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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網站」比擬為「遊戲」,為2008年美國網路新風潮?


by Mr. 6 on January 8th, 2008, 目前有 7 則留言, 分享到塗鴉牆

亞洲遊戲界人士跨足網路業,常比喻「網站其實也是一種遊戲軟體」,但這種說法從來沒有被美國網路主流所接受過。周末例行閱讀本期的Newsweek,意外看到一小篇提到Facebook的報導。這種美國主流媒體的網路新聞,通常只是淡淡一寫,不可能騷到癢處,可是這篇文章卻一反往昔,從題目開始就相當有爆發力:「Is Facebook the next game console?」

紅火社群網站Facebook,會是下一個取代任天堂、PlayStation、XBOX的「遊戲機」嗎?這位「非專家」的「非專業體驗」,意外的激起一些網路人從沒想過的漣漪。這位記者顯然很愛打遊戲機台。他回憶過去一年來,他從遊戲相關的探索中找到的最大的樂趣,不是買了Wii,也不是開始他的Second Life,而是加入了Facebook

他點出一個重點,從最以前開始,任天堂的紅白機讓人在電視機前玩遊戲,但也就只能一個人玩。2002年,Xbox率先推出「Xbox LIVE」,讓人們可以在電視機前與社群一起玩多人對戰遊戲,但,玩了五年,這位記者在Xbox LIVE只有31個朋友;在Facebook才待不到一年,卻已經有382個朋友。這位記者顯然對這個數字感到非常過癮。重點是, Facebook和遊戲機比起來,遊戲機又是3D動畫又是聲光效果,有完整的故事引導與著迷的設計,Facebook怎麼和它比?他說,Facebook最令他著迷的部份是雖然那些遊戲簡單到不行,卻像「社交潤滑劑」(social lubricant),社交平常因為人類之間種種原因窒礙難行,但在Facebook,卻可以與其他「玩家」從千千萬萬種互動方式中,找到「無限供應的樂趣」。而且,他的所有朋友都可以變成「朋友」,不會因為對方是「玩Playstation」的就無法與你同玩。此外Facebook是「非同步」(asynchronous)的,一群朋友不必同時都在線上,沒有「約時間一起玩」的壓力。

奇特的是,這篇短短的文章,已經不是最近唯一將社群比作「線上遊戲」的文章了。才上個月,Read/Write Web曾經引讀了一本免費的書叫《Digg、YouTube、Facebook為何可以被視為某種線上遊戲》。作者認為,如果將「網站」比擬為「線上遊戲」,無論是硬掰或是怎樣,到最後得利的,還是網站製作者(因為他們能夠更抓住該怎麼設計這個網站讓它有黏力stickness),以及使用者(有了一個和線上遊戲一樣好玩卻又可以在上班時間玩的玩物)。

為何網站可以像線上遊戲?這本書說,譬如Digg,每個使用者都有不同的個性與偏好,就如同線上遊戲的玩家一樣。而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大魔王」,就是把自己放到Digg的首頁去;玩家之間競爭得很厲害,他們會互相「砲火攻擊」,有的會game over,要試好幾次才能到首頁打敗大魔王,而他們的朋友名單都是他們的「友軍」。最後,大家因為很享受這種「破關得標」的樂趣,所以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回來Digg,繼續玩耍。這是Digg的部份。至於YouTube又怎麼像線上遊戲?此書表示,YouTube亦有一個明確的目標,就是讓很多讀者都來觀賞你的影片,不過要達到那目標,可以有千百種的破關方式和策略,有些路從來都沒有人試過(就變「密道」了吧我想),找這些路本身也是樂趣。而Facebook呢?他們說,可以將它比擬為The Sims這種虛擬世界遊戲,沒有一個明確的大魔王,但使用者每天經營他自己的虛擬空間,用application來建造自己的小世界,從中得到類似遊戲的樂趣(這個Facebook觀點顯然又和剛剛Newsweek有點不同)。

令人不禁敏感的察覺,「將網站比擬為遊戲」,有可能會是全球網路界在2008新新吹起的一陣風潮。就連目前Voofox已默默開始進行行銷計畫,我發現自己亦不知不覺的將自己比擬為線上遊戲的「那塊」予以加強(其實只是一小塊而已),好像把自己連到MMORPG是「某種驕傲」以及「票房保證」(這裡指的票房不是會員,而是媒體)。2005年,你出來說你要做「Web 2.0」、「社群網站」,大家眼睛一亮。2006年,你說你要做「病毒式傳播」、「影音」,大家拿錢追著你跑。2007年,你說要做「新廣告模式」,無人不豎起耳朵想聽聽你要說什麼。現在,2008年,你或許要說,你的網站就和線上遊戲,就像遊戲機,就可以吸引所有人的注意。這點,台灣這邊一些遊戲界的高手絕對有優勢,如果網站製作人可以設計一套「遊戲」的方式,來構思整個網站,或許就可以從遊戲已知的其他元素,摸出網站的新玩法。想想,還有好幾個重點概念還沒從遊戲「搬」到網站呢。任何一個做出來的,都會是全球第一手的新嘗試。

(圖片來源:http://nwn.blo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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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 7 則留言

1. firestoke

留言時間: January 8, 2008, 10:23 am


我還蠻贊同你的想法,跟我一直在想像中的社群網站很像
其實,早在一、兩年前,就有想做個結合遊戲特質的網站
不過,一直遲遲沒有動工… Orz

2. go2act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anuary 8, 2008, 2:25 pm


这个想法还真不错。从这种方式考虑,真的别有洞天。

3. 黑传说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anuary 8, 2008, 5:17 pm


主要是乐的方式不一样,像网络游戏,更多的是多媒体的娱乐方式,而网站,则更多的是文字。像facebook里面的一个链接动作,也能产生娱乐的感觉。

4. 博士家教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anuary 8, 2008, 7:44 pm


還是有滿多地方上是有差異的,不過這個想法確實相當不錯

5. 傑基

留言時間: January 9, 2008, 3:03 am


這樣個觀念
在幾個交友社群網站
如愛情公寓,cyworld
已經獲得實踐
而的確也創造會員的互動,有趣性
以及在網站的stay time and stickness

期待有更多遊戲的元素
融合在社群網站內

另一個新網站
http://www.roomi.com.tw
也是同樣的概念!

6. nzthredz

留言時間: January 9, 2008, 9:37 am


人果然還是要互動無論是一對一, 一對多, 多對多
透過互動產生黏稠, 拉扯, 所花的時間也就多了

Thanx for your sharing~

XX Act famous Live legendary XX

7. sl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February 25, 2010, 5:01 pm


歡迎加入http://playinsl.ning.com/(台灣的Second Life社群)
最近林登實驗室釋出了Second Life Viewer 2
有可能從此改變人們的上網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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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名劉威麟,美國史丹佛電機、管理雙碩士,14歲移民加拿大,而後移居美國矽谷,大學開設兩個網站後,在互聯網經驗達13年,已出版12本書,返台後任職於美商創投,受聘領導Voofox網站公司任執行長,發起Sweet100網路正面價值推廣活動等,繼續耕耘最愛的網路產業,邀請Mr.6至企業進行網站顧問案或公開演講請來信至 contact.mr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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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名劉威麟,三十一年前出生於台北,十七年前開始旅居異鄉,十四年前以C語言自製圖面軟體,十二年前推出個人第一個商業網站,八年前自美國史丹佛取得此生最高學位,七年前開始寫商業專欄,六年前開始出書,五年前開始接觸創投(VC),四年前回台灣定居,三年前結婚,二年前得子,一年前受徵召組成Voofox團隊。著有《上班族硬起來》、《Sweet Spot一夕爆紅網路效應》、《搶先佈局十年後》、《別學北極熊》、《在C點佈局》等十本作品。曾在《經濟日報》「企管2.0」專欄、《工商時報》「網路創業達人」專欄,以及正在寫作《數位時代雙週》全球網路趨勢專欄、《管理雜誌》Young觀點專欄等、《30雜誌》創業趁年輕專欄,請按此寄Email給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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