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創業:為您完成網站創業夢

Twosome

開站已滿三個月,寫了近一百篇的文章,關於美國、中國大陸與台灣的網站創業的論點,至今維持樂觀態度,軟體與網站可大可小,機會是留給創造者而非分析批判者,眼睛向前而非向後,我們永遠都有機會。眼尖的網友發現了Mr.6旁邊的八個字有些改變,原先的「趨勢、創投、軟體、策進」的「軟體」不見了,希望強調在這小小的地方,創業不只是軟體、網站,我希望能寫得更廣一點,也讓玩網站的能更以小搏大、賣到全世界。 

很多人看到Mr.6最近在徵求「網站工程師」,其實是因為自己有一兩個不錯的小點子,想看看有沒有人有興趣,後來的迴響比想像中湧躍,素質也高,對於這些相信我的眼光的工程師,我也由衷感謝。剛好順帶也有好幾位網友表示他們手中有很好的點子,希望我幫忙找人做網站,我想,乾脆趁這機會,來作一個很有趣的嘗試,是台灣網路界從未試過的。 

我想實踐自己一個想法,也就是某種適合台灣目前疲軟的網站界搞的「二人創業」模式。這樣的團隊和一般接案是不一樣的,和一般托案也是不一樣的。趁這個機會來撮合「二人創業」,應也是美事一樁。 

我相信,一個最簡單的網站創業團隊(尤其是Web 2.0)其實只要兩人就夠,A做技術,B做其他剩下的,譬如出點子、設計使用者flow、找美工(或自己做美工)、開一個開發部落格、四處找Beta tester、找創投、找機會,讓A可以無後顧之憂的完成程式。兩人都是兼職,中間如何分工還可商量,兩人甚至不必在同一個國家裡,但一人做技術、一人做非技術的分工關係不變。 

兩人都不支薪,但擁有這新公司的股份,用下班的時間換一個致富的夢想及某種理想的實現。不過早期總需要主機、頻寬、網域名、甚至美工的成本,可能就由B來擔,視點子內容,第一年的總成本可望壓低在一萬~七萬台幣(USD$300-2000)之間。 

創業股權的部份,須有一人主導(佔51%以上),視情況而定,假設A完全只做技術,專案卻是由B發起的,點子由他來,推廣也由他來做,而B也願意出資來支援上述所有的成本,則股權建議以65%35%均分。當然這數字只是建議,一切還得視情況定奪。 

「二人創業」的beauty在於,技術與非技術可以說是壁壘最分明的分隔法,A與B之間的重覆性低,浪費在討論與解決分歧的時間也較少,也不會花時間在太多的文件管理與紙上計畫,只專注在將產品用最快的速度推出。雖然軟體工程的基本訓練向來教我們要從需求分析開始、乃至功能定義、產品設計,最後還要測試等等,但「二人創業」省去很多雜務,務必將所有網站功能降到最直接了當,將時間壓至最少,以迅速推出堪用的產品為目標。 

「二人創業」並非沒有可能,透過網站出去,可能可以做出很多事情。現在我們在Mr.6已經談過了小創小賣、我們談了出場機制、我們談了網站外銷、我們談過「善稿」,各位看棺,雖然我們現在只有600人,依然有機會擄獲全球六十億人市場。一個小小的產品,賣到全世界,每個人都可以試試看。 

有人會問,那Mr.6在其中要扮演怎樣的角色?除了一開始的牽線之外,或許可以在簽約文件或其他設立公司方面輔助,還有後來幫忙拉創投等等,由於我無法一一參與其中細節(譬如寫創業計畫書),因此原則上我不抽分文,也不取股份。其中有幾個點子是我自己的,我自己也會一起玩這個「二人創業」的嘗試。 

所以,我在這裡大聲疾呼: 

徵 求 點 子! 

您應該有一些點子?藏在心中,不如將它分享出來,由Mr.6這邊幫您與工程師配對,為您完成點子!這些工程師很特別的地方在於,他們願意創業,不必支薪,只要有夠好點子,他們就願意合作。就算是複雜如Myspace的網站,台灣的工程師也有辦法憑一人之力在幾個月內完成。我們不要多、不要大,只要完成點子,買一張門票,一個人做完一個網站的感覺也是特別的好,網站不必複雜,只要簡單的功能,打全部的市場。 

「意願」是創業最重要的事情。由您來選擇最好的工程師,也工程師可以選最有意思的點子,大家選到自己喜歡的,大家都滿載而歸。 

如果擔心點子被盜用者,不必將點子說太明白,只需大致點出方向以及相似網站即可。所有寄到Mr.6的信件皆代為保密,可以放心 

此活動進行到最後,若出現點子過多而工程師不夠,則Mr.6舉辦「創業計畫媒合會」,也就是網站的創業競賽,找來創投提供指導,最後的點子或許不會有獎金,也沒有創投資金,不過,我們或許會對會為最優秀的點子提供後續諮詢服務,竭全力帶到國外市場。 

您有點子,又沒有適當的技術合作伙伴,與其放在心裡面,不如考慮寄一封信給我,或許,這是一個頗值得把握的機會。另外,其他還有興趣一起合作的有技術的想創業的網站工程師,也請快與我聯絡。 

假如我們今年底前能為10對撮合,明年或許就能看到至少五個新網站出現;一些新機會、新市場、新商機,或許也可以真正落實發生。 

我的Emailweiling_george_liu@yahoo.com按此可寄信給我 

57 comments

  1. “hlb"的意思應該是想可以先成立一個中文的類Cambrian House的網站。~真的太好了,因不懂技術但有很多的Idea,有這樣的一個平台,就有機會「做出來」而不是一直停在「想」的階段~

  2. 一直很想嘗試兩人合作(畢竟不是大家都懂技術,懂技術也不一定能靈活運用)

    其實我一直覺得Mr.6這邊快要變成一個創業家的"討論區"了,每次新文章的出現,就會有不少有趣的點子或是精彩的討論出現。

    很期待年底的撮合!也希望點子都可以做的出來!

  3. 真不錯,終於又看到一位有執行力的評論家了。Web2.0 說真的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但沒有決心去做,就什麼都不是。

    台灣市場小,要賺大錢是不容易。可是小有小的好處,台灣有許多領域都沒有強而有力的競爭者。想要有個差不多的收入,有一個好玩又可以養家的網站,不會那麼難。

  4. 如果這個機制是要做一些「創新」的東西,互信是很重要的,很多model說破了就不值(尤其在2.0時代),建議還是要有簽署NDA之類的程序,否則只知道Mr. 6能夠相信而已。

    不過別誤會,目前我自己已經被公司的事綁死了,並不是有什麼想法不願被分享,事實上,Mr. 6的提議最迷人的地方莫過於以集體智慧打造出一兩個屬於台灣的網路世界品牌,相信這也是很多這片土地潛伏的能人異士的夢想。

    因此,延伸這個提議,我想建議兩人創業的supporting機制,畢竟大家平常再這裡討論一些model都鞭辟入裡,眾人智慧絕對勝過執行的「兩人」,也許也可以讓被搓合的「兩人」透過某種方式知道可獲得之協助並自行選擇需要的幫助,其他人無論是顧問或其他支援角色都可,以不獲得利益為前提參與,最終決策權也再被媒合的「兩人」。提出這個跟自身的經驗有關,一方面要保護trade secret,一方面又覺得需要獲得建議與批評,可在缺乏互信的情形下,實在是太難找到平衡。

    最後,若是能有什麼幫的上忙的地方,NDA我也可以簽(甚至提供我律師朋友提供的版本,不過相信Mr. 6那邊不乏這種東西)。(hardly an expert of the web, but I’m willing to share what I know with everyone in the proposed mechanism and strive for a brighter future for Taiwan.)

  5. 哈哈…確實我和技術底子很強的朋友,也曾有一些激盪的火花出現。現在專心在做一個需要多方人馬合作的專案,先謝謝Mr.6願意花時間看我寫的廢話信,幫我找合作伙伴囉(H)

  6. 既然如此~我們可以另外創立一個像是之前介紹過的~創投網站 專門搞討論與批評,配對的活動嗎? 我想針對一個主題透過大家的討論不斷修正改進是一個很好的方法~ 許多國外的網站也有如此的機制 而台灣 是否會因為害怕別人竊取或者奪走idea而害怕公開討論自己的想法呢?

    以我而言 手邊有很多想法~有些是國外有經驗的 有些則是天馬行空地想著這樣可能會成功~

    像是收費電影(含中文字幕)與播放軟體的合併(沒錯就是itunes store的台灣版本) 或者是以拍賣形式刊登的以物易物網站。 或者是以時尚的模式包裝園藝項目與元件(泥土、種子、鏟子等器具) 或者是結婚新人或者情侶專屬的場景組(跟泥偶不大一樣) 等。

    如果只限於web2.0 那麼可以製作一個軟體 幫助把yahoo拍賣等製作成語法格式~讓使用者可以將之鑲嵌在自己的blog上 讓點進去看的人知道此人現在在賣些什麼。 製作一個軟體或者網頁 可以讓使用者輕鬆方便地離線使用軟體修改自己blog的格局(任意拖動所有的圖層 而不是使用文字修改)之後上線在上傳(就像是apple的iweb)

    拉里拉雜說了一堆 也許有前輩可以提出 將這些點子更具體化的建議?

    例如說步驟~或者企劃書的撰寫~以一種比較標準規格的方式來敘述自己的創意 也比較可以幫助這些點子提供者來描述以及釐清。也讓技術提供者可以更清楚地找到自己想要創做的所在

    姚子2006.9.18

  7. 我也一直在擔心點子被盜竊的問題,這也應該是大家都有的問題?

    記得以前,跟網路上一位朋友合作,他有技術我有點子,當我把構想和架構差不多講完之後,他就跟我說,我自己做就好,不太需要你了,當場傻眼…

    保密協定真的有用?

    第二個問題,很多創業夥伴已經是合作多年或是已經是建構於某種關係上面(朋友,同事,同學之類的)
    這樣由網路上介紹,互信也會是個問題…?

  8. Teddy 確實說出了創業的重點,創業要能力上的配對還不算難,但如何找一個能互信、包容的創業伙伴就非常的不容易。(我很高興能有nChild 這樣的Partner)

    此外,Web2.0的服務,介面技術性要比傳統網頁要複雜個兩三倍(非必備,但卻是強烈需求)。而且,由於點子要趕上熱潮,且有其他人同時也進行中的狀況,所以一定會有時間壓力,所以技術人員只有一個會很吃緊。另外,時間壓力也很難允許Part Time的創業模式。

    這算是創業三四個月來的感覺分享給各位。

  9. 謝謝各位的意見!!

    二人創業其實並不是創業最佳的方式!但是在目前疲軟的網站界狀況來看希望能藉這活動來強調"action"為主的創業模式

    二人所做的東西最好儘量陽春,而且專注只做一兩項主要的功能,目標是美國日本中國大陸為主的市場,別忘了Hotmail乃是某印度人在一小時內寫出來的 🙂 小創小賣,先做出幾個case,有人賺到錢,價錢出來了,路也出來了,台灣的網路創業風或許就能像今日的矽谷與中國大陸一樣的熱起來

  10. Mr. 6說的對,"專注只做一兩項主要的功能"才是王道。我公司接軟體專案永遠都只想接那種RFP必為"平台"的網站,功能包山包海,每項功能幾乎又都是一個獨立型的系統,譬如CRM、Personal Portal、CMS…然後客戶又都覺得不難做,時間都給你壓個幾個月而已,重點是成案金額可能連幾個工程師都養不活…這就是台灣以案養案的軟體界。所以呢?當然要搞小創小麥啊!

  11. 「二人創業」模式我好像10年前一開始就這樣做了,現在好像也是如此。年少時比較沒有包袱,大家下班後可以拼命熬夜趕工到半夜。年紀一大,有些夥伴有孩子要養,有房貸要付,沒有辦法這樣花時間不支薪很久…

    花錢就可以找到員工,但是不花錢的合作夥伴非常難找,找到了是否可以持續三、五年更難。

    如果國內難找到這種可以不支薪的合作夥伴,我想說,是不是朝國外(印度、大陸等等)找,甚至包括發包程式設計跟美工人員也可以國際化。

    對於有英語障礙或怕麻煩的業者,我就順便成立個國際發包仲介網站,幫你搞定所有國際發包業務,幫你找全世界最便宜最厲害的代工人才,我來賺顧問仲介費。如果「世界是平的」一書說的是真的,那朝向國際化人才合作,似乎可以大幅提升競爭力跟降低成本。

  12. 我之前也認為外包會是個很好的方案,對方專精於技術,而且和我沒有太過複雜、加雜情感或是其他因素的關係,合作起來會比較乾淨簡單。我付錢,你辦事,關係很簡單。

    但是後來想想,這些人離你更遙遠,又得重新面對我之前說得問題。

    就算找了仲介,中間又多了一層,出了問題的複雜性又增高許多,就像是以前PPC時代的蘋果要跑Intel-base的東西一樣,中間要經過轉換,效率頗差,debug的複雜性也提高許多。

    如何處理這中間的“關係“會是個有趣的話題~

  13. 我認為創業的目的不是在於把成果給賣掉。
    因此我對於「小創小賣」這種以賣網站為目標的模式並不覺的認同。

    再則如果今天做出一個網站,又是被 Yahoo!、Microsoft 買去,這樣於對台灣的網路市場會造成什麼影響?

    台灣的網路市場是個幾乎接近壟斷的市場,創業家奉上創意及成果給這些公司,只會讓原本不公平競爭的網路市場更加不公平而已。

    (題外話) 在台灣對於美編及網頁設計人員不可稱為「美工」,有眨低的涵意在裡面。

  14. 這真是ㄧ各不錯主意,從事網路行銷多年,也一直想要找到同好,這是各天堂….
    築夢而有實現的可能就是天堂
    少批評多執行
    ~~讓偉大的創意種子發芽實現~~就是我的座右銘

  15. Neo大的看法很公允
    是從另一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樂觀一點來看 假設Y!和M$對這些niche小網站的興趣沒有比其他公司高(尤其是各vertical傳統產業龍頭) 然後被這些公司搶先買去的情況下 或許就多了一個可以與Y!或M$抗衡的力量!?但這些東西連國外都很少前例 所以也都只是假設性的而已…
    至於"美工"的風波,Mr. 6在此跟所有在看Mr. 6 Blog的美編與網頁設計者致歉…不黯國內用語,絕無低貶之意,無心之錯,請不要介意!!

  16. to Teddy,
    點子會不會被別人用走,就看這個點子的原本的數位化程度。舉例金融資訊的整合,大家在網路上都找得到,只是要買那支股票、那檔基金、進出場如何…這些原本就數位化了。而在網路上口耳相傳賺到錢的故事後(反正過半年參數一定要重寫),自然有辦法靠收會員費之類的方式來請業務,在這個例子中,非技術人員的工作比重原來就不高,很容易被技術底強的人全吃。
      但如果是需要去實體世界拉客人,做實體世界的資訊整合。沒有非技術人員去和付錢的人喝酒、促膝長談,就沒辦法做成,就像做coupon的網站一樣,沒有去拜訪店家,coupon怎麼來?
      所以,我不知道你的idea是原本很數位化的東西嗎?如果不是的話,我相信那位仁兄也做不長久,不可能邊寫程式邊去跑客人的。

  17. 網站做出來的一開始不要以賺錢為目標的話,通常都比較會成功,因為一心想要網站會吐錢出來,往往再規劃網站或是做一些決定的時候就會不知不覺的偏向以賺錢為目的,倘若一開始以看流量成長以及網友的feedback為爽度目標的話,到時候就會發覺不知不覺這個網站就會賺錢,因為有一定流量就一定有辦法變成錢

    我很認同兩人創業的方式,因為做網站本就不需要太多人,一個人手上握有四五個網站都是國外常有的事情,我所指的是四五個大站,主要就在於如何用程式來取代台灣往往會去聘任來的人力,再台灣網路公司混這麼久,往往都會看到很多部分是沒必要請人做的,這就是所謂的無謂成本….

  18. […] 二人創業:為您完成網站創業夢 (Mr. 6) 09/17 10:15, 2006 引述 :『開站已滿三個月,寫了近一百篇的文章,關於美國、中國大陸與台灣的網站創業的論點,至今維持樂觀態度,軟體與網站可大可小,機會是留給創造者而非分析批判者,眼睛向前而非向後,我們永遠都有機會。眼尖的網友發現了Mr.6旁邊的八個字有些改變,原先的「趨勢、創投、軟體、策進」的「軟體」不見了,希望強調在這小小的地方,創業不只是軟體、網站,我希望能寫得更廣一點,也讓玩網站的能更以小搏大、賣到全世界。 』 […]

  19. 我也很認同兩人創業模式
    因為我目前跟一個矽谷的Angel合作找新投資案,我們也是以不支薪方式來運作這個機制
    我認為矽谷的車庫創業精神值得讚許!
    用part-time時間,以最低成本創業
    比較有機會開創出新的商業模式

  20. Teddy:
    點子遭竊我個人也認為不用擔心,一個網站的商業模式,創意是第一要素,第二是要有足夠的流量,第三要能把流量轉
    換成營收。

    因此「有創意」跟「能夠做起來」是二件事,由於一般人對於產業的認識都只知道老
    大,前面的發生過的事都沒人在意,常常會造成誰先做誰就是老大的錯覺。

    Amazon 也不是全世界第一家網路書店,但是為什麼現在 Amazon 是網路書第一品牌,我想這是可以好好思考的地方。

    Mr.6:
    美工這件事,我也是被罵過才知道..Orz

  21. 我覺得2人創業模式,合作的兩個人都必須有顆純真的心吧!~就像很多創業前輩的例子,創業團隊的成員都是學生時期的同學〔沒有算計/沒有計較,只想把Idea做好〕。不過出社會後因每個人有各自的包袱,要再找到這類型夥伴的機會相對就比較少了。

  22. 【转载】二人創業:為您完成網站創業夢…

    转载一篇文章,继续思考他的模式。開站已滿三個月,寫了近一百篇的文章,關於美國、中國大陸與台灣的網站創業的論點,至今維持樂觀態度,軟體與網站可大可小,機會是留給創造者而非…

  23. […] 而「二人創業媒合小聚」從「二人創業」構想的提出,定日期、改時間、直到舉辦、配對,前後只有短短剛好30天(一個月)的時間。這是主辦單位(我)最欣慰也最驕傲的地方,創業在嘴巴講是沒用的,要做就去做出來,很累,也很有收穫;機會之神不會讓「做」的人空手而回。  […]

  24. […] 從9/26~9/27兩天的Web2.0國際研討會到現在,似乎已經告一段落的感覺,網路業者也沒有什麼大動作(可能還要一段時間吧!),Mr6.cc 所舉辦的二人創業媒合小聚讓台灣的網路市場更有發展的潛力。看著國外的Web技術越來越發達,越來越多的網站紛紛成立,弄出個Beta版就上線找金主,不過Beta版也要有一定的水準才有機會勝出。 […]

  25. 不知道您有没有考虑到如果出现一个2人以上团队正在做和您一样的事呢,这样是不是成功几率就会被刷掉很多。。。,我个人认为创业就是要一头栽进去的,不敢承担创业风险的,很难有所突破吧~~,个人浅见~~~见笑了~~

  26. mr6你好,我的姓名剛好跟你只差一個字,我今年已經62歲,我的願望是當廟公想跟源源不斷的信眾互動,如何讓它源源不斷,我已構思10年,也略有準備基礎,如何跟幾十萬人,幾百萬人互動非網路不以為功,我需要你的協助及評估,我電腦剛學,表達不易請見諒,如何跟你連絡(可否面談)請示知o

  27. 我今天才知道這個訊息的~~~
    我也好像參加這個活動喔…..
    我現在的處境就是…
    腦子裡許多鬼點子,但就是缺乏技術….
    可是現在已經6月了~~請問我錯過這個機會了媽???

  28. […] 技術人才不足 早在去年Mr.6便舉辦兩人創業媒合小聚,但印象中當初看Mr6的文章便可發現一個現象:想點子的人很多、搞技術的人很少。雖然用想的也知道一定是這樣,畢竟想創意跟寫程式之間的門檻差太多了,但即使是標榜要創業的媒合小聚,到場的技術高手都還無法突破十位;對於有一堆想法的點子主人而言,要找到會寫程式的人已經很不容易了,還要找到願意合作、願意在初期無償付出時間、睡眠以及寫程式的智慧更是難上加難,甚至有些人是要找「創業夥伴」,是否臭味相投還比技術能力更加重要。因此我一直認為,創業人才媒合並不是這麼容易的一件事情,我想Mr.6願意為台灣的Web 2.0如此付出,真的堪稱影響力最甚、台灣第一人:D 關於技術高手人力不足,Mr.6在「二人創業之後的每日創業」中就有提到: […]

  29. 因為我是復興"美工科"出來的.
    所以特地想講一點東西絕無鑽牛角尖意味.
    很久以前美工人員自稱美工.業主也稱美工為美工.大家都很快樂.
    那時候美工就是畫圖做立體.賦予意義不是那麼重要.要有也是業主的事.
    所以當時工匠當道.什麼東西都講匠氣.好看最重要.
    然後慢慢的設計的意涵被重視.
    新一批設計師不願意只被當做"技術好的匠".而想當"有頭腦的師"

    基本上台灣最多的還是美工.
    兼顧技術層面與設計意涵的設計師為少數.
    美工們喜歡被稱作"美術""設計""藝術指導".這也是我們的目標.
    設計師更無法接受別人稱呼他為美工.這意思就像叫老闆做"土財主".
    這種概念就像鹹酥雞老闆稱呼男客人一律都叫帥哥一樣.
    不過換個稱呼.對業主與雇員之間的關係是很好的潤滑劑喔.

  30. ㄜ…有一點補充一下.
    正因為近年來倡導設計意涵.技術面有被忽略的傾向.
    我看到很多人都可以為自己的作品發表一小時講不完.
    什麼藍海紫牛長尾全都可以拿出來用.還幫業主做全套市場分析.
    聽起來超級完美.但是實際出來的東西卻醜的不像樣.
    業主感覺不出來.或許連設計者本身也感覺不出來.
    反映在市場就很明顯.

    業主千萬要小心這種名嘴設計師阿….

  31. 我覺得有些事情就是很多人覺得困難,所以成功才是甜美與難能可貴的.
    我對於網路/架站/Flash/論壇…等等的技術是一點都不懂…
    不過我正在嘗試,也去進修網路商務的學分課程…希望有一天能將最簡單的點子化為實際行動..或許我的點子一直再修正,兼職作的網站進度也很慢…但有一天..一定會遇到技術高手….我想大家應該可以合作愉快..
    呵呵…

  32. 我覺得技術方面到不一定要自己寫程式
    可以行銷人員將概念跟系統分析師討論後
    先用文件方式把畫面實做出來,確認可行後
    再由系統分析師開規格外包給程式設計師寫
    程式設計師完成後由系統分析師驗收
    這樣無論在品質、時間、成本都好控制
    不過,好的系統分析師真的很難找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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