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孕婦部長請產假,講清楚就沒有罪惡感?

今天很特別, 大家回來上班。五月一日放假,大陸放假到周六,台北是周四。在放假的時候,我看到這一張令人震憾的照片(如上),讓我對「放假」這件事產生很多感覺。

它不是合成照片,也不是在某廣場某路人路過被不小心拍到。照片中穿著孕婦裝的女性,正在「閱兵」,旁邊這些兵都在對她「敬禮」,她就是他們的大長官。這位懷孕女性叫Carme Chacón,是西班牙兩周前新上任的國防部長。西班牙剛連任成功的首相向來以男女平權出名,兩周前正式敲定這次女性閣員正式超過男性閣員,17位中一共有9位女性,其中一位只有31歲,可說是一新耳目。Chacon的上任,兩周前已經傳遍歐洲,一周前被TIME雜誌專文評論,Chacon自己更於上周末親自飛到阿富汗,探望西班牙在那邊駐紮的幾百名部隊。據這篇報導,Chacon不像美國總統可以搭空軍一號直飛,她得先搭客機到科威特,然後再搭西班牙空軍「大力士戰機」,聽說坐起來很不舒服,這一共11小時的飛行中,Chacon除了三軍將領,還有4位醫生隨行,婦產科、小兒科一應俱全。

而這周隨著Chacon的消息繼續傳到全球,大家持續討論的重點其實是並不是「孕婦能不能當國防部長」或「孕婦會不會造成西班牙提早自阿富汗徹軍」,而是……已經懷孕37周的Chacon,快要生了!所以,她等於才剛上任就要「放假」!

她,真的敢把「產假」請完嗎?

目前在西班牙,女性的產假高達16周,也就是說,假如Chacon部長是在6月1生寶寶,那她法定上可以放假到9月15日左右,總共三個半月。大家都知道,「法定」都可以「聽起來非常久」,但好像真正「有心於事業的女性」,似乎都不把它放在眼裡的,聽過不知哪位台灣的知名女強人,生完十天,月子都還沒做完就跑去上班,不知想要證明什麼事。所以Chacon會怎麼做?假如順著社會而提前報銷產假,到底是在「證明」女性可以和男性一樣堅強,還是其實是「屈就」於男性的壓力把自己的身體性命不顧了?由於社會對這件事的定義不明確,無論怎麼講,把產假「放足」的孕婦們,肯定會產生無可救藥的「罪惡感」。大家知道嗎?生完十天就來上班,就算家裡有長輩義務幫忙或甚至請來菲傭要伺候照顧小寶寶,真的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那是心理上的一種割捨,自己想baby是一點,另一點是怕baby也想媽媽,baby這麼小怎麼會想媽媽?但自己心中的罪惡感就是過不去呢。但工作不做,罪惡感更大,於是到最後,其實就是在比較兩邊的「罪惡感」,最後看看哪邊戰勝了。

也有可能,兩邊都沒勝,罪惡感成了雙倍!不用說女性,以我自己為例,太太生小孩,我要請「陪產假」,多了一個「陪」字,勞基法規定男生就只能請三天。我記得那三天是周三到周五,其實跟著生過第一胎的新科爸爸就知道,那幾天過得非常緊張,也過得很快,非常快;雖後來加上周末其實共有五天休假,但還是一下「咻」就過去,當我回到辦公室,根本還像個身上還留著臍帶的新爸爸,無法工作,但也不能不工作了。已經請了三天的假了呢!當時的我,背著這雙重的「罪惡感」,在接下來的好久,每天回家早了一點,都會偷偷摸摸、雙腿顫抖的走出公司;晚了一點,就變成偷偷摸摸、雙腿顫抖的走進家門。

Chacon到底敢不敢放這麼久的產假,當然要看西班牙的國情,這周新一期的《經濟學人》也剛報導,在西班牙男女的失業率,女性比男性要高了20個百分點,然後整個西班牙的企業的的所有的董事會中,只有4.1%的董事是女性,其餘96%全是男的,遠低於歐洲平均11%。我不了解西班牙與歐洲政策歷史,不確定這個「女性在職場被壓低」的現象和它目前的「16周產假」有沒有關係,但我想,在國內與國際媒體的高度關注下,Chacón部長這一次的「產假」,她的那種「雙重罪惡感」,肯定也破了全球所有產婦的記錄。一個月不對,三個月也不對。

不過,Chacón部長是公眾人物,肯定有正、反兩派幫她抬轎,但,一般的民眾就沒這麼好運了。一般的上班族,得繼續承擔這「雙重罪惡感」,奇怪的是,這「產假」完全照法定的放,沒有一絲自私,而且「放產假」這件事對工作的影響,大家都了然於心,就算人在放假,要做到不影響工作是有機會的,說不定孕婦也真的都有做到,但這罪惡感卻依然存在!我認為,大家的盲點就是,讓這股罪惡感繼續藏在禮貌之下,大家──「不敢提」

對家人「不敢提」是正常,因為也不知道該怎麼提,但,為何在一板一眼的辦公室,依然不敢與老闆討論這件事?

帶領一間公司,我自己也在慢慢學習「准假」的藝術,對於同事請假,一開始會把那些假期「看得很嚴重」,尤其看到大家最忙的時候,某同事的椅子卻是「空」的,就會覺得,「這樣,我請他來是要幹嘛?」而現在我比較能釋懷的主要原因是,放假的時間與工作的時間相比,比例其實非常的低!尤其是拉長到長期來看,譬如Chacón部長一任八年,三個月的假期只佔掉3%。我們若是要長期的聘雇此員,那我們注重的,應該是他能否在工作的時候ok,那他放假的時候就閉上眼睛不要看就好。於是,我開始讓同事感覺到,我們大家只要有足夠的理由,都可以請假,但一周若請掉一天假,剩下四天的工作量就一定得超過平常的1.25倍(多出來的是對其他同事心理補償),而譬如該在周五完成的東西,若周五請假,周四就一定要完成,沒有任何的理由說No。若是碰到比較長的「婚假」或「產假」,那評斷的標準就更抽象,放完假回來肯定是要秀出你有這個「假」的價值,無論是因為放「假」變得很輕鬆厲害,還是「假」裝出來變得很厲害,反正就是要變得很厲害就是了。你可以正常上下班,但就算在家裡偷偷加班都要想辦法趕上該趕上的進度!

這「罪惡感」實在太大,沒有罪惡感,這些假期也會度得更奔放愉快。如果辦公室除了把「你可以放多少假」定出來,也把「你放假要做完什麼事」講清楚,講清楚了就不會有罪惡感,也是員工與雇主更健康的長期合作法則。

想看Chacón部長的閱兵影片請看此:

15 comments

  1. 說實在的,我不是很認同你的想法。如果放假之後,還要超量工作,那我放假幹嘛? 放假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放鬆,更能享受人生時光。為何非得一定要放完長假就一定要變得「更厲害」!? 又不是去少林寺閉關練功。如果是放「婚假」,難道要在渡蜜月的時後還在想,程式的邏輯處理? 資料結構? 還是放「產假」時,邊喝補月雞湯邊想案子的進度? 或邊看胎教影片邊想客戶需求?

  2. 不好意思,請教六前輩。
    所以您的意思是這是要責任制嗎?就算是請了多少假,請假的人還是得要將當天的工完成的意思嗎?
    那若是公司規定的特休假呢?不可抗力的病假呢?
    您的意思是不是大家在放假時,還是得要掛心工作的事嗎?

  3. 作者讲的是理想与现实的差异.

    产假等是很好的社会福利,但是这个如果成本由企业而不是社会来承担,
    必然不是上上之策.
    (作者用西班牙女子高福利而低社会成就来暗示)

    中国大陆最近强推新劳动法,我也有此同感:政府把社会责任推给企业

  4. 我覺得六先生將「請假」與「休假」混為一談了
    員工的特休假、婚假、產假的性質就像週六日一樣
    是給薪假,是公司聘任員工時就早該「接受」屬於員工的一部份
    公司並不『擁有』員工的休假
    就像公司不擁有員工下班後的時間一樣
    所以也不該對員工的休假「感到眼紅」

    真正該著眼的地方
    應該是員工的工作效率、績效與「請假」出勤
    請假是缺勤(要扣薪),但休假可不是

  5. 我也正在帶領一個網站團隊
    個人認為,能不能准假這件事,其實不是在罪惡感
    因為罪惡感是請假人的,不是領導者的
    領導者對請假人灌個罪惡感,實在對團隊向心力有影響
    這個准假的責任,從頭到尾就應該是在領導人身上
    請假人就算請了五天,領導人依然覺得它可以完成所托(不管是他自己加班,或是效率高),那就准吧。

  6. 請假為什麼要帶罪惡感?
    只要有預先排好代理人、該交代的事有交代清楚、
    接手的同事可以繼續完成~
    應該請的假~ 尤其是法定給的假~
    本來就是員工的福利~

    「但一周若請掉一天假,剩下四天的工作量就一定得超過平常的1.25倍」
    這個論點滿莫名其妙的~

    那勞基法給員工8天的休假,對你來講員工根本就不應該休了?

    但那本來就是員工的福利啊~
    就像我帶專案帶了快10年,
    從來也沒說過你敢給我休假,就給我加倍補回來~
    如何讓員工去休他該休的假,
    並且在不加班的狀況下,
    讓專案不delay,
    本來就是時間管理該考量的一部份~
    也是管理者在安排人力resource該注重的~
    沒想到Mr.6在休假這件事的態度上,
    跟傳統企業老闆沒什麼二樣啊~

  7. 我想把產假「放足」的孕婦們,會產生的並不是「罪惡感」吧!應改是恐懼感吧。如果社會大眾都能了解產婦的需要就應該視請產假為理所當然的事,
    那些男性主管應該想想假使是你老婆生小孩你希望她的上司怎麼做,我想社
    會的進步應該來自於大家對需要被關懷的人事物都有一份同理心吧

  8. 我想一般的年假,是雇主與員工間的合約之一,是公司運作所必要的"成本",這個成本不因性別而有差異,時間上一般也不會長到影響公司運作。

    產假也是雇主與員工間的合約之一,也是公司運作所必要的成本,但這個成本卻因性別而有差異,所以會造成雇用多數女性的公司和不大雇用女性的公司的成本有差異。

    我100%贊同我們需要有產假制度,尤其現在的生育率一直下降,實在還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如足夠且便宜的優質幼稚園等。

    只是產假制度的成本是否該是整個社會平均分擔,讓雇用80%女性的企業跟只雇用20%女性的企業的成本是一樣的,企業不應該因為多雇用女性而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中間的差異由社會(政府)去共同分擔?

    尤其台灣資源少的小公司很多,資源少的小公司可能只有5~6個人,很可能會盡量避免遇到同一時間兩個請產假的可能性。

  9. 原來 Mr.6 當爸爸了, 恭喜恭喜! ^o^
    說到西班牙國防部長的產假… 西班牙這國家是正事可以不做, 假期絕對不能不放的啊! (從我們家西班牙人那聽來的第一手資料 ^^) 尤其是夏天幾乎整個政府都關起門來放假去了… 所以我蠻確定 Chacón 放假不會有罪惡感, 呵呵呵.
    不放假應該只有用力打拼的亞洲做得到吧. ^^

  10. @MrBB:
    以社會學的角度來説,如果每一家企業都很理智的考慮產假的問題,那麽最後的結果,就是女性的薪水會比男性稍低。產假的成本,最後會丟回給女性自己去承擔。

    一個25歲的已婚婦女,HR可以嘗試預估/假設,她在未來十年内,會申請兩次產假,每次三個月,加起來就是六個月(半年)。這樣,只要把她的薪水,設定成男同事的95%,公司就不會吃虧了。

    以現實來説,女性的平均薪水比男性低。雇傭大量女性的公司,就算把產假算下去,成本反而可能會下降。

  11. (第一次來)
    請問在這則新聞裡有說到西班牙人討論的是"懷孕的女部長敢不敢放假"嗎?
    在工作狂的華人和日本人來說,很容易沒去工作就會產生罪惡感,很多人即使在假日還要惦記著工作有沒有做完,台北的捷運或公車裡(特別在假日)從身邊聊天的人們就會知道"假日加班"已經是習以為常的正常事。
    但在歐洲,是的,特別是在歐洲一年裡休半年假似乎是理所當然的態度,就我所知注重生活品質的歐洲人是鮮以放假/休假而感到罪惡感或恐懼。

    PS.影片已經不能看了,可惜啊!

  12. 其實如果我是六先生的員工,看到這篇文章,我會懷疑六先生發表這篇文章的用意。

    大可以說:可以呀!要請假可以,麻煩請補足進度!那摸摸鼻子也就認了,但是相對的,要請假時老闆就一定要准假,因為這樣已經是責任制了,可不能再剝削員工的權利。

    或是:放假就對了,工作上的事找好代理人就好了,安心休假吧!那員工休給薪假可以放鬆自己,好好充電;無給薪假也可以專心處理自己的私事,少領一天的薪水換來自己處理私事的彈性,我相信員工也會認為這樣值得。

    結果一堆話語繞來繞去,就是希望員工在請假時(尤其以員工的角度來看,是請不給薪的假時),還能夠為公司創造利潤。

    真好,可以不給加班費,又可以壓榨需要好好休息或是處理自己私事的員工。

    若是員工出現這種想法,那除非是對這分工作有其他的企圖心,否則反而是降低了員工對公司的信任感。

    這一陣子,小弟所任職的公司也因為專案緊迫的關係,走了很多待了至少三四年以上的工程師,大家的理由都不外乎是專案時程定太緊,加班太多又沒多拿多少錢,一個人至少背了三四個以上的案子,回到家還要被同事刻意丟的Email搞到不得不在週末處理工作,結果是大家都無法好好休息,身體也壞了,家人都跟著緊張。

    小弟很好奇,斗膽請問六先生也希望貴公司到最後變成這樣嗎?

    我個人認為最後走掉那麼多人,對於一個需要不斷成長的公司而言,無形的損失反而很大也不一定。

  13. @免費羽毛:
    反過來說,如果一個員工,在專案忙得不可開交的時候,突然拿一個月的無薪假期跑去度假。又或者每天準時五點就不見人影,即使客戶有十萬火急的事情,也絕不逗留。這樣做,似乎也不是很公道,對不對?

    歸根究底,重點在於“濫用”。什麽決策如果濫用了,自然會變成災難。

    老闆有權力批准或否決員工的請假,這個權力如果被濫用,便會成爲老闆壓榨員工的工具。員工有休息的福利,這個福利如果被濫用,也同樣會對大家造成許多麻煩。

  14. 顯然六先生假設所有員工的貢獻度都一樣吧?
    假設貴公司擁有有一位效率比平均效率高1.25的員工,那他應該會有1.25倍的薪資?1.25倍的工作量?一週只需上四天?或許這屬於六先生的新創公司才有的現象,如果公司規模擴大,或有其他分部,還能用這樣來分別嗎?還記得之前六先生的印度裔(?)女主管,不也是放了長假遙控辦公室嗎?

  15. 為什麼會有罪惡感?說穿了就是對自己沒有自信、職場的主導權操縱在資本家手上。怕自己被炒魷魚,需要找工作。

    歐洲國家納稅很重,失業了也有失業給付吧?如果他們福利愈好,那麼找工作對他們來說不構成壓力的話,自然有假就休,反正找不到工作也不會死。台灣的話找不到工作生活就面臨困難,而且週邊人的眼光也造成壓力。當然,有能力的人可能找工作很容易,也就不存在請假有罪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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