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名美國女子在互聯網引起喧然大波,她開了一個個人部落格,名字叫「90-Day Jane」,為何叫自己「九十日」,因為她即將在90天後自殺!她在個人簡介裡說:「這個部落格不是向各位求助,而是希望在我人生最後九十天留下一個公開的記錄……。」她將隨著自己生命倒數計時,每天寫一篇部落格文章。還附了一張個人相片是有點像貞子的,長髮蓋住半邊臉,看了教人毛骨悚然。她還自拍了一則影片,在衣櫥裡挑選「那天要穿的衣服」,最後選了一件蕾絲的白衣。
「請不要想辦法救我。假如你要幫我,請寄信給我,建議要怎麼自殺比較好。」
這個部落格才開一個星期,就已經引起廣泛討論,心理學學術界都扯進來了,還有人扯到宗教信仰去(因為Jane說她是一個「無神論者」)。不過,這些討論顯然不會持續九十天,因為這個「90-Days Jane」部落格已經被Blogger官方移除。而她原本在YouTube也有放影片,也是被移除了。不過,如果想看的她文章的,還是可以按這裡,到Google的cache找到。
那這位Jane小姐都寫什麼東西呢?譬如在2月7日,也就是第三天(倒數第88天),它講的都是她的「遺物」該怎麼處理。她碎碎念,一下說想捐出去,但不知道怎麼跟慈善組織說明,「總不能跟他們說,我在九十天後就會自殺了吧。」她說她也懶得去打理這些東西,「誰會希望在人生最後的幾個日子還在整理家裡?」然後又害怕,萬一整理一大堆東西放在門口,誰都會開始起疑。最後她說,好吧,她至少可能會把自己私人物品都裝在箱子裡,讓她姐姐以後方便上網到eBay去賣掉。
也難怪大家覺得這是假的,因為Jane寫的這些話聽起來,從用字,從語氣,從內容來看,都是違反常理。要自殺的人好像不會這麼多話?自殺的人會在三個月前就先開始準備嗎?她不喜歡在自殺前整理家裡,但難道就會喜歡天天寫部落格?而且Jane還暗鋪了潛在的「賣東西」的可能性,讓人更覺得假如這是一場騙局,她真的可以從中賺到一些錢。
不過,令人有點害怕的是,假如Jane是真的,怎麼辦?Blogger和YouTube兩個網站目前都是由Google所擁有,Google真的有去透過IP位址或其他蛛絲馬跡報警並找到了「她」嗎?還是就像上次來過台灣Facebook活動的華裔網路名人Benjamin Ling在舊金山跳脫衣舞的影片,有人舉報,Google就移除,盡量撇得愈乾淨愈好?
網路世界很有趣,雖然誰都可以發言,但假如你的發言真的被Google封殺,Jane還真的就沒辦法了。你說,她或許可以再開另一個帳號?但誰知道是不是真的Jane?太多人出來,你也不知道第二個Jane是真的還是假的。換句話說,從她被Google移除的那一剎那起,其實她已經在網路上被判了死刑,立刻消失了!
我們若仔細想想這點,感受會很深刻。我們都覺得,在網路上被「封殺」有什麼了不起,網路這麼大,另起爐灶就好了啊!不過以Jane這個case來看,這種封殺,比酒醉駕車被終身吊銷駕照不能開車還要「徹底」。這麼徹底,萬一Jane真的要自殺,然後現在又被「封殺」,她完全沒辦法求助或發洩,就被完全的「隔離」掉,說不定她明天想不開,等不及三個月就先去了?
誰說網路都是虛擬一場!它的規則仍在慢慢建立中,人們到今天都還在學習網路的味道,多觀察像Jane這樣的「極端案例」(boundary case),我們可以走在大家的前面先學一步。


感覺到好可怕!生命的價值到底在哪裡?!
不是想責怪她,我們了解其實:想自殺的人
一定是覺得世界上沒有其他的方法可以減少自己的痛苦了.
但是選擇在網路公開,讓全世界的人觀看討論,甚至不屑嘲弄,
哎,這樣的死法好悲涼,也令人非常束手無策.
(Google大概也很頭痛,才出此下策吧!)
不關是真是假,但是對於Google來說已經成為一個很大的目標。這樣的問題應該會時常碰到,也只能硬著頭皮去解決他。
但是有時候當公司已經大了後,也會有樹大招風的現象。不管怎樣生命寶貴,還是不要隨便拿來開玩笑。
This is the very case of “do-no-evil" by doing evil.
现在诸多现象表明,网站还是卖方市场,他提供东西给你欣赏,当然也可以拒绝把一些东西拿出来给你看,即使你是像MR6先生一样认真写博,他觉得你的博有问题了,删你没商量。。。实际上我认为官方莫名其妙删除用户博客是不是应该属于违法行为之列?因为他们的权利完全就是上方宝剑一样不被约束来着。。。
http://gawker.com/356131/90-day-jane-not-killing-herself-not-as-hot-as-you-hoped
update on 90-day-ja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