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不只片面改變閱讀習慣,它是窮作家的原子彈!

美東時間的星期二(也就是今天),哈佛大學的書店即將推出一台非常特別的機器,這機器叫做「印書機」,號稱是繼咖啡機之後,人類最期待的一個新發明?

因為,它可以在4分鐘內,印一本300頁的書,熱騰騰的交到你手中。你說,書就在書店裡,請店員幫你找一本書、拿到櫃台結帳,可能不要一分鐘,又不像麵包一定要吃熱騰騰剛出爐的,幹嘛還要「現場印」?顯然,這機器要印的不是書架上的書,而是「網路上的書」。

初試啼聲,這台機器目前先可以印Google Books裡面的200萬本「書」,接下來,它一定還可以印網路上的其它書!這台機器和後面的架構的提供者是一家叫做「On Demand Books」的公司,這家公司從2003年便創立,可以想像,這六年來它一定撐得很辛苦,還好,團隊撐到了今天。今天,突然所有的結都解開了,機器搬出來了,哈佛的學生圍繞著它轉了,要它印書了,說不定很快就可以獲利了。

今年、明年將是所謂的「電子書」百花齊放的一年,大家也不敢把話說得太滿,大家都提出自己的硬體閱讀器,有的是如Steve Jobs所認為比較可能成功的、搭配在多功能硬體中的電子書軟體,有的是下載到PC電腦、完全純粹的軟體(已經開張並且在賺錢了),到底哪一家會「勝出」?還是通通只是一場熱潮?我們不知道。

唯一知道的是,從今年開始,人類最重要的一個工具,甚至比相機還重要的工具,即將面臨數千年來最大的革命。這對我們有什麼意思?

對電子書硬體、軟體商人來說,他們將「想盡辦法」讓我們人人手上都買一台電子書;對我們庶民來說,我們的機會卻不是在「閱讀」,而在「寫作」

本來就是!世界上已有這麼多的作者,電子書暫時無法讓他們的作品「更精彩」,即使哪家閱讀器真的能做到把書變成互動式的,這些書還是要先經過「這種形式是否有人要看」的問題,畢竟這些充滿互動的書,早就在網路上有人試過了,全部都沒有成功!不過,由於有這些閱讀器,書的「通路」突然變多了,變得無限多,反而是對於那些一生潦倒鬱不得志的窮作者來說,所有的大盤商、經銷商、書店…甚至連出版社,通通都可以「繞路」過去,不需要捌著他們的裙尾、以接觸到幾千萬名的讀者了!所有的閱讀器、閱讀軟體、甚至哈佛大學的印書機……都在想辦法幹掉目前原書的通路,他們一直改善、一直促銷的結果,明年一定會展現,大家可以接受閱讀機器的程度只會提高、不會降低,每多一個閱讀選擇,這些書店就會被衝擊一次。書店不會不見、實體的書不會消失,但是,有一大塊,會被挖走。得利的,一定是某一家真的抓到使用者的硬體或軟體,或許是哪個iPhone App的創業家。不過,真正得利的,肯定正是寫作的人,如果說,十五年來網際網路是窮「創業家的原子彈」,你做出好香腸可以繞過家樂福和大潤發大賣場直接對群眾銷售,你做出好的社群網站可以打敗Yahoo!、Google讓他們買下,那麼,電子書的世代就是「窮作家的原子彈」--

最近,我正在幫剛滿月的女兒取名字,竟然考量到,如果女兒未來想「寫作」,哪一個名字登在報紙、寫在書封,看起來不錯?

我想像,她上幼兒園、小學、中學,從第一個字開始學起,一直到組成片語、拼成文章;我不care她對於電子書是什麼感覺,我care的是,她對於「寫作」是什麼感覺?

她要如何迎接這個「寫作」的世代?

一周前,我在Facebook的Mr.6粉絲專頁寫了一篇小文,引用了美國學者最近提出一個驚人研究報告,他們找來一群小學生,有二年級、四年級、六年級的,將他們分成兩組測試寫作能力。其中一組必須用「紙筆」來寫,另一組則必須用「鍵盤」來寫。當老師叫他們寫下一個創意句子,或寫一篇創意文章,這時候,「拿筆的」竟然變得比「打鍵盤的」寫得還長、還多、還好!

這篇小文,我所下的註解是:「手寫竟然比打字還快?這下可樂壞了保守老師,也讓電腦人更囧了。」

我說,「或許是英文才會出現『筆比鍵盤快』,若是中文,寫名字我不敢講,寫作的話,用鍵盤寫作應遠比手寫得還快。」

最後我的結論是:「小學老師早就該把作文考試全面改為電腦打字了,文學應會更復興吧!」

下這個結論前,已知道這會是一個心直口快的結論,反應肯定不佳。果然,網友們紛紛表達這是「太有創意的結論」,紛紛不認為這樣的結論是ok的。我摘選幾則精彩留言如下:

毛羚:「有時候寫報告文章時,我還是會用『筆』打草稿,感覺想法比較多。」

Elvis Cheung:「始終手寫作文有多d靈感,遇到唔識打ge字就卡住啦。」

Achuan Lee:「習慣紙筆書寫文章的人,似乎在語言溝通時表達精準的速度較快,因為手寫用詞用字或內容架構修改慢又麻煩(尤其是遇到需要手寫非可隨意重寫之文件、信或稿件),長時間練習下來,語言溝通也自然架構較精準完整又快。」

Alva Chen:「嗯,應該要先寫字,打鍵盤是長大後的事~千萬別讓美美的中文字失傳了,到時大家只知道注音和倉頡,那一離開電腦呢,不就什麼都不會了!」

Simon Chen:「其實我也很希望小孩作文用打的阿,但有個情況可能會發生:那就複製貼上的問題阿!你小孩子也會抄,那我會說,至少他抄過。」

Sophia Tai:「如果基礎沒打好,打出來的文章也是錯字百出啊!!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時下的八年級生打出來的文章多半不能看,第一他們把作文當網誌寫,語助詞一堆,第二,電腦用太多,因為打新注音很方便,電腦都幫你選字選好了,導致真的需要動筆寫文章時才發現根本不知道哪個字是哪個字!!重點是!用電腦用久了真的會影響中文能力(像我現在就是啊= =)。」

Pighead Wang:「把作文考試全面改為電腦打字, 大概會更慘,因為腦子裡的東西沒換。」

Kody Trend:「用手藉由筆的傳遞,可以感受到被寫的介面上的回應,自然可以刺激腦部的活動,每個活動對於創意的反右來說是最佳的方法 ( 個人認為是這樣),如果是靠電腦或是鍵盤來說,美一次的動作做回饋的反應,一直都是固定的,這樣對於腦部刺激自然會少了很多。」

在59篇留言中,幾乎所有的留言,都不支持「全面改用電腦寫作文」的論述,也讓我反省,學到了一課,原來,大家對於「手寫作文」,依然有這麼深的喜愛,而我也變得更迷惑了,因為我自己的經驗,顯然和大家非常不一樣──

從15歲開始寫日記,寫到24歲,一直都是手寫,我每天寫600字,寫在活頁筆記本;我的筆記本是有挑過的,所以總要請家人回台灣時順便到台北的書店,依我的規格要求購買一堆活頁筆記本。後來,我這樣寫了30本手寫日記後,到了西元2000年終於轉而打電腦。

還記得,剛轉用電腦敲打日記的頭一星期,由於長期在國外,我還不會使用鍵盤打中文,每打一個注音,都要找很久,第一周寫得很痛苦,第二周就暫停了,回去用筆寫。

就在這時候,我發現了鍵盤寫作文的妙處。我發現,即使打得慢,我文章的量與質,依然比手寫得好過太多。我就大膽假設,打字若打得很快,應該能寫得更好,於是,過了兩周,我再次嘗試電腦日記……一直到今天。

我發現,用電腦寫作文,至少有兩點特色:

一、因為,打字的速度基本上還是比拿筆還快,因此打字寫文章,可以真正做到「一氣呵成」。我指的一氣呵成是說,完全不需要思考,就霹哩啪啦如閃電的將腦子裡的所有思考都敲進去;它可以將你畢生所有最奇特的靈感,在腦中稍縱即逝之前,瞬間敲到「紙」上,連自己的眼睛都無法相信這是自己的作品。

二、由於文章是可以修改的,所以剛剛這一則「一氣呵成」的作品,儘管只完成50%,卻可以再利用非常短的時間,就回去修完了剩下的50%。其中可能包括前前後後的大變動。完成了這篇文章,可以立刻對網路發佈,甚至在未來透過電子書的各種管道發佈,有興趣的人可能在你寫文一小時之後,就可在哈佛大學的印書機印一本熱騰騰的新書了。

那麼,為何大家的看法,都是不應該拿鍵盤,應該拿「筆」?這和手寫的迷思會有關係。手寫字是一種藝術,連國外都在討論現代歐美小孩已經不太會手寫字了,怎麼辦,更何況是中國字,美麗的中國字!問題是,我們問問大家,目前有在寫文章的請舉手,有沒有完成過任何一篇,即使是短篇也好,真正的作品?

藝術反映著人類的現況,已經有幾億名的古人,為我們用當時的藝術寫下了人類的盛況,現在,我們要用新的工具來創造新的藝術,而,現在對於作者來說,有了強大的工具,有了強大的通路,是史上奇特的好機會。從前的詩人,到了某驚世之湖,在湖畔涼亭的柱上刻下一首絕世七言律詩,等到他紅了,後人才跑去看看他寫什麼。今天,人人可以用磅礡的2000字,敲出心中的每一絲角落,待鍵盤輕輕一敲,就丟到了無數人的手上,整個地球都要揚起塵埃。

我看好電子書,並非看好它的軟體,而是它對我們這些「作者」所帶來的長期利益,因此在兩個月內便發起兩個團體,「未來文字團隊」與「網路讀書聯盟」,其實是一條線的兩端,一端是製作,一端是閱讀。我們在兩邊,都會用一個學習的努力態度,圈一個自己的位子,席地而坐,等待今年跨年時,一齊欣賞電子書的煙花。

35 comments

  1. Mr.6,謝謝你的分享。

    既然你有提到電子書,我也想藉著這裡來發表我的看法,不過可能有些離題,請包涵。

    我現在也相當享受網路的便利,不過我仍然覺得紙本是無可取代的。
    其實看書有時候是一種氛圍的感受。我指的是那種手指接觸書本紙張、滑過每行文字、仔細咀嚼作者的用意那種感覺。這種感受畢竟是網路文字無法帶給我們的。

    不過這個感受應該是指我曾經享受過真實書本的這些人而言吧!
    很久未來的世代可能沒有接觸到實體書的機會也說不定。

    我是Mr.Ho。期待電子書的便利,但也樂衷實體書。

  2. 我這半年內有寫過五千字以上的東西(而且還是用鋼筆),不過我還是比較喜歡用打的…
    理由跟六先生差不多,因為思緒飛快,打字跟寫字的速度都追不上,
    不過打字可以先打關鍵字,甚至不需要選字,只要自己看的懂就可以了,重要的是迅速捕捉稍縱即逝得靈感跟想法,之後可以很簡單的把這些想法擴增為一篇通順完整的文章。

  3. 基本上我也是習慣使用電腦寫作…

    除了速度較快,還很容易修改且可以很快把腦海中的想法記錄下來

    當然用筆寫作仍然非常重要,從小開始用筆寫作的訓練

    這也是完全不能偏廢的!

    電子書的市場炒的沸沸揚揚

    有支持的也有反對的

    雖然Mr.6說電子書的問世,是窮作家的原子彈

    讓大家可以繞過傳統出版社或是書店等通路直接和消費者接觸

    不過現在的部落格呢?

    不就是個人的出版媒體嗎?

    你可以在部落格寫作,吸引讀者

    有些人還直接在部落格收費,付費的讀者可以讀到更多精華的內容

    這不也是窮作家的一個絕佳機會?

    甚至你紅了之後,出版社還會主動捧著現金來找你

    幫你出書!

    未來電子書的型態、市場各方面我們還無法完全預知

    但現在已經有的機會我想是可以把握的

    而且不論如何,是電子書還是實體書,亦或是在網路上寫作

    真正最重要的根本,還是作品本身!

    用心把自己的作品顧好,或許才是成功最關鍵、最首要的前提!

  4. 我自己的感覺是
    電腦打字真的快又一氣喝成
    但也許適合已經對文章、寫作有概念或已經熟悉流程的作者
    這樣打草稿跟修改都很快
    我自己開始打字寫文章是從學校要交報告開始
    這時候基礎的中文也都學的差不多了
    但小孩子一開始學認字學造句
    或許還是從紙筆比較好
    因為比較直接
    譬如說對筆畫的構成跟順序
    而且使用筆除了寫作還有塗鴉等等其他關於手部小肌肉的運用

    不過總的來說,我自己現在真是幾乎都用打字的
    但還是常碰紙筆的原因是我工作一部份是要畫圖(搔頭)XD

  5. 我到覺得可以從文章的屬性再做更精確的分類,有些文章或許必須趕得上飛快的思緒而需要用電腦寫,但有些字字珠璣、需要深刻體認描寫的感受,或許用筆寫還是比較適合,太快的輸入速度反而不夠精緻了。

  6. 對於印書機我感到非常的新鮮,如果有機會普遍,大家都到便利商店印書這個風氣,會不會延燒?! 基本上用寫的跟用打字的,我其實是比較偏好在紙本上寫個大概,再經由鍵盤輸入…靈感用紙筆紀錄時,會更清晰,而用螢幕瀏覽時~~多半容易忘記~

  7. 我也相當看好除去了"發行成本"的電子書, 能為小眾作者們帶來市場, 就像網誌讓很多人可以靠寫作為生一樣.

  8. 手寫或打字???
    應該說, 習慣吧! 習慣成自然,
    用最習慣的方法寫作, 自然是最能發揮自己的寫作能力.

    至於電子書……..我曾經是它的擁護者…
    但近三年來, 個人的感覺, 還是紙本書比較喜歡…
    我想重點之一是網路上大部分的電子書, 都是直接將紙本書複製過來..
    其排版格式並非針對電腦螢幕, 所以不易閱讀.
    再者…紙本書那個可以直接在上頭塗寫的感覺…不是電子書可以比擬的.

    所以大部分時候….電子書…是我用來評鑑這本書值不值得收長…
    好的書, 會買回來, 重看一次….

    至於那個印書的服務…..
    怎麼說呢? 這屬於小眾市場, 暢銷書當然要大量印刷, 才會壓低成本呀.
    所以要賺大錢的機會不大, 就像我的 fax2phone 一樣.

    倒是現在網路上不少的部落客所產生的大量文章.
    如果可以提供不錯的自動排版功能, 幫忙將自己部落格上的文章圖片.
    印得美美的, 我想…生意應該會不錯才對.

  9. the ideal e-book module should have speech-recognition, even mind-reader or mind-editor.
    the mind-reader will not only catch the words but also images in the near future.
    read books ,get brains => read brains get books. 😛

  10. 文章東拼西湊,沒什麼重點。
    把國外原文翻譯後,加一些自己的注解,
    利用標題及文章內誇張的字眼吸引讀者。
    看了真的有點傻眼。

    那麼多人來看的原因,應該是絕大多數的讀者都不會去國外看原文的文章吧。

  11. 電子書的世代就是「窮作家的原子彈」6大這句講的很好。

    可是就算以後電子書再怎麼流行,我都不會上網看書,因為實在太累。另外,我在寫網誌也喜歡用電腦,因為一定要聽古典音樂,然而,我很多古典音樂都在硬碟裡。更何況有時要查很多資料+修改方便,當然一定要用電腦打文章了!

  12. 姑且不論好壞,從現今的學校教育看來,不會打字還真的沒法畢業(試想現在交報告誰會用手寫?),所以我倒覺得去爭論用手寫還是用鍵盤打的人,只有經歷過從純手寫到個人電腦普遍的世代。對一代來講,打字是從他睜開眼睛就存在的「自然行為」(難道年輕人上線聊天的比例偏低嗎?)。的確,暢銷書這般大量的出版是需要印刷,不過能預測暢銷的書籍有幾本?這種隨選隨印零庫存的服務確實能將出版回到作者,獨立出版不再是高成本的大冒險,透過網路平台可以直接讓市場考驗他的文字,好看才買!我認為雖然無法立刻改變消費行為,但現階段的出版社跟印刷廠若不設法調整方針,勢必會在浪頭掀起時成為第一波遭受衝擊的目標。

  13. 所有人在此留言的目的,應該都是停留在想藉由本網站的人氣,來增加自己網站人氣的迷失中。也期望這就是所謂的部落隔行銷。這就像全世界總有極少數的人會成為世界級的經濟學家、管理學家。同樣的這種方式也只會造就本網站作者成為未來的世界級網路評論家,而並無法凸顯所有留言者的價值。

    至於是否熟悉不同網站、不同語言,端視個人努力程度而言,本網作者會有今日成就,也是比別人先佔了先機而付出實行,而凸顯其個人價值。抄襲模仿可以帶領快速入門,但無法持續一世,只有走出僵硬思維框框,才能繼續不斷向前。

  14. 真正科技的時代不過只進行了10年,好壞褒貶不一,當您身受其利,你讚美它。當您身受其害,你唾棄它。科技尚處於嬰兒期,依然在不斷演變當中,發揮你的創意,朋友互相討論,說不定下一個發達人士就是你。

  15. read books,get brains and brands.
    any one provide the best e-notebook user-experience in e-book module will win.

  16. 用"手"寫作跟用"鍵盤"寫作,書寫的工具反倒不是重點。該專注的是內容才對:是否具有創意、新知、通順….等等,這都是一篇文章該注意的地方。
    一位國文老師說,現在改學生作文時,發現因著滑鼠、鍵盤,學生寫的作文居然都是網路上複製+貼上的結果,那他花時間改這篇文章還有意義嗎?這當然一整個失去了一篇文章的意義。
    有深度的想法,不應該被埋沒。電子書讓文章產生的速度加快,這是科技,也讓那些名言錦句及文字作品,無須等待。
    在電子文章迅速傳播的世界中,一篇創作的作者是誰不再那麼重要,但是長期耕耘文字的作者確遲早會被注視。
    「窮作家的原子彈」慢慢累積,所言甚是。

  17. 手写能写成mindmap状的大纲,适合“发想式思考”;缺点是要重写。。
    电脑输入是较“线性思考”的,除非用一些特别软件。。

    两全其美:手写式输入

  18. 1. 窮作家不等於窮人,真正全部電子化數位化後,城鄉差距還有進步跟開發中國家差距會更明顯的拉大。

    2. 這裡的各位包括我都是手寫教育下出來後再接觸電腦的,在學習期間除了多閱讀外,手寫的慢更會強迫寫作者去思考,大家經過這種長期訓練後思考速度上已經有顯著的不同,跳入電腦打字時當然會覺得速度快更方便,問題是現在的教育著重人機介面或是聲光刺激,不見得能教育人如何思考,也許應該比較從小就用電腦的人與用筆多的人在思考邏輯上有何不同。也許有一天用筆寫作會淘汰,希望在那之前我們已經有比較進步的教育方法。

    3. 現在數位化後,大家都期待快,新,求變,但是只要還是在臭皮囊內,就得學會慢的優美,理解很多事情是需要時間的,除非有一天大家都在matrix內了……

    有感而發,若字裏文間有所冒犯,請多包含。

  19. 記得鼎泰豐最近在重新檢視他們的待客流程。
    以前的鼎泰豐花很多精力在簡化點餐用餐流程,力圖讓客人花最少的時間用餐,創造最大的翻桌率。
    現在的鼎泰豐正在重新檢視放慢客人的用餐速度,以提升客人的用餐品質。

    我覺得這放在用筆或鍵盤寫文章是類似的道理。
    用鍵盤寫文章非常有效率,可以達到六先生所說一氣呵成的效果。
    可是用筆寫文章卻可以讓動筆寫的人享受一份慢的感覺。

    各有好處。

  20. 呱喔~看樣子有很多產業都要轉型囉~
    尤其是印刷這個傳統大老業!
    呼~嗅到 改革的氣息啦~~呱哈哈阿!
    感謝6兄的分享啦~Thanks a lot.

  21. 我喜歡閱讀 也喜歡寫
    但並不認為寫文章會比打文章好
    個人認為覺得那是習慣問題
    但考量便利性與儲存方便等原因
    仍然覺得用打的是比較適合我

    我在MR.6 FB 上寫得太短
    我希望學生打字是在他們年紀比較大時高中吧
    畢竟若從國小開始
    很容易讓學生對字的結構不清
    其實我是很羨慕字很漂亮的人
    但寫作與字好不好看畢竟不完全是正相關

    但若論到紙本書
    那還是我的最愛阿
    書香書香
    沒書怎會香呢

    所以出版業應是不會被淘汰
    只是 經營方式的不同吧

    淺見 請見諒

  22. 以下是 MR.6 先生所言:

    我自己的經驗,顯然和大家非常不一樣──

    從15歲開始寫日記,寫到24歲,一直都是手寫,我每天寫600字,寫在活頁筆記本;我的筆記本是有挑過的,所以總要請家人回台灣時順便到台北的書店,依我的規格要求購買一堆活頁筆記本。後來,我這樣寫了30本手寫日記後,到了西元2000年終於轉而打電腦。

    從這裡輾轉得知,六先生 足足寫了有10年的時間,10年的時間教導我們訓練文字、形成片語、形成短句、形成短文、形成文章的過程,我想這也是我為什麼喜歡看六先生的文章了,因為您不會有假洋腔偽中文的文章。

    大腦將想法轉化為逐漸成形而讓人開始寫字 或是打字,都是需要基礎的。
    六先生有很多很好的基礎訓練,所以現在大量的電腦文章經由電腦可以很快速的形成,甚至修改。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年輕人打的網誌一堆。可以上無名首頁的一堆,錯字的也一堆。

    熟,才能生巧。

    不熟,功倍事半。

    這30本的日記本,我想比不上六先生這幾年大量的電腦文字精隨。

    但卻有滿滿的回憶;字是代表人的,這也是為什麼發明email之後,人們喜愛收到手寫的卡片甚於每天需要刪減的垃圾信件。

    不過沒有電腦,我想,我無法在10分鐘之內打出以上所言,
    也謝謝複製貼上讓我省去還要重新打過六先生說過的話呢!

    再者,我想若是此封改以書信回與六先生,
    不知是他日了。

    一體兩面,我想。:)

  23. 小弟比較喜歡紙本書(為了地球好是不是也該改看電子書了呢~汗);也愛寫字甚於打字,不過本身寫字倒是極慢QQ,六先生有提到打字的一個好處是可以迅速的將腦中飛快的想法記錄下來……不過這個前提是你得要剛好身邊有電腦且剛好是開機的狀態(很多想法是一閃即逝,等待開機的45秒後還在不在誰知呢);也許身上剛好有一台iphone 3GS~哈(這..輸入比手寫慢吧~QQ),剛好紙筆就是補足了這個缺點,使用紙筆幾乎沒什麼時間、場合的限制(使用錄音筆會不會更好啊)。

  24. iPhone 3GS 內的手寫輸入, 的確比鍵盤輸入快 ,

    而且我喜歡手寫字的感覺 , 每個人字體都不一樣 ,看起來很有趣 !像畫畫一樣喔.
    速度感的話, 其實人的思蓄很快, 如果來不及全部手寫下來, 可以只寫關鍵字, 然後再補上全文

    For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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