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應該親御網路部門?


今日忙,從以前的文章再割一塊肉下來,這篇也是最近我自己的思考的事,就是「老闆」是否應該親自來率領「網路部門」

這是什麼意思?

網路世代變化很快,是大家早就知道的事,而企業跟不上變化,也是大家早就知道的事,你我會從最近的一些網路、科技趨勢的變畫,感覺到這個「跟不上」的問題更益明顯。

尤其在這篇文章寫的時機點,正當台灣這邊前後流行了「噗浪」和「facebook」,以致美國正流行的社群行銷亦正式登陸了台灣。它的速度之快,雖然大企業一直都有固定配合的整合行銷公司、公關公司,甚至自己的行銷團隊,大家都在第一時間有「動作」了,然而效果卻遠低於預期!現在大家回頭檢討,其中的關鍵失敗原因竟是──管理階層與執行階層的「斷層」。

我們開個玩笑:「總不可能每『PO』一則,都要層層上『簽呈』吧!」

社群行銷的「執行者」往往自行在做決定,偶爾做了一些錯誤的決定,文字上不夠精練,得罪了網友,被長官知道,長官又做了錯誤的決定,最後白搭一場;此外,執行這樣的網路行銷活動,長期下來已經沒有上班與下班的概念,facebook最多人同時上線時間為晚上十一點整,因此公司常常要求執行者必須「加班」到夜間依然浸在社群裡搞行銷,累壞大家。

怎麼辦?

半年來,我們與幾間大企業接觸,幾位高階主管相當開明,接受了我們的提議,在公司裡成立一支「社群網路團隊」,而老闆本身更成了「總經理兼網路開發專員」,自己學會facebook,後來,不只是自己開一個帳號「看看」其他人怎麼做,而是自己做下去!

一開始,老闆會覺得「為何我要幹這件事?」但,只要做過第一次,接下來就上手了;只要做一些決策,剩下交給了底下主管,主管再交給了員工,但第一次一定不假他人之手!進行幾次以後,我們就成功的將網路的「基因」培植在幾間大企業內部了。

像這樣由老闆親御的「網路部門」,我們認為,應該有以下三項特色:

第一、老闆自己玩過、自行設KPI:如同剛剛說的,在指導人員的悉心調教下,老闆自己開了帳號,在社群網站裡面立刻開始試用,幾天後還親自為自己的公司設立了官方頁面,親手面對網路第一線的互動,這時候老闆可以下達接下來的方向,親自設立績效目標。

第二、老闆指派「跨部門」人員組成此部門:「網路部門」絕不應只有行銷人員,因為行銷人員只負責行銷一角,但網路上可做的事並不止於行銷,這個「部門」應該由老闆在自己玩過後來親自篩選,有可能是一群年紀不大又有些見識的員工,產生一個跨部門的臨時團隊(taskforce)。

第三、老闆自己定期主持會議,交辦新的KPI,讓溝通無阻礙:接下來還沒結束,老闆必須定期開會,盡量每周,不然至少也要雙周開會,不在國內則以Skype取代,就是要親自與這些第一線的網路部門互動,了解每一個環節的狀況,當然,自己還是天天到這些社群「巡視」成果。

並不是每家公司的老闆皆需要如此的親力親為搞網路,但是,願意站出來親力親為搞網路的老闆們,在新世代的網路世代上,已經比競爭對手更站出了成功的第一步!當競爭對手的那些老闆們,仍然坐在辦公室裡翻看報紙,只有你面前已是兩台22吋的雙螢幕電腦,在幾個網站上遨遊四方,思考著下一步要怎麼做,要讓「網路」這東西從陌生變熟悉,從敵人變朋友,一切就在決策者的一念之間!

或許,如何幫助這個老闆,短期間內學會如何親御網路部門,也是很重要的一個to-do,但,部屬們是否會比較快樂?還是比較不快樂?就成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謎」了。

(圖片來源:Petras Gagilas)

3 comments

  1. 社群行銷的「執行者」往往自行在做決定,偶爾做了一些錯誤的決定,文字上不夠精練,得罪了網友,被長官知道,長官又做了錯誤的決定,最後白搭一場;

    執行者自行做決定但卻錯誤,這應該是與公司管理階層之間認知不夠所產生的,由老闆來跨刀執行執行,在小企業或許可行,到了一定程度的企業還這麼作會有危險,畢竟由老闆帶領做事代表的就是沒有退路,管理者重在思考,一旦錯了就是直接錯到底。

    網路行銷部門需要有一個身兼管理者的執行者,需要與公司管理階層有一定的接觸,對於公司走向認知上不會有落差,執行上才能盡量去避免這種「錯誤決定」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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