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組織太超過?「爸爸族」如何靠網路瞬間起風發起1000封抗議信

這篇文章有點刺激,請抓緊。

前幾天看到一則發生在美國達拉斯城(Dallas City) 爭議廣告所引發的地方新聞,已有30年歷史的家暴防治組織The Family Place,花了2萬5千元美金(台幣70萬)的廣告預算,買下了45輛公車的外牆廣告、300輛公車的內部廣告,從十月一日到十一月三十一日,強力播放一則很有「特色」的廣告:

這個廣告有兩個版本,一個版本是一張天真的小女孩照片,另一版則是天真的小男孩照片。

小女孩說:「有一天,我老公會把我殺了。」

小男孩說:「我長大後,我會揍我老婆。」

該廣告如下圖,若要影音新聞請見此

不到一周的時間,收錢播廣告的達拉斯大眾運輸系統(DART)便已經收到了1000封的抗議信函,要求立刻將廣告下架!過了兩天,這1000封抗議信的新聞,已經引起媒體注意,延燒到達拉斯以外的地方,再這樣繼續燒下去,我看這周末或許就會上紐約時報或華盛頓郵報之類的,遭來全國性、甚至全球性的抗議聲浪?之前這則廣告本來是要投放在更大的看板上,但Dallas那邊的看板媒體商如CBS Outdoor與Clear Channel Outdoor等不敢放這廣告,家暴團體被拒絕後才轉而向DART下廣告。現在遭到抗議,這個DART倒也很有guts,一直到現在仍堅持保留該廣告,讓它在全城街上走透透,直到11月底再罷休。

重要的是,到底是誰在抗議?

是那些「爸爸」們

這話題原本不應亂聊,以免觸犯到「金星人」與「火星人」幾輩子都無解的地雷線,但,我剛好在前晚聽到收音機,受訪者是某一位已離婚的女性,這位媽媽形容當時她怎麼和她外遇老公離婚的(離婚後孩子歸爸爸),尤其有一段,是她在形容她如何與她還懵懵懂懂的孩子說「媽媽要搬出去住」,她私下先找機會,輕描淡寫的宣布這件事,她兩個孩子竟沒有很大的反彈或反應。這個媽媽說,她當時的感想是:「原來這麼簡單!」接下來,她聊到離婚後才終於知道台北夜生活原來相當熱鬧,然後聊到她現在搬得離原家比原來還要更遠一點,我是從中間才開始聽的,前後沒聽清楚,也不知道主角是誰,不過,坦白說,聽了以後不是很舒服

尤其當這位離婚媽媽提到,她主要是因為參加一些組織,裡面都是單親媽媽,這些單親媽媽之所以離婚,竟然全都是因為「老公外遇」(竟有這麼多無可原諒一定要離婚收場的外遇case)。而當她很掙扎要不要離婚時,這些單親媽媽給了她「勸離不勸合」的建議,讓她提起這個勇氣。這個所謂的「勇氣」,因為這些組織都在告訴她,錯,不在她自己。錯是在對方,所以她可以離婚,可以放心的重拾久違的單身生活,可以搬離開這個家、離開兩個孩子……。

讓她感覺到,自己是許多人之中可憐的人,就像那則廣告一樣,只要進入婚姻,不是被,就是被?但她忽略的一件事是,雖然她的確是第一個受害者,但她受害之後選擇離去,選擇找到一個新的生活平衡;組織,讓她繼續的活得很有力量、很有精神,接下來,要默默傷心難過一世人的是誰?

嗯,是她的小孩。

還有,或許是她的前夫?

不幸的是,這世界上沒有單親小孩的組織,也沒有離婚爸爸的組織。就算有,也不大,不在身邊,沒人可幫忙他們,治療著失去媽媽、失去老婆的痛苦,有組織的幫忙下,媽媽們覺得離婚之痛已是過去式,但對其他幾個人來說卻是現在進行式。美國那則DART公車廣告之所以覺得「家暴組織太超過」,是因為它所形容的家暴案件,只會發生在5%的家庭裡,但卻有50%的家庭莫名奇妙的也開始離婚,所有離婚者都推說是「外遇」的原因,被鼓勵「勇敢」的站出來,結果現在大家真的很「勇敢」的罵出來,從小孩開始就斷定以後會家暴、會外遇,大家都很勇敢了,卻忘了所謂的真正的勇敢是勇於講出自己的需要、自己的想法,勇於說,「離婚是我自己的選擇」,和對方有關係,但不是完全的關係

沒錯,女性通常是出於迫不得已才離婚,但,絕不是100%的女性都是出於迫不得已才離婚。卻有100%的離婚案例女性都在說「錯不在自己」。

這個遠在美國達拉斯的廣告爭議,也證明了一個奇特的網路新現象。這新現象的主角是「部落客 + 支持者 + 記者」。

試想,如果今天只是我一個人經過,看到這公車廣告,坦白說我並不會有什麼感覺,也不會有太大的不舒服,就算有些令我不舒服的訊息,譬如剛剛說的收音機對話,以及上次寫道之前在TIME雜誌看到某位知名男星說「我不喜歡強光,強光讓我看起來很像中國人」這種大膽出現在美國主流媒體的種族岐視的言語,我看過去,就算生氣了,也生完氣就走了

因為我只有一個人,一個人巴掌打不響。

除非,今天有一個組織,提醒著我,我是對的!這個東西、這個現象、這則新聞、這則廣告,真真切切的無法無天!無法無天!無法無天!我才會開始生氣,開始幫忙推波助瀾。

但,怪的是,「爸爸」從來都不成一個組織,這次,是怎麼起來的

仔細看看這件事的前後始末,關鍵就在那「1000封email」,因為有這一千封信,而且是從上周日到現在短短的一周內就有一千封信,所有的媒體才敢開始瘋狂報導,對不對?

仔細再看看這一千封信,原來,並不是真的從四面八方進來的一千封。當消息曝光後,其實沒有很多人看到,連DART也說,一開始都沒有人抗議,他們是突然間才開始收到信的,突然間……就是一千封信!

原來,是有一位叫做Glenn Sacks的部落客。這位部落客並不住在Dallas,而是住在洛杉磯,他是從網路上看到這則廣告的消息的,而這位部落客原本就是在寫關於親子教育中的「爸爸」這個主題,看到這則消息,就很雞婆的發起了這個活動,順便精心準備了一個標準化的抗議信函,讓每個人可以在30秒內就寄出他想抗議的信。部落客怕不夠,還列出DART裡面每一個官員的姓名、電話、email住址,於是就這樣,在短短一周內(從上周日到現在),1000封信就這樣被收到,也震驚媒體界。

人一多,就會發現其實也並不是只有爸爸在抗議,加拿大的National Post的女性專欄作家Barbara Kay也寫到,「這個廣告令人震驚、每一個層面都讓人感到被冒犯。」她還詳細列出她認為她是如何被這廣告冒犯到的。

網路的世代,我們看到一種新的力量,這種力量和「The Family Place」這類團體組織不同,它平常是不存在的,但它可以因為某事件而瞬間組成,結束後則瞬間潰散,等待下次再組,每次組,都是不太一樣的人。這種力量的組成,是經由「部落客 + 支持者 + 記者」,先由部落客如Glenn Sacks一喊,這樣形成氣候,引來少數支持者的投書,記者有東西可寫出來後,再引來更多的支持者、記者、甚至其他部落客……。

我是認為,這些新的力量對社會是好的,至少可以對一些事務產生較「平衡」的發展,不會有任何組織出現「太超過」的現象,也可以讓這社會的種種問題,獲得更細節、更多元化的「重新詮釋」。

33 comments

  1. Mr.6你說"有100%的離婚案例女性都在說「錯不在自己」"是不是也太以偏概全了呢?至少,我是離婚女性,我便不認為錯不在自己,你氣昏頭了吧?你的言論基礎何在?!

  2. Dear Mr.6,

    你的文章令我愈來愈感動,因為我開始感受到你不只關心自己的家庭事業,同時也關心其他的人,也願意開誠佈公的談論你的想法及感受.這真的是很大的勇氣!

    對這樣的話題的確會碰觸到別人心中難忍的痛,不過,這也是輿論的功用,它可以平衡各式各樣的想法,連最單一的聲音也可以被聽到,然後再被重組,我想這是這個世紀的人類獨享的幸福之一.有各式各樣的管道可以讓自己被聽見,被看見...

    很贊成也很欣賞你說的:網路的世代,我們看到一種新的力量,它平常是不存在的,但它可以因為某事件而瞬間組成,結束後則瞬間潰散,等待下次再組,每次組,都是不太一樣的人。

    呵呵~~期待這樣的力量讓更多人得到幸福!

  3. 可能有些人的童年很快樂。
    我父母直到我高中畢業才離婚,小學起已經爭吵不斷。
    我不管她們誰對誰錯,因為雙方都不對,而我,只有一個想法:你們為何不早點離婚?讓我生活在這種神經緊繃、甚至偶爾要選邊站的環境?
    當雙方都沒有智慧和包容去修補婚姻關係,
    真的,不要再說為了小孩好、為了小孩著想才維繫有名無實的婚姻,
    我寧願我的父母都為自己著想,
    當他們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方式,他們會活的快樂,
    那麼,
    我也會跟著快樂。

  4. 自我開始閱讀Mr.6的文章,據今天不到一年,但我還是不得不說,Mr.6,您真是個懂得求進步的人,記得約莫1.2個月前,對於Mr.6在講述一些教育.親子.家庭觀點時,我其實非常不以為然,太過於狹隘,太過於活在屬於跟Mr.6類似的圈圈裡。
    但是我看到這一篇,也不得不稱讚一下了。我稱讚的是Mr.6很巧妙地說出我看到卻說不出來的觀點,就是這個社會需要更細節、更多元化的「重新詮釋」,因為網路,我們可以很輕易的看到某個領域的名人說出那個領域的觀點,但我們更可以用網路來以不同角度詮釋、討論這個人說出的觀點。
    請Mr.6加油!

  5. 我是女生.
    我也覺得我看了這篇文章.非常不舒服
    老公外遇了,離婚不對嗎?

    為何要為了小孩,或者是可能會難過的老公.忍耐不離婚?

    婚姻很好的JC.

  6. 1. 我同意這則廣告太超過,也贊同您對於組織行動的觀察。

    2. 事實上有離婚爸爸俱樂部,不過絕大部分自認為有男子氣概的離婚爸爸都不願意加入,讓社會服務團體十分頭痛。

    3. 我沒有辦法接受「女人為了孩子的幸福,所以必須忍耐丈夫外遇,繼續婚姻生活」的論調,希望這不是您這篇論述的前提。

    4. 在文中隱而未顯的部分,是為了孩子不願離婚的女人,絕對比「不願意忍受丈夫外遇而離婚」的女人來得多很多。為什麼?雖然因素很多,但我想讀者們都至少有某種程度的理解。

    5. 網路串連的力量愈大,影響層面及影響力則愈大,愈容易落入「最大聲等於正確」的迷思裡,想請教您在所謂2.0的架構下,除了透過眾聲喧嘩取得某種「聲勢」上的平衡外,還有沒有可能協調的機制,尤其在絕對權力逐漸被稀釋的趨勢(卻其實很容易激化保守勢力大反撲)裡,能發生怎樣共生而非同歸於盡的解決之道?

    很抱歉我採用了條列式留言,是因為不想落入各擁其「主(義)」的迷糊仗裡,希望您能體諒我個人為了避免混戰,為發言的正當性取得一席之地的誠意。

     

  7. 這篇只有最後兩段是作者的結論,這才是重點。

    但是焦點之所以會模糊,只是用來堆砌及引申的事實被放大解釋,可能跟聳動的標題脫不了關係。

  8. 好一個「部落客 + 支持者 + 記者」,令我想到海角七號爆紅的原因。
    (ps. 不好意思, 跳tone)

  9. 風水輪流轉!
    就如版主說的:
    〝這些新的力量對社會是好的,至少可以對一些事務產生較「平衡」的發展,不會有任何組織出現「太超過」的現象,也可以讓這社會的種種問題,獲得更細節、更多元化的「重新詮釋」〞。

  10. 人們很容易用以偏概全的觀點來看事情,所以有時候過於偏激的言論會造成超乎預期的影響力。絕對是原本說出口的人始料未及的。

    說到離婚男,加拿大的婦女權益做的非常好,好到有一部份的人權組織常常站出來呼籲社會大眾要重視男性權益。

    這似乎是另一種極端…

  11. 如果Mr.6有機會真的去了解台灣的單親組織,你會發現,很多老公外遇後離婚的婦女,是跟我一樣,留下孩子的監護權。沒拿多少贍養費還得自己貼錢養跟前夫姓的孩子。
    要是有機會可以放下孩子重拾單身生活,也不見得就會比現在快樂。
    更何況,前夫外遇後,孩子都不要了。哪有機會像那個讓你覺得不舒服的離婚單身女子一樣,說放開孩子就放開?絕大多數的狀況是,因為孩子是自己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媽媽比爸爸還放不開孩子!

    離婚,是我自己的選擇。但是,如果對方沒外遇,沒有拋妻棄子,我幹麻選擇離婚這條路?

    你的這段話:
    「離婚是我自己的選擇」,和對方有關係,但不是完全的關係。

    真的讓我覺得不舒服了。

  12. MR. 6
    我想這次不會有「1000位爸爸們」出來挺你的,不是是非的問題,而是這樣的議題在台灣,對於男性還是像一個充飽的氣球一樣,犯賤手癢去戳就是該死

    這類家庭倫理的討論,如果都還是群體化的指控,「男人(s)、女人(s)、很多」滿天飛的時候,我就覺得沒有什麼理性討論的空間了

    對於把這些議題神聖化而抵死捍衛的人們,我衷心的建議,在一直分享不愉快經驗的同時,也分享分享些正向幸福的經驗。別再只是網路上到處尋找認同自己的言論,或是放話「你讓我不舒服」的言詞了

  13. 我跟5.Marie想得一樣,不美滿的家庭,何苦一直守著.心理想著自己的父母為什麼不離婚,常常會有罪惡感,可是比起二個沒有心的夫妻,這種家庭對小孩實在很傷,不是正常家庭的人可以理解.不離婚,外遇的還是繼續外遇,顧外面甚於顧家裡,不甘心又妒嫉又渴望得到愛的女方,永遠有衝不破的心理障礙,不放開只會愈變愈醜,男人都是老了孤苦無依了,才"可能"覺悟,也不是人人會覺悟.有個人年紀輕輕就中風,他老婆在床邊照顧他時,想到他外遇又愛喝酒,有時會忍不住打他嘴巴,打嘴巴其實沒什麼,至少他老婆不像情婦跑得不見影.人生只有一次,不要浪費在守著一個可能會覺悟的人.

  14. 看到Mr.6所報導的這篇文章,觸及到絕大部分女人的心聲,也提醒了絕大部分男人省思婚姻、家庭的關係重要性,文章內容不是在討好網友們的喜好,文章的核心價值只是明白的點出一個觀點—-家暴、離婚是影響整個家庭的完整性,在大人與小孩之間引發出多少的負面價值。我個人認為廣告以小朋友為主角,是隱喻的手法,乃是家暴協會要鄭重告訴成年人—妳你們在做些什麼蠢事!

  15. 網路文章本來就是一種見解而已 每個人的見解不同
    在一般領域 就是看作者涉入的專業程度 會有極重的思緒引導

    但是 在兩性關係 以及兩性關係所衍生出來得關係 幾百年來 就是隨著時代的演變和社會環境的不同 一直讓在不同角度 不同感受 不同遭遇 不同背景 不同教育 不同認知 下男男女女永遠講不完的議題 這議題在未來的人類時間裡永遠會被拿出來討論 但是永遠不會有結論 就算有任何結論也會被不同的人再拿來討論

    因為這議題 原本就是很難斷定的 古有云: 清官難斷家務事 就是這樣的道理 任何人的任何話 是無法讓不是身在其中的人體會的 任何男女婚姻關係都在一個複雜的個人習慣 觀念 知識 喜惡 情緒所左右 再加上每個人的背後那一群朋友 姐妹 同事 親戚 父母 的個人習慣 觀念 知識 喜惡 情緒再影響 他的決定 還有還有一開始描述的當下 已經參雜當事人描述的主觀見解的傳達 雙方的群體 已經再不同的蝴蝶效應裡了 當然不會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 結論了

    在這裡 每個筆者和每位看官 有極大的差距 字裡行間的短短描述 豈是能將情況整體的包含 很自然的會得到不同的韃栰或反餉 事情越有針對性 越會有極端的看法與反應

    有一句話 盡信書不如不讀書 能寫書應該都是學富五車 ( 現在的社會 術業有專攻 也應該有深入的見解 才敢寫書吧) 連書都該 “盡信書不如不讀書" 因為見解一定不同 寫書所描述的情境 覺不會原原本本的再你面前重新演繹一次 就算重新演繹一次 人物也一定不同 因此不能東施效顰 完全吸收囫圇吞棗 一定要有個人的判斷 選擇性接受

    連書都不能盡信 何況 部落格沒有整體連貫的一些段落文字呢 所有的 只能是參考罷了

  16. 我覺得那些廣告太超過了…
    不過這篇文章也讓我不太舒服
    那些男人不外遇不就好了,不要外遇了再來怪女人離婚

  17. 唉,其實越來越多的金星人和火星人已經懂得如何相互尊重,平等相處,為什麼要登這負面的廣告來以偏概全呢?發個正面的廣告不是很好?

    女孩:有一天我會為我的摯愛生個愛的結晶.
    男孩:當我長大,我會用生命保護我摯愛的家人.

    也許有人又會說這又帶了點不平等的口氣,但我們就說這是各斯其職吧,
    女孩的體力較男孩子弱,這是DNA的關係,所以粗重的就讓男孩來吧.
    而要男孩生孩子…….等科技夠發達那一天吧~~~

  18. 我認同蛙小小的說法~
    網路串連的力量愈大,影響層面及影響力則愈大,愈容易落入「最大聲等於正確」的迷思裡…變得….譁眾取寵~
    情緒效應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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