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Arrington於Web 2.0國際研討會

TechCrunch

每個時代都有它的靈魂人物,近來關於Web 2.0的代表性人物已不是以身試「網」的創業家,也不見得是2004年率先發起這名字的Tim O’Reilly,而是那些筆鋒尖銳、遍察四周的部落格寫作者。和其他同樣關注Web 2.0與網路創業的美國部落客如Om MallickRobert ScobleDave WinerJeff ClavierMatt MarshallEmily Chang等人相比,我想TechCrunch的創辦人兼總主筆Michael Arrington絕對配得上是Web 2.0時代的關鍵領導人。 

這次由資策會的FIND主辦的Web 2.0國際研討會不找其他人,指定請來Michael當keynote主講人,除了演講很精彩,和其他受邀嘉賓一字排開在台上Panel Discussion討論間也絕不會讓觀眾忘了他的存在。假如有機會一起參加記者會的朋友們應該更會被Michael直言不諱的個性感到印象深刻,「老實跟我說,當初是不是賣得太早了一點?」他直接把這個大家想知道的問題提出來問了以約4000萬美元將Flickr賣給雅虎的創業家Stewart Butterfield,讓Stewart不知該如何在記者面前回答。然後Michael指向另一個創業家,開玩笑說:「他,就是想把公司賣掉的(那種創業家)。」碰到印度創業家死都不肯透露大略會員數,他也露出不可思議的表情。 

有人說他自大,但我覺得Michael非常平易近人;對他而言網路已經不再是一門事業,就像他所引述的Wired創辦人Kevin Kelly名言:「電腦出生後會繼續愈變愈快,但它只出生一次,而我們正此時此刻正親眼見證與體驗這個偉大的年代!」他是在享受這劃歷史的網路世代,會繼續陪大家玩下去、走下去,他是網路頑童。 

因為我在資策會,也謝謝FIND給我機會當現場人員,跟著Michael Arrington一路招待,有機會看到他拿著一台有些缺角Canon PowerShot S400猛拍台北101(以及隨行記者),也看到他的筆記型電腦是MAC(右上角還貼了一個「Tech」字樣,他認為說他每次在矽谷開會,從下往上看至少有四分之三是MAC),以及知道他酗網路酗得很兇,隨時都要有網路(據他說,他寧可繞一圈轉機也要坐到有提供機上上網服務的班機),而當他發現他的MacBook竟連不上會場的無線網路,還特別要求一定要跑回旅館,發佈最新消息,就在這時候,美國讀者就看到了「eBay將完全退出中國?」「JaJah剛發布殺手級VOIP應用產品」「FaceBook將移除會員申請限制」等文章發佈在TechCrunch上。然而,Michael又和其他習慣和國際人士打交道的老外的自我介紹方式全然不同,高大的Michael(目測190公分以上)往下一瞄,直接了當的自我介紹:「Hi, I am Mike Arrington。」他本人不像他的MacBook急於和對方建立連線,反而有點像是在欣賞油畫般的遠遠的欣賞你,雖然只開站一年餘,但他一年已有太多網站公司故事在他眼前發生,他是用這樣的欣賞態度在看網路。 

我說,台灣的互聯網氣氛,不像矽谷一樣百花齊放,Mike馬上就問:「可是,你們有這麼高的上網人口?」當場讓我們傻眼,你說得也對?Michael接下來就對台北的人口感到興趣,我們告訴他大約在230萬人之譜。 

和其他常遊走國際演講的美國名人如柯林頓、威爾屈、朱利安尼不同的是,Michael在台北之前其實並未做過很多類似的國際旅行,他說仍未去過中國大陸,亞洲也很少來,因此來到台北就像孩子般興奮。我問他,你這次來台灣有沒有想得到什麼實際的東西(意即引見什麼人或建立某種合作伙伴關係)?他說:「沒有,只想好好的看看這城市。」他希望我們帶他四處晃晃。 

我問他,希望像Om那樣接受創投資金投資TechCrunch事業群嗎?他說,目前他們有太豐富的現金在帳戶裡,完全不需要創投的投資。令我注意的是他以「My good friend」來形容Om,現在他們將「搶新聞」的事兒下放讓員工去做,老大從競爭者變成了好朋友。 

Michael的一天,寫作時間佔少數,大多數時間是在四處見人,見了人之後就上網看他的網站,所以他和許多知名矽谷創業家幾乎都有至少一年的友誼,不是好朋友的也很快打成一片。Michael透露同樣以「數千美元」賣給Yahoo、目前皆在Yahoo內任產品經理的兩位創業家的內幕八卦:「Stewart(Flickr創辦人)上班時間都到處跑,Joshua(Del.icio.us創辦人)就乖多了。」是兩人工作有所不同嗎?Michael說,不,是和個性有關,Yahoo交辦同樣的任務,一個敢跑,一個不敢。 

提到Digg最近的紛爭,他覺得:「這是一個他們必須解決的問題。」可見他還是覺得Web 2.0真的是全民參與,而不是少人參與、多人享用的事。至於「Web 2.0怎麼賺錢」這個問題,Michael提了「廣告」、「付費會員」兩種,目前像MySpace這種就靠廣告,Flickr就靠付費會員。他強調這兩種賺錢方式應會持續成長,其他的營收模式也會慢慢出現。他舉例,昨天才上線的Wallop打算和Myspace競爭,卻不放廣告也堅持不對重度使用者收會員費,而打算以類似Cyworld的虛擬裝飾品來賣錢。另一種賺錢方法像是虛擬職業運動比賽(Fantacy Sports)網站PicksPal,已經發現當大家分享關於哪支球隊會贏的預測時,有些重度使用會員永遠是預測得特別準確,因此此網站可能開始賣這些專家之言來獲利,Michael也看好這種Web 2.0的新獲利模式。而且他認為網站公司和所有公司一樣,要看的不是總營收,而是最後的淨獲利,網路的成本低,所以獲利相對就容易彰顯。 

看了這麼多創業家,Michael認為創業成功的最大要訣有三點:第一,「團隊」要和諧,像Flickr的Stewart以夫妻創業模式非常成功,而PubSub的創辦人則鬧翻了;第二,掌握「Network Effect」,一傳十、十傳百,像Flickr當初先掌握到矽谷這一群聲音特大的部落客,當這些部落客都開始使用Flickr,全球其他人也要跟隨;第三則要靠「運氣」,譬如Myspace的成功其實是Friendster的剛好隕落(註:Friendster會員爆量,主機過慢,外國會員充數,高價不賣,最後只剩不到300萬美元的估值) 

以上,總結第一天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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