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這樣的博客,所以我不想被稱為博客

打開一個會議的議程,上面寫著,「Mr.6,部落客」。走進學學文創,看板上寫著「Mr.6,部落客」。我點進一封email,朋友寫道,「介紹Mr.6給你認識,他是部落客。」

「可否將title拿掉。」我禮貌的說。

「那…請問『您』希望用什麼頭銜呢?」那個「您」字好像特別的加重,對方以為我要一個頭銜,此時我腦裡好像有千百隻蒼蠅在飛,虛脫的吐出,「隨便一個都好。」

「只要不要『部落客』(博客)都好。」

昨天,新加坡傳出一則新聞,警方於周二逮捕了一名24歲的新加坡華裔男子,因為這傢伙在他的個人部落格裡提到「種族歧視」的言論。新加坡政府表示,「由於新加坡是個多族裔的國家,星國警方對部落格裡的種族歧視言論特別的注意。」而且據新加坡法律,任何「有意傷害到他人的宗教與種族感受的言論,將可被處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與易科罰金」。

報導說,「部落格的名字與他寫的東西,並未公開。」

消息一出,前天昨天,新加坡舉國的網路界都在找尋這麼一個部落客。還好Google搜尋引擎夠厲害,其它部落客也寫得夠快,我終於找到這篇文章,這位部落客將那個犯法博客的文章與圖片刊出,我也將畫面截下如上。

這個被星國政府逮捕的部落客名叫Franco,網誌架在Blogger,使用者名是「FragrancePrince」,目前他的部落格已經關上,「只開放給受邀的朋友觀賞」。但據SimplyJean指出這個傢伙在關格之前曾在部落格上與他的「讀者」道歉:

「親愛的讀者,我希望在此鄭重為我文章帶來的任何錯誤解讀感到抱歉。我為那篇文章提到哦東西感到懊悔,我沒想到會變成這樣。我應該更小心一點(mindful)。」

什麼?小心一點而已嗎?

這叫道歉嗎

這位部落客的運氣其實不太好,他的人剛好住在新加坡,而新加坡剛好有這麼一條法律,所以他只要一寫這類言論,管它有對有錯還是怎麼樣的,還是有沒有人留言,還是有沒有人去拷貝,反正他就是犯了法,就要被抓去關。

但在美國,我們仍時時看到這類型的「傷人文章」。或許沒有這麼嚴重,但有些時候早已經造成了新加坡法律所提到的「傷害到他人(我)的宗教與種族感受的言論」。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約在念大學的時候,在好像是時代雜誌的最後面,看到他訪問某位知名男影星,這位男影星說了一句,正確用字我忘了,大約就是:「I hate bright light because it makes me look Chinese。」(我不喜歡強烈燈光,因為它讓我看起來像中國人)注意,這是主流媒體喔!

而看看這位叫做Franco的新加坡部落客,他寫了這番顯然是在主動挑釁的種族歧視言論,還叫囂「這是我的部落格,你想抗議就抗議吧!」但,新加坡政府抓了他,真的就可以解決「所有事情」嗎?

不禁想到一句話,「抓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其他的部落客,在網路發表著他們自己的意見,有些甚至已經涉及商業利益、人身攻擊,他們或許已經造成一些值得被告、被抓去關的傷害程度了,無意的可以被原諒,但有的像這位新加坡部落客根本就是蓄意、事後似乎也無「悔意」的呢?卻因為「無法可管」,以致……。

以致,社會只能「自行判斷」,然後用其他的土法方式來「管制」。其中之一,就是社會常用的,「把你們看做同一堆」。

鄙視你(們),排擠你(們)。

曾經,「blogger」是一個頗崇高的(noble)的稱號,它代表一些不經意的寫作分享記錄,而今天它卻漸漸成了「某一種人」的代稱,這種人的特色,就是「很愛寫」。這個動作外人因為無法體會就常以「陰謀論」來解讀之,畢竟,當一件事(寫部落格)並不是你的本業工作,你又拿不到什麼酬勞,卻一直做一直做一直做,還有一些人在跟著你呼喊叫好,這整件事,本身就是一個讓外人不很舒服的畫面。難怪,大家聽到部落客都眉頭一皺。難怪,我朋友說,部落客真的很唬爛,你應該看那本《你在看誰的部落格》。

「業餘專家太多,你在雜誌寫專欄也寫了三年,或許該來寫一個部落格了吧?」

有一個很久的朋友,跑來跟我這樣說。他平常不太上網,不知道我寫部落格。他以為我還是那個「寫書的劉喬治」。

突然間,我以「部落客」這三個字為恥。當一個人變部落客,他就變成那「千千萬萬個我」,它變成像是「同一堆」的大組織的其中之一。其實,部落客自己有自己的職業與專長,但現在「部落客」這個「頭銜」,基本上已經壓過了其他個人職業,大家認為那些不重要,大家誤以為你認為那真的不重要,因為你開始寫部落格,你這麼努力的灑熱血寫部落格,你就是部落客!

把「部落格」頭銜拿掉,我想還我一個「自己」;什麼都好,就是不要被叫做「部落客」,因為,我不想跟他一樣。

不想跟那位Franco一樣,被稱為同一種人。我不是那種人,也不幹這種事,但無從選擇,大家都叫我「部落客」。

「聽說部落格很容易出名。」

上週與這位朋友碰了面,他說,有一個人叫Mr.6,據說就是一個科技部落客,把學歷掛在第一位卻說自己不重視學歷,創投待兩年就說自己是創投,才31歲卻喜歡寫一些有的沒的的人生觀……。」

我笑笑笑,極力讓自己的嘴巴閉上,試圖硬嚥下突然在心中爆炸的驚駭。

「劉喬治,你真不錯。」

「這麼年輕就這麼厲害。」他說,「我比不上你。加油。」

他拍拍我的肩,突然覺得這個動作,很久沒人對我做了,我的眼淚差點被他拍出來。

又默默的並肩走了幾步,終於,我擠出了一句話。

「還好,我不是個部落客。」

揮揮手說再見。我知道這是一句謊話,這樣的謊話可能是第一次與朋友說,但我還是說了,因為我想,當他用了搜尋引擎找到那個Mr.6,他對我的觀感,不會差這麼一句謊話。

懷念不是說說的,但人生沒有回頭,我能做的,只能先制止別人稱我為「部落客」。

44 comments

  1. 前陣子站在書店裡翻看《你在看誰的部落格》,大感有搔到我心裡對網路全自由、所謂的2.0熱潮的癢處。

    在你這篇文章裡又看到,就忍不住要留言說贊同。

    推啦~XD

    (順道跳躍地亂扯一下,昨天看到批踢踢同時線上人數達十三萬,真覺得訝異且影響力應是越來越不可小覷…)

  2. 這不也是一種鄙視、歧視,外加問題發言嗎?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在網路(部落格)上公開的問題發言,就不能算是問題發言了嗎?
    所以部落客寫東西都是為了出名嗎?

    你的確不是部落客(滿意了嗎?),只是個"把學歷掛在第一位卻說自己不重視學歷,創投待兩年就說自己是創投,才31歲卻喜歡寫一些有的沒的的人生觀"的人。

  3. 任何角色都有正反兩個面向,
    任何圈子都有水準不等的人,
    自省本來就是一種高度自我要求的修養。
    我想您要表達的是"你要求自己時時警惕的態度",
    一種持續自我要求,與時俱進的人生態度,
    這樣的態度就值得我學習與尊敬了。
    請加油!!

  4. 總覺得樣講有點不厚道

    在新加坡強調的是不危害到人前提下的自由
    而美國保障的是個人言論、思想的自由
    兩種社會價值體系完全不同 不能混為一談
    (馬跑的快 所以就把綿羊殺掉嗎?)

    至於部落客部份
    你今天的說詞才是嚴重污名化"部落客"
    部落格是一種媒介
    有想法的人 把自己的意見化成文字 供大家參考討論
    好的想法 就會慢慢散播出去
    而需要資訊的人 上網逛逛 藉由部落客凝煉的文字
    瞭解世界上的另一些人 思索一種看法

    就像Youtube一樣
    有人放有趣的影片 有人放溫馨感人的影片
    也有人放殺貓虐狗的影片
    但你不能說Youtube是壞的 是邪惡的
    邪惡的是作惡多端的人
    Youtube只是一個媒介 讓世界上的一群人可以看的更高更遠
    部落格本身也是如此
    跟Youtube一樣 只是一個是公用平台
    部落格則是把平台搬回自己家供自己使用
    邪惡的是思想 是部落格的內容 是攻擊人的文字
    而不是部落格本身
    因為不入流的意見而否定部落客這個詞 很怪

    我從一個部落客身上可以得知心理醫生怎麼看感情世界
    我從另一個部落客身上瞭解投資理財
    我又從另一個部落客身上瞭解上班族的心路歷程

    這些人無私的分享他們的經驗
    我覺得他們是偉大的部落客

    另外 部落客的精神就是創新 自由 獨立思考
    因為自由 所以難免有些不成熟的言論
    就像新聞局解禁之後 垃圾資訊變多了
    但你不能只自己享受這自由就不讓其他人發言
    就像有人可以在電視上高談 『借錢是高尚的行為』
    你可以不認同 但你不能禁止他說話 他也有權利 你必須尊重
    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不然 同樣是部落客
    你享受了"自由"、"創新"那些美名 卻讓別人去背一些罵名 然後汙名化別人
    不太厚道

  5. 呵呵,是很矛盾,就像一些作家极力的在希望别被称呼成作家一样,其实是个很不错受人羡慕的头衔呢。你在blog上做的很棒哦就该阳阳光光的站在那里受人敬仰吗,少些谦虚就一切ok…

  6. > 看到他訪問某位知名男影星,這位男影星說了一句,
    > 正確用字我忘了,
    > 大約就是:「I hate bright light because it makes me look Chinese。」
    >(我不喜歡強烈燈光,因為它讓我看起來像中國人)

    那男影星是 John Cusack

  7. 我覺得你很假先,先前你不是看了人家美女跨國經理人可講好幾種語言,你自嘆不如之餘,就開始講述你如何鄙視這種飛來飛去的職業,然後自己靠寫作多高尚云云….當時看了就知到你也不過如此而已;那不也是一種歧視嗎..

  8. =.=

    我從部落格中看見你, 也從部落格中認識你,
    你對我們來說就是部落客….
    因為有人壞了部落客的形象,
    就急於跳脫想與其切割,心態實在令人不解

    如果你在意有這樣部落客去影響大家對部落客有誤解,
    更應該要在這樣的一個環境裡去扮演一個更加正面的模範才對吧

    在者頭銜這個東西,實在沒什麼意義, 你就是Mr.6 , 大家都認識你

  9. 早期對部落格只是一個管道..停留在 無名 和 所以問號之中
    過了幾個月..數位雙週刊..大標 出現了 “部落客" 的
    google第一張支票,後面的就不說了。

    人因媒體而有名..還是因為這個媒體有了您這的作者而加分
    人是內容的使者,而部落格永遠都只是沒靈魂的硬體

    在不停部落客的名稱之下。
    像是學歷.年資….

    是否應該推動 “新正名運動" 區隔 部落格作者的 等級 ??

    mr.6不是部落客..而是一個利用blog寫日記記錄環境記錄自己的人 !!
    我想這才是 我們 想傳達的

  10. 我在三十歲時,
    根本沒有這麼大的度量和膽量讓人們公開批評我、指正我;
    現在我已近五十歲了,
    依舊不認為自己成熟到對他人的批判可以無所謂。
    六先生,加油,
    能夠勇於面對自己剖析自己,
    能夠把自己成長的心路歷程展示於人與他人分享這一切好壞,
    就不是件簡單的事了。
    期待若干年後你更成熟豐美的羽翼展翅高飛在網路的天地間。

  11. 我不懂為什麼別人要這麼看所有的部落客
    對我來說部落客只是一個名字
    並沒有好壞之分

    人真的是群居動物呀
    喜歡把自己放在一個團體中
    同樣也喜歡把其他人分在自己的團體或別人的團體中

  12. 有一個人叫Mr.6,據說就是一個科技部落客,把學歷掛在第一位卻說自己不重視學歷,創投待兩年就說自己是創投,才31歲卻喜歡寫一些有的沒的的人生觀……。

    大推啊推推推推推推推推

  13. 雖然不是很認同你這篇的想法
    但是覺得偶而看到你這樣的文章還不錯
    之前那些比較邏輯分析層面的文章
    讓人感覺你是有距離的個專家
    但是看到你這樣比較情緒性的文章
    讓人感覺比較親切一點

    部落格就是有這樣的即時性和互動
    和看書或是讀專欄比起來
    跟讀者的距離會近些

  14. 部落格不過是種工具吧,重點是當中的內容。
    否則按你的邏輯,假如有和你背景相近的人做了些不好的事,你不就要和你的背景劃清界線了?

  15. 原來
    Mr.6先生你
    也有這麼不成熟的時候

    照你這論點
    你一定是那種
    在國外不敢承認自己是台灣人吧

  16. Mr6 的意思似乎是說,當“部落客”這個名字,已經被社會把它和“爲了紅而不擇手段的寫新聞”、“濫用言論自由”、“用言論自由的借口而寫種族歧視的文章”划上等號的話,他寧願不當這種“部落客”。

    比方説,假如我是ACG愛好者,如果大家都認爲ACG愛好者,就是滿身油膩、整天窩在家里打手槍的人,那麽我絕不會對外界說我是ACG愛好者——因爲你認同的ACG愛好者的特徵,我一樣也不具備。

    同樣的,如果社會認爲,部落客都是一些“為了紅而不擇手段的寫新聞”的人時,那麽我不是部落客——因爲你認同的部落客的特徵,我一樣也不具備。

    也就是説,Mr6還是部落客,但他不是社會中流口中所形容的部落客,也拒絕成爲社會主流厭惡的那一種“部落客”。他這篇文章想要表達的重點,是他想要和社會中流厭惡的那一種“部落客”進行切割。

  17. 歧視與種族主義就是從身分認同切割開始的
    越是歧視的受害者, 越會這麼做, 而且會有似是而非的理由, 因為這是最廉價的自我安慰
    問題是, 無論你如何切割, 別人還是把你一視同仁
    結果是, 你也成為歧視的幫兇

  18. Mr. 6別這樣吧
    這世界上有很多沒品的人,我是無法因為一個種族歧視的人因此而宣稱從此以後別把我當人….

    我沒寫什麼了不起的東西,但是我還是付出的我私人時間,希望有一天可以成為一個qualified的blogger,這對我來說仍然是重要的事情,就跟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堂堂正正的台灣人、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是一樣的

  19. 何必在乎"冠詞"呢?
    當人已經從"冠詞"變成"名詞"的時候…
    就把"冠詞"視為無物吧…

    人是很健忘的…
    大家會記得Mr.6…
    誰又會去追究Mr.6是那個博客或部落格來的?
    那到底是來看Mr.6還是來看博客或部落格?

    我承認我是來看Mr.6的..^^v

  20. 大家的觀點不同,不過講的都蠻有道理的~
    沒道理做無情的切割,因為有人使壞….
    就鄙屑人, 甚至不想要承認自己是人?!

    好像有點太過了….
    其實大家都是人~ ㄏ..
    人性有好與惡的一面, 每個人皆如此!!
    跳脫一點看待,take it easy!

  21. 不要緊啦…是不是所謂的部落客並不重要…做你自己就好啦.. 😉
    有時候朋友批評另一件人事物的原因也許是想鼓勵你…(其實也許他們的原意是說你比OO厲害,但沒想到你就是OO)但沒想到反而卻造成反效果??? 在他們的心中你就是寫作/思考 很厲害的"劉喬治" 啊..

  22. 這樣一個不知名的寫博客的人,他能夠影響到所有寫博客人的口碑形象和公眾口碑嗎?我認為劉先生太敏感了,o(∩_∩)o…
    話說回來,公民對於法律的規範和博客寫作的界限還是有個尺度為好,免得惹火燒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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