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音樂網站除了合法以外的3個成功關鍵

m   最近線上音樂軟體又開始熱門了起來,剛與IFPI達成和解ezPeer已獲中華電信、大眾玫瑰唱片出錢投資。而同樣和解的飛行網旗下的Kuro也已經得到上市公司驊訊青睞,後者取得經營權後重新開設子公司創聯網。另外,已開發合法線上音樂長達三年的KKBOX,熱望赴大陸做合法音樂,也順利籌得來自國內某大創投的二~三億台幣資金。 

表面看起來,這些公司的成功是因為它們紛紛揚棄了免費盜版音樂模式,開始賺安心錢,所以得到了朋友一起投資合作。不過,雖然「合法」是商業的基礎,但其實它只是一個最基本的基本,真正的故事不只這樣。今天線上音樂之所以成為國內軟體界唯一的紅火,因為它帶來了一些很特別的「價值」,值得大家研究一下,為創業家苦思已久的一個問題尋求解答。 

在硬軟不平衡的台灣科技業生態下,台灣的網站與軟體創業家常常在問的這一個問題就是:「軟體創業家和硬體廠商的合作中,軟體要出什麼,才能真的很有價值?」這個價值很重要,製作一個網站,理論上雖然不必任何人的幫助就可以通到美國總統布希的家裡,可是軟體創業家有時也需要資金、需要伙伴來讓它從萬萬間公司中脫穎而出,而這個社會主要的經濟支幹還是在傳統製造業、傳統媒體業、傳統服務業,還有「傳統科技業」,想辦法和這些人合作,是台灣軟體創業家的成功捷徑。然而目前的情況是,硬體廠肯買最好的晶片、和晶片廠以抽成方式共同獲利,卻不肯買最好的軟體,頂多只願付一筆苦勞錢的NRE開發費打發軟體創業家,因為硬體廠老是認為軟體很簡單,自己養團隊來做就好了,當然台灣也很少看到夠水準的軟體公司可以與這裡世界級的硬體公司搭載出售,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只要軟體公司向硬體廠展現了他們有興趣的價值,不但可以立刻得到資金的援助,也可以有了源源不斷的跟著搭載出國的機會,格局全然提升。 

問題就是,軟體創業家靠一個網站、一個軟體顯然無法吸引硬體廠或硬體創投的注意,有什麼附加價值可以讓創業家得到更多機會? 

第一個價值,就是「有商機的內容」,軟體公司製作出一個空邏輯工具,經營一陣子後,本身的價值除了那個空殼還有裡面的內容;在網路上開放,更是吸引了來自四面八方、三教九流的「內容」。線上音樂網站在這一點有個優勢,就是美國那個已經被其他公司看得口水直流的「iPod + iTunes」的超賺錢成功模式,蘋果一家公司搞封閉式的播放器加播放內容,分明就是超級大壟斷,業界卻睜隻眼閉隻眼,因為目前也唯有封閉式系統才能有效解決網路上的盜版音樂問題,所以台灣的硬體廠現在都在覬覦iPod的商機,除了開發像iPod的各種新使用介面的硬機器,也一定要考慮iTunes的「軟對應」。線上音樂網站根本不必對硬體廠多費唇舌說明自己的價值,只要一句話就可搞定一切:「我的內容,幫你變成iPod。」這是已上市的音效IC設計廠驊訊之所以入主Kuro的主要原因,也是其他廠商華碩、瑞昱考慮跟著入主的主要原因。 

第二個價值,是「高會員數 x 高加值費」ezPeer的合作案中,中華電信Hinet玫瑰唱片,一個擁有200萬會員,另一個則擁有31家店面與30萬會員,而ezPeer所提供的服務的未來的會員費將訂價在149元,下載至手持式裝置則為249元,假設沒有重覆,中華電信將瞬間擁有一個可以大幅增加其ARPU的加值服務,玫瑰唱片與原ezPeer之間也將瞬間取得互相的會員量。以三家相加的250萬會員總數來計算,這門生意可是有每月十億元以上的實力,而ezPeer的母公司iPeer在上海還另有載易國際公司,隨時可放眼大陸龐大的音樂市場,所以,網站創業家若有本事為其他公司的會員帶來高付費的服務,不然就本身先吸引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會員數,兩者則一,就會有一些硬體或傳統服務廠商跑來找合作機會。 

第三,也是最有效的價值,是「關鍵合作伙伴」!創業家創了網站,往往只注重使用者的感受,在家努力的做出全世界最棒的網站,出了大門,唯一拜訪的只有願給他錢的金主,認為「除了錢之外自己都能搞定」。事實上網站創業家在業界所牽連的「關鍵合作伙伴」可以一手帶起一個爛網站;而一個設計得很棒的網站就算資金再雄厚,若沒有得到關鍵的合作伙伴恐怕就是永遠像個扶不起的阿斗。台灣第一間合法線上音樂的iMusic雖有年代集團在後稱腰,卻不幸在2005年就不支倒閉。除了時機不對(消費者還沒有購買網路音樂的習慣)外,年代集團所能帶給iMusic的並不是關鍵的合作價值,因此無法帶來其它更多的合作伙伴,變成自己關門在玩車。(當然像網勁科技興奇科技又是太直接的關鍵合作伙伴Yahoo!奇摩,以致於疑似被它吃死死,但即使如此也得到創投投資) 

講到「關鍵合作伙伴」,不得不提到KKBOX的成功之道。創業家往往覺得找伙伴是公關的事情,事實上,真正強大的合作關係,卻可以軟體技術、軟體設計來發生!很奇怪?KKBOX的使用流程應該是國內設計得最順暢的網站之一,但令KKBOX的創業家最驕傲的,據說並不是和使用者的界面,而是和唱片版權業者的界面,為了讓國外紐約的那些唱片業者放心授權,KKBOX每個月均自動產生一個非常詳盡且互動的線上報告給這些業者,上面清清楚楚的寫著這個月的周杰倫被點了多少次、蔡依林被點了多少次。 

KKBOX首創的設計,也巧妙的減少了合法的免費音樂與不合法的免費音樂的差異(注意:兩者都是免費的比較下),對於使用者而言,還是有機會合法的享用(試聽)免費音樂;對於唱片業者而言,也可以放心的將音樂交給KKBOX。得到了唱片界的信賴,據說KKBOX的收費模式「每個月xx元定價」和蘋果電腦的iTunes採用的「每首歌一元」的利潤比率相比,KKBOX竟然比iTunes還要高了二~三倍,主要原因是唱片公司看到KKBOX只有試聽功能,無法下載就跑,因而抽得較少,也讓KKBOX賺得較多。這是合作成功的表現。而KKBOX現在要去大陸發展,他們要談的音樂合作伙伴,正是同一批國外音樂授權商,而這些廠商早已與KKBOX愉快合作了二年,難怪KKBOX可以順利取得赴大陸的資金。 

Yahoo!奇摩推出了合法線上音樂服務,目前排行第四,或許有天會出手買下KKBOX、Kuro、ezPeer其中一間,但重要的是,這三間線上音樂網站還不見得想賣給Yahoo!奇摩,因為他們還有太多的創投、太多的企業伙伴可以找,有太多的市場可以去牽連。和國內其他網站創業家目前被Yahoo!卡住的情況比較,成也Yahoo!,敗也Yahoo!,三間線上音樂廠商卻不必求R小姐給她們一線生機,你說,網站創業家怎麼不應該和他們學幾招? 

14 comments

  1. 似乎這三個音樂網站,都是因為有了高價值的內容,才能吸引大批的用戶,並高加值費,最後才能引進關鍵的合作夥伴! 所以這三個價值反而成為這三個網站的成功步驟了!! (但是對其他網站此三個價值應該是獨立的)

    題外話,Kuro 已經退出音樂下載的市場,下載相關的員工都已經資遣,而留下RD專注做驊訊的晶片去了。這樣規劃有些怪異,原本我以為買Kuro是要複製另一個iPod 成功模式,但驊訊買了Kuro卻把 類似itune 那部份裁掉,讓我百思不得其解。我還需要更進一步的消息與內幕!

  2. Apple為了賣iPOD可以賠錢做iTune. KURO幾百年前早就改行去搞線上雜誌了. Yahoo和ezPeer定位很清楚地在搞音樂社群網站賺廣告收益,然後用類似"公播金"而非"版稅"的較低計算比例來補貼唱片業者.好像大家都算得很明白了,有聲出版業不再是一門好生意了,但是卻仍可以當一門好生意的引子,不論你是想要賣隨身聽,mp3手機,或是賣廣告.而演藝經紀工業也早已不把出版當成營收來源,出唱片形同在替藝人做名片,現場演出與廣告代言才是演藝經紀獲利的王道.

    盜版並不是出版品的殺手,數位化+網路化才是造成其產業利潤空間下滑的關鍵.出版品的製作工具,載體,販售通路都以飛快的速度數位化網路化,雖然從製作到販售這一路的品質與效率都大大提升了,但市場上出版品的供給量卻暴增,產品之間相互排擠.周杰倫的唱片不但要跟王力宏搶市場,還得跟學生荷包裡預計要給"魔獸爭霸"的預算競爭.網路販售通路雖然看似抓到了出版品的長尾,但是地球上這些尾巴的數量已經多到不知要複製幾個地球的人口才能在有效期間內消化.另外,對許多原本依賴長尾市場的小眾出版品而言,數位化其實形同刪除了出版商與消費者,在實體包裝上非常在乎的附加價值,這是小眾市場的一項利空.

    電視劇,電影,遊戲,還有未來搭配電子紙的文字出版刊物,很有可能也會步上這後塵.這不是道德的對與錯,彷彿是人類物種的消費性格與數位科技加乘的效應.而靠版稅為收入的工作者可能得看開點了,畢竟版稅這玩意兒是人類近代發明給知識工作者的福報,不是大自然的天賦人權…想想,寫西遊記的那位老兄也沒拿版稅.

  3. 有些賭局比較注重排場,不是有錢就可以上桌,上不了桌的賭徒還有一個辦法,把他的錢換成莊家認可的籌碼,藉由籌碼上桌與職業賭徒平起平坐,一旦上的了台面,日後賭場會認得你,手上的籌碼也就不再重要,趁還沒有下太多輸光之前,趕快把籌碼換成錢出場。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4. 小道消息,台灣某幾個主要線上音樂軟體服務即將會有一個大型併購案發生…

    買家是一家真的很有錢的公司…

  5. 除了钱 web2.0网站还需要什么?…

    今天看到台湾一个blogger发表的一篇非常不错文章:《线上音乐除了合法以外的三个成功因素》。讲述了台湾几个在线音乐网站的发展过程,提到了3个成功的因素:1、有商机的内容;2、高附…

  6. […] 其實現在講什麼都還太早,我是覺得一昧拿當年Napster案例來解釋著作權人與再利用者之間的利害關係,也許有點時空不宜。畢竟當年網路科技的應用剛萌芽,很多人還視其為洪水猛獸。現在P2P不但氾濫而且還是一個潛藏大量商機的準規模經濟, 誰真能拿它有辦法。國內最近也有纏訟多年的飛行網(Kuro)與IFPI達成和解的事例,可見數位內容著作權的保護已經不像從前那的恐怖森嚴。只是如何保障著作權人與再利用者這兩造之間的權益,應該才是今後的重要課題。 […]

  7. […] 其實現在講什麼都還太早,我是覺得一昧拿當年Napster案例來解釋著作權人與再利用者之間的利害關係,也許有點時空不宜。畢竟當年網路科技的應用剛萌芽,很多人還視其為洪水猛獸。現在P2P不但氾濫而且還是一個潛藏大量商機的準規模經濟, 誰真能拿它有辦法。國內最近也有纏訟多年的飛行網(Kuro)與IFPI達成和解的事例,可見數位內容著作權的保護已經不像從前那的恐怖森嚴。只是如何保障著作權人與再利用者這兩造之間的權益,應該才是今後的重要課題。 […]

  8. […] 今天看到台湾一个blogger发表的一篇非常不错文章:《线上音乐除了合法以外的三个成功因素》。讲述了台湾几个在线音乐网站的发展过程,提到了3个成功的因素:1、有商机的内容;2、高附加值X高会员数;3、关键合作伙伴。文章一开始也提到了创投与资金的问题。中国有句古话“有钱能使鬼推磨”,也有个说法“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都有道理,没有资金自然就没法发展。最近网上炮轰web2.0的大佬们越来越多,web2.0的项目,也不如去年那么吃香了,很多原本已经谈到差不多的项目,风险投资都暂停并观望,一年多的时间,让一个热火朝天的行当,成为一个被批判的对象,可以理解,也不理解。web2.0被看作成功了,是因为这些网站弄钱很容易,只要是个web2.0的项目似乎都能获得大量的资金,例如博客网,还有一些号称获得数百万美元的网站。一年多过去了,web2.0的大旗,以bokee变成“不可以”为代表,裁员的裁员,倒闭的倒闭,小日子不能用滋润来形容了,很多都挨得很痛苦。web2.0被批斗了,是因为这些网站弄了钱没见长进,或许说国内的投资公司目光更加短浅或者心情更加浮躁,所以很多年初很活跃的疯投,如红杉等,最近都没了声音。实际上,很多投资公司发现,在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行业,web2.0网站面临的问题很多,要赚钱确实很不容易。在国外,似乎最近成功的网站一开始都不缺钱,我们也乐于讨论那些成功的模式的发展过程,而这些网站的发展过程都很简单,为了解决个人的一些兴趣、爱好而突然就成功了,国内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也很简单,因为国外有类似的网站成功了,所以我就copy了。我曾经说过《被收购 是web2.0网站的最好归宿》,除了国内这种BT的经营环境以外,我还是坚持这个观点,就像myspace、youtube等被收购或者正在待价而沽。搞网站是个快速成型的行业,一阵东风没抓住就没了机会,不过,搞网站更是一个慢速经营的行当,布棉一直说,如果一个网站能坚持3-5年,一定会成功。没有时间的沉淀,再牛B的网站都要靠边站。这几天,那个号称已经“点中Google死穴”的A9搜索引擎似乎活得不太好,《亚马逊弱化A9搜索引擎转变业务重心》,那些原本赖以为荣的一些功能都可能不复存在,例如街道地图、个性化搜索等,而这些曾经是A9宣传的很cool也很web2.0很人工智能的功能,实际上,你的技术并非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的产品是否适合当前的用户,你的产品是否适应当前的市场,如果你的产品完全看中未来,那么你先考量一下自己的公司能在高压的成本面前挨多久。或许,你还没捱到那个时候,你的竞争对手也已经做到了,这就是“web2.0的先驱与先烈”。时间可以让你等待机会,但是也有可能是扼杀你的最大敌人。 View full post on 无聊布棉的blog Posted under 约定 and tagged with web2.0网站还需要什么?, 除了钱 Comments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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