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看著我的小孩,常常想,他們長大了,那個世界會流行什麼?
在我成長的世界裡,企業剛好很崇尚「創新」。創新是顯學,我在史丹佛念書的時候,剛好這顯學達到最頂點,所以「innovation」像是校園口號,課堂上會說、校刊上會講、廠商的DM會寫……到處都是這個字。
而創新又是什麼艱澀的學問!其實,它是一個簡單不過的動作,產出一個「前所未見的東西」,愈前所未見愈好、愈沒有包袱愈好,讓人驚豔,就是創新。當時,「創新」的流行真是如火如荼,創新就像「萬靈丹」,公司不善,創新改造!競爭激烈,創新突圍!什麼都是靠「創新」來勝利。彷彿是過度壓抑之後的大爆發,那是好幾世紀的正確答案的找尋、找遍了正確答案之後希望再成長的渴望,不過,也因為「創新」這種東西,好像沒什麼深度,所以,注定好像也只是一場「流行」,過後就不見了。
從最近的網路氛圍漸漸發現,「創新」的熱潮,的確也要衰退了、要結束了!大家又開始分析、找尋正確答案,許多舊的案例再被拉回來做出十年來最深度的分析。我們也漸漸閉口不談「創新」,這個字一開口,人家當我們還是五年前的產物。
不過,昨天一場難得演講提到「網路搜尋」,連自己都對自己回答感到意外。我是在回答,為何天天在搜尋引擎上面搜東搜西的,發表出來,竟然可以為自己帶來價值?
我的結論竟是:「當別人從你這邊『第一次』取得某些資訊,他就會永遠記得你。」
白話一點的講,就是,「當別人從你這邊聽到『新的東西』,便會特別『記得』。」
回家我一直想,愈想就愈有道理。原來,創新是一種「行銷」的方法。創新所帶來的最大的效果,在於讓人「記得」我們。(剛好當時在聽張惠妹的老歌「記得」,這可能也有關係)
回家後,我翻出從前力求創新的《在C點佈局》的舊文章,再整理一下上菜獻醜。文章如下──
人類智慧最美的表達的一刻就是他在創作的那一刻。達文西的畫、米開蘭基羅的雕刻,透過千年手工藝,滲進作者自己的想法,創造出一些新的物品,在人類心裡植入新的定義。藝術,不就是這樣嗎!
某位知名藝人在網上留下一段公開的「愛的宣言」,大概是這樣寫的:「這兩天寒流來襲,天空飄著雨,但我的心裡,卻是暖暖的,因為我看見家族朋友給我的鼓勵,打從心底的感動。一路走來,有情天有雨天,但是大家從來沒有離開我,反而一直支持我…對於不諒解或是不認同的朋友們,我同樣接受,並且心存感激,未來我繼續認真努力…。」
這篇文章我特地抄了下來,我看到「暖暖的」、「打從心底的感動」、「心存感激」、「要勇敢」,都是「罐頭」名詞。我很喜歡這篇文,但也不得不覺得,它反映了一個全人類共有的現象。中國成語博大精深,但用到最後,我們只是把它當一個大大的「單字」在用。譬如,我們看到眼前一場美麗的風景,我們除了成語以外也偶爾覆頌唐詩,但我們除了成語或唐詩以外,就不會用其他的文字來形容了。這真是人類語言學的悲哀。語言不再拿來形容人生的美妙。語言,到最後竟然只是一種從腦袋裡丟出來的一個排列組合。人類腦袋這麼大,只是為了儲存這些成語與單字,然後「適時」吐出來嗎?
西方也有同樣的現象。請別人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餐後問:「飯好不好吃?」東方人答:「不錯、不錯,相當美味可口!」西方人答:「Not bad!It’s pretty impressive!」都是某種反射動作,人類的腦袋,全部用在記憶的存取,完全沒有創新的活力了。
現代人很少人去細細的用語言來讚頌人生。現代人並不想形容眼前的物品,不想讓對方了解這盤東西有多好吃!於是,現代人變了,變得只會從記憶裡尋找適當的辭彙。
不只是在語言方面而已,現代人的資訊一多,到最後大家已經沒有時間去重新思考完全新的東西,只能將腦中所聽過的各種資訊拿出來排列組合,拼湊出一個結論。
於是,現代的人,不易讓人「記得」。
也失去了讓人記得的渴望!現在的年代,小學生依然要上作文課,但,對他們來說,作文只是找到最好的排列組合、得高分,早就已經不是讓老師「記得」,讓你的讀者「記得」的方法!
不過,有一群現代的文學者,已經出現了。現代最厲害的作家,不見得要在「文學獎」裡面找,因為,現代的文學,在大城市的路上隨處可見!他們非常渴望的要讓別人「記得」!
什麼是現代的文學?
房屋廣告的文案,寫得之好,不但吸引人的目光,還打開了錢包。它就是現代的文學。天啊,文學也有轉換率!
但,現今這種另類「文壇」的聲音不夠大,他們忙著在賺錢,沒時間去把自己搞成一身藝術家、文學家的氣質。他們根本不稱自己為文學家,儘管他們寫的東西,觸動了現代讀者的「心弦」,觸動得讓他們願意打開錢包!行銷就是現代的畢卡索,那些行銷文學創作者,應該都算是偉大的作家了。
以上是五年前的文章,而現在回看當時文章,年輕氣盛不懂事,扯得有點遠、語氣有點太尖銳。但我想表達的是,人類有一部份很大的創新能量,現在已經移轉到「行銷」的文宣上面,因為那是非常血腥的「戰場」,你死我活,這麼久下來,大家發現,「創新」在其他地方或許就只是一直流行的口號,但是在行銷方面,創新是永遠不變的成功要素。
因為,創新,可以讓人記得。
這句話的意義,遠比想像中的深奧很多,它可以發生在所有的事情上面。我們想像,如果我們開了一間蛋糕店。
如果我們開了一間蛋糕店,我們有三種蛋糕產品,一種是最大眾口味的「雞蛋蛋糕」,一種是我們最拿手製作的「草莓蛋糕」,另一種則是新創意的「薄荷蛋糕」。
雖然,這是一間新開的蛋糕店,但是,「雞蛋蛋糕」一推出來,可以大概保證一天賣100顆,因為大家都愛,順路經過就帶一個;「草莓蛋糕」則是師傅最拿手的,推出之後一定會倍受好評、口碑傳出去,而「薄荷蛋糕」則是師傅的新創意,也成功調製出來了,然而,消費者敢買的應該不多。
現在,這間店要「取名字」了,要掛幾個字在店外當作最重要的品名,請問,應該掛「雞蛋蛋糕」、「草莓蛋糕」,還是「薄荷蛋糕」呢?
披上「雞蛋蛋糕」,和其他地方沒有差別,會買的就是會買,不會買的還是不會買。
披上「草莓蛋糕」,吃過覺得好吃的客戶要介紹其他同事,同事很好認。
不過,如果掛上「薄荷蛋糕」呢!想吃蛋糕的人雖然不吃薄荷,也會想到這間蛋糕店應該會有賣雞蛋蛋糕,所以還是過來了。而那些吃得好吃的客戶,也很簡單的就介紹「薄荷蛋糕」這四個字要同事朋友「認名」去買。
以上可能不是一個很好的虛構案例,不過,世上任何的好事情,都是從「記得」開始,有記得,才有下一步的動作。如果「創新」是最棒的「讓人記得」的方法,那,創新就會是我們永遠都要研究的學問。
讓老闆記得、讓同事記得、讓暗戀的女生記得、讓未來的貴人記得……,好事會不斷發生。
所以,今天還有什麼可以創新的呢?
創新需要勇氣, 需要冒險
但也因此特別了起來~
網站創新一直是每個網創者的目標,
創新有兩種結果,
一種如同文中寫的, 讓人"記得"且廣為流傳…
另一種我想應該是"陌生",讓人迅速遺忘, 且不會想繼續用….
因為網友已經有既定的網路習慣, 突然使用一個陌生的介面,
也許開發者覺得是創新, 但不見得能讓使用者"記得",
搞不好還有反效果….
看來"創新"說是容易, 但實行起來還真的要小心….還要加點運氣!!
關於 “第一次聽到 會令人記得"的理論 我想是相對落伍的觀念
現在資訊媒體發達的年代 同一件事情可能十分鐘內有五六個不同的媒體或是朋友再討論
有時候 甚至會覺得是自己無意間google 到的
所以如果不是自己特別需要去留意的資訊 很多時候我想大家都會忘記消息來源是甚麼?
至於 創新理論 就像是你所說的 是你以前在 sanford 流行的事情了
把創新留在那個年代吧!
對現代人 用心可比 創新 還要來的吸引
現在的廣告企劃 或是 商業寫作 你覺得 創新 還吸引的了你嗎?
還是 用心的產品 (作品) 會長長久久呢?
創新可以帶來名氣
但是永續也是一個直得思考的問題
過程必須不斷的改良~到最後也是有可能市場化了~
不過這過程中的實驗都是挺好玩的!!
創新是需要市場的接受的~也需要被考驗的~
過程中會有很多的不確定性~不過有創新的公司比沒有創新的公司更有競爭力!!
將平凡的事情做到不平凡也是一種成功~一種創新!!
像我們公司也不斷在想如何創造網頁設計的新價值!!大家加油吧~
http://minmaxeric.pixnet.net/blog
換一個角度來講, 大家可能是沒有真正認真地在生活, 因而, 對於自己講的話並沒有太多的思索, 都用習慣的話詞敷衍了事. 但是生活中有那麼多要煩的事, 要現代人集中精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http://NoneSence.com
胡適評《老殘遊記》說,《老殘遊記》在描寫的技術上,「前無古人」;尤其在描寫風景上。
胡適又說,中國舊小說缺乏描寫風景的技術,原因有二,一是古文人是不出門的書生,缺乏實物實景的觀察,所以寫不出來;二是,寫人物古文裡的種種爛調套語都 不適用,所以不能不用活的語言,新的詞句,實地做描寫的工夫,「但一到了寫景的地方,駢文詩詞裡的許多成語便自然湧上來,擠上來,擺脫也擺脫不開,趕也趕不去。」包括《紅樓夢》寫景也「處處都是用這種現成的詞藻」,大家趨易避難,都用套話爛詞,不肯鎔鑄新詞了。
记得第一次进这个博客,也是因为通过搜索引擎,不小心读到“阿姆斯特朗用Twitter找回全球唯一的自行车”一事。
在这个所谓的 Attention Age, 大家都在努力吸引人的注意,可是之后呢?让人记住确实很重要。
我這篇是完完全全的自high留言。
身為一個前房地產文案的我,真的要深深的感謝你把房地產文案→文學與金錢的關係、眉角,說的這麼恰當,讓我感覺真爽,也說出了正在房地產文案領域為生活打拼的同仁們的心聲。
歐…創新阿 … 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http://bbs.mzxzx.cn/?fromuid=68160
創新就是Try
同時也是創造前所未有的產品或加諸於別人思考的產品之上
人們從想像>創意>創新 都會圍繞一個核心進行思考
只是我們習以為常而已 認為看不到這個核心而已
讚!有創意的東西總是最美好的。
這個跟我們站上的創意商品的概念一致的!
創意商品
勇於創新改革,是推動進步的動力,
別過於擔心旁人的眼光或聲音,
勇敢做自己,才能讓生命不留白。
說的一點都沒錯!
創創三步曲 有必要釐清一下 不然會雞同鴨講
創意 是指有意思不一樣 但比較好 不是搞怪
創新 是你的創意得到多數的認同 並且還樂意照你的方法去做做看
創業 是你的創意創新 顧客會認同到 且願意付錢買單
很多講創新 只是創意等級 大家不見得會跟著做做看
很多講創業 只是創新等級 大家不見得會掏出錢來買
分享一下個人淺見
創新好像是為了要突破某個年代的桎梏而發生的集體突變
而創意好像就是上一代"創新"種子落下來的變形
那"創意"的下一代呢
名詞的變形是為了要突顯這年代的獨特
還是反映人的心理真的能夠越來越體會到更細緻的感受想法呢
創新常被人掛在口上,有意無意用創新擺脫模仿跟隨的陰影,但現實經典始終無法取代,根深蒂固的生活習慣並不為隨意創新而改變。但創新是必要的,不單純為了被記得,更應該為優化生活而存在,並不斷與時俱進,成為一種積極的生活態度!
很認同這句說話︰「當別人從你這邊聽到『新的東西』,便會特別『記得』。」現在產品和服務多如牛毛,要讓人記得你變得越來越難,唯有用創新和創意去衝擊對方的腦袋,才容易讓人想起你。
FUN
很妙!!
所以被記得、被看見很難~~要下很多功夫經營
尤其現在是高度競爭的時代
想想我的生活怎麼也這麼乏味
在這邊抒發我的想法….
感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