路長輩,是整個台灣網路界經營公司經驗最豐富的優秀經理人;他們是網站創業家的友軍,是所有關心台灣網路界的朋友;我們大家要一起面對的,是其他對網路一竅不通卻一概看衰者,所以話說到最後,本篇的十點友情提醒的重點,依然是在前面兩個字(「友情」),而非後面兩個字(「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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