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一個月出現兩場成功的「無名火」社群行銷案例
星星之火,可以撩原,加洲大火的時候正在美國,每天轉開電視就是一片紅火的顏色,才知道這種火竟然難以熄滅,這種「無名火」真的令人為之色變!想像,當我們丟下一顆小火在一群樹叢內,有可能就會造成一場消防人員得花一星期才撲滅的了的大火。
如果行銷也可以像這樣呢?
Facebook兩周前開始一個稱作「Doppelganger Week」的改照片活動,我覺得就是一場「無名火」。什麼叫改照片活動呢?原來,每一個人都將照片故意換成某張「大明星」的照片,這位明星是別人說他長得很像的,如果你的臉就是沒有「明星臉」,你也可以上傳Homer Simpson的圖片,還是某一個在電影裡出現過的ET、異型、吸血鬼…都可以。接著,此活動還講明了,你必須將此照片貼到你的塗鴉牆上。想不出來的,他們還準備了一個叫「Face Double」的小遊戲可以自己找。
而HuffPost特地跑去和那個「發起人」做了一場頗為白目的訪談,這位發起人也是IT人。為什麼要發起這個活動?因為有些同事開始鬧他,說他長得很像「Tom Selleck」,他們直接說:「哈囉Tom Selleck,你吃飽了沒?」問題是這傢伙其實是印度人,而且已經工作多年一點也不像那個明星19歲,像的可能只有那一撮「鬍子」而已,於是他就發起了這個活動,要大家把自己長的像的「明星」都貼到facebook上面去。
這邏輯聽起來「不通」,不過在facebook上本來就是這樣,紅的東西往往不經意就能發起!
不過,要一般人判斷,你會判斷這場將自己照片換成明星照片的活動,會紅嗎?
不不,一個人當然不有趣,但是當「一群人」開始換掉照片,那感覺就不一樣了──之前幾次曾經流行大家換照片,尤其是換成偉人,或換成動物的照片,一個換,其他人跟著換,你就會看到自己的對話塗鴉牆上的朋友好像整個換了一批,下方的姓名都還是熟悉的朋友姓名,但他們的照片全都不一樣了,這些朋友頂著這些新照片,還是照舊在講話……這感覺是很有趣的。所以這個「Doppelganger Week」爆紅,我們並不會感到太意外,意外的是,facebook明明就白紙黑字在使用者條款寫明了「不准使用無版權圖片」,卻居然會忍讓這樣明顯的明星圖片侵權的問題,雖然此活動就只有一個星期而已,但整個facebook大家都在「借用」明星圖片一星期,真的可以嗎?無論如何,大家覺得不行的時候,活動已經結束了。
這種策略,我們可以稱作「無名火行銷」。從哪邊源起的大家並不清楚,至少在參與活動的當下,他們只是在討論串之中被朋友告知:「這個叫做Doppelganger Week,趕快找一張明星的圖片換到你的個人檔案圖片吧!」就開始也自己動手,自動的、自動的散佈到每一個地方。
這個例,才在不到一個月前,已經在facebook上面發生過另一樁「無名火」──
這個例子就是「女性內衣的顏色」,在上周末的報告有提到。反正就是在某一天,有些人開始發現,咦,怎麼有朋友突然就在牆上PO了一則「顏色」,她們都不廢話,就是只寫一個顏色,整句話就只有一個字:「Black」。
「Red。」
或有的為了形容顏色所以兩個字──「Navy Blue。」
於是當天早上你會發現有好幾則的對話是這樣的:
女性朋友A:「黑色。」
男性朋友B:「A早啊,妳在寫什麼?幹嘛寫黑色?我另外也有一個朋友也在寫?」
女性朋友C:「@B,那是她今天穿的胸罩的顏色啦……(尷尬笑)。」
男性朋友D:「這是一場facebook行銷。」
男性朋友A:「喔喔喔~~呵呵(乾笑),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呵呵(再尷尬笑),那就祝你今天愉快了……。」
女性朋友B:「藍色。」
男性朋友D:「加油……。」
類似這樣的對話串,注意,這些都是認識的朋友,貼了什麼也都會讓其他認識的朋友知道,所以和網路上的對話不一樣,這樣的關於「女性內衣今天顏色」的對話,簡直尷尬到叫人想找個地洞鑽進去!也因為這樣,大家覺得頗為新奇,也跟著一直貼自己的「顏色」。
另一個案例,則在早在大約一年前,也有一個「關於我童年的25件糗事」,此活動已經成為NET-MBA教材已久。最近一連爆出「女性內衣」與「Doppelganger Week」兩個「無名火行銷」的案例,讓我們真的又要注意一下了,或許這是一種很新的方法,也或許我們可以從中找到「公式」?
要注意,一般行銷主並不認同這樣的社群行銷法,至少一般的活動都不是這樣子的──一般活動就像放風箏,先放上去之後,再以細線調整方向,再飛高、更飛高,所以活動一定要有個「基地」,可以是個粉絲專頁、一張頁籤、一個官網,一個小遊戲……,大部份的都會設計由朋友拉來的「新朋友」得先回到這個「基地」,領取一個碼,或至少也參照一下遊戲規則,再繼續出去幫忙宣傳。這個「基地」就像幫浦一樣一陣一陣的送出能量。行銷主無法接受沒有「基地」,因為就失去了掌控。
但,失去了掌控,真的不好嗎?
不會不好!當你喊出一場活動,就這樣在沒有來源的情況下傳出去,甚至還有以下三點好處:
一、這樣傳得更快:因為很輕鬆,不必帶網址,沒有什麼規定,而且做的人覺得「在做自己」,你換一張照片成明星照,或是寫自己內衣的顏色,都是自己獨立的行為,而不是跟著某個活動,網友依樣做的機會大很多。
二、人們竟然會去找「誰是發起人」:一旦一場「無名火行銷」活動紅了!那,大家都會想知道到底是誰發起這場活動的。很奇怪吧?可能是人性所致,這些網友在參與了這些活動後,不會就這樣放它走,一定會追根究底的問問朋友,「有聽說是哪個組織或哪個單位發起的嗎?」
三、記者會幫忙散播「你才是發起人」的這個事實:當活動紅了以後,就算你是發起人,大家也都在找「誰是發起人」,但兩邊無法馬上連上線?沒問題,記者會來訪問。這次的「Doppelganger Week」活動的所有報導,幾乎沒有不提到那位發起人的名字以及他發起的原因,所以無名火行銷不必怕自己「不見了」。
去年也有一個「25件糗事」行銷活動,現在,廠商可以開始隨意發起這些行銷活動。反正既然是「無名火行銷」,今天就可以馬上發起,而且不是透過專頁或email,而是「個人帳戶」先對自己朋友發出吧!不必贈品,不必說是誰辦的,所以不必審核,只要準備好當它紅了以後可以拿出「我是發起人」的證明就好。每天都想一個無名火行銷,每天都發起一個,一年後,或許會是自己完全無法想像的風景。
我之前也曾經以「3元菠蘿麵包」發起話題(http://tw.myblog.yahoo.com/sigmawu1-sigmawu2/article?mid=7216),不過後來消基會卻開了記者會,反而整個話題起點完全被吸引過去。
好奇心 和 好玩 總是可以吸引到人的關注
只是這樣對於企業品牌真的有益嗎?
一天發起一個,很期待一年後的風景會是如何
facebook 也是copycat. 自己都不敢長久下去的copycat.
在某個領域大起來了,肯定不是樣樣都行.
就像我們某位諾貝爾獎得主.
那種二個相似的照片放在一起,emailsfromcrazypeople.com的團隊,在他們主要網站,很早就玩過了 ,現在也還是進行式.
找自己或其他人相似的照片,和一些很有表情的動物或其他照片放在一起,的確很有笑果.
很好奇這些活動作加上企業目的之後還會爆紅嗎? 但若不加上企業目的, 又不能完全說這是 “行銷”, 因為只是一些網友的活動, 也沒有要 “銷” 產品?
若帶有利益的行銷 似乎會帶來厭惡感
被吸引的人後來發現 阿~~蝦米 要曼尼 一定三秒閃 或 刪刪刪
不過天底下很少有不求回報的行銷吧 不管是名還是利
對了 六大大 可以您可以將您的網站加一個favicon.ico嗎
因為您的favicon.ico是hostmonster.com的favicon.ico
這樣加您的網站到最愛有點不好辨識說
感謝Mr.6的啟發…讓我想到一個讓粉絲參與及重複造訪的idea:
【粉絲接龍之不可能的任務之世界第一正妹塔】杜拜 哈里發塔是全世界第一高樓,高度為 828米,站長突發奇想,想邀集粉絲們來蓋個全世界最高的正妹塔…粉絲只要貼文註明【正妹塔 第?樓】並貼上你推薦正妹的相簿網址及一張照片即可蓋好1樓,之後粉絲在陸續加蓋上去,唯二規定就是不得惡搞,不得重複,如果粉絲發現前一位違反規定,請貼文大喊【偷工減料,工程暫停】檢舉,站長會立即處理…如果連續3天無人加蓋,即停止活動,站長會宣佈最後蓋到幾樓,並從中挑選5位贈送當期性感誌(Sexy Nuts)
樓上的主意不錯
樓上的主意不錯 粉絲團可以這樣玩~
“每天都發起一個,一年後” 365天都要做阿= =”
好點子,不知道還有沒有沒有其他的臉書的行銷案例?
哈哈,引起话题的营销手段。最欣赏的还是那句:“記者會幫忙散播「你才是發起人」的這個事實”
另類的行銷模式喔~~ㄏㄏ
http://minmaxeric.pixnet.net/blog
超好看@
大家也都在找「誰是發起人」
…
我也會這樣
如果這是一家有品牌的公司
這樣的做法會不會影響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