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duct Clash的小勾勾,小網站,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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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周末,我們看到Mozilla準備推出Weave讓Firefox跨機儲存使用者設定資訊,我們看到iPod的音量將自動降低以保護年輕人的耳朵,在這些「大新聞」中,我們也看到一個小小的標題,「Product Clash開站」!「Product Clash」只是一個小小的Web 2.0風格網站。這小小網站儘管被他們一語管作「某種變型的Digg clone」,卻輕鬆得到TechCrunch貢獻一則小篇幅報導,也打進Techmeme這周末的頭條之一。看看最近推出的新創服務各門各類都有,這個小網站推出第一步的「小成就」讓人還頗為訝異。

「Product Clash」基本上讓人把兩個「3C商品」放在一起比比看,譬如「Playstation 3 vs Nintendo Wii」、「iPhone vs. SamSung F700」、「Nikon D40 vs Canon Rebel XT」整個網站簡簡單單,就是兩個電子產品不斷的「PK」,也沒有第三個產品。這種點子顯然不及外面一些「比較購物」網站這麼驚人,不如許多社群購物網站的宏圖願景,台灣的癮科技PK之前也有推出「PS3、XBOX 360誰強?」的主題,但「Product Clash」這個小網站的製作成本也極低,一個工程師兩個星期或許就做出來了,製作人為兩位英國大學畢業生Jonathan Beddoes與Jeroen Seghers,從Facebook的資料,去年才剛從University of Manchester畢業,大約才25歲。而且像「Product Clash」兩邊各擺一個數字,大家就知道你要幹嘛,不必舌燦蓮花去推銷網站,只要可以忍受別人說你是「Digg clone」,就可以輕鬆攻佔媒體版面,我相信,它也已吸引到一些初步使用者。

「Product Clash」本身做不大,但做為一個大站底下的「行銷計畫」,倒是可行之舉。這次和我弟聊到一種2008年的架站策略,就像車子後面裝一個拖東西用的固定器(hitch),然後就可以勾個U-Haul車廂,從外面看上來,是一個大站(車子本身)拖著一個小站(後面的車廂),兩個站並肩行走。這「小站」的目的是要讓使用者先被「勾住」,利用原先這些使用人口,把前面主體的「大站」慢慢做起來。在2007年,我們在腦中模擬使用者可能採用我們網站的方式,已不若當年在1997年簡單;2004年以來,美國網民使用習慣再次被Web 2.0網站重翻了一次,現在網路上的網站再次呈「飽和狀態」,每個重度使用者習於使用的網站有好幾個,每次加入一個新網站,作email認證、把個人首頁填滿,對使用者來說都是壓力。因此,有些新網站開始使用Yahoo!、AOL、Google甚至Facebook的login API,只要是上述網站的會員,就可以直接認證,不過這些API提供的資料殘缺不全,誠意不足,拿會員登入資料「硬爬」(scape)他們網站來抓資料也不見得是永久解決方案。此時,有了「小勾勾」,再大的網站,也有了一個「入口」,像「Product Clash」這樣一眼就懂,我很快就舉起滑鼠要去按左邊的那個產品,一按,就叫我申請會員……它成功的讓我從「動眼」到「動手」,取得了我的「第一次使用」。

萬一小站成功「勾」上了,但大站沒有起色?從「Product Clash」來看,「小勾勾」本身也有它「賺小錢」的機會。這兩位創業家絕非等閒之輩,蠻有賺小錢的頭腦,我們看這個「XBOX 360 vs.Nintendo Wii」,顯然只是新會員自己submit的主題,站方根本來不及把細節填滿,但假如你在Google鍵入「XBOX 360 vs.Nintendo Wii」,它已經排在第14位,算是很不錯的成績了。而種種跡象看來完全是因為雖然很多人專為「XBOX 360」做網站,也很多人專為「Wii」做網站,但沒有許多人針對「XBOX 360 vs.Nintendo Wii」而做網站。人潮進來後,旁邊已經準備了整排「想買Wii嗎?」的Google Adsense廣告伺候,下面還指引去買Amazon的產品,買到可以抽成。然後,這些產品也被分類為 Cameras、Cellphones、Computers、Gadgets、GPS(竟自成一類!)、Home entertainment、Peripherals、Portable media,每一類的標題都是「Product Reviews and Price Comparison of Best …(類別名)」,這一些頁面一定也吃了不少Google過來的搜尋結果。而這一切一旦起飛後,都是由網友貢獻的資訊不斷長大,網友會不斷製造「XX vs. OO」,吸引人潮進來,點擊廣告、購買商品,站方只要在家睡覺就好

因此,雖然這種「小勾勾」網站做不大,但肯定可以成為行銷活動的要角,尤其在東方世界出來網路服務的,沒有機會當面和西方人「說清楚」我們要幹些什麼事,我想兩位英國大學生也面臨類似的難題,只好做一個大家都有興趣的方向(3C),網站點子也是人家「一看就懂」的東西。他們更隨後推出Facebook Application,以「送iPhone活動」來吸引注意,只要在一月一日前推薦最多位朋友加入這個Facebook App者,就可以得到iPhone。不過,我對這個抽獎活動就有點保留,目前這個活動在Digg可說完全不流行(才2個digg),而且受限於Facebook的每日二十朋友的增幅,或許這場比賽不應比直接推薦朋友數,也要涵蓋「所有下線」才好玩。

「小勾勾」還有一個好處。這種東西我很愛做,讓人回想起從前做網站的日子,「生出」一個酷酷的小東西,拿出來給人家玩,小小的東西,就可以先「勾住」人,對製作人的成就感也非常的大。我發現現在在徵才時,前來應徵的技術人常常無法感受到架一個網站的好玩之處,當然你把這件事當工作做,把它做好,並無錯處,但有些好玩的東西沒感覺到,真是可惜,很像天生有一副好歌喉卻從未上過KTV一樣。網路很好玩,不用說自己寫站了,就算只寫一篇文章,也可以讓你初嘗一些前所未見的大趣味。對年輕人來說,網路是大機會,從1994年至今,一直都有「黑馬」幹掉大站,除了微軟外,所有的「黑馬」都是靠幾個年輕人的「創意勝」,而不是低價或客戶關係…而這些「黑馬」很多都是從一個「小勾勾」的心態、用一種自己從沒想過的姿態開始起飛。年終將至,2008年想必並不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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