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的T恤牛仔褲

Mark Zuckerberg

十幾年來,網路天天都有新點子,一變再變,唯一不變的,就是網路人的「形象」。我記得在Web 2.0大會記者會,愛情公寓HEMiDEMi及其他網路界精英都穿著正式服裝,對記者的詢問一板一眼的回答,這時候無名小站代表林弘全一身輕便的打扮就顯得很突出了,當高頭大馬的他頂著招牌光頭站上台的那一剎那,網路的光榮已經不言而喻。 

我拍手:「這就是Internet。」  

若說矽谷是網路發源地,網路人的這身標準打扮根本就是完全承襲了充沛加州陽光下的矽谷牛仔風格。不知不覺中,十年來Internet的創業家的形象幾乎一成不變:永遠是一身牛仔褲、T恤,愈邋遢、愈吊兒啷噹就是愈有互聯網味兒,就算已經創業十年的楊致遠宣布Yahoo!改版,也要跳到桌上去講,強調他們是專注在創意的工程師、他們年紀不到30歲、他們仍是稚氣未脫的學生,媒體也不斷的去推廣、加強這樣的形象 

這形象除了外在穿著,也沿伸到了內在。人們的印象是,網路創業家肯定喜歡解魔術方塊,喜歡吃漢堡比薩,喜歡戴著iPod慢跑;他們不愛穿西裝吃著正式的法國菜、開陳年葡萄酒,不喜歡住大飯店;他們就像農場男孩,有一種可以改變全世界的自信,就算前面擺了一百隻麥克風,他們仍不改本性的,「沒大沒小」的對自己的理想侃侃而談,未來沒有邊際。 

最近將這形象發揮得更淋漓盡致的,首推超人氣大專院校社群網站Facebook22歲創辦人Mark Zuckerberg。據TechCrunch引述華爾街日報指出,去年有意與Facebook談併購的MicrosoftViacomYahoo!派最資深的談判人員打電話過去,想約早上八點鐘開會,沒想到竟遭到Facebook的同事要求改時間:「Mark早上八點爬不起來!」只好改約這周末好好一談,Facebook竟說:「剛好Mark的女友這周要從美東來矽谷玩,他的手機一定關掉,你想找他也找不到!」真是聽得微軟、Yahoo!那幫人頭頂冒煙!而據我自己的可靠消息來源指出,Mark Zuckerberg本人的確出現了很嚴重的「大頭症」,因此這些故事顯然並非公司刻意放假煙幕。 

這表示,已投資Facebook背後1300萬美元以上的那些「投資長輩」如Accel創投也願意放手去讓Facebook保持原先的形象,照理說像Accel創投要談合併案,怎麼可能讓一個22歲的Mark Zuckerberg獨自去談?有的年輕網站創業家根本就全權委由創投去和其他人處理了,只要買貴股票的創投都談到好價錢,創辦人肯定也會是好價錢。因此Facebook刻意放出這樣的消息,是認為商場沒有得罪人這種事情,沒人與錢過不去,強調高這種惹人厭的大牌形象只會繼續哄抬Facebook的賣價,順便讓媒體更為Facebook瘋狂,因為這種消息、這種形象,在矽谷來講都是繼續在提升Facebook的「網路形象」。 

這世界的運作,「新聞點」是很重要的一部份,網站也是;而新聞總是很容易被這些穿牛仔褲的發言人給吸引,它永遠可以以「他才20歲」來起頭一篇文章,即時吸引讀者的目光。瞧Zoomr,每篇文章都不忘提及它的創辦人Kristopher Tate現在才16歲;年輕是「王」,「年輕」永遠是最棒的賣點,就像韓裔高爾夫球女選手魏聖美(Michelle Wie)在美國已幾乎家喻戶曉,除了因為她身型180公分以上又是亞裔面孔神似老虎伍茲而被喻為「女老虎伍茲」外,也是因為她是1989年生,才16歲,媒體不斷的強調:「靠,這個女孩才16歲!」並被Time雜誌選為2006年改變全世界的一百人之一。 

所以,創投也從善如流,刻意隱身在網站後面,讓年輕人去發揮他的隨興、他的瀟灑。也因為這樣賈伯伯不當頭,隱身在無名小站之後,讓年輕人去面對媒體、去談他們的理想與夢想。 

網路的氣勢、網路的自信,當年是從一件T恤和一條牛仔褲開始的,現在,也該從一件T恤和一條牛仔褲重新振作。 

因為工作性質,我自己無法穿T恤加牛仔褲,但我覺得,想要讓台灣網路重新起飛、讓泡沫帶來的不信任感完全修補,大家應該開始天天穿著T恤加牛仔褲了,因為他們本身就帶有一種「我不管你怎麼想我就是要橫衝直撞」的味道,它本身也是在以穿著上的「反差」去對那些倚老賣老的商界老人或整天挖牆腳的「專業人士」嗆聲,無言的嘲諷他們:「你去乖乖做你的專業,我自己做我的創造,十年後再來比比看。」 

告訴他們,也提醒自己:「我,是對的。」

照片出處

23 comments

  1. 『林弘全一身輕便的打扮就顯得很突出』應該是突兀吧! 另外林的一番長尾是80/20的延伸理論和那張圖表就真的非常突出。

  2. 再補充一下,重點不是酸林弘全的穿著,而是覺得在這樣的場合,面對的是上千人,而且不乏此業高手,即使平常功課沒做好,惡補夠用心、佛腳抱得真誠,結果呈現還能有個糖衣外表。
    我可能比較老摳摳,所以我還是覺得,就算裡子沒有,外表簡單的裝飾一下也會是個尊重。

  3. 在本世紀初期,其實我國許多從業人員都效法美國業界,穿個短褲、脫鞋就上班了,而裝扮與工作態度上也極具『自我意識』『個人風格』。

    那時,他們都被寵的像天之嬌子

    不過慢慢的在光環褪去後,這些人也慢慢知道世界上不是只有internet,也懂得以謙卑的心態去融入社會,與他人相處。

    所以,我倒不會特別支持這種特立獨行的打扮。

    除非,是要塑造出個人風格,像詹宏志那樣。

    不過,每次在媒體上看到他的秀髮,就會讓我不自主的笑出來。

  4. 其實我覺得有實力穿什麼都可以。

    我南部老家的地主都穿藍白拖而已,
    像Steve Jobs每次macworld也穿T-shirt+jeans,但沒有人懷疑他的能力;Mark Zuckerberg、林弘全現在正在浪頭上,當然也可以高興穿什麼就穿什麼,
    只是他們有沒有能力,還是熱潮一過又打回原形…還尚待時間證明呢…

  5. T恤加牛仔褲,曾幾何時也變成一種技術的糖衣?不該把隨便和追求輕便混為一談。我是技術人,我穿著輕便,但正式場合輕便而不隨便。我忿世忌俗,不隨波遂流,但正場合保持對別人的敬意。

  6. 我第一次去矽谷看投資案的時候
    穿著很正式的西裝、領帶。
    但是,我發現該公司全沒有人打領帶、穿西裝,矽谷所謂的正式服裝是Polo 杉、卡其褲。當然啦,如果只穿短褲、運動褲或是T-Shirt是比較不尊重人啦!
    所謂客隨主變,如果到別人的場子還自以為是,只會讓別人看不起而已。
    以上是小弟稍微倚老賣老一下,畢竟我也走過年輕歲月。

  7. 忘了提一下,
    老中在美國應該可以很屌的穿著,
    可是在東方的社會好像又不全是這樣。

    說真的,雅虎在台灣的獨佔現象
    是否跟穿著有關係呢?
    那又該如何說明為何老外在中國吃鱉?

  8. Will提到了Steve Jobs 的穿著, 其實呢, Steve Jobs會這樣穿(招牌:黑色圓領長袖衣 + 藍色牛仔褲), 不單是因為輕便舒適, 或因為有能力所以能"高興穿什麼就穿什麼". 而是因為他"得"這麼穿!

    Apple的品牌形象就是最近美國熱放的“Hi I am a Mac" “I am a PC" 廣告中的輕便有腦男

    Apple頭頭Steve Jobs得用他的形象與全球走在科技尖端的工程師們溝通 … 既然如此, 怎麼能穿得像邪惡帝國微軟的頭頭一樣呢??? 😉

  9. 各位說得言之有理, 不過我想, 當年Internet特殊的穿衣文化帶來了精神上的某種鼓舞效果, 是不爭的事實啦!! 當然, 換到東方的社會, 應該要有所收斂, 以示尊重……或許, 該是發明新服裝的時候了…?? (講到詹宏志的秀髮, 讓我不知為何突然很想找他短髮沒戴眼鏡時期的照片)

  10. 其實穿得符合你所在的行業就好了,設計界、網路界等創意產業這樣穿還OK,如果穿得太正式反而無法建立你在這個產業的形象呢!~〔但還是不要隨便過頭就是了〕

  11. 說老實話,Web 2.0 Conf.當天一聽到林弘全上臺就講他懂的沒有比在座人士還多,就很想離席出去,心想醬你還來…可是一聽他講下去就覺得既不自大又不嚴肅,才振奮起從PCHome長官開始就昏昏欲睡的腦袋…

  12. 感謝WTL提醒阿,哈,就如WTL所言,畢竟創業家或企業家真正想要的還是被市場認同,如果將穿著視為行銷策略或媒體策略的一種方法,那倒是該怎麼穿,就必須怎麼穿。

    若用這個角度看,說不定Mark Zuckerberg推掉那些談判專家並不是大頭症喔,搞不好是精心設計,為了爭取談判主導權的手段呢。

    btw,M$的頭頭也蠻常穿polo Shirt。 🙂

  13. 在美國生活了一陣子,感覺到他們的衣著態度其實是舒服就好.
    東方人覺得他們隨便,但是他們不會感到隨便.這是他們的文化. 出席正式場合或在上班地點有規定衣著的話,他們會注意衣著. 但是其他場合絕對是舒服最重要.

    在公眾室內場合,很少看到男人穿拖鞋.

  14. […] 網路創業興起,年輕化蔚為主流近期談及網路創業家中,以「馬克.佐克伯」(Mark Zuckerberg)於2004年2月所創立的Facebook最為成功與著名。馬克出生在紐約市以北富人區威郡郊區的Dobbs Ferry,他是家中唯一的兒子,在四個孩子中排行老二,在他很小的時候就表現出電腦方面的天才,十歲時得到了自己的第一台電腦;上高中的時候已經開始自己寫程式,如棋盤遊戲《風險》(Risk)的一個版本。從寄宿學校《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學院》(Phillips Exeter Academy)畢業後,於2002年入學就讀哈佛大學,2004年則創立了Facebook,當年他只有20歲。Facebook創辦人馬克小子,不僅在創造一種趨勢,更讓「Facebooking」成為一個讓美國大學生興奮不已的動詞,意指上網去查他人的照片和個人簡介,包括畢業生校友、同校不同科系的朋友、同好、陌生路人甲乙丙……等等,不管你認不認識!目前在美國校園,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是Facebook,就真的是火星人了!馬克說:「我們不將這個網站單單視為一個線上社群,而是再建構一個可以強化實體社群的線上名錄,真實反應現實生活狀況。」目的在於營造一個真實的網路人生。Orz……身價過億的Facebook? Facebook就字面解釋類似「通訊錄」的意思。當時就讀於哈佛大學的馬克小子僅花了不到十天的時間創辦了Facebook,一開始他只為了提供一個線上學生名錄。其最初目的也只是替美國各所院校,提供了一個同學與同學之間交流認識的機會,而這樣簡單的概念卻吸引了大批人的登錄使用與喜愛。根據波士頓環球報(The Boston Globe)的報導,免費供人使用的Facebook,平均吸引一所學校大學部80%的學生,以及一些研究生、教職員和剛畢業的校友上站。每天有一萬到兩萬名新會員登記加入。而以頁面瀏覽量(page view)來看,當時成立還不到兩年的Facebook短時間內成為美國人氣排名。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於2005年12月18日引用Facebook的資料,當時使用者約有590萬人,遠高於前年的100萬人。另外根據市調公司comScore的研究,2005年10月Facebook的頁面瀏覽量約為34億,有效訪客(unique visitors)達950萬人。就這樣,誰也沒想到卻在一年之間(2005年)成長為身價過億的後起之秀。2006年初,媒體衛康(Viacom)以7.5億美元想要向Facebook示好;而同年9月雅虎(Yahoo)亦開價10億美元卻都被拒絕。今年Google與微軟更先後提出優渥條件打算買Facebook。經過一翻波折後,最後由微軟以2.4億美元價格搶下Facebook 1.6%股權(1.6%換算下來的市值,將近150億元),短短不到的四年時間馬克小子就將Facebook推上了百億市值俱樂部(目前擁有200位員工,去年總營收為5000萬美元),Yahoo亦認為Facebook在2015年前會一直保持高速增長,估計屆時美國的註冊用戶會達到5250萬,有60%的學生和年輕人使用該網站,網站的廣告收入也將看好,年收益可能達到10億美元。近期,據道瓊公司萬事數位化(All Things Digital)透露,香港首富湯姆集團李嘉誠近日透過某公司以六千萬美元投資Facebook的社群網站,成為繼微軟投資2.4億美元後,另一位入股Facebook的超級大金主。未來李嘉誠旗下的湯姆集團,可望與Facebook在中國大陸合作經營網站。Facebook願景是看好的。馬克小子,輕裝便服塑造的網路價值穿著T恤、牛仔褲和運動鞋,相當不正式的打扮,這樣的行為在大企業裡原本是無法認同的─請著正式、領帶西裝。但隨著網路興起後,知名的成功創辦人也多半越來越年輕化,諸如韓國的網路公司WZD.com創辦人表澈旻、近日被奇摩併購的台灣無名小站……等等,員工多半也是如此,這種個性不羈的個人形象,常常出現在各大會議與研討會的場合裡,顯而易見也特別的突顯,年輕、稚氣、活力。這樣的特質在馬克小子的身上更是一覽無遺,有個性、有未來、世界遼闊、只要我喜歡、我想很多、什麼都想做,這意念帶領著Facebook慢慢朔造公司形象與價值。証明了成功不在乎是你的年紀,而是你的創意與能力。成功的例子歷歷可見,如:17歲的「克莉絲.泰特」(Kris Tatet)創辦了網路相簿平台Zoomr;9年級學生「札伊德.法魯奇」(Zaid Farooqui)創辦了網頁設計公司Cyquester與線上音樂分享網站iJigg;17歲的「艾希莉‧奎爾斯」(Ashley Qualls)創辦Whateverlife.com個人分享網站;17歲的「凱瑟琳.庫克」(Catherine Cook)兩年前合夥創立青少年線上媒體公司MyYearbook.com…等等。Facebook功能延伸、提供更多的服務如今馬克小子雖然替Facebook公司創造了百億的價值,卻仍不斷開發新平台與功能的擴張,以應映市場的需求,雖然社群網站的功能不在乎是個人自我介紹、照片相簿、撰寫日誌、張貼留言…等,但是能從中殺出一條生路,而被各大企業相中,必然有他獨特的個人魅力。一開始只有簡單的自我介紹、通訊錄、社群功能;而後出現的廣告系統、購物平台,這些都是讓此成長茁壯的過程,也是讓人加入的吸引力之一;而Facebook在技術發展和創新上不斷投入了大量資金,仍積極地開發新功能及開放平台工具,讓外部開發者也能參與整個網站的成長開發新的套件與外掛。雖然現在還沒有一個相當令人安心的營利模式(business model),主要是靠跟微軟的合作和現有的配置廣告(targeting ads)系統(名為Flyer)在賺錢,Facebook一直在積極發展自己新的廣告系統,相信屆時會為Facebook的營收帶來顯著的成長。近期,Facebook推出餐館和夜生活商業應用,與Zagat Survey合作,可以在上面作評論與經驗分享。而唯一不變的就是最原始理念:「加入社群、建立真實通訊錄」才能使用,穩固了社群增加更多的會員使用者。這或許就和Facebook的公司最初理想一樣,仍緊緊相扣著。創意延伸,成功地擄獲年輕學子生活中運用網路自然表現「自我意識」、「個人風格」,甚至運用網路媒材來達到與現實生活的體現;運用網路社群的甜蜜,嵌入特色化娛樂元素-提高甜蜜點與黏著度(stickiness);新的社群網站不斷冒出,影片(Youtube)、照片、故事分享、學經歷等等,內容多運用使用者個人資料、照片、音樂、影片、網誌、連結與分享,形成了一種新時代的社會文化現象、一種新型的社交活動。除上述基本功能外,更有留言板、禮物、免費禮物刊登、Poke等,可顯示獲得所有朋友之狀態與活動。最流行的應用亦包括「VIP朋友」:用戶可以選擇和顯示他們最好的朋友;「塗鴉板」:一個圖形效果的「牆」;「我喜歡」:一個社會化音樂發現和分享服務,包括音樂會信息和有關音樂知識的小遊戲;甚至有象棋、拼字遊戲之類的遊戲出現。這種無時間、無空間限制的社群交流媒介,在未來將是種主流,但是隨著過度開發的資訊爆炸,將會有更多參差不齊的訊息,在未來,要學習的是如何在這大量的資料庫裡,找到符合自己的有利消化,吸收營養養分,將是我們需要學習的一門學問。而Facebook就是這樣的實踐者與開發先驅。目前台灣類似Facebook主要以大學為發展的網站有YACKO(http://www.yacko.com),中國則有聯絡家(http://www.linkist.com)、億友(http://www.yeeyoo.com)、UUME(http://www.uume.com)…等等。相信這些網站的成立,開啟了我們的國際視野與腳步。延伸學習,你有機會成為網路創業家隨著越來越多成功企業創意模式的企業或個人:蒐集各種點子的市場創業模式、領導人的願景模式、有組織系統的創業模式、自由合作模式。這些成功或失敗的故事仍不斷的上演,我們看到的,雖然都是最後享受成功的果實那一刻,但仍需想想成功人如馬克小子背後所付出的努力。未來,我們仍需要花更多的心力與努力,來創造更多的無限可能與創意實現。更多XY世代青年也都將崛起,長江後浪推前浪的事蹟,也更趨於年輕化,這是無可避免的一種趨勢,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年輕創意家。有個夢想,人人都可以成為和馬克小子一樣的網路創業家!至少,你踏出了第一步!至於要怎麼走下去,未來還要學習的還很多! […]

  15. […] 馬克小子,輕裝便服塑造的網路價值 穿著T恤、牛仔褲和運動鞋,相當不正式的打扮,這樣的行為在大企業裡原本是無法認同的─請著正式、領帶西裝。但隨著網路興起後,知名的成功創辦人也多半越來越年輕化,諸如韓國的網路公司WZD.com創辦人表澈旻、近日被奇摩併購的台灣無名小站……等等,員工多半也是如此,這種個性不羈的個人形象,常常出現在各大會議與研討會的場合裡,顯而易見也特別的突顯,年輕、稚氣、活力。這樣的特質在馬克小子的身上更是一覽無遺,有個性、有未來、世界遼闊、只要我喜歡、我想很多、什麼都想做,這意念帶領著Facebook慢慢朔造公司形象與價值。証明了成功不在乎是你的年紀,而是你的創意與能力。 例如:17歲的「艾希莉‧奎爾斯」(Ashley Qualls)創辦Whateverlife.com個人分享網站;17歲的「克莉絲.泰特」(Kris Tatet)創辦了網路相簿平台Zoomr;17歲的「凱瑟琳.庫克」(Catherine Cook)兩年前合夥創立青少年線上媒體公司MyYearbook.com;9年級學生「札伊德.法魯奇」(Zaid Farooqui)創辦了網頁設計公司Cyquester與線上音樂分享網站iJigg…等等。 這是個成功的案例─來自底特律的Ashley Qualls從小就對電腦極有興趣,9歲就開始設計自己的網站。2004年底,年僅14歲的她架設了Whateverlife.com,原本只想炫燿自己的網站設計作品,沒想到提供的MySpace網頁樣版卻大受其他同學的歡迎,2005年流量大到需要使用獨立的伺服器。 後來Whateverlife.com開始搭配Google AdSense賺取廣告費,第1張支票金額便高達2790美元,比她的母親月薪還高。2006年初,艾希莉乾脆休學專心經營事業,9月時就獨自買下1棟價值25萬美元的2層樓房。爾後的她,深知網站不能光靠MySpace樣版生存,所以開始增設線上雜誌,也開始販售手機桌面以增加收入,迄今總收入已經超過百萬美元,甚至還有人出價150萬美元要買她的網站,不過卻被她婉拒。 […]

  16. […] 當我們看到專家們開始讚歎,你看,有了OpenSocial,現在寫社群插件,還可以「寫一支程式,用在好幾個社群網站!」再也不必只能限制在Facebook裡面run,受限於Facebook封閉式系統關在裡面慢慢run,還得忍受馬克小子的 自大。他們讚歎,哇!插件創業家從此可以用JavaScript和HTML來做這些新插件,不必麻煩的照Facebook要求的tag語法了;哇創業家說 不定還可以放自己的Google AdSense廣告!哇創業家說不定不必經過申請手續就可以馬上做東西……,但這些,也都還不是OpenSocial令人興奮的重點! […]

  17. […] 半年前讀過一篇「少年網路創業」報導,內容大約是說,Facebook創辦人「馬克小子」當年創業的20歲之齡,已經不夠老了,網路上最近冒出愈來愈多不到18歲的「少年創業家」。當時看這篇報導,有點小小震憾,我以為Zoomr的Kris Tate的17歲創業已經是百年難得一見的特例,沒想到還有更多。昨天在Boston Globe又看到一篇「少年創業」報導,再度舉了兩個「少年網路創業」的實例,一個是九年級學生創辦架站接案公司Cyquester、後來再創音樂分享網站iJigg;另一位是高一的華裔學生,寫了四個Facebook application,包括「虛擬iPhone」、「Facebook Idol」等創意十足的想法,創業家在他的twitter寫得熱血沸騰:「我希望變成一個百萬富翁!現在!我不要功課!」 […]

迴響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