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星期有一間被Y-Combinator投資的公司「reMail」宣佈剛剛被Google併購掉。前者做的是在iPhone手機上面可以搜尋email的應用程式,創辦人是從前在Gmail專案工作過的工程師,表面上看起來,Google只是併購一間小小的軟體公司,買下它的「搜尋」軟體,和「email」也有關連,金額不詳,但這樁併購案好像「有點奇怪」。
他們發現,Google竟然在過去短短三個月不滿,就已經用類似的手法整併了三家超小公司的產品,除了「reMail」,還有AppJet、Aardvark。像GigaOm和其他評論者已經開始大量使用另一個字來形容這種「併購」,稱之為「併聘」(acquhire),也就是「併購」(acquire)加上「聘用」(hire)。
這是什麼意思呢?
以往就有這樣的狀況,一間公司併下另一間,要求創辦人必須待個好幾年,才能領到所有的好處;一直以來譬如從前的無名小站和Y!(全員)、興奇科技和Y!(部份),又譬如幾年前曾透過資策會活動大家都認識的知名華裔創業家Mochi Media的Jameson Hsu最近與盛大的併購案,都是這樣的狀況。對於併購方來說,這樣一來,不但能確保核心團隊留守,也有機會繼續循原本的「成功密方」發展新產品。
問題是,TechCrunch亦有另一個看法,這次的「併聘」似乎又含有其他理由──
首先,和一般併購案非常不同的是,這次reMail被併購,並沒有忙著告訴所有使用者:「我們不會因為併購案而有任何修改,你們依然可以安心的使用reMail!」
但這次,reMail竟然坦蕩蕩的在同一則消息就直接和使用者宣布:「抱歉!Google和我們已經決定要停止開發(discontinue) reMail的iPhone應用程式,我們也已經將reMail自App Store移除!」
真大膽!
尤其看在蘋果的眼中,不知感想如何?原本蘋果的高層可能還在想,哇塞,開放大家來做,果然吸引了像reMail這樣的創業家,幫iPhone預設的那個依然爛爛的email搜尋做得更好!結果才好了一陣子,現在這個創業家不見了!
被Google「殺掉了」。
有趣的是,這位「Gabor Cselle」創辦人明明已經離開Google Gmail,離開那許多人夢寐以求的天堂般的工作環境與股票選擇權出來創業,然後,現在……竟然……願意回到Google做一個……產品經理(PM)?我想除了現金優渥,可能也是幫Google做一個新產品;想想,出來創業不就是為了賺錢嗎?除了賺錢不就是為了做一個大產品嗎?以前還是Google小員工,沒有這種機會;現在Google老東家親自給你「special package」,給你你夢想中的大錢,再給你一個做一個大產品的好機會,那,就放棄「reMail」吧!
這做法其實讓現在創業、做網站、做APP的「出路」又多了一樁,它可能為這周邊的幾個廠商帶來好幾個相關的影響:
對創業家來說:這是心態的調整。如果大公司都習慣在併購的時候,叫你要殺了這個產品,進入他的公司做一個職位,雖然最後還是可以拿到很多錢,但創業家往往會想: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嗎?產品如同自己生的baby,因為Google的策略而要將它扼掉了,情何以堪?而且,還要進去做打工仔、上班族,做三年!創業家看新的一年,永遠都認為有可能在明年的此時就坐在私人專機上俯瞰城市夜景,所以三年並不是可以接受的時間,如果「併聘」成為業界常用的標準,創業家應該是最必須去學著適應的人。
對大公司來說:「併聘」的風氣其實是加分居多,若不喜歡併聘,永遠可以以從前的併購方式來談,但現在多了一招「併聘」,大公司多了許多選項──看,從前「創業家」就像淋了滑油的球一樣,難以抓住,大公司內部通常都先討論怎麼取得這個產品,再考慮內部是否有團隊可以完整接收該產品、讓創業團隊不必留守?對大公司來說,併購案最大的風險就是買下公司以後所有的人都走光光,留下的幾個創辦人也是「空殼」,天天打卡算還有幾年幾個月可以「脫身」,若現在業界都是習慣「併聘」來解決,長期來看,大公司以後的「招聘」工作也可以和「併購」的人員整合在一起,以後就是跑去一邊談你的產品,一邊談聘用的事,若產品離開不得,至少人員可以離開;產品是被公司法綁住的,但人是自由自在的!
對投資人來說:「併聘」的風氣,則是「兩面刃」。如果Google耍狠,如剛剛提到,它其實可以在reMail還沒起飛之前,就想辦法以「超級高的月薪」再加「簽約金」將那位創業家請進來,把它想做是變相的併購,錢全進創業家口袋,大公司省了錢又得了人也得了產品!反正只要沒有違背當初與投資人簽訂的條款就好(通常就只是一個競業條款,但像Google此例根本就是要殺了該產品,沒有競業條款限制)。換句話說,投資人現在也要像業界一樣小心大公司隨時的挖角動作,嚴防創業家會隨時被挖走!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投資人也可以輕鬆一些,因為這種「併聘」的門檻很低,可能最多一兩百萬美金買下一間公司,只要確定創辦人這邊一年後可以得到一百萬美金以上,因此,對於天使投資人,這樣的「風氣」可以讓他們好幾樁20、30萬美元的投資變成100多萬美元。事實上,「併聘」風氣也和現在流行的「微型創投」蠻「搭」的。
最驚人的可能是Google。在2000年以後,大部份的大創業點子都是由「PayPal」的離職者出來創立,這些離職者募到資金,最後由其他大公司併購買下吸收掉,他們再出來開設另一家公司,是謂連續創業家。但這三個月來,Google所買的公司,卻都是當初他自己離職的員工所創的;這些創業家離開Google,創了一個成功仔,再被併回Google,然後再離開Google、再創、再被併回。甚至他們自己投資其他同事,再創、再被併回。這是史上首次有一間公司「完整的整合了創業的流程」,讓它自成一個循環在自己的公司裡,這樣的做法,如果我們這邊有公司可以學起來?未來無限想像。
我觉得Google此举不太厚道啊 为了竞争花钱把一个好好的产品弄死
有点违背don’t do evil
一樓所說未必。到底Google怎麼想,都是推論,我們並不能直接下結論說Google「就是要殺掉你在apple家的好東西」。
說不定Google看到這個前員工的潛力,所以又挖他回來效力,而原本的reMail純粹只是沒空維護,所以停了,這樣罷了
有了新工作新目標,原本的baby不能繼續維護,所以喊停,我若是這個小員工我也會這樣做啊!
網路發展再怎麼進行,還是會脫離不了商業的考量吧!?
^^
「台灣慢遞郵局」開張了
虎年講求凡事快速!寄信要即時,還要標榜更迅速,特別是快遞,但鱷魚慢遞「郵局」卻與其相反,強調慢遞。人的「情感」有必要好好珍惜,寫封給10年、20年後的自己或朋友是件多麼浪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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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遞「郵局」均能幫你達成願望,更進一步!豐富了您的生命!。凡附上鱷魚水蒸式殺蹣滅蟑劑公司產品條碼兩枚即可委託寄信:這信和一般信件一樣,寫好地址,貼足中華民國平信郵資,會在寄件人指定年月份,將信件送至郵局,轉寄給收件人。
委託信件(請用標準信封,貼足郵資,在左下角註明需轉寄的年月份。)與上述兩枚條碼合寄至新竹市牛埔南路105號,鱷魚慢遞部收(優惠期間不另收費)。轉寄年度請勿超過中華民國129年12月。
相關詳情網址:www.crocoil.com.tw
我也有一楼网友的观点。。
假如Google要的是ReMail的人才/团队,挖角过来就是了。。
可以卖掉ReMail,让ReMail继续存在,或让别人来管理/维持。。
越来越看不惯Google的作法。。霸道,以财欺人,却虚伪的说do no evil..
已开始用Ad blocker来关掉它的广告。
看到AppStore商业模式有个问题,买apps的大众没服务保障。。
不良商家可以推出看起来有用的apps,收$,然后以种种借口关掉.
Google买下了ReMail,它有义务继续提供服务。
假如那apps是一次付费的话,关掉应该退钱。。
期待有人能作出类似的apps.
Google Phone 都出來了,想必須要更多的應用程式.我想Google 打算砸重金
快速併購茁壯!!
這就是財大氣粗的策略…
同意一樓的看法。
如果這件事幹的人是微軟,大家一定罵翻,說微軟狼子野心。換成 Google ,好像多了一些想像空間,變成產業循環的一部分。
分明就是挖 Apple iPone 的牆角,逼 iPhone 的用戶沒得選,用 Gmail。
Don’t be evil 叫假的。
慢慢向垄断进发了Google。
這是斬草除根的狠招,不見得GOOGLE對ReMail的團對有什麼好規劃,也可能就是被廢了功夫罷了。
iphone也沒什麼好擔心吧
remail 不做
別人可以做
市場本來就是這樣!~
黑貓,白貓.會抓老鼠才是好貓 !!
如果,這樣的手法不是犯法的話.
他應該是一種商業行為罷了!!
花點小錢來毀滅別人的小夢想,壯大保護自己的組織…good idea
有才華的人在外面大展身手 讓原雇主重新評估並重金回聘 這天經地義的事情跟Google的道德扯不上關係吧 可能有些地方的愛國網民會以為找到可以批鬥Google的議題 你可以討厭Google但做人要公正 Google也是花錢請人家回來 ReMail也不是什麼critical iphone app 有心願意花時間心血的人都可以再寫一個出來 而且這樣的產品構想已經廣為人知 ReMail如果不做反而讓其他的創業家來填補這個需求 如果連這個都可以跟道德扯上關係 那設計出iPhone的蘋果才是最大的魔鬼吧 設計出會攘人上癮持續敗金的產品 花大錢買了iPhone又要買Apps又要買音樂 那個被咬一口的蘋果可是創世紀裡亞當咬的禁果的圖騰呢 現在滿街都是蘋果的魔子魔孫 戴著白色耳機 人手一機上面都是那人類墮落的標記哩
大部分的人當打工仔 對於薪水一定是不滿意的
出來創業 不過就為了兩件事 " 錢 & 舞台"
其實做什麼都可以 待的公司要回鍋幾次也沒問題
或許只是很單純的希望在google自己的平台android發展新的email搜尋引擎的產品,才將這樣的公司買下。養它們來壯大自己的android market.^^
我的預測和理財績效:
我早就把到2012年的股票的走勢都講得一清二楚了,2009/3就預測道瓊會破萬點了,那時候道瓊是全年最低點才六千多。至於外匯、黃金和原物料看他的的預測幾乎比神還準,我2009年初就預測黃金至少會上1100、美元必再狂貶,去年低點的時候我買進一堆黃金,報酬率我想不用講了,請見:
※於2008年底市場一片看衰原物料、黃金、非美貨幣等資產時,以詳盡的分析預言美元必定再度貶值,因此今年最高澳幣獲利41%、紐幣獲利30%、黃金獲利4 0%、白銀(美國ETF代號:SLV)獲利37%、汽油(美國ETF代號:UGA)獲利60%,詳情請見http://blog.xuite.net/sandpiper/FX/21259396
※2009年二月就鐵口直斷黃金年內高點一定衝破1100,果真於近日應証,請見 http://blog.xuite.net/sandpiper/FX/22486414
※2009三月之時就預言道瓊今年必升破萬點(當時道瓊只有六千多點),請見 http://blog.xuite.net/sandpiper/FX/22791316
※其他預測正確績效不勝枚舉,歡迎查證本人部落格上一切文章及之後的行情走勢
※於2008年金融海嘯、全球一片哀嚎之中,全年獲利7%,擊敗巴菲特而與索羅斯同列
太有想象和发展活力了。
這樣的手段夠激烈, 也夠狠….
感覺Google看了川普的誰是接班人, 哈
說不定出來創業本來就是個幌子,只是要歸避apple itune store上架的障礙,掛了別的公司名義來測試apple的,有些事情不方便google自己出面來做,或是小眾市場產品想先測試一下市場的反應,派個PM出面試水溫候再買回
雖然google這樣的行為有道德上的爭議
但其實我還是蠻欣賞google這次的做法
很創新的競爭方式,也可算有效地阻止apple的不良壯大
有意見的人,可以先看看下面的文章「你所不知道的iphone真相」
http://www.sogi.com.tw/newforum /article_list.aspx?topic_ID=6102981
我很期待這件事的未來發展……
呵呵,有意思的并购方式
google 不是以前的 google 了
從價值鍊上的相關公司中惡意併購公司不成而併聘競爭對手的主要研發人材, 在台灣或中國的案例以非常多; 連續創業家被前東家都併進來的案例在史上也沒幾家, 直到最近才看到筆者提到, 觀察的重點在自己的idea能不能藉此而在市場上發揚光大, 累積拓展市場成功的經驗並永續經營. 若只是三五年間創新個idea或商業模式來讓大公司買單賺個外快, 相信長期下來不會賺到大財富的. INTERUSH提供聯盟會員[微型創業]的機會, 在今年底順利在那斯達克IPO領到的股票獲利, 就能自己成為[微型創投]的實踐者了.
Why not? Cash is king! If I can get the cash now then take it first. After a couple years I just go out and start another company. Rinse and repeat for lots of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