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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部落客賺錢計畫


by Mr. 6 on November 12th, 2006, 目前有 21 則留言, 分享到塗鴉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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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Cash於本周剛推出一套專為部落客設計的「RicherBlogger台灣部落客賺錢計畫」的夥伴計畫(affiliate program),其實「夥伴計畫」有很多種做法,以EmailCash市調公司的業務範圍來看,最直接夥伴計畫理應是「找人進來作某某問卷,就讓推薦的部落客抽取傭金」,然而EmailCash這次為台灣部落客推動的,卻從相對較保守的「介紹一位會員加入,即可獲得$50元」、「會員經驗值達到30,再贈$20元」開始,沒有直接與後續交易扯上關係,卻讓部落客真的有機會變成「richer」(比從前的referral program的傭金還高);這樣的做法相當精巧,也透露了EmailCash創業家背後深思熟慮的策略與「雙贏」的考量,部落格文化本就不適合過度偏激的促銷,太過創意的讓部落客在部落格上面販賣商品,只會引來如國外PayPerPostCreamAidReviewMe所面臨的那些爭議,後果不詳。然而,像「RicherBlogger」這樣幫一個網站推薦新會員,部落客並沒有直接馬上幫EmailCash取得讀者皮包裡的鈔票,因此不失部落客的公平性,而只是一個「幫幫同業衝人氣」的順手動作,後續的採購行為留給這位被推薦的網友自行決定。 

據說這只是EmailCash的第一步,未來還有其他更有創意也更符合部落客的新program會視部落格世界的發展情況再慢慢推出。 

提到「Richer Blogger」,部落客眼前目前有好幾種拿傭金賺錢的方法,Google AdSenseOverture Content MatchKanoodle BrightAds以及號稱AdSense加強版的BidvertiserBidClix,還有台灣的達摩媒體(DotMore)所發起的BloggerAds」部落格廣告聯播等,充份彙集了「長尾效應」、「長尾理論」(The Long Tail)的小眾力量,幫助部落客開發PPC(Pay/Cost per click)收入來源。 

不過,由「夥伴計畫」(Affiliate Program)帶來的PPA(Pay/Cost per action)PPO(Pay/Cost per order),理論上可讓部落客們得到更有效率的獎勵。最早發起夥伴計畫的Amazon可給的傭金(commission) 高達銷售金額的6.5%,Apple iTunes金則給5%CafePress5%-20%不等,eBay則分享65%的手續費收入;另外最流行合作夥伴傭金制度的應屬線上賭博遊戲網站聯盟如Play-65PokerAffiliate888.com等,會員費的CPA傭金往往高達幾百美元,加上20%以上的後續傭金;其他尚還有下載程式的如MatCash鼓勵讀者安裝Toolbar、拿傭金;對傭金有興趣的,網路上尚還有太多Affliate Guide,食衣住行育樂樣樣皆有各種合作夥伴的傭金計畫,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夥伴計畫」的規畫,和部落格的精神簡直是完全相牴觸的!對於一個部落客而言,在不影響自己專業性與讀者觀感的情況下,靠任何「夥伴計畫」賺到自己月薪的一半,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然而,若不用「夥伴計畫」而使用如Google Adsense一般的PPC的廣告,除非打的是超大眾市場或者已成為超大的部落客,不然也只能成為微薄的收入來源,不如賣書賺稿費。(: TechCrunchAdSense收入,聽說一個月只有2000美元,佔它自己談下的Sponsorship收入3%不到

Amazon1996年新創史上第一套夥伴計畫後,算一算Affiliate Program也已有十年的發展史了,也真的該來改一改了,順著什麼改?就是順「部落格」改!這兩年來,部落格讓更多網友從讀者變成部落客,有地方、有系統的提供心中的資訊,部落客也因此可以各自深入接觸自己領域的群眾,並各擁固定且忠實的讀者群,理論上來看,部落格的出現,讓觀眾群自大型入口網站分散出來了,而且由於部落客的內容有專業性、魅力,也因此更有煽動力,也因此被賦與「可偏頗」的權力,之前寫過「部落客的新價值論」一文,認為部落客旗下流量的價值遠比一般入口或交友網站的流量價值還高,就是因為這種魅力與煽動力,因此理論上來說,「夥伴計畫 + 部落格」的這種組合,肯定還有很燦爛的未來,而且它們或許將成「共生」生態,也就是說,夥伴計畫的未來的主力發展得要仰賴部落格,部落格(商業化)的發展也要仰賴於夥伴計畫。 

所以,能想出「夥伴計畫 + 部落格」的創業家,將奪得錦標。EmailCash已經開始了第一步,或許這是每個創業家都可以來想一想的。 

「夥伴計畫」原本都是建築在傭金制度上,但,有時或許該跳脫「傭金」的範酬,目前的夥伴計畫的獎勵大多是在強調「錢」的部份,除了「錢」以外的其他附帶獎勵,頂多給個newsletter提供最新的「行銷訊息」(這算獎勵嗎?),或者讓部落客可embed一個漂亮的小玩意在自己部落格中,並允諾常常更換商品,好像儲窗一樣,也提供一個控制台部落客管理自己每期的業績與轉帳/支票寄送狀況,就這樣而已?事實上,一個網站所能給部落客當作「謝謝你介紹人給我」的酬庸,除了$$$之外,其實還有很多、很多、很多的可能性。部落客希望更多人看到他的文章,所以他希望流量(這個從前的LinkExchange就曾有類似應用);部落客希望有更多的題材可以寫作,所以他或許希望網站給他一些其他人接觸不到的資料(購物網站中這個月賣幾樣產品)以及最新的產品消息,不必全盤揭露,可以只透過類似Google Trend這種「僅僅稍騷到癢處」的程度表現出來即足夠了;另外,部落客或許想要人脈、想認識其他部落客、想推行到國外、想學得更多知識,或許也可拿這些來獎勵獎勵部落客。 

我想,部落客們都默默期待著未來的「夥伴計畫」,發揮部落客的新價值,那會叫做「Pay Per 什麼?或是「什麼per order」?英文有26個字母,部落客好生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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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 21 則留言

1. Blog.XDite.net » 台灣部落客賺錢計畫 -> 贊助 xdite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12, 2006, 6:14 pm


[...] 幸好 Mr6  最新的這篇「台灣部落客賺錢計畫」救了我,他實在比我會介紹商品,所以我就不獻醜了。簡單來說,就是被邀請參加這個計畫的 blogger 「每推介一位會員加入,即可獲得 NTD 50」、「會員經驗值達到 30 ,再贈 NTD $20」。而 EMAILCASH 確切是做什麼的呢?據筆者所知,它是一間利用 email 代替廠商做市場調查的公司,只要你填寫他代廠商做市調的問卷,便可以收取一定的回饋(是可以兌換現金與贈品的),至於筆者也可以在您的貢獻度達到一定程度後,再獲得獎勵。 [...]

2. nchild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12, 2006, 6:24 pm


這個計畫的名稱跟一般部落格價值相衝,要貼上官方標準貼紙可能影響加入意願。

從以前的consumer衍生的prosumer來看,affiliate program在社會商務的發展下,也可能變成雙向的運作,bloggers不見得是affiliate program的”channels”,也可能是initiators,不過這當然需要一個平台的仲介,而這個平台卻可能是由多個服務提供者鬆散結合成的生態系。

就像asker HappyWeb中提到的pretailor(ing?)一樣,這些已經都在發生中,只是會演化成怎樣還難以預測(這就是最令人興奮的因素)。

3. 麥可 (Michael)

留言時間: November 12, 2006, 6:52 pm


關於部落客的夥伴計畫,可以研究國內外的情色網站看看。在所謂Web1.0時代,當網路泡沬時,最早賺到錢的也是這些成人網站~
他們對新技術的接受度也很高,也有很多不同的夥伴計畫模式。

4. charlesc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13, 2006, 1:10 am


這實在是一點新價值都沒有的賺錢計畫…

5. 春樹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13, 2006, 10:25 am


部落格價值與精神必須是一致的,而你沒有;你只有傳銷的精神,你必須找到部落格的精神,才能找到價值!

6. Ed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13, 2006, 1:49 pm


跟早期玩網賺的方法一樣,只是將廣告信轉到Blog上而已,觀望觀望!

7. Wendell

留言時間: November 14, 2006, 9:53 pm


大家好

其實我不太想以主辦人的身分來說話,不過既然答應了Mr.6,也感謝他幫我們這個計畫推了一把,就獻醜一些想法如下:

我們其實猶豫了幾天,到底是否要用此方法來招募會員,因為用赤裸的銅臭和清高的blogger正面對幹是需要勇氣和自信的,光是用字用詞都反覆的粉飾了好久,就怕blogger抓到不合理、缺乏sense的地方,以致讓整個計畫失敗,後來我們認為blogger的誠實批判才是我們想要的,我們很希望公開的讓blogger檢驗、討論、和天使對談,縱使不是每個聲音都是有建設性的,但寧願錯聽一百,也不願少聽一個,我們推出這個計畫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藉由blogger的網路影響力,把EmailCash介紹給更多人知道,當然blogger的”影響力”是值錢的,”影響力”究竟值多少錢? 我們就先從50元開始吧…

回覆: nChild

部落格價值? 這是因人、時、事而異吧,我們本來有做官方貼紙,後來拿掉了,就是因為不想去奪走blogger的主導權,如何在浪漫和現實中取得平衡,我想創意即可辦到,至少我們願意幫”現實”開第一槍

回覆: 麥可 (Michael)

我也是那時從情色網站得利的affiliate之ㄧ,當時是1996年(對,十年如一日)我只要在我的網站上放情色banner, 每一個click就賺美金40cents,我的大學後兩年學費就是這樣自立更生賺來的,後來1998的時候,上游業者學乖了,他們發明了”拆帳”,而一直到現在好像affiliate program還是只有這兩種: 1) pay-per-click 2) profit-sharing, 所以順便回覆charlesc: 這價值的確不新,我很願意傾聽有什麼其他模式的affiliate program,blog在我眼裏跟個人網站沒兩樣,想問一下個人網站的價值是什麼?

回覆: 春樹

“你必須找到部落格的精神,才能找到價值! ”

部落格的”精神”? “價值”? 這兩個字又出現了,如果您不吝分享,我很願意洗耳恭聽他們到底是什麼? 和個人網站的”精神”、”價值”有何不同?

回覆: Ed

誠心邀請您加入。

誠如Mr.6暗示的,這只是EmailCash的第一步,有點像是在測水溫,如果大家支持此計劃,下一步就是遍地浪花了

8. pjhuang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15, 2006, 3:08 pm


Blogger 為何不能賺錢,若能接受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應該也能接受服務者收費的觀念,Blogger 既然認真為文,收費也是很自然的事。

不能贊同Blogger 應該清高的思路。

能賺錢是社會進步的動力,也會是Blogger 進步的動力。

9. charlesc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16, 2006, 9:12 am


不是清高的問題,而是這模式不夠創新。
不過不夠創新也沒啥問題,可以賺錢就是好生意。

只是對於部落客來說,這是他想要的影響力與賺錢模式嗎?

Wendell…好熟的ID啊:)

10. Vista 2.0 - 維斯塔日記 » ReviewMe的聯想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16, 2006, 1:44 pm


[...] 我很多朋友已經開始討論起ReviewMe,從臺灣的Mr.6到大陸的Zola、Herock和shunz。每個人對它的評價不一,有人認為這是最切合Blog特性的广告方式,也有人奉劝各位写blog的仁兄,要是想赚钱还是老老实实从事点其他有意义的;大家說的都有道理,但我更喜歡Zola的詮釋: 我更想得到更多的朋友的认同:广告并不是总是骗人的,正如钱并不是总是脏的。 [...]

11. EG

留言時間: November 16, 2006, 7:20 pm


我是認為創新為的也是要賺錢,只要是對自己和對方都有利的事情,就算不創新也是有成功的可能性,具有影響力的部落客並不多,不過如果該計畫能把稍微有影響力的部落客也都拉攏進來,那整合起來的影響力就相形巨大了

或許各位在討論的都是一些有名的部落客,但是如果把對象瞄準在中等層級的部落客,相信每介紹一個人就有50元很可能會滿有吸引力的。

12. reviewME « clay0529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19, 2006, 2:05 pm


[...] 相關文章: [...]

13. 數位之牆

留言時間: November 22, 2006, 8:08 pm


大聲說出自己想賺錢, 有這麼可恥嗎? 幾個Blogger聯合出書, 聲明版稅捐給慈善機關… 不明白這些人的潔癖是怎麼來的. 把版稅放日自己口袋很可恥?

不是我要潑冷水, 而是在所謂的1.0時代, 中國大陸很多個人網站的站長已經賺到足以退休的收入了. 是不是Blog根本不是重點.

用[廣告聯盟]四個字在Google分別找一下繁體中文跟簡體中文的資料, 會發台灣做廣告聯盟的廠商很少. 大陸的很多.

市場決定一切. 如果Blogger是一股很難商業化的力量, 亦即價值很難轉化為價格的話, 我不明白這群人有什麼值得討好的. 這些人並不領情, 因為他們不了解[價格的價值].

市場決定一切. 如果這群人自己沒有要賺錢的念頭的話, 別人怎麼著急都沒用的. 大陸的個人網站站長有強烈的成就動機, 有足夠廣大的市場. (每天訪客數10,000個IP以上, 基本上收入就遠超過上班賺的錢), 能成就龐大的廣告聯盟產業. 我們還在這裡談affilite program, 不覺得好笑?

14. ...

留言時間: December 22, 2006, 3:31 am


抱歉
除了GOOGLE這個廣告服務商以外
其他廠商的道德與能力我都不信任
(我說的是相對值)

15. 2.0+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December 23, 2006, 12:19 am


博客(部落格)裡的內容是 one-to-many 的公共財,它能幫博客博得掌聲但是不能換來柴米油鹽。他就像大安森林公園裡的水塘和水塘邊的凳子,給你幾分鐘心靈的舒暢和臀部的適意,但是任誰都不能把他據為己有,也不該有人想到用它來賺錢。

當情境可以提供 one-to-one 的交流時,博客和看官(粉絲?)之間有可能是一種私相授受的關係,這時候談交易談報酬似乎就有合理的基礎了! 因為這可以是一樁相互壟斷的買賣,也可以從泛泛之談進入一個具有針對性的供需平衡。

知識、學習和娛樂最可能是博客最主要的貢獻,它們可以視為無形的商品,所以除了 one-to-one, one-to-few 的條件外很可能交易的機制將會是 Pay-Per-Clock, 也就是說知名博客將最有可能藉由收取以時計費的酬勞,提供社會所需的勞務?? 作為一個粉絲或是忠誠的讀者,你願意付出金錢換取和博客單獨對話的機會嗎?

Pay-Per-Clock 是正確答案之一嗎?

16. wen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March 12, 2007, 2:29 am


adsense觀察部落 http://blog.pixnet.net/adsense999
想要你的部落格或網站人群如潮水那般多嗎? 想要你的部落格為你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益嗎?如果想加入這個”兼具興趣”又能”賺進收益”的計畫又該怎麼開始呢?

17. Vincent

留言時間: March 27, 2007, 11:25 pm


國外的 Affiliate Program 已經進行很多年了,比較有名的如: cpxinteractive, Commission Junction, or Trader doubler. 很高興看到台灣也有類似的 business model. 不知道,台灣還有沒有其他類似的公司出現?

18. 一些網路賺錢的資訊網站 « LLee記事本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May 27, 2007, 1:44 pm


[...] 台灣部落客賺錢計畫(Mr.6) http://mr6.cc/?p=528 [...]

19. zman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31, 2007, 4:43 pm


我很早就是EMAILCASH的會員
也很早就在之前的網站和現在的部落格介紹EMAILCASH
我只要不忙的時候
幾乎都會上EMAILCASH把免費獎勵做一做

但是這樣的新活動卻是在這兒才發現
在EMAILCASH首頁
只有看到邀請去參加三國演e這個活動
無語問蒼天!!

20. 全應欽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April 4, 2008, 5:06 pm


【SUPER EDEN】2008年您一定要做網路賺錢系統
七大加入的理由:

1.2008年最優、最新的賺錢系統=====>目前台灣僅不到30人經營。

2.支援中文化系統=====>香港、大陸市場的最快速擴展系統。

3.系統操作真EASY=====>系統功能設定簡單不複雜,重點就是讓人人都賺到$$$。

4.迅速回本計劃=====>讓您體驗網路賺錢的成就感。

5.超簡單的獎金制度=====>讓您不用花費太多的唇舌解釋及說明。

6.365天皆可領獎金=====>只要您符合獎金資格,馬上撥款至您的收款帳戶。

7.上線、下線幫您賺獎金=====>自己不用推廣,也能獲得獎金哦

進一步瞭解~~~
http://www.alasteven.ws/m121289789/
即時通:m121289780

21. kevin

留言時間: January 12, 2009, 7:16 am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請問台灣有類似CommissionJunction的affiliate program網站ㄇ?
可以不用自己有網站~光拿links就可以賺取佣金的網站

新留言請在此填寫





作者:本名劉威麟,美國史丹佛電機、管理雙碩士,14歲移民加拿大,而後移居美國矽谷,大學開設兩個網站後,在互聯網經驗達13年,已出版12本書,返台後任職於美商創投,受聘領導Voofox網站公司任執行長,發起Sweet100網路正面價值推廣活動等,繼續耕耘最愛的網路產業,邀請Mr.6至企業進行網站顧問案或公開演講請來信至 contact.mr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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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名劉威麟,三十一年前出生於台北,十七年前開始旅居異鄉,十四年前以C語言自製圖面軟體,十二年前推出個人第一個商業網站,八年前自美國史丹佛取得此生最高學位,七年前開始寫商業專欄,六年前開始出書,五年前開始接觸創投(VC),四年前回台灣定居,三年前結婚,二年前得子,一年前受徵召組成Voofox團隊。著有《上班族硬起來》、《Sweet Spot一夕爆紅網路效應》、《搶先佈局十年後》、《別學北極熊》、《在C點佈局》等十本作品。曾在《經濟日報》「企管2.0」專欄、《工商時報》「網路創業達人」專欄,以及正在寫作《數位時代雙週》全球網路趨勢專欄、《管理雜誌》Young觀點專欄等、《30雜誌》創業趁年輕專欄,請按此寄Email給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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