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創小賣:網站創業家自救新招
by Mr. 6 on September 5th, 2006, 目前有 14 則留言, 分享到塗鴉牆

台灣《商業周刊》提到IBM於八月辦了一場「Innovation Jam」創意大集合,在三天內,全球十萬人就交通、健康醫療、環境永續與金融商務交換創意,IBM打算收集這些創意後以一億美元去實現它們。《商業周刊》還形容了一段台灣人和IBM資深工程師之間的關於創意的真實對話。個人覺得,雖然前幾年IBM已在內部辦過三次類似的活動,但這場號稱集十萬人創意精華的「Innovation Jam」並不會為IBM發明出什麼了不起的東西,因為整個環境一開始就錯了,當我還在矽谷搞創業的時候,我不可能把一個點子拿去討論區討論,更何況把點子拿去給IBM這樣的公司和裡面官海沉浮數十年的千年老妖,因此,上去討論的那些人並不是創業家,激辯討論到最後去蕪存菁,具爆發力的好點子都會被刪掉,剩下的是一些軟趴趴沒用的爛點子。
有好點子不拿去討論區,不見得是因為怕曝光被盜走,而是「討論區能幫我完成點子嗎?」創業家心裡早有底子,不需別人的建議,一有點子就動手做,做完就等待VC投資的那一天,遊戲規則就這麼簡單,而VC創投就是創業家唯一想合作的對象,但是這系統也有低潮的時候,粥少僧多,傳統創投資金無法照顧到全部創業家,於是,美國就出現了一些試著幫助被冷落的創業家(也幫自己獲利)的「變種創投」,譬如由科技名人Paul Graham一手創立的超級早期創投「Y Combinator」。
開始寫Mr.6部落格前,我的最後一個寫書計畫本來計畫借用「Y Combinator」的名字,書名取作「Y型創業密碼」,打算寫一本類似現在總幹事投資筆記格主黃國華先生撰寫的《金色巨塔》金融小說。當時恰逢轉職,我趁難得放假回到矽谷二十一天,做了一些實地的探訪,包括Y Combinator位於Mountain View的辦公室,它就在熱鬧的小鎮風情街道Castro街的底端,已是繁華落地的平靜住宅區,在這詳和之區突然又冒出一棟小辦公室,很不起眼,當時才早上八點,我進不去,它也沒有牌子寫著任何公司名稱,只看到門牌旁邊有個小小的「Y」字。我從褐色的老式大玻璃瞥進辦公室,隱約可見牆上又掛了一個兩層樓高的「Y」字。就一個「Y」字,便看得我熱血沸騰,以顫抖的手拿著相機拍下。
雖然很多人最近才認識「Y Combinator」,從它旗下不成才的孩子Kiko在eBay上賤價拍賣而聽到這家創投公司,但它的重點絕不是在那邊,它是一間非常特別的創投公司,遵守著「小創」的原則,每次平均只投$5000美元,最大的投資案只有$24,000美元(小於台幣一百萬),而且他們不看BP,而是像在辦模特兒選秀會,一年分兩次邀集所有創業家,直接看就直接決定要不要投資,就如Paul Graham接受TechCrunch訪問時所表示,他的資金鎖訂的目標是那些只有兩、三個無聊人的創業團隊,可別小看這句話,據說他一定要兩個以上(認為一人的點子成不了大氣候),而且一定要技術背景(才不會只會說不會做),然後Y Combinator在網頁上寫得很清楚,他們除了投資以外,也會「盡力幫忙介紹給下一輪的投資人,或者在某些情況予以整個出售」(We also try to match you up with investors—and in some cases even acquirers.)資本額才5000美元的迷你專案竟然可以出售?所以,我早嗅到Y Combinator這次在eBay並不是絕望之下才做的決定,以創投的人脈真的想賣公司怎麼可能私下賣不掉?我覺得,頑皮的Paul Graham其實正在為他旗下投資公司嘗試前所未有的出場機制,來呼應它當初設計的前所未有的入場機制,它在玩「小創小賣」的遊戲。
可不可以被賣掉,完全取決它「有沒有價值」;有價值的東西,只要提出符合價值的價錢,肯定可以被賣掉。這就回歸到一個爭議,創業家到底是在創造價值,還是創造泡沫?尤其是在台灣,創業家還有機會創造價值嗎?我的答案是,當然有啦!假如說宇宙萬物應該遵循著所謂「總能量不變定律」(Conservation of Energy),那創業家就是違背這原理的「發電機」,他們永遠在發電、製造新能源,可以製造新能源的東西永遠可以換成錢,只要售價高於投入成本,無論對於創業家或創投而言,都是穩穩的賺到鈔票了,在美國這叫做「Y Combinator」,在台灣呢?
創業家需要什麼,給了他,就有機會一起成功,所以各行各業的人跑過來給創業家一堆東西,其中很多都是律師、財務顧問(撮合資金者)、外包公司等專業人士,我在矽谷時吃過不少虧,記得多次在史丹佛校園旁邊知名的Café Barrone和某矽谷大律師見面多次,律師告訴我,他們會幫我找到錢,但一次又一次的把點子陳述給他聽後,他們總是佯裝得很有興趣,再三的引導我掏出一萬五千美元買他們的「創業家智財保護方案」。這年頭律師不但不願以乾股代墊律師費,還把賺錢念頭動到窮困不堪的創業家身上去,他們鼓勵我們去拿家裡和朋友的錢,然後來使用他們的服務。他們會拿一些新聞不斷的提醒創業家,嘿,你知道嗎,Apple的iPod被Creative告侵權,要賠一億美元!所以喔,要保護智財!但,明眼人就知道,Apple靠iPod的重新掘起和智財的保護可說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甚至或許就是因為它們沒考慮到智財的問題,才推出了驚天動地的iPod,創業家們可別被專業人士給騙了!
那,創業家到底需要什麼?回歸到最後,就算是在最不熱絡的台灣創業市場,創業家還是需要「錢」,也只有「錢」可以讓創業家完成他心中的夢想,可是創業家要的錢太多,創投給不出來,不如從風險較小的小額投資開始,求個小額出場,這也是Y Combinator教我們的「小創小賣」,既然大案子不易做,那我就做小案子;既然小案子不易做,我們就做更小的案子。
所以,創業家想點子,不妨常常問自己這個問題:「假如這點子要整個賣掉,誰要買?做到什麼程度才會有人想買?」一開始先別急著在枯竭的創投市場找資金,而是先行開始做到某個程度,然後抱著隨時可以整家賣掉的把握,繼續「且戰且走」,這時候找資金或許就較容易了,因為既然Kiko可以在eBay上面賣,為何iPeen愛評網不行?事實上國內大企業其實是一直在默默買東西的,買名單、買會員、買團隊,我們做出一個小東西,有了小基礎,大企業覺得喜歡又嫌囉嗦不想自己重新做,就賣給它,自己賺一筆,然後再去做下一個。
有了這種「小創小賣」的新習慣,網路就算沒有創投照顧,照樣可以熱絡起來,熱絡起來後,創投就聞香而來了。這樣的思維也可擴展到台灣最熱鬧的創業市場:飲食、手藝品、觀光,這些創業家都可以創出一樣東西、賣掉、再創、再賣掉。我們已經等不及亞洲市場版的Y Combaintor了,我們真的已經等得夠久了。
(圖為Paul Graham,摘自Y Combinator網站與impressive.net)
主題:創投, 創業案例, 未來趨勢, 產業策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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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姚子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5, 2006, 8:58 am所以台灣的創業者要要開始構思屬於小成本的創業事業囉?
當所拿到的資金有限,做出來的成果可能會較為偏向回歸創意了,不過藉此累積資金跟名譽後,之後再夾帶著威勢做個”大的”好像也是個方向:D
姚子2006.9.4
4. nchild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5, 2006, 7:00 pmApple的iTunes-iPod-iTMS trilogy絕對有考慮到智財(從商標、軟體專利、新式樣專利、DRM等等不一而足),其實要告別人也有很多對象(參見這篇),只是不見得能得利於訴訟(小廠倒掉也賠不了多少),現在跟Creative Labs和解可能只是為了對付更大敵人。
5. Passerby
留言時間: September 6, 2006, 2:43 pm有個看法,想和版主討論一下。
以我粗淺的認識,web 2.0觀念中最重要的就是匯集眾人的知識力量,以創造更多的市場價值。可是現在您提到,大家因為某些原因,所以會將好點子保留下來,發言有所保留。那為什麼wikipedia,可以在短時間內創造出媲美大英百科全書的成就? 而難道這些網路上的部落格、知識分享,也都是只是一些空泛的申張嗎?
中國人有句話說的好: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我相信,很多的創意,是在大家相互腦力衝擊下所激發的火花,也許過去的IBM幾次的活動並不如預期的成功,但是很難說哪次的討論中,就會創造出另一個iPod、另一個Google…
個人淺見,和所有讀者一起分享。
6. 山丘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7, 2006, 11:48 am我以同是創業人的身分發表一下看法,我同意Passerby 說的分享,但這樣的分享我也很熱情,看我的網站可以知道,但創業的概念、關係到商業價值的就很難分享,因為說破了不值錢。所以我完全認同Mr.6此篇的看法,IBM這樣的雜燴湯構想一點都不實際! :)
9. 漫談2006年網站出場機制 (Mr. 6) *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13, 2006, 8:31 am[...] 談了一圈美國,回到台灣,可惜的是目前在網站方面仍沒有太多併購實例,這原因分為兩部份,第一,國內大網站寧可自己動手複製,所以給的併購價碼往往只是出好玩的,不夠高;第二,創業家本身也抱著希望跟美國一樣「賺一次護一生」,希望個人至少拿個幾億元才有感覺。當然其中還包括創業家本身的生涯規畫及對於自己創造的「寶貝」的捨不得,不過還是一句話,把網站賣掉並不是邪惡的事,只要成功賣掉,下次再創肯定有人會投資;我認為,在台灣的出場機制如此疲軟的情況下,「小創小賣」是國內創業家的自救方法之一,相關的實例也會在Mr.6這邊持續觀察與報告。 [...]
10. 輕鬆自在的二人創業媒合小聚 « 小白的窩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16, 2006, 1:05 am[...] 不論如何,這都是一個很好的開始,讓大家有機會彼此交換想法與互相認識。我希望Mr.6能整理一下現場與會者的名單並想辦法讓這些人保持聯繫,也許不管500人或50000人現象都是從這裡開始的。搞不好哪天台灣也會出現像Y Combinator或VentureBoard這類的地方,那麼代表台灣軟體創投 / 創業已有足夠的規模經濟了,彼時6大可謂居功不小啊! [...]
11. 山丘突歐 » [策進] 為台灣買幾張全球的Web2.0大樂透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5, 2006, 12:18 am[...] 美國資本雄厚,民間資金泛流,僅僅Charles River Ventures一家創投就投過18 億美金,最近這家創投又導入了創投2.0的概念的「Quick Start」專案,也搞起小創小賣,每個初期(very early stage)的創業案子只需要執行摘要、幾張投影片,也許再多個 Demo 就可能得到 10 – 50 萬美金的投資,這樣的資金已足夠讓一個全球性的服務網站萌芽、茁壯,但卻不會有賈杯杯迅速將股權稀釋的狀況,也沒有智慧資產難以鑑價的問題,讓有能力、有決心的年輕網路創業家,低風險、無後顧之憂的衝刺。 [...]
12. 小小研究員的學習之路 » [工商服務] Mr. 6的兩人創業媒合 *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9, 2006, 10:30 pm[...] Mr. 6不但以平均一天一篇的高頻率撰寫blog,提出許多網路相關的評論與見解,現在更進一步實現他「小創小賣」的概念。目前Mr .6正在進行撮合兩人創業團隊的計畫,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閱讀Mr .6的這篇「二人創業:為您完成網站創業夢 」。希望這個計畫能夠順利進行,並為台灣網路界注入新的力量。 [...]
13. Alexzpwd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February 11, 2007, 8:25 amHello, my name is Alex, i’m a newbie here. I really do like your resource and really interested in things you discuss here, also would like to enter your community, hope it is possible:-) Cya around, best regards, Alex!
14. Alexvmdcj
留言時間: April 6, 2007, 12:20 pm[ur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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