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的行銷

上周在紐約時報提到了一個新網站,這個網站的創業家赫赫有名,在電影《社群網站》也出現過,正是Facebook創辦人馬克當年在哈佛大學的宿舍中的其中一位室友,不久後,他跑去幫當時還在選總統的歐巴馬run競選活動,Fast Company甚至直指這小子就是讓歐巴馬當選總統的重要人物之一,而現在,他回到網路界,於今年初開了一間新網站公司叫做「Jumo」,Jumo於這個月正式開站。

通常由Facebook以前的重要關係人出來開的網站,你可以想到,他一定是充份瞭解到Facebook的「長處」與「短處」,雖然他們因為有保密協定,不可能親口告訴你Facebook的「長處」與「短處」,但從他們出來創業的作品,你可以知道,未來還有什麼東西「可能」可以再創Facebook的奇蹟──

這位知名創業家,將Jumo稱為「公益版的Facebook」,他打算從Facebook借來某一種元素,當場讓Jumo可以和外面那些千千百百個公益網站完全不同──

Jumo的特色,只有兩個:

一、它不急著要你捐款,捐款不是重點。

二、它涵蓋幾乎所有的公益組織,以及所有願意做公益的人。

什麼意思?

創業家希望這個Jumo就像Yelp或大眾點評網,Yelp將所有的「餐館」留下記錄,那麼,Jumo則希望將所有的公益組織也都留下記錄,到最後,所有的公益組織都會因為其他公益組織,也都來Jumo開一個Page。你說,大家在Facebook已經開了粉絲專頁了啊!但是,Jumo聚集的一群人,可能就是最有愛心的人,只要Jumo慢慢聚集一大群有愛心的人,公益組織也會開始跑來Jumo再開一個Page。

使用者加入Jumo,加入了某幾個粉絲專頁之後,就是Jumo最不一樣的地方了。他們認為,在2009年間,共有3000億美元被捐贈給全球各公益組織,但這些錢之中竟然只有6%是從「線上」捐贈的,他們認為,這並不代表線上捐贈不流行,也不表示各公益組織的線上操作不夠(早已有太多超有創意的公益網站,各公益組織也早就在線上成立據點),而是證明了,公益組織們和一般網友在線上的連結度低,公益組織從來沒有太成功的去從線上撈到「真正的支持者」。

因此,Jumo做的是「教育」,它並不向這些粉絲們強調這個網站可以讓公益組織直接向他們收取捐贈,Jumo希望,這是一個讓你與你所跟隨的這些組織,「建立更深的關係」的地方。你會天天收到他們的訊息,就如同粉絲專頁一樣。這個網站的「擴散」的能力,應該也不會太差勁,它可以透過現成的Facebook帳號,去查看你的朋友已經加入了哪幾個Jumo的粉絲專頁,也可以跟著關注一下他們所加入的粉絲專頁。目前Jumo才剛開站,就先灌了3000個公益組織進去,任何一個人想要發起一個公益活動,也可以在Jumo直接發起一個。

我覺得很有意思,因為Jumo做的一件事,正是我們現在力推的一個概念,叫做「不急的行銷」──

大部份的所謂的「行銷活動」,總是安排在產品推出之後,所搭配的一段猛衝的時間,所以,在一開始,就是帶著一個「期限」、帶著一個「目標」來做的。這是ok,但,若將所有的行銷活動都是放在最後一刻才做,有點可惜,因為以下兩點──

一、消費者愈來愈難被說服:消費者已經不是看一則廣告,或看一張網路活動就可以打動他的心。這是一個廣告世代,消費者天天被轟炸,已經不太相信廣告。

二、消費者愈來愈懂得「貨比三家」:最近我們在找餐廳,這麼一個簡單的動作因為太方便,我們已經看了五、六間,還沒做出最後的決定。每個商品都有優缺點,當你的商品被這樣攤開來比較,行銷變成產品面的事,而不是行銷面的事,甚為可惜。

我們將這種行銷模式稱之為「First Mile」(第一哩)行銷,這是和關鍵字廣告相比,關鍵字廣告是在「最後一哩」,將一個渴望購買某商品的準消費者,帶到你家來消費。但除了最後一哩之外,一定也要在「第一哩行銷」中佈局。

現在的商家,在概念上極少從第一哩開始佈局,第一哩的時候,對商家完全無概念,所以他們往往是從一個名字開始,可能是在廣告上看過,在體育賽事中看到,又在雜誌的報導看過……要等到看過幾次之後,才開始對它有印象,也才能壓過其他商品。但,如果能在「第一次」,就將這個消費者「黏住」,從此,你可以不斷的丟消息、丟訊息給他,不斷的影響他的決定!

對創業者來說,這也是不錯的機會,有心做「第一哩行銷」的商家,現在也就只能選Facebook、twitter、微博……每一個垂直市場還沒有這樣的網站可以幫忙,Jumo出來做了一個,那麼其他產業的「不急的行銷」工具在哪裡?大家可以再思考一下了。

13 comments

  1. 真巧!!

    我這幾天剛好在想這個功能的網站,結果就出現了!!

    目前我在公司一部分的工作是負責企業公益活動。也對這方面很有興趣。

    之前上網發現104曾經有要做這方面的努力,不過好像收起來了。

    如果有興趣做這件事的朋友,歡迎跟我聯絡~

    不一定是要賺錢,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也是很好。

  2. 所以我想說「能做公益」應該是每個人心中的一個小小心願,
    但是礙於網路捐贈的種種不便(為什麼要捐?捐給誰?如何捐?)
    往往都無法很方便、即時的實現這小小的願望,
    我想只要再想想如何多增加一點的誘因、解決金流方式、多了解公益的需求….
    透過一些不同的方式呈現作公益的好處、便利、成效,
    讓網路捐贈也能變成一種習慣的網路行為。

  3. 前幾天去參加了Mr.6的講談,獲益良多,從此就密切關注新文章啦!
    真巧今天講到公益行銷,忍不住說一下… 婦女救援基金會已經23歲了,一直以來,婦援會都採用傳統行銷方式,也就是透過個案服務的口語散播、文宣品、社區活動、廣告這些的,讓大家知道婦援會幫助了誰,我們需要怎樣的大眾援助。但老實說,我們的知名度似乎在快速遞減… 於是乎,就從幾個月前,婦援會第一次開始經營網路。
    很困難,可是我們很快的得到了一些效果。
    沒有一個通路像網路這麼快能傳播資訊,而且資訊又可長可短。只是,網友們是否願意因為認同我們的服務,把"讚"轉化為實際的支持,還是個未知數…

  4. 話說現在很多「手段高明」的企業公司,已經不是將行銷目標放在last mile。畢竟現在消費者很在意跟品牌接觸時的「體驗」,因此當企業在發展一段銷售行為時,會把消費者的「接觸點」一併考慮進去(像是Apple產品在上巿之前所創造的話題也算是一種體驗式的行銷吧),即使這一連串的行為不一定會觸發「銷售甜蜜點」,消費者不一定會買單,不過在產品上巿後才「衝刺」的企業,好像愈來愈少。但我也不認為先上巿後衝刺是一個很可惜的方法,就像是醜網站也能幫企業賺錢一樣,一定有它存在的考量吧。以上,完全跟主題無關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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