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月亮!挑戰iPhone的全球合縱創業

蘋果的iPhone準備於下周五正式推出,所有人都專心的注目著這隻超級手機,一隻要價高達$499或$599美元,足以買一台初階電腦。Steve Jobs預測第一年賣幾百萬隻,有人覺得還低估了,頭一年賣800萬隻,甚至明年總銷1000萬隻、三年破一億門檻都不令人意外云云。但,在地球的另一端,也有另一間廠商,最近搭著iPhone的光潮,竟也搶了不少風采。這間廠商叫Omniphone(或稱Omnifone),來自英國,日前宣布推出足以力抗iPhone+iTunes的MusicStation產品,於全球媒體引起不小迴響。

重要的是,它提出了實際的預估數據,號稱可以讓它的MusicStation產品在今年年底前,就在22個國家、30個電信業者推出,包括歐洲、亞洲、北非各國,這樣計算下來,Omniphone可望創下一年賣1億支手機的業績,遠超過iPhone單年最高預估的1000萬隻。這臭屁的Omniphone還在聲明稿中特別註明:「我全球都賣,獨不賣美國與加拿大!」可能因為喊得大聲,真情動人,也讓少數媒體罕見的暫時歇歇對iPhone的熱情,以斗大標語幫Omniphone對蘋果嗆聲:「Apple是誰?」「iTunes是哪根蔥?」

其實,搞手機合法音樂下載的廠商絕不只Omniphone這一家,在全球其實已看到MusiWaveGroove MobileHingiMercora7Digital等競爭者都在做同樣的事,可是,我們只聽到iPhone、iPhone、iPhone,卻很少聽到這些競爭者的聲音,反而是Omniphone,最近真的擄獲了很多注意。若以這期數位時代引用經濟學人的說法,iPhone受益於「月暈效應」(halo effect),月亮周圍的月暈會讓月亮看起來比實際還大,那Omniphone的做法並不是和其他周邊廠商想辦法搭著這月暈的順風車,而是順著iPhone的月暈效應,趁勢創造了「第二個月亮」,而且這個新月亮的月暈,好像還比原先iPhone那個還大?令我們不得不來研究一下。

這篇Red Herring文章可見,Omniphone敢這樣嗆聲的主要原因是,它,還真的完全針對iPhone+iTunes的弱點而來。iTunes一首歌計費1美元,每次下載每次都要付費;Omniphone則推出「聽到飽」的計費方案,目前規畫是一周付4美元,就讓你下載無限次,傳輸費用都包括在裡面了。也就是說,我若一個月下載超過20首歌曲,Omniphone就比iTunes便宜了。而目前iPhone只和美國的AT&T簽約,且先從美國市場開始賣,就算AT&T再厲害、美國人愈會買電話,iPhone也只敢喊出一年幾百萬隻的預測,但這個Omniphone因為同時推出22國的版本,市場base大,因此當然就斗敢喊出一年1億隻的目標。當然,你會像這位憤怒的SeekingAlpha的專欄作家所說的,iPhone所代表的時尚魅力,豈是用這樣粗枝爛「價」可以衡量的!吃到飽的日本餐廳的質感,豈可以和那種三千元幫我配的高極日本料理比擬的!但Omniphone的存在,不可能不對iPhone造成某些程度的衝擊,尤其是對iPhone還來不及佈局的歐亞洲市場部份。

不過,首先要注意的是,這Omniphone所謂的「1億隻手機」和iPhone的「1000萬隻」,是站在不同的基礎點作比較的,因為玩Omniphone不必「換電話」,理論上來說可以下載到舊手機也,以目前全球手機年出貨量超過10億隻、Nokia、Moto、三星等各大手機廠出貨量都是幾億隻的情況來看,1億的目標並不是不可能,而且Omniphone下載的價格這麼便宜,只要開始付月租費就等於算一位,價格更是iPhone的100分之一,購買門檻極低。

然而,Omniphone也有它厲害的地方,像他們這種要和很多手機、很多carrier合作的廠商來說,談下四大唱片公司Sony/BMG、Warner Music Group、EMI Group、Universal,擁有100萬首合法音樂,或許不是最困難的部份(台灣的KKBox等也已做到)。最大的挑戰,其實是來自對每隻手機、每個電信客戶的「客製化」,假如今天Omniphone每多一個客戶,就要花很重的苦力、很長的時間去做porting,那它絕對無法賣這麼便宜的價錢。這點正是Omniphone特別強調的競爭驕傲,它花力氣設計了一套「Device Adaptive Architecture」,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將它的MusicStation軟體在每支手機與每個電信廠商客製化。這點,就是只賣自家手機的iPhone所比不上的了。

最重要的是,Omniphone敢這樣喊出「我能賣iPhone十倍量」,是因為它一定受到許多手機廠及電信廠的肯定(不見得簽了約),那,為何一間初創的小公司,沒有任何偉大的靠山,卻可以被這麼多國家的這麼多大廠背書肯定?很簡單,Omniphone肯定是抓準了這些電話廠商與電信服務商對iPhone的恐懼感。iPhone雖然現階段只在美國推出,誰保證明年它不會跑到德國、奧地利、埃及?假如iPhone突然跑到台灣和遠傳簽了三年獨賣合約,那中華電、台哥大怎麼辦?Omniphone在這個時間點,推出這個「打敗iPhone」計畫,肯定讓它像一個含著金湯匙出生的金嬰,不必什麼力氣就輕輕鬆鬆被推到浪頂。從前哪些高高在上的電信業者,絕不可能被一句「我給你一個不錯的音樂下載方案」就被說動,但Omniphone現在只要喊出「我幫你變成iPhone」,然後還吹噓它比iPhone更好更便宜,怎麼樣?一定可以被各手機廠、各電信業者的大頭目搶著接見!

Omniphone的策略,我覺得以「全球合縱策略」來稱之最為貼切,就像戰國時代蘇秦的合縱計畫,將東邊的六國組織起來,對抗西邊的強秦。這樣的策略,不必有規模,也不必有什麼被群眾證實的產品,只要「懂得大廠的心」,就算是一間剛起步的小公司,也可以東聯合一個、西結盟一個,把自己搞得很大。就像Ominphone,根本還沒有真正開始賣東西,只簽到瑞典的電信業者Telenor,但因為懂得現在全球各國的電信業者與手機大廠對iPhone的恐懼,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出來對iPhone「叫囂」。至於像蘋果這樣神通廣大的大廠也拿它沒辦法,因為大廠往往有個缺點,就是「要賺就給自己賺」,沒有和其他人合作的習慣,所以它就算再神通廣大,在第一年也只顧得到美國、日本、中國幾塊大市場,但世界還很大呢!假如趁這第一年的「空窗期」,搭著這個明星產品的「月暈」,在世界其他市場推出競爭產品,列幾點表示「我比他強」,和其他大廠合作,很快就可以壯了自己聲勢。

有趣的是,像這樣的「全球合縱策略」,和台灣一般的製造廠商的思維可說完全相杵逆,台灣廠商永遠在猜,誰是下一個「大贏家」,然後就跟著它走,變成「蘋果概念股」、「Wii概念股」。這有點像是吃激進素,馬上看到訂單,卻沒有後續力;而且永陷一代拳王問題,永遠要猜測「下一個大英雄」會是誰?但,假如我們來思考一下這樣的「合縱策略」,放眼全世界,我們自己就是英雄,不但不必看別人眼色,反而被別人當作是救命寶。

而「全球合縱策略」這招,或許也可用在台灣網路界裡面,變成「台灣網路界合縱策略」。三大網站掛在那邊,誰都想把對方幹掉;對那三個位子有興趣的也不只現在的較小的網路公司,還有其他平面、廣電媒體、公關公司、出版商等等,也有遊戲廠、通路商、網路架構提供商等等,創業家不必先冒著熱臉貼冷屁股的危險去一一問這些廠商「你想要什麼網站,我幫你做?」而是像Omniphone這樣,先針對Apple的弱點做出來,然後帶去給其他廠商看。「我這就是可以宰掉PChome的購物商城!」「我這就是可以治治Yahoo!奇摩拍賣!」雖然一個會員都沒,但只要真的針對大網站的弱點而來,說得有頭有理,現在就只差「我加入」、「他也加入」(他就是其他大廠),在會議室馬上就彷彿可以看到美麗的旖旎遠景,說不定馬上可以被投資,甚至併購下來。

像iPhone這樣的超級行銷熱潮,是用它的歷史情感、時尚炫風與人為的行銷策略,交叉製造出來,我們看到全球媒體都在為iPhone宣傳,看到載著Steve Jobs的黑頭賓士經過面前,真想一嘆「大丈夫當如此也!」、「如果有一天能跟它(iPhone)一樣該有多好!」但現在,聰明的創業家不必只在旁邊興嘆,若適時採用「全球合縱策略」,今年熱iPhone趕不上了,但明年熱哪一牌?後年熱什麼產品?每一年的熱潮,竟然都變成了自己的機會,地球的地表真的很大,月亮,可以有很多個。

10 comments

  1. 搶到了頭香,等了很久,今天的文章終於出來,本來以為Mr.6
    今天會談楊致遠接掌雅虎CEO,是否能夠讓沉淪已久的雅虎起死回生

    iPhone最近快要出來了,相信到時會有一大堆毒舌評論
    safari是否能夠讓iphone執行網站提供的功能(譬如說Google
    Docs & Spreadsheet)會是很多人有興趣的關鍵

  2. 手機音樂的市場哪有那麼大….PC音樂的市場都不好賺了, 看KKBOX就知道了, 想光靠手機AP就想打敗iPhone是不可能的

  3. 若要比起功能多,可能M$ 暈倒死家族手機也不輸,但是論質感與爽度,水果店的東西就不一樣了。這就像拿LV皮包跟路邊攤內袋一大堆的包包的差別 – That’s what it called “精品"~。我覺得Omniphone的策略很不錯,但現實就是樓上說的。只是在台灣看來的確音樂算小眾,但在美國iPod + iTune大紅,所以國外也許有機會吧…

  4. iPhone 之所以是iPhone也不是因為音樂下載啦…

    就像iPod的性能也不見得比其他mp3 player好
    而且台灣也沒有itune音樂下載服務,但幾乎還是人手一台iPod
    所以加上這服務就能拼iPhone有點遷強啦…

    話說回來當初明基倂西門子的時候
    Nokia說了ㄧ句很毒的話,兩隻烏鴉合在一起也不會變老鷹…

    所以他真的找到iPhone的弱點了嘛? 看下去就知道了
    不過這並不是本文重點
    只是讀起來有點怪就是了

  5. James先生的音樂下載問題,
    我倒是有不同看法。

    提kkbox和台灣市場其實是比較不合理的,
    在台灣下載MP3等非法取得方式相較其他國家方便很多,

    舉鄰國日本,
    他們就算是學生也不太會去網路上下載盜版的東西,
    諸如音樂、電影等等,所以我真的覺得台灣是特例。

    以音樂隨身攜帶受歡迎的程度來看,
    要倚賴這創造商機並非不可能呀。

    而且如果你是商家,
    怕不怕競爭對手跟apple合作把你排除在外?
    恐懼、搶先佈局加上有錢大家賺壓低風險的合縱,
    你參不參加呢?

  6. 音樂在手機裝置播放,只是數位音樂服務的其中一環而已。

    使用者比較在乎的,應該是如何把音樂隨時帶著走,不但在PC上可以聽,PDA、手機、MP3播放機、車上…..。所以,建置一個全方位的跨裝置音樂平台,應該才是數位音樂的killer。

    至於要跨到如何的程度,就要看多數的使用者會在怎樣的時候去做一個"聽音樂"的動作,比如在PC前工作、開車、搭乘交通工具….事實上,以現在的數位音樂服務,已經能夠提供使用者多數時候想聽音樂的欲望,不過,以我自己為例,音樂帶著走的狀況,還沒辦法在汽車上實現,我只能把MP3燒起來,然後用車上的音響去播放,這是很不方便的地方。

    如果使用者能在所有的情境下,都能聽到音樂,那麼"可不可以下載然後燒成CD"這點就變的一點都不重要。

    所以,數位音樂服務,就像已經有人在提的web3.0,如果也能夠達到"隨處都可以上網"的境界,也就是隨處都可以聽音樂,那應該才是真正的killer。國內的數位音樂業者,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誰能勝出,就看誰的服務能夠跨最多的裝置,能夠滿足最多"想聽音樂的欲望"的情境。

  7. 『只要真的針對大網站的弱點而來,說得有頭有理,現在就只差「我加入」、「他也加入」』,所言甚是。不過是否容易發生後來的事(馬上可以被投資,甚至併購…)就令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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