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下一代孩子找尋「文」「字」的替代品

我對「手寫字」的態度很是矛盾。寫了以下一篇文章隨便聊聊。

小時候,第一個自信的來源就是「手寫字」,我爸爸寫字很是漂亮,我的小學老師寫字也很漂亮,小學三年級,我就在老師的引導下寫出了大學生水準的漂亮字,老師幫我報名參加硬體字書法比賽也輕鬆得獎;我從小就因為「寫字寫得像大人」,俊俏、剛毅,被大人讚賞。

這感覺,和後來長大說英文,大家說你英文好好;或是考第一名,人家說你好聰明;或者剪了頭髮人家說你長得好帥,是不太一樣的感覺。我不確定各位有沒有感受過「字寫得好看,被稱讚」這件事,這個能力代表一種雅興,一種深度。這個「武器」,可是有古人在後面為我加持的。長得好看,人家說你像「木村倒頭栽」;字寫得好看,人家說你像「現代王羲之」,哪個比較爽一點?

最重要的是,現在八卦雜誌愈來愈崇敬名媛貴婦,強調「天生的血統」。但「手寫字」這個東西絕不是天生的禮物,任何一介草民都有機會成為「字王」。寫字想寫得好看,只要靠後天的「勤勞」和一種特別的「關照」;人說,字如其人,人如其字,自古以來,字寫得好看的,就是厲害的人,字寫得好看的確實透露出某種處事的態度,而這態度的確值得尊敬!

但,出國以後,我不太寫字了。那時候又流行將英文字母寫得肥肥圓圓的,運筆的方法和中文字完全不同,我遂就忘了寫字的味道。2000年我改用電腦打字寫日記,更發現,打字讓作文進步神速,因此我反對還讓現在的小學生「手寫字」,叫他們還「用手寫」的寫作文、參加作文比賽。打字實在太快,如果打字可以打出三倍棒的作文,為何要堅持手寫?你說,不對啊,作文如果不用手寫,現代小孩等於已經失去了所有手寫字的機會。不過,時代進步,作文本身也被插畫、影片給侵犯了,比較下來,我們應該保護的是「寫文」而不是「寫字」。我在《搶先佈局十年後》也預測手機會加入小型印表機的功能,可以印一個字,使用者直接用「聽寫」的來指揮這個印表機「寫字」,這樣再也不必拿筆填表了……。

於是,尷尬,我從手寫字的受惠者,變成手寫字的不支持者。但我這篇想講的是,無論是「文」,是「字」,我們該做的是,想辦法「找一個新的方法」,找一個新的替代品。「手寫字」有個特色,人人都要寫,人人都有機會在別人面前寫;人人都可以練,人人都有機會,無論這「新的方法」是什麼,都必須延續手寫字的這種「平民化卻有深度」的特質。

這週末,例行來到某條河邊的醫院旁。這條街,在午后傭懶的2點整,世界只有我一人,所有人都一團團去登山、去游泳、去逛街看電影了,這條住宅區的街上幾乎沒有開著的店。我肚子餓,路邊一停,來到一家門兒半掩的小吃攤,外面擺了一桌,桌上還有一壺水。

「店還開著嗎?」我向黑壓壓的店內喊著。

一個阿婆在黑暗中探出頭,她不開燈應是為了省電。「有啊。」我對這個太詳和的環境能煮出東西不太相信,但還是看著菜單點了炒飯和滷味。

裡面太黑,怕老鼠,只敢坐在外面這桌,張腿一跨,輕輕的坐上高凳,以免它垮。這綠色塑膠色的桌面摸起來油滋滋的,還好是坐在室外,空氣太新鮮,桌上很髒我也不以為意了。

鳥兒從右到左、左到右竄飛到不遠對面的騎樓,提醒我「這是快樂的一刻」,輕風徐徐,撫向我的臉,把毛細孔吹開了。

來了。金黃色的炒飯,魯蛋與海帶切在旁邊,熱騰騰的白煙,震動著邊緣幾顆熱火炒得乾爽俐落的飯粒……但我放著不吃,手上拿一張小指條,「先寫完這一景再吃。」我告訴自己。

呼呼呼的寫,阿婆這時候不知跑哪裡去了。我也沒有回頭。就一直寫一直寫,寫了昨天題目,寫了前天題目,寫下了好多好多乖誕的創意想法……字跡很醜

我看著我的字,心想,「已經沒關係了。」我回家就會把所有的字打進電腦裡,然後我會印出來,以印刷字的模樣永遠的留存下來。而這個所謂「手稿」,不到明天,就會被我撕卸成三大塊,丟到最不可能被撿起來看到的垃圾筒裡。

就在這時候,眼睛餘光突然看到對面有人往我的方向跑過來。

他跑得真急,這馬路上又沒車子,我睜大眼睛望著他,離我愈來愈近。

「先生,」他說。

「能不能……能不能,借我一下你手上的筆!」

借筆?

忍不住,我偷瞄了一眼。

「……在二點半來過,屋主不在,有事請打……。」原來,他好像想拜訪對面的屋主,撲了空,想留一封信給他,表示來過。

哇,這字寫得真醜,比我寫得還醜。這個人長這麼大叢,寫的字像小學生一年級。

我也暗忖,好特別的一天!回台北後,到哪裡一定帶著一枝筆寫東西。我常常在這個城市人們面前使用我的筆,我在捷運拿出我的筆,我在計程車拿出我的筆,我一邊逛街一邊拿出我的筆,我吃飯吃到一半也拿出我的筆,但,從沒有人向我要過筆?

同樣少的是問問我「在寫什麼」。

記得曾坐火車從舊金山回溫哥華,這種列車要24小時,睡在車上;列車有分幾種車廂,一般乘客睡在自己座位上,但還有一車是觀景車,裡面有類似捷運座位的排列,還不斷的有電影可看;深夜,我喝了咖啡睡不著,就從自己座位走來這個車廂,想想有沒有什麼特別的東西可寫。記得,看到一名男子與一名女子,拿著簿子同樣在振筆疾書。我沒有與他們交談,但我知道,他們應該也是在寫些文章。

回想起來,他們應該是背包客,正在寫旅行扎記。他們已經把數位相機深放在背包裡,現在斜躺在這空空的深夜車廂中,沉澱一天的所見所聞,用手上的筆,化為其他人看得懂的文字。

我不知道台北人有幾個人注重這種東西,又注重多少?我看過地鐵車廂裡有人拿出行事歷在寫東西,有人捲著一本英文單字在猛K,有人拿出手機玩著俄羅斯方塊;大家都在加強自己的「競爭優勢」,這商業競爭的世界中,少了一點藝術的味道

第一個失去的是「字」。第二個失去的是「文」。當「文」與「字」都失去了,我們還是有文字,還是有文化,還是充份的表達自我,但我們失去了一個「人人可練,人人可秀」的東西。而現代人,暫時還沒有想出一個替代品出來。

最近台灣正在看「教育部長」,但對於現在才剛上小學的學童而言,更大的危機可能不是教育改革,而是找來「文」與「字」的替代品。少了一個表達內涵的直接工具,人們就開始捨棄了內涵;少了一個每位小朋友都可以靠勤練就得到的工具,小朋友就開始不再重視勤勞。以什麼取代?「幽默」當道,從歐美吹到亞洲;「外型」當道,由日本吹到大陸台灣。這些我們樂以接受之,只是,有些人會懷念,那段有文有字,有血有淚有深度有思想的日子。

(圖為大陸小書法家王紫石小朋友當眾寫字)

16 comments

  1. 文字自古以來都是文明的象徵
    也是傳承知識和傳統工具
    就算找的代替品, 能不犧牲任何的東西
    我覺得很困難吧

  2. 我媽常說我寫字輕飄飄的,但其實不難看,而且許多朋友也發現我寫的字倒過來看還滿漂亮的,也許是小時候練過書法習慣拿「虛筆」的關係吧,都保持著一定的傾角跟字與字的空間,甚至是力道的拿捏也有相似的規矩,對我來說是比較支持小學生手寫作文,這就好比是一個美勞作品,以實物方式獨一無二的展現自我內涵,從中感得到他人與自己的美感。我曾經會以抄經文來練字,要抄得快但不能急並且要一氣呵成途中不能修改,通常一篇經文抄到十次以上才能達到我滿意的程度,久之,發覺練字也有修身養性的效果,這就是筆與鍵盤差異的所在。

  3. 小時學書法覺得很難受,感覺麻煩吧,
    現在反而感謝那時的紮實,自己的原字筆字比多數人好看多了!
    不免對現在台灣教育擔心起來,
    而且,現在的學生好像愈來愈沒禮貌了…
    有創意和有信心和有禮貌應該是不衝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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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了一個表達內涵的直接工具,人們就開始捨棄了內涵;少了一個每位小朋友都可以靠勤練就得到的工具,小朋友就開始不再重視勤勞。以什麼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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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寫得出來,打得出來就行了,誰說一定要寫得好看才能算得上是工具呢?難不成世界上有名的作家,小說家全都寫了一手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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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文」與「字」都失去了,我們還是有文字,還是有文化,還是充份的表達自我,但我們失去了一個「人人可練,人人可秀」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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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可練,人人可秀的東西太多了,不差寫字這一項。唱歌跳舞不也都是很好的技藝嗎?寫字雖然人人可練,但並不是人人都可以練到寫出一手好字。如果能有自己的風格,不也很棒嗎?為什麼一定要寫出“俊俏、剛毅,被大人讚賞”的字,這樣子反而失去了自我。

  5. 能以輕鬆愉快的音符曲奏出欲言又止、悲愴的心境,當然手寫文字也可以如此詮釋,就像是……收藏多年的情書。

  6. >大家都在加強自己的「競爭優勢」,這商業競爭的世界中,少了一點藝術的味道。

    同意呀…但 Mr.6 有什咩解法??

  7. 然而只有筆跡
    那個飛揚 厚重 遲滯 工整 飄意 退縮 的字跡
    能夠完整的刻錄當下的情緒和維妙的感受。

    就是像素的方塊字 也只能夠紀錄事件 而那些內在卻是透過心→手才能表達出來的

  8. 我還是讚成手寫作文的。
    除了讓自己的腦袋更加清楚,將想表達的意思好好整理外
    另一方面,是讓人用手寫的方式,記住自己的文化、文字
    文字的美麗,不是用無蝦米或是自然注音就可以傳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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