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卡卡(Lady Gaga)最新專輯Born This Way行銷總拆解:8家廠商、3個創舉

女神卡卡(Lady Gaga ,大陸稱「嘎嘎小姐」)於本星期推出她的第三張大碟「Born This Way」,大家除了注目Amazon不惜賠本幾百萬美元以0.99美元搶iTunes近七成市佔率大餅之外,在這段時間裡,大家也偶爾注意到以下這樣的新聞:

「Lady Gaga最近和星巴克合作!」

「Lady Gaga最近和Zynga合作!」

這些新聞,甚至一直到這星期還又出現了「Lady Gaga和拍立得合作!」,我們就這樣,被各種新聞「轟炸」了大約幾個星期後,大家才看清楚,到底女神卡卡這次的行銷活動是在幹什麼!這次有一篇新聞稿拋出一個問題:

女神卡卡在這段時間,到底和哪幾個單位有過合作

我整理了一下,列表如下:

1. 星巴克(Starbucks)和女神卡卡合作,結合QR-Code二維條碼,辦了數位尋寶活動。

2. 知名社群遊戲商Zynga和女神卡卡合作,創造了一個新的應用「Gagaville」。

3. 網路巨人Google也和女神卡卡合作一部Chrome廣告片,裡面有女神卡卡出現和她的最新歌曲。

4. 奢華私售網站Gilt Groupe也和女神卡卡合作,有女神欽點的衣服銷售,還有VIP才能享有的特別演唱會。

5. 知名3C賣場Best Buy和女神卡卡合作,只要你買手機並簽綁約,就送你一張CD。

6. 迪士尼旗下的遊戲「Tap Tap Revenge」再次推出只要你買他們為女神客製的「Born This Way Revenge」遊戲,就送你這次的女神卡卡專輯及其他女神內容物(這是他們第三次合作)。

7. 拍立得(Polaroid)和女神卡卡合作推出相片列印機GL-10,在本週拚命在紐約上架販售。

8. 知名服飾品牌Tommy Hilfiger本週宣佈與女神卡卡的唱片商Universal Music合作一系列流行音樂的特別衣服,包括女神卡卡。

簡單說,女神卡卡這次可為音樂界做了一系列非常驚人的行銷示範,據卡卡的經理所述,他們這次策略很簡單,就是盡量找到愈多愈好的「non-traditional marketing partnerships」(非傳統的行銷推廣夥伴),另外,更重要的是,他們也想辦法找到愈多愈好的「non-traditional retail partnerships」(非傳統的零售通路)!這種行銷方式可能還沒有任何特別形容它的字,我們就暫稱它為「短期授權行銷」──

我們看到「授權」是這種形象的人物的重要管道之一,但這次Lady Gaga有以下三點不同:

特色一、女神卡卡都是授權「產品」合作而非「代言」,而且直接都幫忙「代售」:Lady Gaga並不是出現在很多產品的「電視廣告」,幫他代言也順便打知名度。你可以發現,這些大量的行銷活動都「綁」得非常之深,簡直就是讓Lady Gaga整個「融」入了這個產品,甚至商家為Lady Gaga另外再做了一個產品,然後還「賣」那個商品,「送」女神專輯,之後再和女神卡卡拆帳!換句話說,平常的思維都是廠商搭著藝人的名氣,以藝人為「通路」來碰觸到她的粉絲;現在反過來,女神卡卡也利用這些廠商、大品牌,搭著這些廠商的名氣,去碰觸到他們的粉絲,讓他們直接去買女神卡卡最新的CD。當然,不是每個藝人都能和大品牌談到這種「co-brand」的尊貴待遇,但這種「雙贏」的本質,相信Lady Gaga絕不是最後一個,接下來會有很多行銷活動、販售通路,會採用這樣「藝人 + 新產品」合賣。

特色二、女神卡卡合作的廠商非常多,不知道怎麼做到的:你會發現,Lady Gaga這段時間的操作,無論從規模、時間、成本來看,都已經遠遠超過她的唱片公司或經紀公司所可以負擔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創意」,每一個都相當驚人,到底Lady Gaga是怎麼在短期內與這麼多廠商合作,而且個個都能在創造這麼大的創意?沒有任何公開資訊告訴我們內情,不過我猜想,Lady Gaga肯定是讓各品牌所各自委托的行銷公司、公關公司「各自發揮」,而他的前提就是:「隨便你們怎麼搞!」因為這次不是女神卡卡要幫公司行銷,而是請這些公司「反過來」幫女神卡卡行銷,它的授權條件一定放得非常非常的寬,這是我們亞洲的一些天后天王級藝人所要多多學習的!

特色三、女神卡卡的合作夥伴都是「短期」、只有一樣商品的:這些廠商、店家紛紛推出Lady Gaga的物品或活動,就如同他們自己在辦活動一樣,大概都是最多這一兩個月的事情,這和一般的藝人授權到「產品」上面的方式也相當不同,因此,女神卡卡的授權內容一定也和一般不同,應該是以「拆帳」為主,沒有權利金的互相支付?當然,這種短期的授權不一定是好事,比方說,現在大家都有印象星巴克和女神卡卡合作,即使下個月就沒了,直到半年後大家都還是記得「女神卡卡就是和星巴克合作」,這時候,萬一女神卡卡想和另一家咖啡店Dunkin Donuts合作,還暫無法清除之前瘋狂與其他廠商合作的印象,怎麼辦?但,我猜這不是他們所concern的問題,因為創意行銷的花招無數多,只要有腦袋,就可以想出更多的創意方法一新耳目,不怕舊殘的印象!

有趣的是,女神卡卡大可不必這麼「麻煩」,據新聞稿指出,她已經上遍了各大雜誌的封面,也上過各種和流行音樂或音樂愛好者可能看的所有節目。但,以上這些,都只是純粹用女神的名氣和(或許)金錢來達成的行銷手法,但,到了這些「短期授權行銷」,卻讓Lady Gaga以更便宜的方式,達到之前瑪丹娜的唱片都打不到的「新通路」,賣更多張唱片!

下一次亞洲藝人出片,不只可以這樣和廠商談「短期授權行銷」,或許連其他的玩法都可以看看。下一步,我們在這個部落格裡,會邀請我們這裡聰明有智慧的讀者,以大家的創意,一起為更好的電子商務盡點力,請期待下星期。

14 comments

  1. 這手法就像照相機一樣,
    卡擦一下很迅速的擴展到各種層面,
    雖然很短暫但是還是會「暫存」在人們的腦海,
    當然她現在是如日中天,能多找到一些通路是很好的嘗試,
    還有一點就是她就是靠這種「周邊效應」起家的,
    就像颱風一樣,往往最外層才是威力最強的。

  2. 這應該算特例,因為她是天王,別家公司才敢給他這樣搞,很像以前的michael jordan,每家大廠都想巴結他,換做一般明星可能就不會這樣好,因為每一家用明星代言的產品都會考慮明星跟產品的相關性和效用,不會隨便亂代言,當然只有超級明星是例外…

    感謝分享,這一篇寫得很不錯,有創意…..

  3. 女神 Lady Gaga 真是個厲害的狠角色。她的音樂獨樹一幟(很多獨特要素的結合,如時尚、舞蹈、詞曲創作、舞台佈置等等,是真正的表演藝術)、自我風格迷人。有看過她接受媒體訪談的人都知道,她是個很直接的人。這樣的人格特質使她在"行銷"上,反而放得更開,更有創見,敢為人先。

    為什麼 fans & 廠商買她的帳? 因為她真的很特別。

    下一個5年,女神還可不可以這樣受歡迎? 還有待時間證明,畢竟,要在樂壇基業長青,是非常不容易的事,因為江山世代有才人出,很大很大的浪還在後頭。

  4. 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本來不以為意,沒想到轉頭一看…坐我旁邊的人正好把剛在 Starbucks 買的 Lady Gaga CD 輸入他電腦裡面的 iTune 之中。

  5. 看來Gaga這次的策略是「用撒的」,
    越多人聽到他的專輯越好。
    他應該不是要用賣專輯獲利,
    (不到台幣30元下載整張專輯!)
    而是當大家都喜歡他的音樂之後,
    那種後續的效應。
    演唱會、上節目曝光、更多代言…(更可觀的$$)
    或許這些才是他們的行銷重點吧!

    另一方面,
    其實我不是很了解這跟聯名有何不同耶…
    是說以前聯名一定是代言嗎
    不是也有很多球員和球鞋的聯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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