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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太強的後遺症:朋友變狗仔隊、朋友開始討厭朋友


by Mr. 6 on September 24th, 2009, 目前有 37 則留言, 分享到塗鴉牆

今日忙碌,摘錄幾段網路上發表的專欄文章,給大家參考一下。

最近在平面媒體發表了兩篇關於Facebook的文章,一篇在討論「Facebook挨罵」,一篇在討論「Facebook網友變狗仔」,不約而同的都在講Facebook的負面狀況,報導負面,更讓人感受到Facebook的強大,請去購買最新的《非凡新聞周刊》,有完整的詳述。

第一篇是「Facebook挨罵」,什麼意思?美國人玩Facebook已經玩了三年,他們不是以小遊戲為主,而將Facebook當作生活裡主要與朋友溝通的管道(這正也是Facebook的原意)。也就是因為這樣,Facebook開始「惹人厭」

不過,他們所討厭的其實並不是Facebook,而是那些在玩Facebook的人,這些人很有可能是他們的朋友,換句話說,Facebook這個奇妙的平台,竟然讓人們開始恨他們的朋友!這不是很奇怪嗎?

我摘錄如下:

……美國偶會爆發一些「反Facebook」的聲浪。幾星期前,《紐約時報》網站最多點選、轉寄的竟是一篇叫「Facebook大出走」的文章。文章說,你現在來問問四周,應該已有很多人對Facebook感到厭煩!有的是因為太多朋友寫信打擾,有的是因為發現自己天天黏在上面浪費寶貴時光,有的是因為發現老闆加他為好友、他就覺得不好玩了;有的只是純粹「玩膩」,不想再看到「開心農場」出現在他面前……。

事實上,一個月前《華爾街日報》也才剛出現一波反Facebook的意見。文章說,有些朋友總說他們很忙,沒時間出來聚會,但你卻看到他天天在Facebook上面公佈所有生活的細節,甚至還有幾張和別人出去玩的相片!有的朋友則老愛天天寄出小寶寶的照片與成長故事,連每天刷牙刷了幾分鐘都寫上去。困擾的是,其他朋友都已經對這些照片說「讚」還留言驚喊「好可愛」,逼自己也要「附和」,這種被強迫的感覺讓他噁心--

奇怪的是,這些反Facebook潮,顯然並沒有反映在Facebook的流量數字上。雖然這些作者如此氣憤,但Facebook卻是「愈罵愈紅」!我們身邊也有許多人,包括我自己,現在簡直是天天黏在Facebook上面;我們生命的繼續,得仰賴陽光、空氣、水……和Facebook。

這些文章之所以會被氣憤的寫出來,原來是因為這些作者發現,Facebook已經完全入侵他的生活,甩都甩不掉。「眾人皆醉我獨醒」的無奈,化成了一篇又一篇憤怒的文章,反而更證明了Facebook「灌醉眾人」的能力……。

另一篇則在討論,即使朋友還沒開始討厭Facebook,這些朋友也可能變成無心的「狗仔隊」。有一些秘密,你自以為已經保護得很好,沒想到,竟然還是被服務公司老闆、保險公司的偵探輕易的……全部挖出來見天日

請見以下摘錄:

……社群網站Facebook這星期剛打贏了一場官司,有一間小型航空公司向Facebook索取某一位使用者的所有私人相片,Facebook以使用者隱私為由,悍然拒絕!這樁官司已經纏訟了幾個月,原本Facebook處於劣勢,被判每天必須繳交200美元的罰鍰,直到配合公佈照片為止,Facebook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為何一間航空公司要如此積極的取得某一位使用者的私人相片?原來,這位使用者,正是該航空公司先前聘顧的女空服員,這位員工向公司宣稱在工作期間扭傷脊椎,向公司索取職業傷害賠償、留職停薪,美國法律又規定公司不能因職業傷害解雇此員,勸她轉往地勤工作又不聽,於是公司繼續付殘障補助金長達18個月。

直到後來,這名員工的同事赫然發現,這位員工的Facebook帳號竟然有她最近出去旅行的相片,裡面的她活蹦亂跳,根本不像什麼脊椎神經壓到殘疾!

風聲傳到公司高層,一氣之下狀告法院,法院向Facebook索取那名女員工的所有照片。

這次,雖然航空公司敗訴,網路隱私大勝,但,並不是每一樁案件都是這樣的──

在美國已經有好幾個案例,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就先從Facebook取得照片、收集資料,等到證據確鑿一次舉發。有一間保險公司透過私家偵探調查某件保險金是否為詐領,私家偵探直接上該案主的Facebook帳號,結果發現,這位宣稱自己已經重傷的,昨天竟然還在公園和朋友踢足球,快樂的照片全都在facebook上面!其他還有一名柔道老師、一名保齡球選手;還有一位重機騎士,都是因為Facebook透露了「不該透露的事」,而被舉發詐領的行為。

奇怪的是,這些人使用Facebook也已經很熟悉了,難道有這麼笨嗎?

原來,社群網站如Facebook現今的設計,已經不是這些人自己可以輕易控制「什麼要公開、什麼要隱私」了。比如說Facebook有個「照片標籤」(photo tagging)功能,某人拍了一張團體大合照,回家後上傳到自己的Facebook,還可以順便標出照片裡的每一個人是誰,Facebook會自動送訊息給那個人的帳號,而那個人的所有朋友就會看到,哦,你昨天去划雪了,她前天參加了生日派對……。所以,那位空中小姐、柔道老師、保齡球選手,他們的照片或許都不是自己上傳的,而是被朋友「拍到」,被下「標籤」,於是,其他同事就看到了──

換句話說,一起出遊的最親密朋友,竟在無心之下,變成了「狗仔隊」!

社群網站它讓人不知不覺的上癮,一步步的卸除層層圍起的心防;一開始玩Facebook,只會去湊熱鬧說「讚」,後來會跟著「留言」,再下來會開始報告自己每天的「行蹤」……當你看到朋友將自己照片都傳上去,自己也會跟著傳自己的照片;大家都有一個錯覺──這些照片、這些動靜報告,只會給自己最親密的朋友看到,殊不知,自己的個人檔案必須經過小心設定才能保障其他人看不到,而即使經過小心設定,也難防你那110位朋友不會洩露出去。

而一個陌生人,其實只要憑你幾張照片,就可以拼湊出你最近的生活、最近去過的地方、最近的心情、最近有沒有換男/女朋友……。

對,尤其是有沒有換男/女朋友,實在太容易猜了!想遮也遮不住!

幾個月前,Google才剛剛輸掉另一樁官司,被檢查官要求下將匿名攻擊某位名模的「匿名部落客」的真實身份給公佈。所以,這次雖然Facebook打贏了官司,但它還能幫忙「擋」多久?……

以上摘錄兩篇,請參考。

不過,這,不就是做網路最棒的地方嗎?一個網站,竟然能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習慣,在措手不及的情況下!搭著這個Facebook平台,在上面想一些新花招,什麼規矩都可以打破,你以為自己只能做百萬生意,現在說不定能做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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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 37 則留言

1. 我來自首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0:01 am


好吧!我來自首,我在臉書上面的資料幾乎都是假的
但是我的朋友破百也是假的,都是一群農友的集合
facebook其實是人際關係的殺手,如果你當真的話

2. mac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0:02 am


不好意思!這是本人第5次流言:
工具的目的從來只會造服社會…..東西不會錯…..端看使用的人…..

Mac.

3. 網路行銷第一站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0:06 am


很多事情都是這樣

物極必反~還是中庸之道最好^^

4. laura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0:51 am


這篇我一定要推一下. ^^
沒錯沒錯沒錯

5. mac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0:59 am


不好意思!可否問個有關網路創業的問題,最近幾個月我已經把要做的case從finance,product,web design layout到未來的方向都有個藍圖,可是在這當中,我發現我要做的系統?非常大的case,應該有機會跟youtube,yahoo wiki比美.經過深思後,好像不適合在台灣發展.應該從”USA”或”China”開始發展,因為們在那邊的database比台灣大將近50倍,如果哪邊成功了,台灣就應該沒問題,但是如果只做台灣的version,很可能我們作2年,美國那邊別人3個月抄襲完成了.加上美國媒體發達,很快也許我們就要收攤了,我們2人(清交畢業),創業資金與技術都不是很扎實,怕自己拿自己的家產去梭哈了以後,做的不好,枉費good business idea.所以
我是不應該在台灣尋找頂尖network team 來一起做this big case,但是我又很擔心會洩漏我們的idea,就像facebook的室友一樣,…煩惱中..,眼看著時間慢慢流失,晚上輾轉難免,心情就像最近的stock market劇烈震盪請各為網路先進提供一些solution.我們是想要作wiki等級的東西..
.謝謝.

Mac email:macsun2008@gmail.com
Skype:macmac12343

6. SOB大哥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1:00 am


好好的做人, 不隱瞞..或者是唯一方法

7. MinJiun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1:11 am


嗯…不喜歡拍照的我,有更好的理由不拍照了

8. Jamie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1:25 am


我也發現台灣人用 Facebook 的習慣跟美國人有很大的差異. 我想應該是分享照片已經有無明了的關係.

Facebook 的確很紅, 但創業更不能錯過 iPhone App Store:
http://mrjamie.pixnet.net/blog/post/27734775

9. Qme佳妤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1:55 am


其實我早就發現一些不爽的功能, 由其會看到前男友和現任女友的照片, 雖然我只加前男友為好友 但他現任女友在自己的相薄上用了”標示”功能, 這樣…連我都看得到啦 哼!! 所以, 現在在FB上我都只回場面話啦

10. tw59nz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2:33 pm


(我們生命的繼續,得仰賴陽光、空氣、水……和Facebook)
有那麼嚴重嗎?facebook只是網海中的一條大鯨魚罷了,網海裡還有許多美麗的其他生物可看啊.

11. Mr.Chris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58 pm


那位氣憤的作者永遠有權利可以說”不”
只要不看, 不更新, 不登入, 移除帳號
但他做了嗎?
套句鄉民的話: 嘴巴說不, 身體倒是挺老實的!

若要比較對於隱私之曝光程度
無名大站恐怕更加毫無抵抗力

好比全球化一樣
現在世界上其他國家發生的大事
很容易引發當地國家的問題
經濟、貿易、戰爭、食物與水
現在輪到人際關係了嗎

當你在這些社群網站上的網絡越完整
就像加入WTO的國家一樣
我們是否已經某種程度放棄對於自我的掌控了

就如同信件、電話、email等也有其問題
新的人類連絡方式帶來新的課題
網路上的隱私介於虛擬與真實之間的特性
頗值得大家深思

12. Daniel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2:00 pm


To 5 樓:

如果怕被偷 idea, 可先自行先用自己的資源(錢, 時間, 人等) implement 系統, 完成後, 隨後再找其他資源 (此時就必須公開). 不過全球有 60 億人, 大概你我能想到的別人也都想的到, 建議可以多做 market research, 了解你想做的產品的生態.

13. mac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2:29 pm


To 12 樓:
謝謝你的建議,那我應該是先建”USA”version,還是”taiwan” version.因為很多年前,自己一個人去台灣website 搜集2000份power point,結果三個月後slideshare出現,他靠美國的base一下搜集到30萬個…..這時我才理解”國富論”凱因斯的:分工受限於區域….做一樣的事在美國很容易成功,在台灣只有一些人在看……請教大哥,如果你要做wiki或youtub等級的網路公司,應該從台灣下手,還是先做Usa version……謝謝…

Mac. macsun2008@gmail.com

14. WY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4:45 pm


我觉得用Facebook会泄露蛮多隐私。。有时是不自觉的。。
现在尽量少留言在facebook了(公众能看到的那些),要的话都私人短讯。。
朋友玩游戏的通知也很讨厌。。disable了很多,还是陆续有新的。

也尽量不加“老板”,免得害了同事。

15. 壞壞王網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5:35 pm


被老闆加好友的確很冏!

16. L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6:37 pm


to 5. mac.

如果你對自己的東西非常有信心,你該做的是先申請美國,大陸,及台灣的專利. 花費又不多.

17. L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6:38 pm


最近就聽到有人離開Facebook,是因為覺得沒有隱私.

18. mac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7:00 pm


to 16 and 17.

網站有專利?不是誰都可以做類似的website.可
否幫我解疑?

MR.6不好意思發言太多…抱歉…

如同大詩人Yet所講的:我們的理想比現金還多.
我們在煩惱如何做”對”的事…而且做的聰明..

Mac. mail: macsun2008@gmail.com
skype:macmac12343

19. L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8:15 pm


to 18. mac.
可將你網站運作的某一流程及流程產出物來申請發明專利,(可到中華民國專利局自行下載一些已通過的專利便知道所言之物,例如電子付款方式….),
台灣和美國可以申請此類的發明專利,但是日本和歐洲會有問題,
專利公司的第一次諮詢通常為免費,

20. mac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8:58 pm


不好意思!佔用版面:

我簡化問:
如果今天你是台灣人要做Youtube,要從那一個國家case去做?人力不可能全球都做?Why?請有經驗高手大哥幫助小弟解惑?

問到不好意思的mac.

21. pop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0:20 pm


(我們生命的繼續,得仰賴陽光、空氣、水……和Facebook)

感覺講得太over了…詞溢乎情(實情)…><

22. nsp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0:45 pm


我們生命的繼續,得仰賴陽光、空氣、水……和Facebook。–>哈哈,我喜欢!!

23. 509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0:45 pm


台灣其實比較容易發生在無名….
可惜也是可賀,咱們的無名從未從使用者角度著手
所以就不似facebook這般法力無邊
我們「臉書」都拿來種田、開餐廳居多
真的拿來當像無名相簿那般豐富的使用者
我看到都是留學生居多….

24. monavie sam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4, 2009, 11:11 pm


facebook的確會讓人們失去隱私而不自知.就像在溫水瓶裡的青蛙,直到被燒死的那一刻才知哇!….

25. Fax2phon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5, 2009, 3:45 am


老闆加入好友…..這是好事呀!
要想往上爬, 就得學習和老闆站得愈近!

26. 路人甲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5, 2009, 9:36 am


to mac:
插個嘴,要等申請到專利才動工,可能曠日費時又花錢,每個國家都一樣.
更何況,可能你專利還沒申請到(也不一定能申請通過),已經有別人類似功能的網站已經先開站了,這下就糗了,別人先開先佔市場,就算你將來請到專利,你也還要花功夫去訴訟.
而且我覺得你太受限於區域的概念了,資訊科技有些是不受區域影響的,而且先做美國版或先做台灣版,應該先評估你自己目前有限的資源,哪個版本可以先開始.更何況網站本身的核心程式是沒有分區域的,只要在程式設計時做好i18n,到時要支援哪個區域或語言的版本都沒有問題.
ps:在這討論好像有點文不對題,或許你可以在自己部落格或其他討論區徵詢意見.

27. CM James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5, 2009, 9:42 am


FB真的有很大的隱私問題存在
雖然有一些隱私設定可以解決,像是雙面塗鴉牆、
朋友(設定只顯示共同的朋友) …etc,但還不夠detail…

我覺得社群網站是趨勢,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就我而言,動機與心態才是重點,我只把它當成拓展人脈的工具
它是一個可以讓我認識一些各行各業的朋友並且可以加入自己喜歡的粉絲…

28. Daniel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5, 2009, 1:56 pm


To mac:

贊成 26 樓朋友的建議. 不要去申請專利, 畢竟曠日費時, 且 “所費不貲”. 網站這種產品重點就是速度要快. 網站產品本身並無地區區別, 有區別的在於你的行銷能力. 如果你對美國市場不熟, 那還是從台灣先開始, 以免兩頭空.

29. Daniel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5, 2009, 2:47 pm


To mac:

補充一點:如果產品是跟“文化“或“語言“相關的 那就設計時就跟地區有關
其他大部份網路產品與地區並無太大差異

為了不再佔用六大的版面 只討論到這邊囉

30. 知莫三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7, 2009, 6:40 pm


FACEBOOK在国内已经变样,风生水起的还是游戏

31. sabrina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7, 2009, 10:11 pm


Facebook的遊戲是電玩世代的產品,對於不喜歡電玩的人,根本就是一種干擾,當朋友寄種子給你變成是種社交時,不回寄給人家不好意思,但回了又等於再逼自己做件自己不喜歡又浪費時間的事,真的很煩,
這個時代已經發展到連躲回家都得應酬的局面.

32. Johnny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September 28, 2009, 11:36 am


從早期的ICQ, msn, yahoo mesenger, qq到yahoo match, blog, 一直到近期的myspace, facebook, twitter和plurk, 可算在網海浮沉10多年, 每一網站有其讓網友得到樂趣的來源, 所謂你的時間花在哪裡, 你的成就在那裡.
這些社群網站或提供互動的遊戲或工具本身是要讓網友在網上多些互動的機會, 使用者會自行定義工具本身所帶來的意涵, 會發展成這樣的局面, 真所謂的: 成也網路, 敗也網路, 就看你怎麼玩嘍!

33. nHw

留言時間: September 30, 2009, 8:18 am


the power of fb huh…. ~ i just hate it when people are friend collectors.

34. fakeemail

留言時間: October 1, 2009, 9:37 pm


話說
我為了加入情敵的Facebook
先後加入一堆不認識的人
然後加入他的朋友
最後我有一百多個朋友
其中半數是自己跑來加入我的
但是這些人中每有一個跟我在網路上有交流更別說現實生活中

網路上要捏造一個身分真的太方便了…

35. 花花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19, 2009, 12:53 pm


最近家裡也都迷上FACEBOOK, 但是我們只是在玩遊戲呢, 畢竟這是網路世界沒必要把所以私事都公開給大家看^__^端看用的人是如何想吧…

36. 電腦超級賽亞人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17, 2009, 11:50 pm


其實我覺得 放在網路上的東西 就不要怕被人家知道~
我有一些不玩facebook的朋友 我猜就是因為怕文章提的那那些吧 ㄏ~~怕被別人知道太多事了~~

37. ck

留言時間: November 18, 2009, 11:57 pm


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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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名劉威麟,美國史丹佛電機、管理雙碩士,14歲移民加拿大,而後移居美國矽谷,大學開設兩個網站後,在互聯網經驗達13年,已出版12本書,返台後任職於美商創投,受聘領導Voofox網站公司任執行長,發起Sweet100網路正面價值推廣活動等,繼續耕耘最愛的網路產業,邀請Mr.6至企業進行網站顧問案或公開演講請來信至 contact.mr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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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名劉威麟,三十一年前出生於台北,十七年前開始旅居異鄉,十四年前以C語言自製圖面軟體,十二年前推出個人第一個商業網站,八年前自美國史丹佛取得此生最高學位,七年前開始寫商業專欄,六年前開始出書,五年前開始接觸創投(VC),四年前回台灣定居,三年前結婚,二年前得子,一年前受徵召組成Voofox團隊。著有《上班族硬起來》、《Sweet Spot一夕爆紅網路效應》、《搶先佈局十年後》、《別學北極熊》、《在C點佈局》等十本作品。曾在《經濟日報》「企管2.0」專欄、《工商時報》「網路創業達人」專欄,以及正在寫作《數位時代雙週》全球網路趨勢專欄、《管理雜誌》Young觀點專欄等、《30雜誌》創業趁年輕專欄,請按此寄Email給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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