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太超過」的公仔?

昨天在美國看到一則行銷失敗(或太成功)的新聞,有間公仔工廠精心的設計一個小女孩公仔,以為很有意義。這個女娃公仔叫「Caylee Sunshine」,按下去,她會唱「You are my sunshine」,只是,這個「Caylee」真有其人,本名是Caylee Anthony,二歲失蹤,沒多久被發現已遭殺害,她母親被列為嫌犯。

換句話說,這公仔,是依照一個死去的孩童模樣所設計的!有沒有很噁心!ABC News還把Caylee生前的照片和Caylee公仔擺在一起,比比看,是不是很像?這件事果然馬上掀起喧然大波,其新聞性比當初Caylee遇害還要大,憤怒衝天的大眾聲音,讓這個公仔原本要在前天上架開始販售,連忙臨時喊卡。

問題是,怎麼會有廠商做這麼白目的事呢?原來,廠商原本的意思是,Caylee公仔一隻賣30美元(台幣1000元),盈餘會100%的捐給公益組織,他們一毛不取。而做這個公益娃娃的目的是想紀念死去的兒童,並且為兒童基金會募款。這間公司聲稱,他們深信社會還應該更關注遇害的兒童,傳統的方法沒有效,他們深信他們的新方法可以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他們想要借這些犧牲的兒童,化為一個又一個的玩偶,來喚醒大家對這件事的重視。

有意思的是,這間公司還幫這個公仔做了一個獨立的販售網站在「Caylee娃娃.com」,這個網站很容易做,其實只是申請一個Blogger.com部落格帳號,整個風格是亮得有點刺眼的金黃色,代表著「陽光」,從標頭嵌的Rockyou!的相簿播放器上看到,這間公司除了做公仔,還印T恤,上面一律畫著一顆可愛的太陽,而且不只寫著「Caylee Sunshine」,還有「Sally Sunshine」、「Gracie Sunchine」…。我想,這位Sally與Gracie是否也是不幸遇害的兒童?從這邊可看出這間廠商的創意的方向,我想他們一定在想,以後只要一有兒童遇害,這間公司就立刻出相關的公仔、衣服,來「紀念」這個兒童?

這樣ok嗎?

若以「社會企業」定義來看,這間公司還真的是有創意,或許還真能做點好事,只是一點也不溫暖。不過,若以商人的頭腦去想,我們可以勾勒出這間公司的「前景」──想像,為了紀念這麼小朋友,整個城鎮的人可能自發一人買一個公仔;手上拿著這麼一個娃娃,聽著「You are my sunshine」,她們似乎就永遠的活著了……這是一門可能賣得很好的生意,而這間公司,就算永永遠遠都把所有盈餘都捐出來也無所謂,因為所謂「盈餘」也得扣掉人事薪資成本,所以製作這些公仔是「不會虧錢的」,可以養一個龐大的公仔製作團隊,讓這間公司存活下去,伺機再出其他的公仔,基本上就可以賣一個賺一個。

不過,這整件事還是臭味沖天的。這間公司沒有做好基本的動作,也沒有和關鍵人士談過。女孩的祖父母已經請了律師,律師說,玩具廠商在製作公仔的過程中,居然從來沒有來和他們談過任何事,也沒有取得授權,我想是導火線之一。另外,或許這間公司叫「Showbiz Promotions」,名字取得爛,聽名字就知道他們的「本意」,也有關係?此外,報導問起,他們竟然支支吾吾的說不出來要捐給哪一家公益組織,可見他們是「先做再想」的,這樣的態度或許也讓衛道人士看不下去。

有趣的是,面臨這樣的反對聲浪,這家公司也不是就這樣「沒了」。他們也站起來反駁了。他們再次說明他們的商業模式,告訴大眾,你們誤會了!其實,他們做的這個娃娃,並不是按照Caylee所設計的,雖然媒體把公仔和小女孩的照片擺一塊,好像蠻像,但是媒體也說,髮色其實不一樣!這間公司意思是,他們原本只想做一個女娃娃作為「象徵」,上面穿不同名字的衣服,就代表不同的兒童……。

但是,不對,名字呢?

這個網站的站名,還是叫做「Caylee Doll」啊!

商人百口莫辯。這……這……。

美國人喜歡討論這種在人性邊界的話題,人人都要插一嘴來討論,到底這件事是「對」還是「不對」。和其他的話題比起來,在這次的討論上面,聰明的商人輸了一大半掉。這其實是一個不錯的點子,透過網路來賣更是妙哉,不過,就算公仔沒有畫得像,域名卻已經取了「Caylee」,此地無銀三百兩,就算是真的有益於社會的社會企業,到最後有可能就敗在一個域名,域名先取、也最後才徹退,商人百口莫辯。

不過,在「Cayleedoll.com」裡,T恤衣服一件賣13美元,貼紙賣3美元的,還是繼續販售中。誰輸誰贏,還不知道。社會是否得到最後的好處?在商人與公益的拉鋸戰中,還要觀察。

13 comments

  1. 感覺讓人毛骨悚然的娃娃,
    連美國人都無法接受了,
    若是在台灣的話,
    八成也是吵的天翻地覆…。

  2. 嚇人喔!
    明明就是要賺錢 拿死人的樣子做成娃娃再賣出去
    誰要買 況且也沒問過死者家人..

    這是什麼爛企業呀!

  3. 不盡然! 它只是錯失了幾個關鍵點!
    同樣模式由真正具有社會良知和責任的組織再來一次
    個人認為應該會很成功!
    記得勵馨基金會的勵馨娃娃嗎?
    當時沒有網站的年代
    設計製作都很粗造的做出的"公仔"
    我也支持了一個
    可惜沒有延續 又受限基金會本身業務範圍
    如果能由某個組織 擴大概念 再套上網站行銷的模式
    我真的認為這個社會的美好能量比你我想像的還大

  4. 把娃娃換成其他紀念品就會有不同感受,要做娃娃應該早就是要靠爭議性取得新聞版面。

    看似公關危機的開端,其實也有機會逆轉成正面印象,只是後續需要高明操作,絕不能只是無言以對而已。

  5. 我覺得這家公司犯了只看到商業模式,沒有深入各個當事人立場來思考的毛病.而六先生所認為的模式很好只是幾個關鍵錯誤這點,我也不感認同.
    我若舉另一個案例可能大家比較容易感覺出不妥之處.
    有個新的連鎖藥局,使用新的客戶關係管理系統(CRM),會主動分析客戶購買藥品主治的疾病,同時會主動提醒客戶藥吃完後要再繼續添購藥品,有新的同樣療效的藥品上市也會提供客戶參考.
    各位覺得這樣子的系統好嗎?可以實行嗎?
    疾病屬於個人的隱私,主動通知等於侵犯了個人隱私,當然像心臟病或糖尿病之類需要長期服藥的病人可能覺得主動通知很好;但假如你收到的通知是「X先生,您的XX藥應該已經吃完了,倘若您的菜花還沒好的話,提醒您要繼續服藥,目前XX藥本公司正在打折中.」 你覺得顧客就算真的有菜花,收到這種通知會高興嗎?
    藥局的這個案例應該不是真實案例,我記得是在CRM教材中看到的,在娃娃上印不幸遇難的小孩名字,難道不會一再刺激受難家屬嗎?更何況沒有經過家屬同意就用他們不幸去世的孩子營利,這跟藥局案例是同樣糟糕.
    因此奉勸諸位創業時若有好idea的商業模式,還要更深入一層思考人性的感受.

  6. 娃娃跟本人我到覺得沒有多像。
    像的地方普遍都是小孩的特徵,例如眼睛比例大、頭形偏圓。

    樓上的例子我也認為很有改善空間,考慮客戶感受寫出一個判別系統就可以了。當然最好在買藥的時候取得客戶同意,用一點點小優惠來引誘客戶同意。當然如果客戶表示不需要,當然我們必須尊重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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