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H一場史丹佛演講後,我還是想當王建民

王建民已經五勝,ESPN說王建民今年球季上看24勝,台灣嘩然陷入瘋狂。在三小時時差遠的西岸矽谷地區,史丹佛大學的Kresge Auditorium裡頭也有一群觀眾陷入瘋狂。台上不是王建民,而是在37Signals工作、素有「駭客之神」之稱的「DHH」(David Heinemeier Hansson),於Y-Combinator主辦的「創業家學校」所作的演說,各位不妨花30分鐘將這則影片看完,據我在矽谷創業的弟弟表示,最近這段時間,許多矽谷創業家都在討論這影片。

昨天傍晚,我也是帶著一位小朋友,一起看這則影片。他叫小努,今年15歲,從小就長得比別人高,好動、坐不住,功課不好,父母讓他考入少年棒球隊,跟著隊伍在台灣南北四處比賽。他的偶像是王建民,和我們這些觀眾不同的是,他希望有一天「自己」能變成王建民

37signals一向對推廣自己的創業理論不遺餘力,之前亦曾出過一個免費下載的談如何startup的電子書《Getting Real》。在矽谷的其他創業家眼中,就如DHH自己說的,「37signals就是他媽的自大(arrogant)。」當然他們自大有理,除了本身一開始就是穩穩賺錢的網路公司外,37signals所提出的理念已經在創業瘋中自成一股「清流」,而這股清流顯然在這周末當DHH站上史丹佛講台時達到峰頂,變成洪水!許多人聽完,覺得深受震憾,有如從催眠狀態被拉出來,「終於看清這世界」,全場近乎歇斯底里的大力鼓掌,還有吹口哨的。

DHH在開場就提出,創業成功,實在太簡單了!只要你有一個「Price」,就可以有「Profit」,不是嗎?但,網路現在已經不怎注重「給自己設price」的觀念,從頭到尾都是免費,等著Google給你一個price好把你買下來。其實創業家只要勇於給自己的產品生出一個「price」,使用者喜歡就得繼續付錢。DHH還舉了三個實際案例Campaign MonitorFogbugzFaxItNice,都是一開始就收費的工具型網站。我認為DHH這點說的一點也沒錯,「訂閱」(subscription)本就是一個很好的收費模式,上次聽某位台灣創業家說「硬體就要靠耗材,軟體就要靠後續服務」,但在「網站」呢?我們就可以更往上一層了,只要對方沒繼續「訂」,他就不能用這個網站。網站根本不必派員作後續服務,維護這些「訂閱用戶」的成本可以降到最低,網站基本上只要躺著慢慢賺即可。而「訂閱」在網站裡最典型的用法也是在「Freemium收費模式」,亦是目前Voofox所有產品都仰賴的收費模式,針對某幾個「熱點」限量,使用者要使用,得「升級成付費會員」每月扣款,此後就一直付一直付,這是外銷型網站成本最低、upside最高的賺錢機會,如同上次介紹的Club Penguin年營收輕鬆即達到20億台幣。

問題是,DHH繼續講下去,重點變了。他開始抨擊矽谷的創業家,抱著一種「一定要成為下一個Facebook、YouTube」的「打全壘打」的心態。他說,幹嘛這樣?他表示,想成為下一個Facebook,機率可能是10,000分之一,然後讓你賺個10億美元。但,如果要你只冒五分之一、十分之一的風險,就可以賺100萬,為何你不去賺?「你們……都被洗腦了!」觀眾大笑,DHH的演講被掌聲打斷。

那,要怎麼賺100萬美元呢?DHH舉例,只要你設法找來2000個客戶,一個月願付40美元(1200元台幣),一年就有1百萬美元(3000萬台幣)營收了!假如只有400個客戶,一年至少就有20萬美元(600萬台幣)營收!他問大家,想想,找來400個付費客戶,真有這麼難嗎?搞網站不必像搞「電影產業」那樣,不必非得變成「最棒的那個」才能席捲票房,如同你哪天想在街上開一間義大利麵餐廳,只要附近的人都喜歡吃,就可以穩穩的賺錢了!你根本不必想做全世界最棒的義大利餐廳!因此這400名客戶並不難找!「你根本不必太聰明,就可以賺到錢了!」

DHH說,這樣一來,你們創業家就可以不必再去設計什麼「病毒行銷」,怎麼發明新的「網絡效應」了。DHH說所謂「Lifestyle Business」就是最好的行銷,因為這些皆出於人們原本就存在的需求,自然就會「viral」,譬如說「鞋子」,以之前寫過的華裔創業家小蛙的Zappos為例,「以前的人就在買鞋了,只要Zappos比其他人好,就可以賣出他的鞋。」這世上還有許多生活必須品,只要做得比現在好,就可以賺到錢。

台下的年輕人一聽DHH這麼點出這基本商學道理,好像突然全都「想通了」!

這時候,我瞄了旁邊的小努一眼。

我知道小努在想什麼。

定心來看,台灣的少棒賽,假設一次有100隊參加,除掉各地區已先被刷掉的,少棒隊數總共可能高達幾百隊,若每隊有20位小朋友,一屆就有幾千位少棒小選手,十年下來就有高達幾萬位的小選手。經DHH這麼一點,小努忽然看到,這幾萬名的小選手之中,只有一位王建民哪

怎麼辦!小努想到,他成為王建民的機率,的確只有萬分之一哪。

小努看著DHH,嘴裡念念用詞,為何要耗那萬分之一機率成為王建民,為何要為了那萬分之一機率,得向政府卑躬屈膝的拿補助款,還要向創投拿錢,每天練球練到脫水,還要忍受所有人罵你只是在「作夢」?假如能只靠五分之一機率,就變成一個隔壁中學的棒球教練,一個月月入幾萬元,看,也很棒啊,活得多有尊嚴啊!這世界並不需要王建民,但這世界永遠都需要中學的棒球教練哪!

DHH繼續掏心掏肺的說,Well,他並不覺得,當創業家成功以後,口袋飽了,名聲旺了,就會是一個比較好的life?他說他認識一位成功的創業家,他的生活變成一直在開會、一直在開會、一~直~在~開~會,他們沒辦法做他們想做的事情,他也舉了Craigslist為例,他說Craigslist現在自己一年賺個幾百萬,不想找資金也不想賣掉,穩穩的很爽,而Craigslist創辦人Craig也曾說過,「我們知道,有些人擁有10億以上,但他們並不快樂!」(這個其實是誤舉,因為Craigslist當年也是極新的點子,當年將分類廣告移到線上亦沒人太看好,Craigslist並不如DHH所言是那個年代的「Lifestyle Business」)

但我看了看旁邊的小努,他好像也「想通了」。小努心裡大概是在想,當一個中學的棒球教練,每天打的還是同一顆圓圓的紅線棒球,而且還不必像王建民那樣,每天背著全台灣幾百萬人收看轉播的壓力,成天被記者追著跑,問一些恐怖的問題,沒有隱私,沒有快樂!

DHH說,與其成為Fortune 500公司,不如就做「Fortune 5,000,000」就好! DHH認為,37signals成為Fortune 5,000,000,就是試著去找那種「3~5個人的超小型企業」當客戶,不是500人以上的公司,解決他們的問題。其實觀眾沒注意的是,37signals是某種賺錢法,大多都是針對企業,因此37signals的做法本身在企業應用上是很好的,但企業應用只是網路應用的其中一部份,而且幾乎是另一個世界。

但,這另一個世界的人,由於已經「開始賺錢」,雖然實在賺得不多,卻對台下的人特別有吸引力。由於可以「不必埋頭過著沒有未來的日子」,所以對台下的人特別有吸引力!DHH繼續說,創業,幹嘛把自己弄得這麼辛苦,37Signals當年是由3個人所開發,當時大家都只當它是副業,一周只花十小時。頭一年,他們的成長是「慢慢來」的,不急。不急。

「你在這裡面,會快樂得多!」

台下簡直聽呆了,小努也聽呆了。

於是,這部影片,在演講結束的那一剎那,就以「病毒式」方式傳出去了,而它所搭載之上的正是YouTube、Facebook、MSN Messenger,這些東西,在十年前,都是不存在的。

十年前,王建民也不存在。曾經我們從來不知道,有一個台灣的棒球選手有天可以站上洋基投手丘,成為20幾年來最快取得50勝的投手。

但,當小努帶著快樂的眼神走出去,十年後,不會再有王建民。

幾百人走出去,十年後不會再有下一個Facebook、YouTube。

這場活動是免費對外開放,但台下應該有一大比例是史丹佛學生。當DHH大喊,為何要做「Fortune 500」,為何不只做「Fortune 5,000,000」,我聽到台下的滿堂掌聲,突然為這群史丹佛學生感到悲哀,這些年輕人許多都是網站做失敗的,或是看到別人做成功但自己仍一直不想做或錯過的,但他們忘記一件事──在美國,進史丹佛的機率若加上從小到大的「刷掉」機率,正是只有一萬分之一,而全美國的公司要進Fortune 5,000,000的機率可能高達5分之一,聽完DHH的演講,許多聽眾就將自己,自動的從第一名,回拉到第一百萬名

DHH說的一句話沒錯,「Odds are not created equal」,我也披露過,許多連續創業家所得到的囑目,根本就是一般創業家所得不到的,但王建民呢?王建民怎麼來的?

就算YouTube是靠「富『岳』爸爸」,Facebook是靠Paypal幫拉拔,那其他100個成功網站呢?好多個「王建民」在其中呢!

DHH是個漂亮的駭客、漂亮的宅男,衣著端正,但我們不是,我們是滿手泥巴,姿態不好看的創業者,我們連梳頭髮的時間也沒有,我們想幹出最大的事。DHH說,工作要有效率,不要一工作14小時,像他只做5小時就喊「停」。沒錯,但我在高效率工作5小時以後,還想工作第六個小時、第七個小時、第八小時、第九小時…最後一天還是工作14個小時,因為我有夢想

我想變王建民。

想反擊DHH的論點很難,看到小努低頭走出去我也很難過。這時候,我滿額汗油,衣服皺巴巴的,關了電腦,靜靜的走出辦公室,辦公室已淨空。我不知道,這段路能走多久,但我確定王建民今年再次已經五勝。

只要王建民還在,我們就會還在。DHH說了一套後,別忘了王建民。

21 comments

  1. 其實你的想法也有些誤謬。你的主要論點是要努力朝第一名去做,願景是最世界最好;而 DHH 是務實的以創業能賺到錢,快樂過自己要的生活為主。

    這就跟目前的教育觀念一樣,有些家長要求小孩從小就要考第一名,要念第一名校,而不管小孩是否有這些意願或能力;有些家長則是認為讓小孩快樂成長,日後能做他想要的工作就好。

    這些都是以一個長輩、前輩的觀點去教導晚輩、後進。基本上兩個論點都可以,只要符合個人的意願就好。

    你也提到那些在台上的人是「開始賺錢」的人,這樣的人有多少是從一開始就堅信自己會成為世界第一,有多少人是抓到一個機會後,一步一步往更大的夢想前進,我所謂的誤謬就是指這一塊。

    夢想,當然是一個創業家必需要有的堅定信念,破斧成舟式的做法和走一步算一步的做法,也都可以成功,只是成功的灘頭上堆了多少白骨。我相信這只是大成功和小成功的差異罷了。

    如果你是小努,你會希望前輩給你怎樣的教誨?

  2. 有一個事情值得一提的, 就是 DHH 從 backpack 的經驗來看, 這招並不適合 B2C 生意, 反而將 B2C 生意轉型成 B2B 之後, 又恢復原來收入的水準..

  3. 我是一個小傻瓜,只懂得傻傻的做自己想做的事,一步步向前,一步步修正,小蝸牛就是這樣爬到最高點。勵志的好文章!

  4. 一開始沒有自己的球路
    只好學習其它人的球路
    最後創造出自己的球路

    台灣人雖少…
    試想在台灣是不是也需要這些服務呢?
    在沒有自己創意的同時
    是否就可依Campaign Monitor、Fogbugz、FaxItNice的模式
    重新在台灣複製
    有了第一步,才會有第二第三步….
    王建民也是一球一球的投…
    小努~加油!

  5. 還蠻同意一樓的說法
    但我相信有許多人確實只適合務實派 有些則適合去冒險看看
    要能訂下一個真正適合自己的目標
    還挺困難的

  6. 也許,劉大的意思是說,或者台下的年輕人,都是把做網站,當作是一種苦差來做。

    他們花費了很多時間在這方面,卻備受挫折。他們發現自己永遠做不成王建民,他們做的很辛苦,也很不快樂。

    這時候DHH出來“解救”他們,說其實你不必成爲王建民!你不必成爲Fortune 500!你不必一天工作十四個小時!做不成王建民,做中學的棒球教練就好!

    於是,大家就在心里,暗暗鬆了一口氣。

    爲什麽?

    因爲他們已經受夠了,受夠了在這條路上充滿的挫折,受夠了累戰累敗。他們當初之所以花這麽多時間在這邊,他們想要得到的是“成功”。得不到成功,他們也累了。

    對於一個真心喜歡這一個行業的人來説,做網站本身就是一種樂趣,一天工作十四個小時就是一種樂趣,做一個網站、希望網站可以成爲Fortune 500就是一種樂趣。

    一個喜歡玩魔獸的人,想不想把自己的等級練到最高?想不想一天十四小時都泡在網上升等級?

    一個會覺得“把等級練到60級太辛苦了、我把等級練到10級就夠了”的人,對他來説,玩魔獸本身是一個苦差。

    那麽,從一開始,他選擇這個行業、想要把時間投注在這個行業上,就是一個錯誤。

  7. 王建民至少會樂於投球,我相信他是因為喜歡棒球而選擇投球的。

    那請問,你熱愛你的工作嗎?

    或許每個人熱愛的方式不一樣,但我相信,只要你願意熱愛,不管你用什麼方式,都有屬於自己的成功之道,這才是根本吧?我是認為,不管是要讓自己輕鬆一點,還是要讓自己滿頭包,只要是自己熱愛的方式,都不錯呀……

  8. 我想這應該是目標跟目的的設定不同
    假設 A目標設定為經營者 目的為樂趣
    我想 他會樂於其中並且堅持

    但目標設定為經營者 目的為賺錢
    我想 他應該是一隻鴕鳥

    不管目標跟目的如何設定
    必須要認清自己
    並且腳踏實地 一步一步往前邁進
    再邁進的過程中尋求契機
    接下來 應該就聽天由命吧

  9. 中國老祖宗說得好: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坦白說,會不會成為網路巨獸,機運大於努力,
    在Google興起之時,全世界的網路界,
    比他認真、工作時數比他多的人,一定不少,
    但最後各種機緣巧合之下,Google冒出來,

    這樣說,好像說努力無用論,
    錯!!
    沒有努力,機運來了也沒留不住。

    中國老祖宗又說:小富由儉,大富由天
    我想這就是DHH的想法吧
    會不會變大富大富?天曉得!
    但,能不能養活自己卻很清楚。

  10. @haryewkun
    同意你的看法。用遊戲來比喻很貼切。不過遊戲還遊戲,創業始終要冒風險、機會成本等,這種折磨,並非一句「我喜歡創業」就可以消滅。mr 6一直很不讚同利用網路賺小錢,但一步一步慢慢賺,其實很多人就是這樣富起來的,這也算是一個祟高而正當的理想。
    題外話:mr6的fb訂閱人數已達12000+,實在是很利害的數字,而且題目是「make money online」,在美國,寫這題目的blog有這麼多訂閱人數,每月可賺不錯的錢了。不知mr 6對此blog有沒有什麼賺錢大計呢?

  11. 基本上,我蠻贊同DHH的想法的。也許,因為我跟他一樣宅,一樣只想一輩子做個小小的死工程師,一輩子只想寫code,想新idea,不想開會,可以穩穩的賺,過著自己想要的悠閒人生。在還沒看這篇文章之前,我的理想生活可以說跟DHH想的一模一樣。

    其實,知道DHH也是這樣想的,還令我蠻意外的。因為在之前,我對DHH的認識,也僅只於他是Ruby on Rails的創造者,比我小一歲的丹麥工程師。

    倒不是說我鼓勵每個人都胸無大志,只是每個人的人生觀本來就不一樣。有人喜歡當總統,也有人喜歡在深山裡開民宿。我認為倒不必替那群台下的學生感到悲哀,想去當總統的自然就會往這條路繼續走,想開民宿的自然也會找到自己喜歡的地方開民宿。

  12. @wonghonam:
    謝謝指教。

    一周工作十小時,和一周工作八十小時,這兩種工作時間,到底會不會對成爲“王建民”的幾率有影響?我覺得這個纔是重點。

    這方面的想法有很多分類。比如:

    1。一切天注定,有發達的命,一周工作一小時也可以發達。沒有發達的命,一周工作一百小時也不會發達。

    2。成功是99%的努力+1%天分。

    3。運氣雖然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但努力也是很重要。

    如果當初Google創辦人一周工作十小時,他是否還能夠締造今天Google神話呢?

    DHH說,想成為下一個Facebook,機率可能是10,000分之一,然後讓你賺個10億美元;如果要你只冒五分之一、十分之一的風險,就可以賺100萬,為何你不去賺?

    一來,我覺得這個數據不准——十個做網站的人,就有一個可以賺100萬?

    二來,DHH的説法,只是降低回酬來降低風險。這樣的話,去打工不是更好嗎?

  13. 有意思,安撫了已經失調的人心,每個人都有要去完成的事,但是要有先後順序的,若不想搞錯順序請時常停下腳步看看四周,你有沒有已經陷入你自己設下的迷宮中了,

  14. 把這個理論延伸下來,讓我想到以前聯考時代,常流常一種說法,"與其當第一志願的車尾,不如當第二志願的龍頭"。而歲月流梭後,當第二名學校龍頭的人是多麼海闊天空,且遠遠勝過於在第一志願裡吊車尾的!

    但終究我覺得不是要不要當"王建民"才是比較好的,而是我還是覺得"做自己"才是正確的,也會比較快樂、比較幸福的!

  15. 這文章看起來就有點謬論了,

    像是擔心同樣的創業家贏過你,

    所以寫這樣的文章,

    希望把其他的"台灣史丹佛學生"從第10000分之1拉回百萬分之一,

    由此可見你對自己的產品越來越缺乏信心了吧!

  16. 個人價值 vs 網站價值

    個人價值在於小努想成為什麼人,如果只是對王建民崇拜與嚮往,那學習過程對他來說很重要,結局如何並不重要。他可能成為另一位職業棒球選手,雖然不是王建民但還是小努,除了薪水差異很大外,職務與興趣相關都是棒球。即便如此,那又何妨?

    經營網站最重要的是賺錢,不然茍延生存下去,與其它同性質網站又有何區別,只是多占一個網路ip罷了,除了那些帶有夢想,想成為第二個youtube的網站,那它就不僅僅只是個網站。

    夢想與現實總在一線之隔,取決於個人的心態。

  17. 我想Mr.6要說的是,史丹佛的學生把自己看小了,他們應該有比別人更敢於作夢的勇氣與實力才對。
    話說,提一個跟本文好像有關又無關的事。Mike Mussina是史丹佛畢業的。好個Moose。

  18. 看到Google 買Omnisio 才看到這篇文章,我想格主說得沒錯,DHH說得應該也沒錯,每個人都有各自背後的立場與理論.
    人因夢想而偉大,但……很多時候夢想終究只會是夢想.如何取捨,每個人都該學習,自己的能力,可以搞多大的夢想.什麼時候該為自己的夢想設下停損點,這才是真正該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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