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美國網路圈一直在吵,那個黑人演的Old Spice Man,他們認為,這個手法好像吸引好多媒體的大幅報導,但,績效呢?績效呢?績效呢?
這一連串的針對網路的「行銷績效」的「公幹」,也引來一些新的概念,在短短過去的一星期中,許多關於網路行銷的想法被提出來,通通都傾向「小」的新概念,強調的是「放棄big idea『爆紅』,追求小成長」!
譬如這星期看到一篇文章,提到一間行銷公司叫「RazorFish」剛好也推出了一個給企業行銷用的「新概念」。這個新「概念」叫做「Agile」,基本上應該是一些工具和做法的組合,「Agile」主要是讓行銷人員可以快速的推出「行銷點子」,不要太大,但,推出後還不斷的、不斷的、不斷的「修正」,甚至是「測試、學習、修正」(test-and-learn)的模式,同一個campaign,上好幾次,跑好幾回。為了推廣這個創新的模式,這間公司聘用了50位顧問,RazorFish這間公司從去年開始就和這50位顧問一起默默幫大企業做事了,直到最近才終於將這些服務正式的包裝成一個「Agile」產品。他們說,在Agile的幫助下,原本一個9個月的行銷活動,可能分成好幾段「推出」,但每一段都是針對前一個網站的「修改」,愈修愈好……。
這些美國行銷界的人會這樣強調,也是因為一般企業,尤其初接觸網路行銷的案例,會希望「爆紅」,但爆紅最後到底帶來什麼?最重要的是,有沒有下一步策略?還是永遠都得傷腦筋如何才能「一爆再爆」?
於是,就有一批專家跳出來說,其實不要「爆紅」了啦,而要讓網路行銷進入一個「自我循環」(iterative process)。也就是說,脫離「一次又一次的中大型活動」,讓每一個行銷活動,都進入某個「常態」。事實上,對許多企業來說,其實,有一部份的行銷,早就已經進入了自我重覆的小循環,有些企業開了部落格、微網誌、粉絲專頁,就已經被「逼」著進入了這樣的重覆的小循環;許多公司每星期會開周會,討論最新的行銷趨勢,這本身也是某一種「循環」。
你說,我不要!企業平常忙著自己本業的事情,一定會說:「我們平常哪有時間『長期』的run某個行銷活動?」客戶拒絕自己將這種經營網站的事情,納入自己的循環中,比如,一個操作行銷專頁的公司最常被問的問題就是,請我們操作粉絲專頁之後,他們如何「接手」?這些問題會在明天已經額滿的座談會中和在facebook操作界大家都認識的兩位專家與一位踢館專家討論,沒有接到email邀請的各位因為太晚報名,我們之後會再公佈座談內容。
最近,史丹佛的心理學教授BJ Fogg在好幾個在矽谷舉辦的網路行銷相關的會議裡發表了他對「爆紅」的看法,另外也與記者進行了相關的訪談,其實他在十五年前就開設了他的研究單位,但直到最近他的一些講法才受到網路行銷界的引用。這位教授提出一個有趣的見解──網路上面做行銷,就是要「說服」(persuasion)消費者,最近有很多新的手法,譬如說拍一個有趣的影片放到YouTube上面去,或者成立一個粉絲專頁等等,但,教授說,我們似乎都太注重在如何利用新的工具來「說服」,而忘了「說服」其實和心理學很有關係;或許今年明年一直都有新的技術跑出來可以運用到你的行銷創意,不過,「說服」的原則卻從來沒改變過。
看!幾千幾百年來,人類的「說服心理學」也從來沒改變過!
換句話說,「爆紅學」是最近幾年才發生的新事,但「說服學」已經幾千年了。
那麼,這位教授的眼中的「說服」,那個從來不改變的部份,是什麼呢?
這位教授將人們可以「被說服」的項目,分為五種顏色,以及三種情境,每一種顏色各有他們相對的情境,所以總共是3 x 5等於15種不一樣的「說服情境」,讓我們簡單的說明一下(亦可見以上的附圖,資料來源自史丹佛大學):
所謂「綠色行為」是要求人們做一件從來沒做過的新事情,所謂「藍色行為」則是要求人們「再做一次」曾經做過的事情,而「紫色行為」則是要求人們再「加強」原本就在做的事情,以上三種是企業常常需要人們去做的事情。而後面兩種「灰色行為」與「黑色行為」則分別代表「減少曾經做過的事情」與「完全停止一件事情」,通常只用在政府單位或組織的反煙反毒廣告中。
有趣的是,以上五種顏色又分別對應到三種行為,「點狀行為」是你試圖說服人們只做一次,而「期狀行為」則是你試圖說服人們連續做一陣子,譬如做四十天;而「路狀行為」則是你試圖說服人們從此以後都要繼續做下去。
以上的分類非常清楚,而我們如果好好的思考,我們希望使用者、消費者、支持者、潛在用戶、潛在買家……做的事情是屬於「綠色點狀行為」?還是「紫色路狀行為」?思考一遍以後,會有一個很強烈的感受,那就是──
許多行銷的狀況,是一兩種顏色混滲在一起的,而常常發生的,都是「綠色行為」,以及「期狀行為」、「路狀行為」,換句話說,我們常常是在要求使用者認識一個新的東西,或者是一個新的觀念,然後我們期待的是他從此後會繼續使用下去,不會只是衝著試用期間或打折來用一次就算了,但我們卻只是用一次的「爆紅」,或鋪天蓋地的「廣告」來讓使用者建立這樣的全新的、持續下去的「新行為」?
從這邊來看,憑我們對於網路行銷的策略,怎麽可能「說服」使用者呢?
這位教授強烈質疑一些「爆紅」影片的成效(當然,他指出的Old Spice Man其實已經證明還算成功,上個月業績增一倍),最後,這些爆紅的東西是否有成功的「說服」使用者呢?
我有很深的感受,原來,我們不應該一直想「爆紅策略」,而是要想「說服策略」,兩者不太一樣,說話的語調都不太一樣,連進行的「長度」也一定不一樣──
「爆紅」的影片最好愈短愈好,但「說服」的影片卻短不得,該拍七分鐘就要七分鐘。
「爆紅」的行銷手法是愈簡單愈好,不要囉囉唆唆的,而「說服」的行銷手法卻要長長久久、一來再來、一次又一次的像錄音機一樣的播放……。
看了這些文章,我有一種「吁」的輕鬆感,「爆紅」對我們的壓力實在太大,沒有天天都在「過年」的行銷活動吧!當然,爆紅有爆紅的策略,我們可以依經驗,想辦法大幅提高爆紅的機率,但,如果行銷可以「現實」一點點,開始思考如何真正的「說服」使用者呢?
比如說,開一個粉絲專頁,怎樣有「效」的說服網友去買一些東西?
其實就是以下三步驟:
第一:開一個粉絲專頁,將他拉進來。
第二:說服他,說服他,說服他。
第三:對其他新用戶重覆以上第一步與第二步。
或許,這就是那位教授所談到的,比爆紅策略還要更棒的「說服策略」。
恩恩~說的不錯~"爆紅"如果無法應付就會"爆炸"了~很多公司,藝人就是這樣~跟流星一樣~瞬間美麗~但無法永恆~
http://minmaxeric.pixnet.net/blog
行銷是尋找不是說服
我花了半個下午認真的看明白了這篇文章,還是蠻不錯的文章,提供的思路非常的好。返璞歸真很不錯,值得學習和借鑒,甚至我希望能有更加好的案例。如果MR6有的話,希望快點分享給大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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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清楚 …
爆紅行銷吸引道何種客戶 ?
說服行銷吸引道何種客戶 ?
你的產品的目標客戶是何種人 ?
說服了比較容易長久, 對企業品牌來說信任度也會比較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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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服的確才是長久之計……
靠一陣子爆紅是紅不久的
畢竟消費者會被爆紅吸來也可能馬上被另一個吸走
學習photoshop特效
Mr.6 您本身就已經在執行這個策略了, 一個blog每天固定要刋登2篇文章, 還要言之有物, 這就是一種"說服"行銷
爆紅的策略應該是公司想在短時間增家自身的曝光率,進而大量的獲得新客戶和消費利益。說服策略長期而言雖然可以更加鞏固顧客,但卻必須承受長期行銷所產生的失敗,雖說可以不斷的修改行銷策略,但在時間和成本的壓力下,並不一定所有的公司都可以承受。
不過說服策略在網路行銷上可以想的是,是否可以透過新技術來降低新行銷活動上架的速度與成本,如此在說服策略上對公司而言會更加容易運用。
說服的投資成本是很難預估的
文章好像寫一半…我找不到下一頁的hyper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