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2.0退場後,「UGC + SNS」火熱依舊
by Mr. 6 on March 23rd, 2007, 目前有 36 則留言, 分享到塗鴉牆

根據創投權威調查機構VentureOne昨日公佈的最新數字,去年全球創投公司在Web 2.0相關投資金額總數,成長了一倍以上,從2005年的4.1億美元急升到2006年的8.4億美元,美國的網路公司仍佔了大多數,高達80%,而目前有創投在背後支撐的Web 2.0公司已從95間急速增加為167間,其中美國有126間,歐洲20間,中國大陸21間。
依報導裡的數字敲計算機一算,美國與歐洲每個Web 2.0投資案平均大約在500萬美元左右,中國大陸則為300萬美元左右,你會嚇一跳,美歐與中國大陸的單筆投資金額竟已如此接近!其實也不是大陸的太高,而是美歐的太低;報導指出,2006年的美國Web 2.0投資案「中間值」(medium)為600萬美元,比前一年的中間值1850萬美元足足縮水了三分之二,但隨著家數成長一倍的情況下,結論就是,2006年拿到大錢的創業家總數或許與前年相差無幾,但有更多更多的網路業家,取得了100~300萬不等的「小錢」。這也代表有些創投已開始分散投資風險,把原本一個1000萬美元投資案拆成三家公司、一次投資300萬美元。然而,創投對Web 2.0的熱情不減卻也是確定的。
分析完這一堆數字,或許有些人腦裡只有三個字(加一個問號):「泡、沫、化?」這點,只要沒有上市櫃吸取無知散戶的動作,它就不叫泡沫化。創投的錢,各位大可不必為它們擔心太多,風險基金就是這樣玩的,這些投資高手不是笨蛋,他們自有盤算,一個案子平均600萬美元來看,只要投100個案子出現兩三個YouTube、Facebook、Skype,高價買給有意者,就全部回收了,至於有意者如Google、Yahoo!、News Corp、HP等著準備當冤大頭?No,他們買的不是新獲利來源,而是競爭優勢、新功能、流量、忠誠會員、甚至是創業家的「人」,儘管不會直接挹注EPS,但間接效益大得無以倫比,而且「不買它」而被競爭對手買走所造成的風險遠比「買它」還高,所以YouTube值了16.5億美元,無名小站值了7億台幣。更何況,創投往往不必投到這麼多案子,其他小型的出場動作多的是機會。Web 2.0這東西我們沒抓到沒關係,假如連Web 2.0的這種「創投投創業家,大公司吃小公司」的創投、創業家、大公司三者循環的「價值創造鏈」都沒有學到,那我們的未來真的堪虞。
不過,既然許多人對Web 2.0一字莫名感冒,不如我們來「換字」好了。既然要換字,那我們正好趁此機會好好的告訴周邊人,Web 2.0的最棒的一點在哪裡?Web 2.0只是一段時間的一些網路的共同特徵,不是故意,只是剛巧。這段時間這Web 2.0的圈子可說是創造了好幾條康莊大道,摸出了好幾招讓使用者愛不釋手的新玩意,其中兩條最重要的,就是「UGC」和「SNS」。Web 2.0的最大收穫,無論從流量、黏性還有目前估值來看,還有從這幾年流量的創造成果來看,應該非UGC和SNS莫屬。那麼「UGC + SNS」呢?我想Web 2.0自己都會很願意改名為「UGC + SNS」。或許RSS、Tags、Mashup已經熱得差不多到頂了,突破不了50,000人門檻了(當然這數字已有所增加),但「UGC + SNS」竟然仍意味著一個尚未完全開發的創業機會。
UGC就是User Generated Content,這是大家都知道的Web 2.0基本元素,但也是常被濫用的一個字。UGC有一個蠻嚴格的定義,譬如讀了新聞評選這篇新聞好不好看,不算是UGC;看到好棒的文章馬上收錄到del.icio.us,也不算UGC。嚴格的框限UGC定義是為了表示UGC的真正美好處,它不只是「平民發聲」,不只是「全民評分」,它最美之處是在「平民內容」,這才是重點。因此所謂真正的UGC不見得是原創,但絕對要是分享一個本身蘊含故事的內容,譬如,一篇自己身邊的新聞、一段自己小狗的影片,一小則自己引吭高歌的錄音podcast、一段自己摸索出來的使用說明、一支自己寫的Flash遊戲、一張自己拍的美麗山景照,不必搞得太專業也可以放到CNN I-Report、YouTube、Photobucket、OhMyNews、eHow,全球一起分享。在「內容是王」的情況下,這個網站真的有原創物在裡面。這是真正提供一些值得大眾閱讀、欣賞素材的內容網站。
至於「SNS」,Social Network Services,社群服務、社會化服務皆有人譯。社群網站始於六度分隔理論的交友服務,字義愈來愈廣,到了今年它變成一個蠻空靈的字,儘管最近人氣很旺的Twitter、MyBloglog、Meebo等都號稱自己也有某些SNS功能,但它們的成功各自有自己的造詣,並不是源自於真正的SNS公式,對這個字義嚴格一點,也是想強調SNS的厲害,從目前真正成功的幾個兩年內爆紅、超過1000萬名會員的「社群網站」如Myspace、Bebo、Facebook來看,真正厲害的SNS有幾個關鍵元素,最重要的,是讓個人有個公開的首頁,在這首頁之上,交朋友、設立群組、放東西,然後再針對它們留言討論,所謂SNS公式是Web 2.0網站最近才摸索出來的,到目前為止依然是人氣的保證;添加這些SNS元素,能讓網站的黏性大增。
既然UGC和SNS各別站都這麼厲害了,那麼,當UGC遇上SNS,當SNS遇上UGC,爆發力該是怎樣?目前已經有許許多多的一般網站,同時有「UGC + SNS」的氣勢,譬如以UGC內容出發的網站如Flickr、YouTube也設立討論群組,那以SNS為主的社群網站如Myspace、Facebook、Friendster也讓人連結自己的作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UGC和SNS這兩個字,都是容易被誤用、濫用的,有哪些站真正的有完完全全的抓到UGC與SNS的美好,然後讓它們同時出現在一個站裡?有哪些站真正擺著一些使用者自己製造或分享的「有故事的內容物」,同時又有個人首頁、群組與好友觀察等功能?如果我們幫每個網站的「UGC度」和「SNS度」都評分,一星到五星,哪個網站真正拿到「五星 + 五星」、總共十顆星?
這周,TechCrunch、Mashable再次提到Flash遊戲網站Kongregate取得一百萬美元資金一事,Kongregate三個月前才公開測試,也是這周唯一讓大家比較眼睛一亮的新點子,因為他們看到,目前這些flash遊戲集合網站,都使上了全力搞UGC,自己上載、自己做的都擺上來,但SNS的味道相對沒這麼重,而「UGC + SNS」就是讓大家這麼看好它的主要原因。每當「UGC + SNS」出現,感覺就像是拿著兩頭刃在耍刀、拿著兩把槍在射擊,互圈、互補,力量強大。
但,Kongregate只做到Flash遊戲網站的「UGC + SNS」,其他領域呢?有哪些網站目前只有UGC,苦無下一步的?有哪些網站目前只強調SNS,苦無下一步的?哪些網站號稱有UGC或SNS,卻沒有真的將它提升到極致的?如果我們能把它UGC再加強一點,讓它跟SNS一樣高,或把SNS再加強一點,把它跟UGC一樣高,接下來新的一年裡,我們就做這件事情,有可能就做出了一個人氣爆漲的新網站。
主題:創投, 創業案例, 未來趨勢, 產業策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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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dite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7:24 am我自己最近倒是想出了一個遊戲網站的 model。自忖應該符合符合敘述。但是一直在忙其他事情,工作進度非常的緩慢。有空的話,真應該投影片給它 pulbic 一下 XD
2. Wayne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9:46 am六大, 我是發明立方數獨ㄉWayne.
我一直想要做 SNS + FREE WIFI + Local ADS
不知道您有無興趣聊聊? 給我些指導, 意見^^
各位大大有熟悉 wi-fi router ㄉㄇ?
4. MT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11:59 am所以現在Web2.0=UGC+SNS
那論壇、拍賣、交友都算是Web2.0了
做網路這麼久,遇到新名詞+新定義,真的有點令人擔心,會不會讓新進者誤入歧途,任何想要定義網路的人都只會害了未來的人,名詞+定義=框框,網路能接受這個多框框嗎?
5. KINOPIO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12:53 pmTo MT
不這樣,搞網路的怎麼賺錢
就像很多學者推出一些理論一樣,從武力分析到長尾理論
都是說的比作的厲害,也沒看到這些人真做些什麼
that which we call 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 – Shakespeare
不過這篇文章的想法是可行的方向~
無知的散戶=>其實散戶的資金是製造不出泡泡的…
6. SAN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3:15 pm版主這個「UGC + SNS」的概念當然很好,也很合情合理,但是個人以為問題出在文末這句:
「接下來新的一年裡,我們就做這件事情,有可能就做出了一個人氣爆漲的新網站。」
新網站?這個可能性大不大?如果網路世界是大者恆大,既然模式可以隨意複製拷貝,那麼目前佔據前幾名龍頭位置的大型網站,不管是只做UGC的CNN I-Report、YouTube、Photobucket、OhMyNews、eHow,或者只做SNS的Myspace、Bebo、Facebook,真要延伸功能往另一端的話,其速度、效率與激發網絡相乘效應的會員基礎應該都比後來者來得具優勢吧?別說新網站了,就連本來這些怪物級的大網站,一旦都要補齊另一半的功能,屆時勢必上演一波更血腥的割喉戰,稍一不慎,可能原本的核心利基都遭侵蝕,這會比專執一端還慘。
也許,保留差異性的服務特色,網友還能忠誠力挺。最怕是所有的網站都變得愈來愈像,屆時網友便只能有兩種選擇──(1)保持不動(2)同樣內容,全部網站複製一份。
這樣創投會較開心?
7. 毓毓的窩 | Blog Archive | 我看Web2.0的泡沫–更新版(三)猴子作勢談創新,論點一點都不新!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3:15 pm[...] 這些人似乎也發現Web2.0推廣不易,到目前為止似乎難以跳脫「5萬人魔咒」。但可悲的是,他們一如呆伯特漫畫裡的諷刺,Web2.0這名詞不再吸引人就想搞一些更新的名詞,最好還是三個英文字母的縮寫,以顯得論調氣勢磅礡、專業十足。像是最近又回頭採用的「UGC + SNS」?(這是什麼混帳鬼東西啊?)其實不過是User Generated Content(使用者所創內容)和Social Network Services (社群網路服務)的縮寫。 我說過:猴子不會因為爬得高就變成人,反而只是讓人家看清牠的紅屁股! [...]
8. 毓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3:18 pm對沒有獲利能力的東西大加推廣,試圖吸引愚蠢資金進來;管他錢是散戶、法人亦或他們口中的高貴、英明創投業者所出;只要是對無價值之物炒作哄抬,就是泡沫化!
創投並不會比一般投資人聰明或高尚到哪裡去。
9. WTL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4:13 pm毓先生/小姐:
由您先前這篇 “從YouTube併購案談”看起:
http://yuyulaw.info/wordpress/?p=527
“YouTube大成功?別鬧了!” & “成為下一代電視又如何?”
可對您就整個網路界,創新, 以及自身的見解略知一二
我先讀了您的文章, 再看了您部落格左邊的個人背景資料,
竟對您文章犀利的用語及會有如此的見解也不覺奇怪了.
一個東西有無獲利能力, 有時可以主觀的看, 有時可以客觀的看
而正面的說,我也確實認為世上是需要像您這樣的部落客的存在
(相信您的五百名讀者也如此認為)
不過 …
當J Karim 一台 後面寫著”Youtube”的BMW大刺刺的停在 Gates 面前
而五十年後世上的人們還記著一個叫什麼Tube的
卻不知五十年前有個犀利的叫什麼毓的部落客時
我想, 每個人有選擇自己想不想對這世間帶來什麼的權利
看您的文章中常出現五力分析及各大管理大師的大名,
要不要考慮申請去台北一零一四十七樓上班 ?
10. Mr. 6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4:52 pm給MT: 論壇、拍賣、交友都不是”UGC + SNS”, 請細讀我文內對UGC與SNS的定義!! 這篇文章在UGC, SNS與UGC+SNS這三點上面有一些定義與範圍界定, 請好好閱讀, 不要被主觀意識給佔據了~
喊口號, 不是在框限也不是耍嘴泡, 而是搖出另一把大旗, 帶領創業家闖入另一個新領域…從前你可能要解釋老半天對方才聽得懂, 現在你只要說, 我要做一個”UGC + SNS”的新網站, 對方馬上就知道你在玩哪個領域, 可以省下二小時的時間, 直接開始聽你的點子!!
XDite玩game的時候想出來的捌?? 也恭喜Wayne有新點子, 咱們在email上另外聊聊吧!
San說得不錯, 不過, 假如說, 我們搞一個像Kongregate一樣的特殊領域的”SNS + UGC”新網站, 主攻某一垂直市場呢?
11. 走過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5:04 pm那個毓
連過去看了他的一些文章
omygod..
哪來這麼一隻猴子?
不登大雅之堂的大學生筆調
12. SAN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5:47 pm想打造特殊領域的”SNS + UGC”新網站, 主攻某一垂直市場,這就要看目標市場規模是否足夠撐架起創投需要的量。
不知道版主有沒有讀過「Net Gain」這本書?(臉譜出版譯名為「網路商機」)。其中有談到社群經營的分裂深度,假如垂直市場是一個太過狹窄的主題(譬如以某種興趣為主,比方說釣魚),雖然可以想辦法做周邊分割(上游的釣具、釣魚書籍,下游的水族箱佈置、魚料理等等),可是一旦面對現實問題(就是向創投要錢啦),潛在使用者的質與量就得同時接受嚴酷考驗,借問當今有多少創投家願意押寶在(網路上的)小眾市場呢?
「特殊領域」還有一個大問題,那就是和大網站合併的困難。像Google這樣的大網站,本身的使用者涵蓋率幾乎包括大部分的釣魚愛好者(除非是完全不上網只愛釣魚又不缺釣魚資訊的人),當Google要找併購對象,就不太可能找上我們這個特殊領域的”SNS + UGC”新網站。廣告的考量上,不會,因為需求過小;內容的延伸呢,也不會,因為不限主題的大型網站當然也可以輕易自己做垂直分割,真要幹的話(當然,有這種急迫性的特殊主題比較少),以他們龐大的人力物力,相信很快就能超越我們的新網站。
總合上述,主攻某一垂直市場不是不可能,就看那個垂直市場是否──(1)藍海(2)而且還得是面積很大很大的藍海。
您覺得呢?
13. Kay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6:43 pm不好意思,有個愚蠢的問題~XD
若以上面文章內對UGC & SNS的定義來看
我還是不明瞭Why交友不是?Why拍賣不是?
現在的交友,如愛情公寓,如Y!交友,有自己的日記與相簿,符合上面說UGC的定義:分享一個本身蘊含故事的內容,也與上面的”譬如”都吻合
當然,也算符合SNS的定義:讓個人有個公開的首頁,在這首頁之上,交朋友、設立群組、放東西,然後再針對它們留言討論
那是怎樣去看交友不是”UGC + SNS”?
能否解惑一下
^^”
14. JurisMania
留言時間: March 23, 2007, 10:01 pm那位毓先生/小姐,除了論點過於極端外,在某些法律問題的見解上,也有嚴重的錯誤,很怕他因此誤導別人。
不過,樓上的Kay說的也不無道理,交友網站在Mr6的定義描述下,的確是UGC+SNS。
其實Facebook, MySpace,本質上也是個交友網站,只是他們換了一個面貌launch,迴避使用類似交友的字眼罷了。
應該說,他們都是具有使人與人聯繫的功能的網站,而一般的交友網站只是此種功能下的其中一種型態。
15. happy
留言時間: March 24, 2007, 2:53 amMaxParty就同時具有這兩種潛力
看看最近她們的合作案就知道
2007墾丁春浪音樂節官方網站
http://www.friendlydog.com.tw/
16. Afong
留言時間: March 24, 2007, 3:08 am交友網站未必符合UGC的定義。Plentyoffish就是交友網站,但是看不太到類似Blog的深入內容,或是深入的使用者故事。更別說其他滿坑滿谷的交友網站了。
“交友網站符合UGC+SNS定義” 與 “Yahoo交友符合UGC+SNS定義”, 這兩句論述的意義與範圍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想其他拍賣跟論壇也是同樣的邏輯。
Facebook等網站的功能早就超越單純的交朋友而已,因為很多人上去都是成群結隊的上去,進去甚至是爲了要找以前在學校的同學或是工作的同事而已。
用交友網站就可以等同UGC+SNS的說法,的確是很有問題的。
17. phil
留言時間: March 24, 2007, 9:09 amWeb 2.0 is just a conceptual term, it won’t make company sustainable. The fundamental is business model – a viable model makes yourself profitable.
It’s been many years since O’Reilly invented the “Web2.0″ term, if you are still hanging around such verbal terms – “web2.0″, “UGC”, or “SNS” (without figuring out to make profit), you are almost out of chances.
Forget about the “web gossip”!
18. 元毓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March 24, 2007, 8:15 pmto JurisMania
很抱歉,您在我網站的留言反而只顯示出你的法律念得相當不好
僅止於大二程度而已
連民總、債總的基本觀念都搞不清楚的人,還想枉論商法、智財法,這才是可笑
我的工作專業就是在企業鑑價以及法律風險分析。
我想你的程度,尚難以指稱別人觀念錯誤。
19. 毓毓的窩 | Blog Archive | 敬告網友JurisMania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March 24, 2007, 8:27 pm[...] 你在該站留言:【那位毓先生/小姐,除了論點過於極端外,在某些法律問題的見解上,也有嚴重的錯誤,很怕他因此誤導別人。 ….(以後省略) 】 [...]
20. Wayne
留言時間: March 25, 2007, 12:10 am—> Vista, 可否方便您給我一些資料? 如果有ㄉ話
3q3q
–> Mr.6: sure, but I am in China now and won’t be back till Apr. 20. I will try to write you an email when I hve time ^^
21. Library Views 圖書館觀點 :: 高等教育的 6大科技趨勢 :: March :: 2007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March 25, 2007, 7:43 am[...] Mr.6 - Web 2.0退場後,「UGC + SNS」火熱依舊 [...]
22. 阿中
留言時間: March 25, 2007, 10:53 am謝謝 Mr.6 分享如此精彩的文章,小弟是門外漢,本來對 Web 2.0 還有很多不明瞭,現在又多通了一些,「UGC、SNS」描述的非常好。
拍拍手熱情鼓勵一下。
23. Kay
留言時間: March 25, 2007, 1:46 pm謝謝Afong說明
的確,”交友網站”的太廣泛,每個網站的功能也不相同,所以用泛指”交友網站就可以等同UGC+SNS的說法”,這的確是很有問題
你提到的“交友網站符合UGC+SNS定義” 與 “Yahoo交友符合UGC+SNS定義”, 這兩句論述的意義與範圍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也同意
但,反過來說,若說交友網站就不可以等同UGC+SNS的說法,應該也是有問題的吧,應該是端看該網站的功能與特性等
所以Mr. 6在上面留言有提到:論壇、拍賣、交友都不是”UGC + SNS”
這樣的論述應該不能成立才對吧@@”,反倒是要針對個別網站一個一個分別來看,那這樣的話,並沒有一個類型的網站可以完全說它符合”UGC + SNS”!或說它不是了
24. WLT
留言時間: March 25, 2007, 10:15 pm那位來這大剌剌敬告人的blog主人,除了論點過於極端外,也喜歡以人身攻擊反駁別人的論點,!更到處到別的網站留ㄧ些爭端言論,拉人到他的blog, 攻擊別人大二程度, 他的程度就會提升嗎?還可以寫一篇blog批人,真是夠了!
25. William Wei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March 26, 2007, 6:47 amUGC by definition is – User Generated Content, period. If a web site provide a platform for users to submit or generate content and present the content onto the website, then, it is a UGC web site.
SNS by definition is – Social Network Service, period. If a web site provide a platform for its users to create some form of social networks among the users, then, it is a SNS web site.
So, whether a dating, forum or auction web site is a UGC or SNS web site or not, really depends on the functions that it provides. For example, a weblog site that provides users to create their own blogs but prohibits its users to social with each others, is a UGC but not a SNS web site. A dating or a forum web site does not allow users to submit or generate their own content (which is rare) but allow users to social with each others is a SNS but not UGC web site. Therefore, you can’t really determine a dating, forum, or auction web site is a NOT UGC or SNS.
My own 2 cents.
26. jiasai
留言時間: March 26, 2007, 8:35 am呼應WLT
對ㄚ,剛剛點了”他”的回應連結看了一下,
讓我也這麼覺得,在那個blog真是順板主者昌,逆板主者亡ㄚ
意見不同沒關係,回應可以,但何必故意把人貶低呢?
如果覺得別人把你貶低不對,那你也要做一樣的事嗎?
真是…..無言
27. WLT
留言時間: March 26, 2007, 9:20 amjiasai,
別跟他說太多了,也不用浪費心力去那裡留言了,他的目的就是要引人去他的blog 討論,然後引起爭端啦。 若他的blog 風格是真的“順板主者昌,逆板主者亡外“也就算了,擺出一付可以公開討論的模樣,但提出不同見解的人都受到他的人身攻擊,然後他又會說他的部落格是私領域、動不動要告人等,你等著看吧!等下他又要說“有空我會提告的“!真是XXX……..
28. SAN
留言時間: March 26, 2007, 10:31 amMr.6 版主還未回應我的留言,先貼出我在毓毓部落格的留言,一併給大家參考。我也希望討論能盡快回歸正題,畢竟這裡針對的是Mr.6的此篇文章,莫要打斷了未完的意見交換。謝謝。
以下即是我給兩位事主的建議。
==========================================
版主您好,我是在Mr. 6網站留言的SAN。我與二位不熟,不了解你們過往是否有何恩怨,但個人認為保持論事的風度與辯證彼此觀點的對錯是兩回事,所謂相逢自是有緣,與人為善也是人生職場的充要原則,大家何妨拋開成見,敞開心胸,勿讓過於尖銳的言詞妨礙了原初的美意,在下願意相信您與Mr.6皆是極優秀的年輕人,很期待看到兩位激發良性的智慧火花,而非失控的情緒火氣。
進入正題。私以為,兩位其實是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新創事業。您的專長在法律,既然熟諳企業鑑價,當然觀點會較傾向於替投資大眾把關,說保守也好,您扮演的應該類似企業的內控稽核機關,注重的乃是企業績效與存續性,屬於經理人一方;反觀Mr. 6,他就比較像新創事業的創辦人,所謂新機會的開拓者,也許個性上過度樂觀,這也是夢想家的本質,為了尋找往昔還未發現的idea,這樣的人往往得冒著遭受當代價值觀批判與嘲諷的風險,努力往前衝刺,所以他會不見容於像您這樣講求企業穩健發展的務實者。了解二位的角色差異之後,各位就應該明白,你們兩人並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因為創新本來就具有風險,而成功的創新往往是萬中取一,必須經由不斷的嘗試與失敗,陡然獲得巨大的突破,屆時便能體會到「過程」的必要性。
不如這樣,換個方向去想:由Mr. 6擔任創業前鋒,您則負責後續的評估工作,他主外,你主內,豈非成就大業的絕配?也許Mr. 6常常發想破綻百出的點子,可是若要您提出一個保證成功的點子,請捫心自問,您能做得比他好嗎?這樣想來,兩位該如何截長補短,互通有無,應該是比彼此拼鬥得你死我活更有意義些吧?
一點拙見,提出來給大家參考。
29. MT
留言時間: March 26, 2007, 4:40 pm給SAN:
你說的很有道理,但前提是兩人的level必須相當,而明眼人一看就是知道那個毓小弟尚未成熟,和Mr.6的網路知識等級不同,對於這種blogger不需同他計較,一切冷處理就好。
30. WASP
留言時間: March 26, 2007, 10:05 pm說他跟Mr.6有什麼恩怨倒未必,耀武揚威倒是真的,只是品質有待商榷就是。
31. Max Huang
留言時間: March 30, 2007, 11:31 amUCG + SNS 的模式到目前才被发现,是有点晚的。日本的mixi已经上市而且盈利,大陆的51.com 用户数已经达到5400万。上述两个网站都是在两年前就做了。Web 2.0的下一个方向就是交友,不用怀疑。Blog不是媒体。
32. 企業2.0的市場大嗎? « 小白的窩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April 5, 2007, 2:18 am[...] 也許企業真的偏好大軟體商提供Web 2.0技術,但我相信目前看來這不會是台灣的問題,台灣企業界至少還要等三到五年才會有此方面的需求,一向如此。話說回來,台灣很多公司連IM都禁止員工使用了,看起來拿增進工作與溝通的效率當理由是很難說服死板的老闆們。如果這樣,那多了些RSS、Wiki、社群、mashup…又如何呢?直接的金錢與數字效益在哪裡?UGC?老闆可不希望員工花太多時間GC啊,對他們來講,上般時間上網才叫GC(Garbage Collection),而不會是Generate Content… [...]
33. UGC+SNS=Web2.0 at Zero159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April 5, 2007, 3:17 am[...] 對於這兩者的解釋可以看Mr.6的一篇文章"Web 2.0退場後,「UGC + SNS」火熱依舊"以下就是原文中對UGC與SNS的解釋。 UGC就是User Generated Content,這是大家都知道的Web 2.0基本元素,但也是常被濫用的一個字。UGC有一個蠻嚴格的定義,譬如讀了新聞評選這篇新聞好不好看,不算是UGC;看到好棒的文章馬上收錄到del.icio.us,也不算UGC。嚴格的框限UGC定義是為了表示UGC的真正美好處,它不只是「平民發聲」,不只是「全民評分」,它最美之處是在「平民內容」,這才是重點。因此所謂真正的UGC不見得是原創,但絕對要是分享一個本身蘊含故事的內容,譬如,一篇自己身邊的新聞、一段自己小狗的影片,一小則自己引吭高歌的錄音podcast、一段自己摸索出來的使用說明、一支自己寫的Flash遊戲、一張自己拍的美麗山景照,不必搞得太專業也可以放到CNN I-Report、YouTube、Photobucket、OhMyNews、eHow,全球一起分享。在「內容是王」的情況下,這個網站真的有原創物在裡面。這是真正提供一些值得大眾閱讀、欣賞素材的內容網站。 [...]
34. 加州陽光之神秘碉堡 » Blog Archive » 什麼是Web2.0?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April 14, 2007, 4:56 am[...] 那到底什麼是Web2.0?他其中有一篇文章—- Web 2.0退場後,「UGC + SNS」火熱依舊 將其中的精髓–”UGC與SNS”解釋很詳細,在這摘錄其中一段: [...]
35. » 吗是SNS??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February 20, 2008, 10:57 am[...] 其实这个IDEA并不新鲜,走同样的路,并且现在红到发紫的网游工业正式这样的一种形式。网游在网络上通过游戏客户端和服务器创造了一个全新的魔幻的社会。人们在里面可以成为英雄,可以交友,可以休闲,可以旅行等等,这种都是互动,最经典的比如魔兽世界。MR6把SNS比喻成 【群岛之国】,而每个人作为一个信息的小岛,这也就是说,SNS是用户的第一人称游戏,所以个人首页是用户最关心的,也是为什么大家要把所有的功能都做到个人页面上。 [...]
36. 老王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August 20, 2010, 5:36 pm2007年的文章,不知道博主现在有没有新的观点啊?!
现在SNS发展有瓶颈,Twitter代表的围脖发展挺快,但盈利模式也表现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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