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爛狂暴」靠一個產品與16員工,三年內營收達7億台幣

前天CNNMoney提到了一個已經推出兩年的新創產品,這個產品叫做「Batter Blaster」,依英譯感覺就翻作「打爛狂暴」吧(雖Batter亦作麵糊),有趣的是,英文來看,唸快一點一定會唸成「Bastard」(小混種),或許在很多家庭這樣唸了。

到底這個充滿暴力與動感的「打爛狂暴」到底是什麼呢

這其實是歐美早上喜歡的鬆餅或Pancake,平常的時候做法大概有幾種,你可以買整個的過來,烤熱了吃,或是買原料過來,自己混著弄。最後再淋上甜甜的糖漿,熱呼呼的裡面,和細細在牙縫的一點點糖槳,這樣咬和在口腔內真是早晨的第一份溫暖,很多人吃到這味道就自然想起某大城市裡那種晨起上班的滋味。後來有人出了一個產品「打爛風暴」,就是告訴家庭主婦有一個新做法──

就是買來這「打爛風暴」,它是一個壓縮罐,按下去就噴出像奶油那樣的東西,帶一點點黃色,因為它是已經幫你攪和好所有的東西在裡面,弄上去以後,只要弄到煎鍋上,就可以煎成「Pancake」;如果放在那種一小格一小格的烤箱裡,就可以弄成「鬆餅」!它已經有一點點味道,就算不加糖漿好像也都可以直接吃。

重點是,這樣的東西,好像就只是電視購物那種走特別方向的、賣得不錯的特殊商品是嗎?沒有特別聽到過,所以應該只是賺一點點而已吧?

根據這篇CNNMoney在一月一日的報導(這來源應該夠可靠),在2008年這間「打爛狂暴」公司的營收已經高達1500萬美元(5億台幣),2009年營收可望再呈33%的成長至2000萬美元(7億台幣),而新的2010年更被看好,目前這個產品已經進入1萬3千家通路販售。

這個成績一出,讓人覺得非常不可思議!三年就達七億,已經非常驚人,更令人不解的是,通常達到這種數字的新創產品,在網路上也會常常聽到,之前介紹過好幾個新創產品案例,他們或許經由「購物台」來賣,但曝光太多,網路上自然會有一些人在這邊幫他做remix什麼的,它辦的活動也會曝光才對。但,這個「打爛狂暴」竟然在網路上「無聲無息」,若跑來看它的所有YouTube相關影片,沒有一部影片超過2萬人觀賞,大部份關於「打爛狂暴」的只有幾百人~幾千人觀賞過而已。

到底創業家是怎麼辦到的?

瞧瞧這位創業家(照片裡的大鬍子),今年37歲,原本經營小酒館,在34歲的時候不幸失敗倒閉,後來他想想有什麼創意食品可以賣,被他想出了這個「將Pancake所有原料混成一個罐子」的點子,就在2005年對此創意申請了專利權,一路賣到今天。

有趣的是,看,這位大鬍子長得實在不像只有37歲!令人為他擔憂,恐怕是因為創業太過操勞之故?但這故事的重點正是相反──

他們認為,「打爛狂暴」反而是一個很輕鬆自在的產品。到了今天,他們才16個員工,就賣出了7億台幣的業績,平均每位員工至少每年值4000萬台幣的生意;像這種特殊產品憑的都是策動網路行銷,「打爛狂暴」也是。

怎麼做到的?

答案是:在這個世界上,「產品就是了他們的行銷」。其實在另篇文章中更明確的點出,這就是知名行銷人Seth Godin的「紫牛」(Purple Cow)概念,這個「打爛狂暴」整個妙就妙在都靠一個賣$4.99美元的產品,它這個產品就為它做了所有的行銷。只要做出一個非常棒的產品,而不是非常棒的廣告。

除了產品很棒,可以分析出至少四項亮點:

一、使用起來很好玩:我們不確定是否一定得用壓縮的技術才能製造出調製好的鬆餅或pancake,「打爛風暴」或許可用其他的容器來裝,但它選擇使用這麼一個「壓縮瓶」,煮早餐就是多了一份趣味!CNNMoney的那篇報導就引述一位大廚的意見,他說,他平常當然不會用這個「打爛狂暴」來做鬆餅,但他和他孩子一起的時候,就會使用這傢伙來做鬆餅。

二、宣傳試吃活動辦得巧妙:並不是每樣產品辦活動都會有效果,但「打爛風暴」這樣的產品,由於產品特色清楚、簡單易懂、一看就吸引人,所以非常適合「辦活動」!他們最近做的最大的一招,就是到全美國最大的市集去辦活動,它挑戰金氏世界紀錄,在8小時內煮了7萬6千個pancake,享盡主流媒體的注意。不過由於主流媒體明天還有其他的金氏世界紀錄要報導,所以它也沒真的仰賴一次曝光就吸引全國注意,而是一點一點的,藉現場活動帶來更多客戶。他們當場嘗試「打爛風暴」的壓縮瓶,按下去就噴出一堆奶油,做成鬆餅當場吃,哇,還不錯……他們就會買了,就開始傳染出去了。

三、強調它是整個「有機」的:這點更有趣,其實「有機」(organic)並不是「打爛風暴」這種產品需要強調的,但它還是強調有機,讓它可以率先進入有機的一些超市,而且,對它仍有質疑的人(譬如懷疑東西是否會新鮮等等),一聽到「有機」二字,就會很自然的聯想:「我自己買蛋買麵粉,說不定還買到污染過的!那我看還是買這種經過認證過的食品吧!」掙扎沒多久,就會將它買了下來了。

四、用一次之後,可能就不會想去用其他的:由於「打爛風暴」這個產品主要在「簡化」烘製鬆餅的流程,因此它也容易讓消費者很快的養成習慣。一罐好說也要用個十次以上,當你連續十個早晨都用「打爛風暴」,因為它比較易用,從此就不會想再去使用傳統的方法,除非……它「不好吃」。換句話說,「打爛狂暴」只要做得至少和一般鬆餅同等好吃,它就可以得到消費者的喜愛,因為它比一般還要方便!

我在想,做網站、做小遊戲,是否也可以參考這樣的概念?世上好的產品似乎很多了,有的好且貴,有的好但又不容易買到,有的則是雖好但要花十年的時間才會傳到我耳裡讓我知道有它的存在。「紫牛」的關鍵似乎也不完全是在「產品好」(remarkable),而在它以產品為中心的一連串很自然的行銷配套……這些行銷的概念可以很自然的融入產品中

像「打爛風暴」靠金氏世界紀錄強調它做餅「迅速」,強調它是「有機」,精心設計「噴出來」的使用樂趣……全部盡在不言中,這麼的簡單易懂,三歲小孩都會吵著想要!如果,我們的智慧應該全部注入這樣的產品,如果一次搞不定,或許寧可拔除再來一次;一次搞定,不必天天想如何行銷,我們才有機會靠區區幾個人產生了七億天大營收。

31 comments

  1. 這種食物料理的方式很新奇, 難怪可以吸引大眾,
    而且也值得申請專利.
    不過若從成本的觀點來看就很不好了,
    這種食物一定要用壓力容器來包裝,
    包裝的成本就會貴,
    而且環保的問題也較高…

  2. 如果我有看到賣這個~~也應該會買!
    我很習慣在家裡放鬆餅粉,正好沒有麵包或天氣冷、不想出去買早餐的時候,加一點水和牛奶就可以烤來吃,營養又方便 ^^
    (只是我老公一直覺的鬆餅粉加水變成麵糊的過程很麻煩 :P)

  3. 一個產品能賣到這樣也算奇蹟了…..要複製這樣的成功其實有相當的困難度。

    第一,有專利權的產品本身就很困難了。專利權其實沒有大家想得這麼困難,台灣近三年的專利權數量已經追上歐美先進國家了。但,真正靠專利權就能做出爆紅產品的例子卻很少,單一有效專利權其實不多見。

    第二,這樣好用便宜還有機的產品實在也不多見。而且這是屬於「消耗性日常食品」,因為Pancake原本就是西方人早餐的主要食品,消耗量很大。如果是少見的食品或物品,那麼銷售循環就會變慢,無法產生這個案例的效應。

    第三,其實這個案例並不完全是靠網路呢,他是靠取得了媒體的目光(雖然短暫)以及到各地去做實際展示。美國有多少市場可以實際展示呢?台灣的市場規模與之相比就小了,要創造一樣的營收有相當的困難度。

    因此,這個案例在台灣可能很難成功複製,不過的確提供了發明家一些想法跟希望。

  4. 它成功的原因根本不在於你舉的那四點,

    最主要是它的方便性,如果你住美國觀察大部份家庭準備早餐的習慣就知道,

    美國人沒有台灣所謂的「美而美」早餐店,所以準備早餐常常必須在家自製;

    如果不是單身又加上有小孩的話,做早餐是一件超煩的事,

    這種Batter Blaster不僅快而易做,最主要還符合了美國人對早餐的概念。

    Pancake是美國人早餐的傳統美食,有了加速製作的方便食材(不必從調粉開始),當然就會賣得好。

    因為快速方便且打中美國人的傳統食物的概念,所以才會賣得起來。

    根本跟什麼行銷沒有太大的關係,不然你去分析買這種東西的美國人是哪些人?

    除了媽媽之外,還是媽媽(特別是有工作的媽媽)!

  5. 另外,以美國市場來看,你不能單從收入或營業額的數字來看銷路好不好,

    畢竟市場結構和人口都跟我們認知的不同,

    你應該從眾多的早餐食材裡去看它賣的比例,這樣光看金額數字根本不準。

    另外,台灣的便利商店近來也有取代早餐店的趨勢

    如果把台灣的早餐市場精確估算,

    我想那金額比例之高決不會輸給任何歐美國家

    (因他們沒有純粹只賣早餐的「早餐店」也沒有如此高比例的便利超商)

    這跟每個國家的生活文化和飲食相關,絕不能只單看食材在市場售出金額來評論!

    不然你再拿美國去年賣出的pancake糖漿金額或咖啡(同樣是早餐食物)來跟batter blaster對照,你還會說它賣得好嗎?

  6. to 17、18樓的讀一:

    你講的是很有道理,只是,上頭六先生的文章已經說了「他們的產品就是他們的行銷」,他還舉了「紫牛Purple Cow」概念,就跟您17樓所說意思:「產品本身本來就打中市場需求」是一樣的觀念。上頭文章那四點並不是六先生認為『這個產品獲得成功的原因』,而是「由這個故事中可以分析出四個亮點」,只是從這個成功案例中取得啟示罷了。我個人是覺得,這四個亮點說中了消費者(也就是您文中主要購買者–媽媽)會買這項產品的『契機』,也就是「讓目標族群知道這個產品的存在」。產品本身有這些特點的確就足以開拓市場了,可是必須要有『讓目標族群知道有這個產品存在的機會』才有用啊,因為這產品不上電視廣告、不上電視購物、連網站的流量也很普通,因此現場行銷活動還蠻重要的不是嗎?

  7. 另外,針對18樓的評論,您說的也算對,台灣的早餐市場的確也有變化。可是所謂的成功不見得一定要用市佔率來衡量吧?誠然市佔率在企業競爭中非常的重要,大者恆大的現象一直都存在。不過就一家成立三年、只有兩樣產品、只有16名員工的公司來說,能夠把唯二的產品打入一萬三千家通路、創造7億台幣的營收已經算是不錯的成績了吧?不見得他這項產品要等到做到在美國早餐市場超過一個比例才算成功吧?如果真是這樣,那就沒什麼新創公司或者創新產品好介紹的啦~~~畢竟像早餐市場、咖啡市場這類型市場,要讓消費者很大比例的改變習慣也不是兩三年能做到的。

  8. 可見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就算賣出一個營業額並不能代表你所謂的「成功」,如果依照市佔率來看,七億的營收入和整體美國早餐市場來比,並不能叫做所謂的「成功」。營收入和知名度,不能直接跟產品成功直接劃上等號。因為你不知道你看到的七億的背後是不是還有七千億市場或更多無法估計的市場。

    所以我的意思是,它頂多只能算是去年頗有新意的新產品,也滿受到歡迎的。至於是不是叫做行銷手法成功,你太快劃下等號了,畢竟產品才賣幾年?

    你如何能說它叫做成功?說不定這個產品用它的行銷策略應該可以拿下二十一億的營收,如今卻只有七億,這些都不是你用公司外的觀察來判定的。沒有該公司的估預和收入報表,你只能去分析它的種種行銷手法,而不是說它成功。

    商品市場裡,沒有所謂真正成功的產品。

    而我之前舉國外和台灣例子,就是要告訴你,你的定論下太快。(因為背後的整體市場龐大到你難以估計,你怎麼知道賣了多少錢叫做成功?)

  9. to讀一:不好意思,我果然誤會您想表達的意思了。不過我想這跟從那個角度看商品是不是成功有關係。以整體市場、營收來看,這個「打爛狂暴」對美國早餐市場來說可說是微不足道,離成功還很遙遠。以創新產品來說,說他成功的踏出第一步應該不算過份吧?六先生文章開頭有連結到CNNMoney的文章,該網站(CNN財經分站)撰文先介紹這個產品,文中有提到一般人(應該是指美國人)對於Spray Foods這類型罐裝噴出式食物的不以為然,在大部分人不喜歡的情況下能賣這樣應該也算不錯了吧?不過,您說的也沒錯,光憑這樣的確不能說這是個成功的產品,只能說他是創新的產品,有他的市場,也有不錯的銷售量。但,對於一個兩手空空白手起家的創業家來說,這是一個相當不錯的開始。

  10. 原則沒錯看你如何舉一反三運用它的效用去創造自己的模式,多看多學總是可幫助自己在創新的過程中,降低蘊釀的時間加快速度,當然還是要以結果論英雄,有好用的果實才是真的,不然一切白搭。

  11. 如果單看文字介紹,消費者是沒有什麼興趣的
    看完了短片之後
    連我都馬上就想買了!

迴響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