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Commerce的網站加盟「嵌嵌樂」

img 準備歡度一年生日的GoodStorm背後創辦人Yobie BenjaminAndy Rappaport不是普通創業家,前者在Ernst & Young等大公司當過高階主管,後者則來自知名創投August Capital,兩人皆擁有雄厚的金融與技術背景,在資金不虞缺乏的情況下,我們來看看他們怎麼玩網路。 

去年底他們先創GoodStorm.com,功能上實無特別之處,只是CafepressZazzle「客製T恤商店」的陽春簡單版,卻喊了一句更響亮的口號:「重新定義資本主義」(Redefine Capitalism)。志業家可自行設計T恤圖樣,交由GoodStorm賣,GoodStorm將高達70%的利潤(注意,不是營收)歸T恤設計人所有,自己只抽30%,而且其中還有一大部份要捐給慈善機構。這點已經和其他網站明顯不同。今年中他們又推出一個叫MeCommerce(個人商務)的新玩意,做一個小小的購物框框,讓部落客可以嵌在自己網站中,賣商品、抽傭金。GoodStorm同樣祭出高利潤策略,高達50%的利潤將歸部落客所有,而他們只拿50%,而這50%的毛利對GoodStorm而言還要拿來支付其他基本的營運費用等,所以算是蠻慷慨的,而GoodStorm這樣一搞,也讓AmazoneBayiTunes的「夥伴計畫」(Affiliate Program)通通灰頭土臉了。人家說他們是有錢的創業家才能玩這套,我倒覺得他們真的有意要「重新定義資本規則」,尤其是,網路上的資本規則。 

舉此例是因為看到最近有愈來愈多的搞「嵌」的創業家出現,曾提過「嵌為成功之父」。網路曾經是創業家的大同世界,理論上,你在網路上開個網站批評美國總統布希,美國總統布希可以看得到;你開一個網站賣全球最便宜的手機,網友都可以買得到,但事實是,網路上每天有上萬個新網站、新商品冒出來,搜尋引擎根本不可能特別關照你的東西,所以,在2006年的今天,自己開一個新入口網站,希望讓它被每個人看到,並在後起競爭者追趕下保持領先,需要的成本已經不像1996年,兩三個工程師、一台伺服機就可以順順利利。現在,搞一個獨立網站的成本似乎不再是「零」了,門檻也相對難以掌握,所以,現在很多創業家都是用「嵌」的在其他網站上面,不要自己開站,而是寄生在別人站上,這樣的話,或許靠一、二個創業家、不用多少頻寬,就可以做進全世界。 

然而「嵌」早已不是新招,從各種顏色形狀的計數器和時鐘開始,這類的「嵌」只是一個引子,把群眾從寄生的子站引回到自己母站首頁來。儘管現在的「嵌」因為技術進步而有更多的變化,讓創業家就可以秉持「嵌為成功之父」的精神,集中所有資源設計每一個「嵌」的版型與功能,在上面做Ajax,在上面搞Mashup,更多複雜的功能將在上面實現,但這樣只是完成了「嵌」的表面意義,很多創業家,最終還是要把使用者從寄生子站引回到母站去,假如有商業交易的,即使走了「CPA(Cost per Action)模式,那些好不容易為你帶來顧客的寄生網站站主往往也只能抽「總營收的5%」之類的,少得可憐。若從GoodStorm的動作來分析「嵌」這件事,我覺得,想要更利用「嵌」的爆發力,不妨以「開加盟店」的思維來創立新的「嵌點子」。 

這是師法於現在街頭上四處都是的「加盟制度」(franchise)。加盟制度有分很多層級,真正的有效有的加盟制度是讓創業家可以開一間獨立的「加盟店」。走一趟「創業大展」,大部份都是「大創業家(加盟總部)找小創業家(幫加盟總部開分店的)」。對這些「大創業家」而言,與其一次籌資展店五百間和麥當勞拚,不如先開一間旗鑑店和一間暢貨中心,預算降低了,也透過其他「小創業家」開分店來擴散出去。有「分店思維」的「嵌」和其他的幾個最大的不同處在於:第一,功能方面,全部都在同一頁面完成,從頭到尾不必離開寄生網站回到母網頁;第二,利潤方面,母公司不以「拆帳」的概念和子公司(寄生網站)合作,透過揭露成本對拆利潤等方式,讓寄生網站可以經營一個更健全的獨立事業體。 

這樣的「分店思維」,也可能掀起一場未來網站的使用者介面(UI)革命。因為創業家所設計給其他部落格、小網站「開分店」的版面,可能不再是全螢幕,也沒有滾軸Scroll可以運用;每間「分店」只有一個200 x 400的長條型方格,在裡面要發生所有的事情,要瀏覽所有的商品,要完成所有的付款動作,也在考驗著網站設計師,像MeCommerce這樣「展開」與「縮起」。所有的操作都是一頁化、一秒化、一手化,甚至更嚴格的「一格化」(200 x 400固定尺吋),好處是,這樣的分店也更容易「嵌」進手機,也容易被「嵌」進數位電視的螢幕。 

「加盟」的高效率經營手法,讓餐館、洗衣店、麵包店、超商、停車場這些民生服務業都漸漸被加盟商佔滿了,而未來的商務網站,也有可能大量走向「加盟」的制度,創業家的網站變成只是「配貨中心」,給分店「店長」管理使用的或想開新分店的來用,原本的網站創業家則可以專心去做出最好賣的東西,把決勝點縮小、版面縮小,幫幫加盟的子網站賺錢,也讓加盟的子網站賺到全球的錢。 

(謝謝Roy Fang提供關於MeCommerce的資訊,有趣的是,Roy提到,他在1995便已註冊me-commerce.com至今) 

5 comments

  1. 在增加了MeCommerce之後,Goodstorm就是所謂工具型結合destination的好例子,目前goodstorm本站很EC,或許未來也可以嘗試更多SNS的玩法。

    最近純工具MyPicklist也share ratio提升到50%,加上之前類似的一家忘了名字的,業界有趨同的傾向,以文中的用法來說,就是分店與母公司各半。實際上50%的利潤不見得慷慨,現行EC的做法是4%~5% of the revenue,50%要比較多要看利潤率。

  2. 台灣有個類似提供referal revenue sharing的公司~ivip: http://ivip.tw/ ,很俗,方法很賤(直銷, 老鼠會),但老闆很賺錢….
    作很久了~也莫名其妙成了SEO商,如果去搜尋商品名(如,睫毛膏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sourceid=navclient-ff&ie=UTF-8&rls=GGGL,GGGL:2006-13,GGGL:zh-TW&q=%E7%9D%AB%E6%AF%9B%E8%86%8F)
    第二名就是他們下線的網站…

    好的產品(如,MeCommerce) + 傳統行銷手法(如,直銷) 應該會不錯~總不能永遠只靠heavy Internet User,多"深入民意"應該會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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