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推王,大眾化的Web 2.0

網路創業家皆知,網站推出後,下一步就是推出部落格widget以加速傳播力,FunP推推王也不例外,本周將正式公佈推出部落格支援工具,讓部落客置入widget作聯播訂閱快捷鈕推薦快捷鈕貼文快捷鈕等。

推推王於今年三月十日在HappyWeb 5正式宣告開站,當天秀出的功能與介面相當驚人,名聲很快傳出去,也順利入選資策會創意選秀二十支團隊之一,並代表上台在Web 2.0頒獎典禮上發表產品。最近推推王花了一些時間作第二波低調宣傳,希望網友不要將他們定位成Digg型的評點網站或delicious型的網路書籤網站。因為一般網友從它的名字「推推王」,再加上它首頁、文章總輯精華區的設計,很容易就聯想起黑米HEMiDEMiMyShare,不過推推王卻想強調它不是競爭者,他們認為自己較像首頁網站NetvibesiGoogle,是一個功能強大的「訂閱器」。在閱讀時,所有訂閱的外部網站(包括HEMiDEMi)都以i-frame方式獨立出現在瀏覽器下方,因此推推王自認應該是所有網站的朋友。

而這個功能強大的訂閱器,目前仍低調的隱藏在右上角的一個不太起眼的橘色小按鈕「新增」中。不需登入,只要過去按一下「新增」,就會跳出一個對話框,只要填入「我想找……」,比如「周杰倫」,再選擇下面的Technorati、Google、Bloglines、YouTube、Flickr、甚至Yam新聞其中一個,馬上就會看到你眼前的推推王頁面右邊,塞入了一個新方塊,裡面出現了所有關於周杰倫的新聞、影片、照片。這個動作讓推推王與一般陽春RSS閱讀器有所不同,因為它可以自行依使用者搜尋字串,來揉製一套獨一無二的「雜誌」;所有tag產生的頁面、或所有搜尋結果所產生的頁面,推推王皆可自行送出機器人整理資料,做成一個小框框出現在推推王版面上,另外還用這些框框自製頻道,並享有http://某某某.funp.tw的住址,比如Web 2.0評論YouTube的奇人逸士女孩兒來開槓揹起行囊去旅行等。

推推王的背後其實含有相當複雜的技術與設計,但它試著將整個概念包裝成簡簡單單的「訂閱」二字,這是它與眾不同之處。與其說推推王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概念、「groundbreaking idea」,不如說它試圖將目前卡在威力使用者(power user)的小眾產品再改善得再「大眾化」一點、更有趣一點。在它的最前方已經有Yahoo! Pipes,什麼都可以自訂頻道、都可以訂閱,但那並不是推推王的目標。RSS閱讀器要成功,前提是「得要真的有人訂閱」才行,但目前RSS閱讀器推了好幾個年,顯然和tagging標籤一樣,一直無法突破重度使用者的範疇,也讓它成為Web 2.0最大的失落所在。看看去年被Digg一千九百零九十三次的超熱門文章「RSS閱讀器不紅的五個主要原因」,認為RSS不紅是因為內容提供者往往設定RSS之後就留在那邊讓它發臭,不知不覺版面壞了也不知道,讀者便不想繼續讀等等,但我覺得這並不是重點。重點是,RSS就是沒有擊中那個「甜蜜點」(sweet spot)。雖然RSS如此受技客們看好,讓semantic web願景再進一步,所有內容都可以用機器來分辯、來讀取的大同世界更進一步(至少從技術族群擴展到了重度使用者族群),但RSS之推動,也得和所有其他新網站一樣,得接受群眾的考驗。只要打中甜蜜點,就可以呼嚕呼嚕的自動往上成長;沒有打中甜蜜點,就算呼聲再高也要說掰掰。以美國Feedburner訂閱戶數極多的TechCrunch來說,在拔除公開流量資訊前,每日瀏覽人次大約是10萬人左右,當時的FeedBurner為30萬人,扣除重覆人次,所剩的真的常使用的訂閱戶還剩幾戶值得思考;而我自己已經換過好幾個reader,也作過好幾次「訂一大堆、刪一大堆、再訂一大堆、又刪一大堆」的循環,本身有泰半的時間上網是在沒有經過RSS閱讀器的狀態上去的。

再者,如果從Google上周謠傳即將以一億美元買下Feedburner的消息來看,就會嗅到「RSS的悲哀」。創立二年多的Feedburner本身是一個非常成功的網路創業案例,點子佳、網絡效應亦引爆成功,目前Feedburner掌握的部落格數量也高達41萬個,是一個難得一見的新龍頭老大,加上新推的Feedburner廣告,潛力不可限量,現在卻可能被Google談成以區區一億美元吃下,和那些社群網站好幾個動不動動輒上10億美元不成正比,更和微軟前天傳出繼續「永續併購戰」的第一步、以高達60億美元收購aQuantative更不成正比。我們要擔心的一個關鍵問題是,為何人們「就是不訂閱」?

推推王顯然也清楚的看到這個問題。一個美好的「訂閱體驗」,必須要有好的發送者,也有好的接收器;推推王在兩個方向同時下手,讓發送者可以製造出更棒的訂閱內容,也讓接受器製作出可以更貼近每個使用者自己想要讀的東西;懶得自行製作的,也可期待一些更熱心的發送者製造出符合自己興趣的平台。推推王在設計上除了美侖美奐,重點是它也像HEMiDEMi一樣,盡力的將整個使用過程簡單化,讓所有人都看得懂,比如處處以「大河馬」為卡通主題,引導初階使用者一步一步的使用這個「簡易版RSS閱讀器」。不過,畢竟推推王還是建立在「訂閱」這檔事情上,而目前的「訂閱」這個動作,在台灣使用者族群中尤其限於非常小眾,我們從台灣的部落格的RSS Reader訂閱人數就知道狀況了,沒有一個部落格超過一萬人訂閱,和當初透過email發送的電子報,好幾家都號稱已達到十萬人以上的訂閱總數相比可說是相差甚多;這樣來說,RSS閱讀器在台灣的「到達率」簡直低得不像話,可能不到0.1%。這會是推推王的重大機會,也會是重大挑戰。當然,推推王也積極的籌備海外市場。

說到海外市場,以團隊資質來說,推推王的黃金組合簡直無懈可擊,可能是台灣五年來最有外銷實力的網路團隊之一,從他們的作品也可看出,大量使用ajax,將技術揮灑得淋漓盡致。這技術的背後主人是Natural大河馬,曾贏得多次程式比賽冠軍,另一位創辦人則是同樣來自交大的Humblebird,至今繼續在數位時代寫專欄。這兩位,一個搞技術,一個負責所有非技術如產品企畫、功能定義等,雖然同屬交大,從前卻不相識,只記得兩人曾在BBS上的NCTU版為了交大系所改名的問題吵過架,後來雙雙進入「時代幫」,在YEF中訓練一年,當時屬於不同團隊,做的點子也不是推推王,後來一起到了矽谷當了幾周的delegate,對矽谷當地網路事業印象深刻。大河馬本人並曾在美國IBM做過一年技術的intern,Humblebird也曾待過柏克萊加大一個暑假,海外經驗尚不缺乏。

真正打算出來一起開網站,則是去年一月的事。當時Humblebird幫數位時代製作一個「Web 100」專題,看了一百多個美國成功網站,大有感覺。他覺得,「這些網站也沒什麼了不起嘛,我們也可以做得出來啊!」於是就和大河馬開始狂想點子,思考功能,到了去年七月才正式開始開發「推推王」,並由初期創辦人拿出資金,第一天就自己買機器、用中華電信頻寬。他們原先就設想先go一年,若不見起飛,兩人就回到業界做自己的事,沒啥損失。這個組合合作得相當有默契,大河馬曾和Humblebird說:「只要你想出的feature,我都做得出來。」一開始是大河馬、Humblebird與另一位交大資科碩士班的tippy三人合作,後來又找了Jackyppynamely做技術,設計則另找了在哈佛念建築系回國的Wilson,活動公關找清大的tintin,團隊目前維持在六到八位左右。最有趣的是,所有人都是兼職,可說落實了「二人創業」的兼職風,只是推推王實在不是一個簡單網站,並非一兩個月可完成的,因此開發了半年以上才公諸於世。

雖然主要創辦人皆已非大學生的年紀,但整個推推王的運作依然非常的「學生」,平常大家都有事,但以交大為總部,內部人員周三晚上聚會溝通,星期五下午到星期六整天,就會在交大一起「閉關」(他們叫camping),有時周日再找個網咖討論之類的。平時以Google Group來溝通,另外還有一些朋友如懂得法律、財務的也一起幫忙。團隊成員個個展現強烈的創業家人格特質,也似乎擁有一些人脈,在資金上已得初步背書。

至於眾所期待的下一步要怎麼繼續走?推推王將開始更積極的與主流媒體洽談,希望談成「某某新聞(或某某報)的官方指定閱讀器」,透過台灣這邊主流媒體的加持下,希望能說服海外RSS都說服不了的輕度使用者們也開始「玩訂閱」。接下來更令人期待的,推推王將於九月設法到國外參加DEMO Show,這點不能保證它成功,但推推王也透露將同時推出絕對會「踢屁股」(kick ass)的「社群功能」,把這套閱讀器再更上一步往大眾發展!並將正視海外機會,讓英文版與中文版同時推出。推推王開站二個月,工作伙伴暫時回到各自忙碌的生活,預計從七月開始再閉關衝刺,九月再如期推出BETA,這個新版令人期待。

當然,網站到了矽谷,考驗才剛要開始。從矽谷成功的網站案例來看,那些成功的網站不見得擁有最強的技術,但由於他們有抓到「使用者的感覺」,當然也是因為猜到了、擊中了那個之前沒人知道的「甜蜜點」(sweet spot),加上有整個創投與人脈圈的銜接,初期得到威力使用者(power user)加持之下,就會狂暴的起飛,擋都擋不住。反之,沒有理由說服使用者,自己和那其他一千個團隊有何不同,那也沒有理由可以逃得過大部份網站的失敗下場。從一個已受威力使用者熱愛的RSS訂閱氛圍出發,打著「我要將RSS大眾化」,推推王已經走出令人耳朵一亮的第一步,這支2007年台灣網站外銷的首席前哨部隊,值得被珍惜與喝采,也被當作一個指標案例,看看以後該怎麼推動「網站外銷」這一塊。

59 comments

  1. RSS是很棒的機制,但是我通常沒有時間看,訂閱爛掉的機會很大
    推推王感覺比較偏向Power User是否吸引普羅大眾,值得觀察

  2. 我本身是用Google Reader訂閱器,除了用電腦閱讀,使用手機上網瀏覽也還蠻方便的。但是,問一下週邊朋友,其實大家都沒有每天(或經常)特別去開一個GReader或其他rss訂閱工具來閱讀文章,很多都是直接上到網站去看。雖然訂閱器很方便,但是這些人就是覺得沒有這個必要。不過,若是使用手機瀏覽,我想rss訂閱器是非常方便的,若是G Reader這類工具多推廣行動訂閱功能,應該會讓更多人接受吧?!

  3.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過收到免費贈閱報紙的經驗?
    甚至有時後報社一送就是兩三年。
    但是收到報紙後,會去看嗎?
    我覺得,人的本性還是希望自己去[找]到自己想要的,
    或是想看的!有人願意訂閱同一本雜誌,只是因為懶得去
    每次每次的買。但是,每一期內容卻不是篇篇精采。
    所以,還是[散客]去書店買雜誌的居多。
    他們技術這麼強,我建議他們做一個類似[剪報]服務的網站,
    像是有些公司專門幫客戶針對某些內容,關鍵人物等,蒐集
    各大報紙與雜誌內容,整理給客人。這個比較有價值!
    這個點子我好久以前就有,但是,不懂程式,想一想就算了!

  4. cwen0708
    推推王目前只支援 IE 6,IE7 + Firefox. Safari 和 Opera等瀏覽器目前人力不足無法支援.敬請見諒:-)

  5. 用手機讀RSS很不錯,但就是很多人愛衝主站流量而故意在feed中只放摘要,看個文章還是得浪費時間連回花俏的頁面,對行動族很不友善。所以網站還是要提供mobile feeds比較好。

  6. 您好:
    我是大塊文化企畫陳建維。我們希望能有機會邀請您來參加講座,擔任與談人。主題談的是傳播創意的方法。
    希望能有這份榮幸與您合作。
    敬請惠賜連絡方式,我好準備資料給您參考。

    祝好

    陳建維敬上

  7. […] 為了介紹即將於今年9月前往矽谷參加DEMO Show的FunP推推王,筆者昨天寫了認識FunP推推王(funp.com)[懶人包]來幫大家概要式的認識這個台灣網路創業的新網站,而今天又看到Mr.6寫的推推王,大眾化的Web 2.0,裡面有更為深入的介紹,而筆者在今天這篇文章中,只針對推推王,大眾化的Web 2.0中所提到的作訂閱快捷鈕、貼文快捷鈕、推薦快捷鈕、聯播做簡單的圖文教學。 […]

  8. 先前有想用 RSS 訂閱機制,可能電腦關係吧,後來想想如你所說,可能內容篩選很重要,不過,有工具輔助應該很方便,至少即時訊息不漏接吧 ^^

  9. RSS為何都是門內漢在用, 為何無法擴大到門外漢的市場?
    且讓我這個門外漢問一個可能被大家笑死的問題, 那就是, 為啥RSS只能訂閱文字? 回傳的都是文字? 閱讀起來都是文字? 不累嗎?

    若有人可以讓我訂閱圖文並茂甚至影音兼具的RSS, 大概已經成功一半了.

    或許有人會說, 那這樣就不是RSS了阿?

    各位, RSS有這麼重要嗎? 不過是個名詞罷了, user能爽到啥才算擊中Sweet Point吧? 牠才管你機制叫做RSS還是ASS勒……

  10. 挖 ~ 原來是鼎鼎大名的FunP主持人, 失敬!

    對於FunP只有兩個看法, 我就直說了:
    1. 好強, 強到應該出國參加DEMO (好像將要在9月發生是吧? 恭喜!)
    2. 好複雜, 我估計我老婆應該還是不會用, 所以要擴散到門外漢是有困難的.

    ps: 另一家會出席DEMO的UrMap, 與A.D.的公司同屬一個企業集團, 需要牽線的人請來信, 但是idea要說清楚, 我會直接幫你轉寄給總經理.

  11. 推推王根本就觸法了
    把人家的網頁上面加上自己的框框
    這涉及重製
    如果這年頭這樣算無罪的話
    那早說嘛
    八百年前一堆人就這樣幹了
    黑米也該比照辦理

  12. To 1999,

    黑米的影片專區也是直接讓user在黑米上面就撥來看了, 所以看來也是有內容重製的問題…..

    這裡有沒有專家可以幫忙解惑一下, 這類web2.0的mashup規劃, 到底適法性如何?

  13. 回覆A.D

    toutube根本就鼓勵人家把影片抓到網站上去放
    所以那部份ok

    推推王那樣的搞法
    跟web2.0的mashup一點關係也沒有
    那就只是重製人家網頁 而且還用推推王自家的網址
    經濟部也真是的 沒搞清就推出去要參加比賽 ?
    她們沒做大就算了 真做大了
    看那幾家常被他利用的內容網站會不會跳出來講話

  14. 如果你指的是iframe的網站預覽部分
    我們跟律師討論之後,如果確定不行,可以做調整.
    但是如同Mr.6所言,我們本質上是一堆概念的Mashup,而首頁根本就是個RSS reader.funP讓DEMO製作人欣賞的,是我們尚未公佈的功能跟一些改造後的使用介面, 請大家拭目以待.也謝謝諸多批評指教

  15. 推推王是把人家整個網頁完整呈現出來,在網站上也標明了原始網址,所以
    這一塊可能又與以往美國的判例不太一樣。推推王是外掛一個工具列在那邊,希望你在瀏覽別的網站時可以記得投票。比較簡單的作法是用iframe來做這樣的東西。要不然另一個方法就是要做IE或是 firefox plugin了。

    這個畫面設計的概念很好,不過技術與法律之間,會需要找到一個平衡點。

    我想這部份應該也不是他們技術上最關鍵的重點,他們是web based的RSS
    reader,所以這方面我覺得問題應該是不大,如果連外有問題,那就改成
    開新視窗或是用其他方法去開目標網頁就好了,不一定要用toolbar +
    iframe。

    因為他們跟那種把別人內容放在自己網站營利的作法上還是不太一樣呀。

  16. 1999還真努力呀,在我的部落格也留了類似的留言。大概是對於推推王這一塊看了真的很不滿意吧。

    我想,點連結時,改成不是iframe,變成另開視窗,應該就好了吧?還是說還有其他犯法的地方?這就要請教了。

  17. funP對於內容網站的價值是:
    放在他們家的廣告,因此增加了更多的曝光率.
    我們當然也有firefox的plugin,但這又是另一項沒人知道的秘技了.
    改天再來寫個懶人包 😛

  18. To 1999,

    雖然YouTube採取滿地開花策略, 歡迎大家內崁, 但是不代表內容版權擁有者也高興這樣, 所以不止YouTube, 內容上傳者及散佈者可能都會面臨挑戰.

    只是, YouTube位於他鄉, 台灣法律管不管得著, 以及, 版權擁有者會不會在散佈者坐大前無任何作為, 直到利益到達最高峰時才出擊, 這些都是很有意思的議題.

    若我是內容版權擁有人, 其實我也不會按鈴申告, 我會要求分享成功利益的趴數…

    若我是已經賺錢的散佈者, 我會主動跟內容持有人洽詢有無意願合作, 不然我就把你下架, 換上妳的競爭者…

    結論: 這一切都不是法律問題, isn’t it ~

  19. 好吧
    大家都很成熟
    那我再多講一點..
    推推王那樣的作法
    網址算推推王的
    也就是流量算推推王的
    如果這樣可行
    那大家都去推推王看就好了
    何必去她們網站看
    比較大家的內容網站業者不會坐視這一點不管
    現在沒動作 一定是因為太忙 或根本還沒聽過推推王

    其次
    也是我最在意的 也是各位應該要在意的
    推推王這樣的作法根本是不公平競爭
    別的不說 hemidemi在等什麼?
    也掛上自己的版頭啊
    多少網友因為點了標題以後跑到別的網頁 而看不懂這個網站怎麼老是連出去?
    多少流量因此沒有算在黑米自己頭上?
    如果說 黑米這樣才符合某種web2.0的精神 那推推王就確實是不公平競爭

    也就是說 如果推推王這樣ok
    那以後我的部落格 如果要外連別人網站 我也都要先掛上我自己的版頭 流量也要算我的
    這樣才公平

    所以
    也許這不該只是個法律問題 而是公平競爭的問題

    p.s 我覺得很意外 這一點這麼明顯難道從沒人提過嗎?

  20. TO coolio
    不知道 沒用過 不好意思

    TO 獨孤木
    抱歉我沒有講清楚
    流量會算原來網站的 但推推王也會算到
    只是說
    你想成是你自己的網站好了
    被這樣處理 你會高興嗎?
    你辛苦產製的內容 推推王踩在妳背上
    一百人點 他也會有一百個PV

    還有喔
    我當然知道可以說 推推王也是在推廣內容網站的內容啊
    可是 推推王根本還沒有做起來喔…
    以臺灣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
    先殺了推推王比較快
    何必等他日後做起來 再去擔心他會不會把自己的內容移除然後換上競爭對手的?
    更何況我說過了
    如果這樣無罪
    那大家的網站和部落格也都這樣幹
    想想那會是什麼樣的光景?

  21. 事實上這又是誤會。因為目標網站的流量如果你在 iframe裡面換了一百頁,那對目標網站的page view也是一百頁,可是在推推王只有一個pageview。

    事實上推推王大量用javascript技巧,他們有很多換頁的動作,都不會被計算到 推推王的page view裡面。

    至於一百個人看到推推王的內容,本來就會對推推王有100個pageview效果。這在哪一個書籤網站都一樣的。

    通常會被詬病的,是他沒標出處,把別人的內容假冒是他的內容,另一個則是他在這上面崁一個廣告去賺錢。這會影響原始網站的廣告效益。目前為止這方面是都沒踩到紅線啦。不過這種方法的適法性,這我不懂法律,所以可能要請教法界人士的意見。

  22. 我剛剛看了一下,發現1999可能整個誤會推推王的作法。

    他們是用iframe去把目標網站崁進來,並不是像google一樣存一個cache 下來。也就是說,當你看到上面有推推王工具列時,其實他們只有工具列那塊是在他們家的網站上,下面的話全部都是原始網站的東西。google的頁庫存檔,就真的有偷人家資料的問題。不過因為他是google,而且找到的東西大家有用,所以在台灣大概不太會有人想去告google。

    當你在原始網站部份的內容跳頁,再點擊其它文章時,流量通通都算是原始網站的流量。因為每一下都會打到原始網站去要網頁回來。如果你仔細觀察,你會注意到在瀏覽器上面,推推王的網址列都不會改變,這表示,對任何一家在算流量的工具來說,你其實只有打推推王的網頁一次。

    當然,這裡面有適法性的問題。不過不會造成流量爆增爆減,或是什麼改成競爭對手的問題。

    書籤網站本來就是架在眾人的心血結晶上的網站,就像Google也是踩在眾人心血結晶上面的網站。所以並不見得睬在眾人身上就要怎麼樣批判他。最主要是它可以為使用者帶來什麼樣的便利性。

    推推王是比較像是RSS reader,你會覺得一個web based RSS reader,如果很多人去用的話,是去踩在眾人身上…之類的嗎?我想最重要是他是不是提供一個很方便的瀏覽/收集/整理網站上資料的方法。

    每個網站都是從小開始長大。還沒長大就要先把它殺掉,這部份的邏輯我就比較不了解。因為只要他有價值,為使用者也帶來便利,提供的服務也不違法,為什麼要把它殺掉呢?

  23. 獨孤木真熱情
    所以我要繼續回應

    你說的技術那部份都對
    只是說 為什麼黑米不這樣做?digg.com不這樣做?
    如果黑米今天改成這樣 流量也許不會爆增 但至少會增加
    而且某種程度上應該會引導一些人去點擊"回前頁"的按鈕回去黑米本站
    至少負責幫黑米賣廣告的傑思媒體應該會贊成

    所以撇開各種技術或理想性不談
    從"所見即所得"的角度來看
    推推王幹了包括黑米在內其他網站不做的事
    而那讓他撈到了一點便宜
    讓我覺得不公平 即使最後法律上說沒關係

    至於先殺掉它的說法
    呵呵
    好吧 站在網友的立場 該像你如此熱情
    但站在網站經營者的立場
    面對任何可能長大分享廣告和流量的網站
    逮到機會就先幹掉它再說
    何況 聽說推推王將獲得創投的金援?
    聽說推推王的團隊都是有其他工作 並不像真正的創業家那樣四處借貸苦苦支撐?
    這麼好的運氣 我想也不用對他們太客氣了

    是的
    我是搞網站的 ^^

  24. 呵呵,所以撇開技術的問題不談,那就是法律上的考量了。既然這個問題被high light出來,我想Brian跟河馬應該會去解決這一塊。

    我剛跑去查證了一下,有angel投了點錢進來,不過創投應該是還沒有。

    至於它大起來,我是覺得跟所有的書籤網站一樣,都會創造流量,也會搶走流量。

    創造流量的部份是讓曝光率增加,搶走流量的部份就在於在書籤網站的討論可能會比原始網站來得多。不過我覺得這部份最好用比較開闊的心去看它。因為並不是把推推王推推推推到海裡面,書籤網站就會消失。

    至於團隊用其他工作來養網站,我覺得這很好呀。因為我現在借貸借到滿手都是債,覺得當初還是該找個工作養網站比較好。人家找得到錢我會恭喜他,我是不會眼紅啦。

  25. 諸位, 且讓我暫且岔開一下話題(其實是你們岔開我的話題, 哈)

    有沒有人願意跟我講一下, 除了FunP外, 還有誰有在提供"影音RSS"的功能服務勒?

    我說的是RSS內容就直接是影音囉, 不是文字連結喔 ~~

    我真得覺得純文字的RSS沒有辦法擴散到視覺系的門外漢啦, 除了對資訊情報有依賴成癮的一些工作需求外, 這是沒有出頭天的假娛樂啦, 痛苦死了 ~

  26. 看完了獨孤木跟1999的精彩對話之後,發現這兩位的想法剛好是我前後期的想法,我ㄧ開始接觸到推推王的時候,也是有跟1999一樣的疑慮,但後來想想…

    如果站在文章作者的角度來看,主要都是想要增加自己的網站的訪客量。因此,如果推推王用iframe嵌入我的網頁,但對我的網站也造成了實質上的流量(至少一個pageview,有興趣的網友可能還會多看幾個pageview)與效益(網友也可能會點擊我的部落格上所放置廣告),並且也標明了文章的出處,那基本上我就不會反對推推王這麼做…

    如果站在網站經營者的角度來看(我不是 -.-“),如果推推王所收的每則書籤只能對推推王造成一次的pageview,並不會把後續在原始網頁上的pageview也算進去的話,那基本上我也不會質疑流量的公平性問題了。

    那另外一個問題是見仁見智的了,站在文章作者的角度來看,我希望關於我寫的文章所造成的討論都是出現在我的文章底下,而推推王用iframe嵌入網頁的機制,會比較容易讓網友直接針對該文章作回應。

    但是站在純粹想要針對某些事件做討論,而不想直接到原作者的文章去留言的朋友來說,使用黑米的書籤與討論功能,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萬一被原作者看到了,好的就算了,即使是不好的,原作者應該也比較能了解黑米討論串的朋友們是針對某件事情,而非針對人…之類的…

    所以呢~我覺得各有各的好處囉~ 以上…

  27. 身為一個最近在黑米跟人家辯論的網友,老實說,我會很不想去黑米討論。^o^

    因為我寫我的部落格,又不是為了要增加廣告收入,純粹是寫來自爽用的。都還花錢去繳無名VIP了,賺錢就不是我的考量。

    結果文章被收進黑米,莫名其妙多了一堆有的沒的的人在做人身攻擊,黑米的站方也當做沒看到一樣晾在那邊。這倒底哪裡是針對事情而不是對人?

  28. 我自己的想法:
    如果站在站長的角度
    如果我的網站被很多網友的IFRAME訂閱,我一定會很不爽.
    因為我覺得整個網站被破壞掉了.

    站在網友的角度,多了那個東西還真礙眼.

  29. 我是贊成1999的說法,使用iframe不是一很妥當很正派的作法
    非網路重度使用者,可能會誤以為下方的網頁內容屬於推推王
    此種方式也應該算是非經授權重製被連結網頁,如果將來推推王
    在上方框架頁放置廣告,更有利用他人網站及頻寬來獲利的嫌疑

  30. 放眼望去, 米國現階段主流網站, 以及top-10被評為較有價值的網站, 可能有超過3成以上都是這款的mashup工具站台.

    一個網站的價值, 不僅僅只是看他的內容而已, 更要看他為user帶來的總體價值, 為user謀了什麼福利.

    試問一個問題, 你現在若要看網路新聞, 是直接去udn, Chinatimes, appledaily站台看, 還是去雅虎新聞, google news看? 為什麼?

    而且很奇怪的是, 這些內容產生者幾乎都有發展形式不同載體讓你輕易打包帶走, 她們策略是什麼? 打得又是什麼算盤?

  31. +1

    既然有人提到mashup的應用, 那就推薦一個"好玩"的網站, 畢竟user能"玩"的開心最重要, 才有出頭天, 不然一切都是空談~~

    http://www.wiidoor.com

    這是繼diggirl後, 會被我每天使用的網站, 雖然有不少bug…

  32. 其實我一開始也很討厭推推王的 iframe,可是這樣做其實對於 user 的瀏覽真的是很方便,但是造成對其他網站的不公平競爭,這也是一定的。可是應該可已有幾個辦法可以避開不公平競爭:

    1. 在目前 user 的 preference 上加入, click 網址時,是預設開啟在 iframe 還是另開新頁。

    ** 如果使用者預設開始是在 iframe 上,則在連結滂邊,加上一個另開新頁的小 icon。

    2. 提供一組 javascript script,讓『討厭』推推王的站長可以檔掉推推王的 iframe 瀏覽。

    第一個方式,比較簡單,也可以避掉『不公平』競爭這頂大帽子的威脅。因為這是讓『瀏覽者』自己決定。

    第二方式,比較尊重網站的擁有者,雖然會對他們造成麻煩。但是聊勝於無。

    事實上,還有第三個方式,讓網站站長透過網頁的驗證後,可以把自己的網址如 http://blog.markplace.net/* 加入到 anti-iframe 的 list 中。所以在推推王點下連結後,如果這個連結是在 anti-iframe 的 list 中,則另開新頁。

    這樣子應該都可以維持目前方便的瀏覽,但是卻又不會構成不公平競爭。

  33. 不知道用 fram的方式內嵌別人的網頁受否會是 推推王的主要亮點功能?如果不是,那就也沒必要讓這話題在這打轉。

    不過,我自己倒是有遇到"比較實際"的問題:

    http://briian.com/?p=1692

    大家參考看看吧….

  34. 想想看,iframe這麼好,美國各家網站為什麼不這樣作?技術不如推推王嘛?還是因為人家心胸開放?

    在我看來推推王的iframe就是不公平競爭。

    在沒有得到內容提供者的同意前,就把別人的文章放到自己的框框包裝出去,不熟網路的人一定以為內容是推推王產生的。

    2.0的精神是什麼?開放、mash-up,這些道理不難,但是要實際執行,把自家網站內容開放出去,要克服的是心理障礙,不是技術障礙。只想佔盡各家好處,把各樣精彩內容抓進自己家,讓使用者困在iframe裡,以為這些內容都是推推王產生的,稱不上2.0,只是走回頭路。

    獨孤木先生的文章我也看了很多,最近一面倒的捧推推王,真是熱情啊!身為程式人,和你的夥伴想辦法寫程式去偷抓別人網站資料,還能大聲炫耀,簡直比那個幫學弟測流量的先生還勇猛。不過啊,我的一個小建議,手段這麼激烈,很容易就讓人聯想到業代。

    也給推推王一個建議,對於某些極端的行為,還是要適時制止一下,不要把推推王的名聲也搞爛了,搞小手段對網站經營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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