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C電商創業你一人就可以開一家,小人物靠專注力短時間取代知名大咖

DTC(或稱D2C)雖然有點久遠了,我們仍來回顧一下它的魅力。DTC是一種電子商務、一種賣東西的網站,是「Direct-to-Consumer」(直接賣給消費者、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縮寫,也就是商家直接從網站上賣給消費者,不必透過賣場,不必透過中間人。

你說,這不是廢話嗎?Amazon在25年前就這樣做了不是嗎?

不,這一波DTC電商網站,更有魅力的強調的他們的產品通常「只有一種」(Warby Parker只賣眼鏡與墨鏡,Allbirds賣環保型的鞋子,Harry’s只賣刮鬍刀片,Casper賣彈簧床,Away賣行李箱……),且從製造端就開始一手包辦,一路嚴控,最後自己做行銷、打品牌,直接經營顧客,通常會要求顧客加入會員,忠心耿耿。

DTC最美的,是有些剛開始的創業家明明什麼咖都不是,nobody,甚至不是那個產業出身的,竟然能在一年後挑戰了Gillette刮鬍刀這種市佔七、八成的大龍頭,從它腳下硬挖了兩三成的客戶過來;一個成功,大家一起瘋,一堆DTC跑出來,所有傳產大廠都一一被挖了牆腳,穩穩的市佔率瞬間跌掉,每種商品都出一個DTC新品牌,大家都好嗨,算一算,已經嗨了至少三至四年了。

現在做DTC已經落伍,該有的DTC也都開了一間了,那,對我這個剛離婚獨力在家、一步也走不出去、必須顧著兩個孩子的單親爸爸來說,為什麼在2020年,DTC仍是一個有趣模式?

因為兩個原因──

原因一,首先,DTC創業,需要的員工人數特別「少」,每間DTC公司的員工數都「少的驚人」。軟銀投資的Brandless在兩個月前準備關門時,它其實「才」70個員工,請走60個,剩10個完成訂單。而Kylie Cosmetics只靠10幾個員工就做到3億美元業績。我每天必須在家照顧孩子,做不完的家事,如果在家裡「一個人」就可以創業,一個人就進入量產,一個人就搞一個品牌出來,該有多好?

原因二,相較其他創業之路,DTC創業成功的特別的「快」,想想,要一間新創公司從創辦到成功,至少得熬個幾年,像Zoom也算熬了長達9年才盼到這波疫情讓它飛上天,但,近期的DTC公司,很多是2017、2018、2019剛開,甫開幕就橫掃消費者,一兩年就起飛,就算沒起飛也迅速(在網路上)接觸了大量的消費者,收集了他們喜好。當你摸得到消費者,有了「手感」,不成功也難

這兩個原因,都在暗示一個新的可能性──為什麼,我們不能「一人做DTC」?

如果DTC的成功之道,只是「鎖定某類產品,一開始由自己設計、自己製造、自己出貨、自己收錢、自己面對客戶」,那,世上這麼多生意,一定找得到,「一個人就可以做」的產品的

一個人就可以做的,不會是眼鏡、行李箱、家具、刮鬍刀片(聽起來就不好做)。

什麼是一個人可以做的?

文字、圖片、影片、手繪作品、雕塑、聲音、知識、智慧……都是一個人就可以提供的

還有,會計服務、律師服務、心理諮商服務、升學教育服務、語言訓練……也都是一個人就可以開的

磨咖啡豆、挑茶葉、做減肥餐、好吃的麵包、素食料理……以上也全是一個人就可以OK搞定的

每個人,只選一個產業、一種產品。品項只有一種,消費者的選擇只有一個,因此,每天只需要做一樣事情,將它做到最好,那,身為老闆兼撞鐘所有角色的你,一定可以打敗那些、表面幾百名員工但每人心不在焉的勉強完成自己的工作的雜牌軍,因為,你的東西會有溫度、有愛、有理想,你的東西不是為了薪資或獎金或假期或什麼無邊無際的企業口號──而,消費者很快就可以感受到。

以自己為名,掛自己的名字,讓市場聽到這個名字,然後,從那間大廠品牌腳下搶來一塊,迅速壯大自己,伺機取而代之───1個人就可以完成的DTC,是我們2020年可以試試看的。來想想,有什麼可以取代?

唐立淇、周慕姿、謝金河、蔡康永、許常德……他們分別代表某個專精行業,而他們就和大廠一樣,可以被下一個敢於挑戰的、名不見經傳的「你」,一人奮起,一人直接輸出到消費者身上,然後取而代之。

然後,享受幾年好光景,還可以像那些DTC公司一樣,最後再賺一票──刮鬚刀Dollar Shave Club、藥妝的First Aid Beauy及食品的Foodspring這些DTC,都被他們相對的傳統公司併購,嫁入豪門功成身退了。或許,我們也將看到這些「一人DTC」在自己賺夠、玩夠、出名夠以後,也把「自己」賣給了另一家大咖──在這個屬於我們的時代,大聲的嘻鬧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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