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今日網路的長尾效應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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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ICON由麥仔與愛睏共同創立開發(感謝nChild留言介紹),讓人們憑自己的email住址便設定一個自己的圖象(icon),可在討論區、留言板、部落格當作自己的面孔使用,目前已有282個圖象註冊,每日持續增加中。 

剛好前幾天曾提過Paypalemail做辨識的絕妙處,以及美國那邊類似於MyICONGravatarPavatarFavicon等,之前也提過過「部落格工具」的商機,而MyICON假如成功了,形同是建立了一個「個人圖象通路」,未來獲利也可透過代理可愛賤兔圖片、周杰倫等來實現,總結下來,MyICON雖然只是一張小小的圖片,別小覷它未來的爆發力與影響力! 

目前MyICON面臨最大的挑戰,就是如何將它感染到一般網民。在國內引進這樣的Web 2.0創意就像HEMiDEMi一樣,一開始得先仰賴重度使用者的熱情參與,但和HEMiDEMi不一樣的地方是,它或許又得仰賴討論區、留言版與部落格的支援與幫忙,而且最好保留「MyICON」的商標在上面,讓一般使用者開始慢慢認識它,讓它真正成為個人圖象的獨家提供者。畢竟對一般使用者而言,這是一個習慣上與思維上的重大改變,如何讓他們開始使用呢?我想麥仔與愛睏一定早有規畫,我只藉這個題目來帶出一個我還想繼續討論的主題:「長尾2.0 

最近連續從兩三位產業人士那邊聽到他們對於「長尾效應」(The Long Tail)的看法,有的是因為讀了商業周刊與數位時代好奇,有的是想陳述自己的意見,我分析長尾效應不會比商學院專家來得精闢,有時顯得很詭怪,但在這裡還是跟大家分享一下。 

回到最常被拿來討論長尾效應的例子:AmazonNetflix。每個城市裡都有它們自己的實體書店與電影出租店,許多已是連鎖企業,至今仍囊括了80%的消費族群,但剩下還是有少部份人因為懶惰、忙碌、作息時間不正常等種種原因,或是已經習慣網路購物,他們遂開始使用AmazonNetflix。假如沒有「互聯網」這個東西,單靠一個小城市的「小眾」根本無法與大商店對抗,但透過四通八達的互聯網,集合了幾百個城市的小眾,就變成了足以撼動原先實體產業的大眾。這就是長尾效應。 

對我而言,長尾效應提供給創業家最關鍵的提醒,並不只是「互聯網如章魚般的四通八達」,也不僅止於「網路其實不必取代實體,可以像Barnes & NobleAmazon那樣實與虛兩大天王分別共存」。長尾效應最重要的是在強調「小眾市場可以拼湊成大眾市場」,所以長尾不單單只能拿來與在地化(localized)實體商店競爭,也可以拿來和大網站競爭,可以用它搗入任何看起來已經堅不可催的密實產業,它簡直就是所有網路創業家的新共主、新希望。 

可是人們忽略了一件事!現在我們知道Amazon的客戶是哪些人,但(包括我在內)這些人在1994年可是渾然不覺他們在短短兩年後竟然會開始在網路上透過Amazon刷卡買書。AmazonNetflix出現初期,這群「小眾」是八干子打不著的分別在自己的小族群、小城市、小框框中生活,這些小眾難以集結,因為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他們被歸類為這樣的屬性Amazon在創辦之初,人們根本還不敢在網路上買東西,使得它熬了好長一陣子並經歷了許多風險才成功的集結了小眾,而Netflix在創辦更是如此,在它之前不知有多少間試著在網路上做電影下載或購買的,都沒成功,更何況是完全模仿出租店的東西。現在享受著長尾成果的AmazonNetflix兩間公司,當初為了集結這些小眾,可都花了很多力氣。 

想照著「長尾效應」來搞網路創業的朋友們,最大的挑戰,就是在於集結這些極度分散又渾然不知自己未來喜好的小眾。糟糕的是,現在的網路市場可以想的都幾乎已經想得差不多了,所剩下的那些小眾,比從前還要更分散,欲將長尾的尾巴整合的這個挑戰,可以說是愈來愈艱難! 

還好現在網路走向第二代,我們可以利用Web 2.0的特性來實踐「長尾效應」!怎麼說呢?  

所謂「長尾2.0」,就是利用各地區、各族群的自己的聲音,代為推廣,這樣一來,就可以充份的接觸到分散在各處的「小尾巴」。現代有所謂的「Digg Effect」,只要有好東西,不怕沒人推;只要有人推,好東西就很快的被分享出去。「長尾2.0」所強調的不只是先行集結小眾市場,而是先集結「小眾中的小眾」,讓某些人先愛上,代為推廣,由這群「小小眾」來教育周圍的小眾,讓他們全部都被吸進來 

以博客來網路書店舉例,它以中央發起的行銷活動為主的方式算還是「長尾1.0」的行銷方法,在十年前的那個年代面對實體的競爭者已綽綽有餘,但網路創業家今天面臨的是其他大網站,不妨考慮採用「長尾2.0」。相較於「長尾1.0」就是直接出去喊:「來吧,加入我!」,懂得用「長尾2.0」的創業家只是想辦法告訴一些各領域關鍵人士:「來,你們先來試試看,好用的話幫我推廣出去!」 

如果我們以「長尾2.0」來重新創立Amazon,可能做法就是,和全美國五十個城市的1000家非連鎖的小型書店合作,通常買這些書的可能是特殊的藝術工作者、學者、歷史愛好者,幫它們推出線上版本,它們積極的使用Amazon的服務推到其他城市之餘,也就趁機帶起了網路書店的使用習慣。 

至於這「長尾2.0」如何運用在MyICON上面?相信各位已有自己的看法,MyICON目前所要先集中的是一群想要有自己圖象的人,這群人還沒被identify出來,所以要先讓他們知道「使用個人圖象有多好」。要讓他們知道有多好,最快的方式或許是請他們的leader在族群中推薦(最好以身示範)使用MyICON的便利性與好處,這樣推廣方式讓平常忙碌、人手不足的麥仔與愛睏也可以輕鬆的利用槓桿原理跳上去,假如MyICON用「長尾2.0」成功了,那還可以很快的複製到中國大陸、韓國、日本、甚至苦推Gravatar不成的美國市場。到那時候,MyICON就像是一皿病菌,利用著聊天室、留言板、部落格原本的綿密網路,利用「長尾2.0」,瞬間在好幾國複製出去。 

MyICON網誌提到MyICON只是「麥仔與愛睏所合作的第一個Web 2.0服務」,他們將以「永續開發與經營」為理念繼續經營,如果這樣的決心持續下去,在Web 2.0時代,他們絕對不只是過客,值得國內所有愛網路的人殷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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