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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報網路,網路也要抱抱媒體


by Mr. 6 on January 10th, 2007, 目前有 11 則留言, 分享到塗鴉牆

年關將至,今年(2007年)台股的榮景可期,然而,這期的《非凡新聞e周刊》的封面標題竟不是什麼明年最熱門選股,買來一看,赫然是「網路獵金潮」、「下一個新貴就是YOU!」,最近來台灣宣傳新書《做21世紀的人才》的Google谷歌大中華區總裁李開復不遑多讓的成為封面主角。其實主流商業媒體「報網路」,最近看來已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只是趁此刊剛出,趕快趁還沒有人撰寫感想時先搶一步為文,不是要對內容評析,而是想來討論一下「網路人對於主流商業媒體報網路的反應」。

近半年來,已有一陣子不碰網路的商業雜誌如商業周刊今周刊天下遠見等都紛紛以網路相關話題為封面故事,而原本就有網路色彩的數位時代ITHome與資策會Intelligent Times也則更加重網路的色彩;工商時報的何英煒、聯合報的許韶芹、自由時報的王珮華、中國時報的王莫昀等專業記者也因為報導到網路相關題材而受到網路人的注意。說實話,這些雜誌與報紙的報導其實都非常好,畢竟記者不一定出身資訊系、不一定一路了解網路的變化,但也因為這樣,他們的報導總會提供一些連網路高手都不知道的訊息,他們的文字也讓門外漢可以更容易的親近網路。以客觀的角度來看,記者是網路人的朋友,應該給他們更多的掌聲。

不過,通常這些報導,卻被網路人有意或無意的忽略,有個網路人曾經與我形容,他每次看到7-Eleven架上又擺著一本封面印著「無名小站」或「李開復」的周刊,就有一種「腦門充血」的激動感,您也曾經有一樣的感覺嗎?那股氣憤不知來自哪裡,或許是嫌這些主流媒體「報得太遲」,或許是嫌他們「不懂還裝懂」?

網路人隱隱排斥主流媒體報網路的心態,和小孩子有些相仿,在兒童社會心理學中叫做「排外性」(ostracism),就是一群同班同學佔著一個泥巴坑說:「這是我們的泥巴坑,你不能來!」以致於新來的同學往往被集體排斥,要很長的一段時間才能被接受;記者因為專業不在此,因此永遠被視為「新同學」。假如是藝術或音樂的題材或許神聖而高不可侵,不容任何雜俗文字毀了曠世之作,因此這樣的「排外性」心理可以理解,不過,假如「排外性」也發生在互聯網上,可能就只有「可惜」二字,因為互聯網通往每個人,每個人都有機會在上面消費,這塊餅絕對不只這麼大;把這個餅做大、把這座圍牆拓出去,第一個得利的,還是最初這些資深的網路人;假如網路變大、變富有、穿透力更強的話,想要透過互聯網做什麼事的,也都可以做得更好。

目前來看,最有力量的那些支撐經濟的主流商業人士,對網路商業的了解之稀薄、之差勁,絕對遠遠超過大家的想像;當一些網路大事如「YouTube被Google併購」這類傳出,或許有幾天,會被主流人士每天討論,然後突然不知哪裡來的,其中有幾個人又會一歎,那幾聲歎竟會像細菌般傳播到他們的人際圈(也就是其他主流人士),然後以令人瞠目結舌的速度,他們下了總結:「網路不可碰」、「我們保持觀察」,又去忙其他事情了。假如網路人自己都還沒發現網路被主流人士過份忽略的這一點,則這意味著網路可以代表的經濟價值,或許也被網路人自己給遠遠的低估了。

目前在台灣,「懂互聯網並思考可以在上面做什麼事」的人,也就是所謂的網路人,到底有多少?我的估計大約只有5000人左右。這五千人不見得要在網路公司工作(在網路公司工作的員工也不見得個個視互聯網為愛寵),不見得要資工資管科系出身(資工資管科系出身的卻不碰互聯網的也大有人在),這個數字有多低?單單台積電一家公司的股東戶數就達40萬戶,事實上Google今年第三季營收已經超過台積電二億美元,台灣卻大概沒超過一萬人知道Google的價值到底在哪裡,問題是這個Google生意規模從04到05年成長了92%,台積電只成長了4%,等到台灣主流人士再回來看看Google所在的這塊到底有何意義時,是不是又是太晚了?

弔詭的是,台灣的主流商業人士並非不喜歡「冒險」,媒體投其所好,平時就常在我挖我挖我挖挖挖,先是跟著高盛點出(台灣媒體也翻得真好)「金磚四國」商機(BRIC),接著是「新金磚11國」(Next Eleven),然後是麥肯錫那邊的「黑金新絲路」──中東海灣六國。不過,就算一切交給專業基金經理人,我仍不相信投資一個遠在天邊一無所知的國家的隱含風險,會比投資一間就在台灣身邊的互聯網概念公司還要低(至於台灣互聯網公司本身如何創造更大的被投資價值,在這裡已經有很多文章討論過),有錢人的投資都會作分散,假如網路公司能夠分到一點點的額度,即使只是一點點,也真的夠它買到一張門票去創造一個可以短期被高價買走或長期永續經營的健康事業體了;以創投公會資料顯示,以2005年台灣的創投公司已創新低的3.3億美元的總投資金額來看,共投資500件左右的案子,平均每間公司也獲得了2100萬台幣的資金,假如這500間公司中能有50間互聯網公司,那台灣的互聯網肯定前程似錦了。

互聯網上面的重度使用者與早期採用者,都是社會菁英、聰明人,我們這些power user與early adaptor如果分頭去把我們身邊的高牆往外推,再往外推,更往外推,第一個獲得好處的也是我們自己。至於,要如何往外推?簡單!即日起每人買五本雜誌,拿這些主流報導給認識的長輩們過目過目,讓他們問你問題,讓他們質疑你的存在,讓他們好奇你為何相信網路,這個「一人買五本雜誌」運動,應該也對目前網路上正在推動的其他人本公益活動有直接的正面影響,因為當這些社會主流人士都加入網路了,所有的活動將獲得更多的金主加持;為了避免有幫媒體作廣告之嫌,不要在這邊指名要買哪一本,只要挑幾本最喜歡的,送給你的父母親、送給你的叔叔伯伯、送給你的直屬主管、送給你的義父師父恩師教授,然後,或許也該繼續更「無條件」的給這些用功的記者們掌聲,給他們一個抱抱,謝謝他們報報我們,讓更多人又一次的聽到網路的消息,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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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 11 則留言

1. floyd

留言時間: January 10, 2007, 6:06 pm


Dear Mr. 6,

這個問題讓我聯想到 “寂靜的春天 Silent Spring” 作者Rachel Carson的故事, 當初她也去尋找一些文筆更好的學者來寫這本書, 到最後發現只有自己來寫才行, 如果你都無法完成網路創業的話, 佛日:我不入地獄, 誰入地獄.

Good luck and good night!

2. 17oz

留言時間: January 10, 2007, 9:35 pm


在第四媒體(介)上打滾的知名人士:如部落格格主、資淺資深使用者不屑與主流媒體為伍,認為他們根本不懂”網路精神”,如您所說,我們應該讓這些網路上的事物能大眾化、平等化、具體化甚至行動化(如:善搞..),一直往外推,讓大家知道我們也有一翻理想抱負,而且其實大家都能盡一份心力 對吧 :)
我是資管本科系,也想朝著文字記者的方向前進,祝我好運

3. nchild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anuary 10, 2007, 10:26 pm


也許是專業不同,數位時代的一系列報導就算不完全正確客觀,但水準還比去年商業週刊好一些,剛好想到我這邊還有好幾本,要的人免費奉送,不過要自己來拿就是。

4. pdablue

留言時間: January 11, 2007, 1:05 am


投資人的觀點比較實際,過去 Internet 強調的本夢比,在台灣曾經造成多少的泡沫,讓許多人止步,在沒有有效評估這些東西的投資價值前,又怎麼能說投資台積電是不正確的,也許投資 google 讓某些人贏得了許多,但是在風險之下,又有人能穩穩地站在前面,有人才氣縱橫,眼光獨到,在芸芸眾生中,如果大家都看出潛在性價值,那麼所謂的暴利又從何處來呢?

5. WTL

留言時間: January 11, 2007, 7:26 am


“網路人隱隱排斥主流媒體報網路的心態,和小孩子有些相仿”

哈哈說得真是太好了!

我的確也有點這種現象: 讀到主流媒體似懂非懂的報著 “無名小站: 簡志宇創造 七億傳奇” 等等等 就會小不爽 … 本來也不知道為何 …

原來這跟心理學有關..

6. Mr. 6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anuary 11, 2007, 9:05 am


聽到nChild要送雜誌,我想floyd的”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意思是不是 我應該先去多買五本幾本非凡新聞e周刊來送大家 (lol),說我先入地獄是太抬舉我了,這是一塊好機會,我先到就比別人先一步跨入天堂囉…

17oz: 的確是這樣,記者的專業讓他們能將不懂的東西說明給其他不懂的人聽,在網路烽火下寫作壓力應該會很大吧,為你加油囉!

“在芸芸眾生中,如果大家都看出潛在性價值,那麼所謂的暴利又從何處來呢?”pdablue這句說得真好

7. 王天盛

留言時間: January 11, 2007, 6:27 pm


網路的傳播速度真是驚人,問題是從第1到100個傳播訊息的人都是些什麼人,他們又從什麼地方得知這些訊息,之後的人為什麼有力量繼續傳遞出去給更多的人?!網路上的消息五花八門,垃圾訊息多如牛毛,要在極短時間讓百萬人得知訊息還真是神ㄚ Orz !!

8. mesple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anuary 11, 2007, 8:15 pm


其實大部分記者不見得是不懂,而是必須以簡御繁,畢竟文章必須過得了長官那一關才能出的去。新聞報導必須有角度,不只是事實陳述而已,哪個角度比較「刺激」,影響面比較大,就會被拿來放大報導。以無名的新聞來說,學生創業,進而每個人都成為科技新貴,千萬富翁,的確是一件稀奇的事情,這個角度,對媒體長官或一般大眾,都較為易懂,至於,無名小站如何佔用學網資源,如何失信於VIP會員,又如何無誠無賴,這對長官或大多數看報紙的人來說,都是需要更多資訊,更多資訊素養才能了解的,有時候,這些事情就算記者想要報導,也可能被視為支微末節,無法登上報紙版面,老實說,近一年來紙價猛漲,報紙雜誌所刊登出來的每字成本,可說相當昂貴。

也因為主流媒體的成本太高,網路上的個人媒體顯得珍貴而必要,有時候,個人媒體可能成為主流媒體的取材園地,而主流媒體因接近企業,也有機會更快獲得個人媒體所無法得知的消息,進而成為個人媒體深度討論,延伸,發酵的主題,主流媒體與個人媒體之間的合作與互動,都有助於使用者了解更多,了解得更完全。

有時候不免感嘆,網友對記者的評價似乎都傾向負面地一面倒,每天不罵
記者兩句「腦殘」,好像就不夠格成為「那個圈圈的人」,不要忘了,每年都有新進記者加入媒體圈,而網路也越來越像全民媒體,當記者同時也是「網友」,其使用網路的資歷,甚至也不見得比較短,我們是不是也能把記者視為網路使用者之一,而不是什麼都不懂的非我族類,主流媒體與個人媒體的良性互動,對社會是好事而不是壞事,希望能看到網路族群與主流媒體早日和解,共存共榮。

9. MilchFlasche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anuary 12, 2007, 10:06 am


在眾多令人詬病的報導當中,出現了Mr. 6注意到的這些好報導,當然是要鼓勵一下、推薦一下,甚至要感恩一下的。只是,為什麼好報導不是「基本」,而是一種需要大書特書來感恩戴德的事,這也不免讓人感嘆。

記者成為網民是很好的,但是希望更多記者不是只停留在「鄉民」的層次,也多用用aNobii分享一下讀書隨筆增加生活情趣嘛、也多享受Wikipedia知識之海的參與感嘛、也多讀讀許多部落客的好文章嘛,這樣大家都可以一起提升,不是嗎?這是我身為一個台灣公共場域中卑微參與者的懇求。也祝福被Mr. 6點名到的這些優秀記者和報導能夠繼續堅持和前進下去。

另外我比較好奇的是,除了透過期待更多媒體報導關注網路之外,難道沒有更直接的東西可以打動「主流人士」們嗎?難道只有媒體大報特報,他們才能夠懂、才願意「懂網路」嗎?我沒有跟「主流人士」接觸的經驗,還請指教。

10. 網路巨變元年雜談 at {|ihower.idv.tw| blog }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anuary 14, 2007, 11:54 pm


[...] 雖然上一本書看完後會很high,有種未來世界網路革命的使命感(?)。但書中有一個重點我沒有特別提到,就是作者在序中特別提到的「無法相互理解的兩個世界」,像我們這樣「住在網路世界裡」的年輕世代跟傳統產業的大人世界常常是很難溝通的,如同 Mr.6 的這篇 媒體報報網路,網路也要抱抱媒體 所猜測的,在台灣「懂互聯網並思考可以在上面做什麼事」的人估計大約只有五千人左右,絕大多數人並不了解Google的價值所在。 [...]

11. Swarms

留言時間: February 27, 2009, 2:52 pm


網路所何以不被「主流媒體」當一回事?為什麼M6會說「全台只有五千人懂網路」?我想這其中應該是有值得探討之處的。凡事似乎不能操之過急,網路真正普及化也不過是最近十多年的事,但主流媒體存在於世間已過一百五十年,網路想在十年間超越媒體,似乎有些自不量力,何況一九九八年還發生過因為操之過急而全面泡沫化的前例,不是嗎?就算「磨爾定律」可以為網路以十倍數速度成長加持,但總也得二十年吧?
鄙視不懂網路者,是自大心態,這不但不會有住網路快速成長,反而會適得其反的抵銷了成長的力量,你們還想在經歷一次泡沫化嗎?微軟,GOOGLE
, AMAZON也有可能在未來時年中喝西北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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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名劉威麟,美國史丹佛電機、管理雙碩士,14歲移民加拿大,而後移居美國矽谷,大學開設兩個網站後,在互聯網經驗達13年,已出版12本書,返台後任職於美商創投,受聘領導Voofox網站公司任執行長,發起Sweet100網路正面價值推廣活動等,繼續耕耘最愛的網路產業,邀請Mr.6至企業進行網站顧問案或公開演講請來信至 contact.mr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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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名劉威麟,三十一年前出生於台北,十七年前開始旅居異鄉,十四年前以C語言自製圖面軟體,十二年前推出個人第一個商業網站,八年前自美國史丹佛取得此生最高學位,七年前開始寫商業專欄,六年前開始出書,五年前開始接觸創投(VC),四年前回台灣定居,三年前結婚,二年前得子,一年前受徵召組成Voofox團隊。著有《上班族硬起來》、《Sweet Spot一夕爆紅網路效應》、《搶先佈局十年後》、《別學北極熊》、《在C點佈局》等十本作品。曾在《經濟日報》「企管2.0」專欄、《工商時報》「網路創業達人」專欄,以及正在寫作《數位時代雙週》全球網路趨勢專欄、《管理雜誌》Young觀點專欄等、《30雜誌》創業趁年輕專欄,請按此寄Email給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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