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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com + 合適商店」還有我們沒看到的商機嗎?


by Mr. 6 on July 17th, 2009, 目前有 54 則留言, 分享到塗鴉牆

今天看到美國有一則新聞,有兩個年輕創業家不顧一切買了一個域名「Candy.com」。

這麼好記的殺手級域名,當然是所費不貲,一共花了他們高達300萬美元,也就是台幣1億元!這個金額是今年第二高的域名交易事件,僅次於玩具反斗城當初買下Toys.com的510萬美元。問題是,人家是玩具反斗城耶,全球不知有多少店、多少資產,但Candy.com的買主,卻是兩位默默無聞的年輕創業家。他們要它幹嘛?

該不會是另一筆衝動下所產生的域名交易吧?

這個「Candy.com」,目前的長相還是原本的模樣,非常的、非常的、非常的醜。請不要去看,以免吃不下飯。據報導,真正的「Candy.com」即將在四天後的7月20日開幕,我們現在還不知道它長什麼樣子,也趁現在還不知道它長得什麼樣子,先來討論一下和它長相無關的事--

兩位年輕創業家花大錢買域名,和記者講的理由是,他們將「Candy.com」視為線上的「房地產」。聽到這邊,你一定會懷疑的問:房地產?請問現在還有人直接打網址輸入嗎?不是大家都用搜尋引擎了嗎?結果是「錯」,我們都錯了!據創業家表示,Candy.com目前什麼都沒有,破破爛爛的,每天竟然仍有高達1000個陌生的新訪客進來,報導分析,由此可見,還是有很多人會(不怕中毒)直接在網址上面輸入他們想去的網址,後面加個「搭、亢」。當然,擁有這個網址,對搜尋引擎排序也是有利的。而兩位創業家買下Candy.com後,他們信誓旦旦,打算讓Candy.com的商品品項狂增,預計要賣6000種糖果,賣全世界的糖果!這些糖果將由500家以上的製造商所提供,應該都已經談好了。而且他們還不是傳統商店,還會有空間讓這些製造商來提供產品報導、部落格、討論區!

而創業家為何這麼大膽?很簡單,原來--

這個年輕人的家裡,原本就是在生產、製造糖果的!這是一家已經有31年的小工廠,他們最會做的是「造型糖果」,有龍蝦的、有油漆刷造型的……要什麼都做得出來。而這兩位年輕人,原本就是這個工廠的第二代和他的好幫手(任副總裁),現在跳出來做「網路事業」。他們說,他們已有覺悟:這是一個「全新的生意」,他們心很大,但不敢掉以輕心,他們從家族的經驗中,徹底了解了「糖市場」的特色,他們發現兩件事,這兩件事,我認為的確有可能讓他們在網路上創造前所未有的大成功:

一、糖果各有支持者:創業家表示,雖然感覺上大人好像不常吃這麼多糖果,不過,其實每一種糖果總還是有一小批小眾的人口,緊緊的跟著它們,吃光了就想再買,再「補」。所以有些人真的是有「訂閱糖果」的習慣的,只是他們也不會特別去宣揚,我們也不會知道。如果做成網站,可以去服務全美國、甚至全世界這樣的人,加起來的量將相當可觀!

二、懷舊糖是大宗:相信嗎?除了大眾糖果外,一些奇特的糖果中,最熱賣的一直都是那些「懷舊糖」,尤其是那些現在的大人們小時候吃過的糖,最為熱門,而且不是只是「吃一次又膩了」,而是隨時可能再上癮。這點我覺得也很有道理,像我現在已經三十幾歲竟然開始又喜歡吃「雷根糖」,拚命吃拚命吃,不知給了多少錢給糖的廠商,而雷根糖小時候就很貴,現在呢,還是一樣貴!這種奇怪的糖果在線上賣有個好處:就是讓人無法試吃,以免吃了一次想說原來沒這麼好吃或已經滿足,就不會買了,而且這種糖果人們也不必試吃,只要長得很像小時候的印象,就願意去買了!

這兩個關鍵,讓糖果的確是很適合「在網路上面賣」,而這兩個關鍵,一般人是不會「猜」到的,只有這兩位創業家因為本身就在做這生意,知道「糖果」有這樣的特性。

而在買下Candy.com之前,他們其實在2007年就已經開了一家線上糖果網站叫「Melville Store」賣糖果,當時是用他們老工廠的名字,不進去看看還不知道他們賣的是糖果,不過,一開站後,兩年內就急速成長了3.7倍,連他們自己都嚇到了,於是創業家就有了信心,覺得應該買一個很大的域名下來「玩一玩」!市場規模來看,糖果的零售業一年竟然高達300億美元(1兆台幣),你相信嗎!如果真的如此,那在網路上賣糖果,或許真的是一般人沒有想到的主意!

一般人沒想到的生意還很多!搭配「域名」,給它一個「線上唯一一間」的氣勢,或許是ok的。

這點,也呼應了兩周前看到的另一篇報導,這篇報導表示,網路上好多「已經死掉的商店」,竟都依然在「營業中」

什麼意思?這篇報導舉例,Circuit City已經倒了,Linens ‘N Things已經倒了,Bombay Co已經倒了,實體店面都關了,但很奇怪的是,他們的「網站」依然繼續在賣東西,用原先的網址、原先的域名。重要的是,他們所賣的東西顯然和他們之前賣的是一樣方向的產品。你問,那,是誰在負責後面的送貨、收錢。

這是誰的商店?

原來,當這些公司破產時,產權被清算也回到許多投資人或其他債權人手上,所以,這些網站,不,明確一點的來說應該是「網址」,依然有它的價值,然後或許被債權人繼續經營,或者再賣給其他有興趣的人。以Circuit City來說,它的品牌和它的網站,就是賣給了「Systemax Inc.」,而這間公司也很聰明,就在網路上繼續賣原本Circuit City在賣的東西。它購買這個品牌當然是花了一些錢,但讓它不要開店、轉在網路上經營,就是回收成本最快的方法。目前它賺得怎樣我們不知道,可想而知應該有些收入!而「Linens ‘N Things」則是賣給了一間顯然是專門搞併購的私募基金,這間也很猛,低價買下後也是第一件事先讓它在「網路上復活」,有原本的網址、原本的品牌、賣原本的東西……。

有的網站如報導提到的Mervyns、Bombay Co、KB Toys,不見得賣東西,但是一進去他們的頁面就是一個「加入您的email以收到折價券」的收集客戶名單介面,或者告訴客戶準備開站。這些網站的新東家都知道,只要將裡面的東西原封不動,在網路上永遠都有生意可以做。

1995年來我們一直都在想,還有什麼東西在網路上可以賣?2000年的泡沫讓幾乎所有的念頭都打消了,從此那些荒唐的「賣東西」的想法幾乎都不見了,而那些「域名」也繼續被一些人持有,擺在那邊根本沒有用。如果網路上真的可以賣糖果,那網路上可能也可以賣其他東西,成本的考量已經不同,若有機會的話花點錢買下一個好域名,就賣那個域名所說的商品,在消費者心中建立「你是唯一」的形象,這種「超級域名 + 合適商店」的搞法,值得創業家趁空閒的時候,花幾天再給它一次機會、思考一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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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 54 則留言

1. 網路創業達人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9:10 am


網路什麼都能賣,什麼都不奇怪

2. douny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9:12 am


只要把東西賣給真正需要的人,應該沒什麼不能賣,而且也是大功德。讓東西去到該去的地方,才是好生意。

3. 视频聊天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9:13 am


这两个人很有胆识啊

4. 阿本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0:25 am


两个人有眼光和胆识。

5. teamgo101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1:01 am


right, 101 should buy 101.com from DIS. :P

6. Jamie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2:04 pm


Diapers.com 網路上賣尿布也很好賺, 靠著一些有創意的 customer retention/referral techniques, 05 年創業, 06 年 revenue 做了 11mm, 07 年 30mm, 到 08 年已經達到 89mm. 人家不景氣, 他照樣呈倍數成長.

http://www.emarketingandcommerce.com/story/special-delivery?curpage=2#

7. teamgo101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2:18 pm


101方便麵,101 礦泉水 might bouble the original price !?!

8. amy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2:37 pm


我實在想不清楚,一個號稱教人網站經營又會網路趨勢評論的人,居然會說:
——————————————————————————
「若有機會的話花點錢買下一個好域名,就賣那個域名所說的商品,在消費者心中建立「你是唯一」的形象,這種「超級域名 + 合適商店」的搞法,值得創業家趁空閒的時候,花幾天再給它一次機會、思考一輪。」
——————————————————————————
難道你不清楚,網站經營的核心並不是在這些網址名稱嗎?眼見所及如twitter、facebook或者plurk。都不是因為網址而成功的。
如果,特殊網址名稱可以帶來流量,也只是一種取巧的方法。
這篇文章的講法,只是讓人不禁想問:「到底MR.6懂不懂網站經營呢?還是只是文筆很好而已呢?」

9. Applepig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2:43 pm


>這篇文章的講法,只是讓人不禁想問:「到底MR.6懂不懂網站經營呢?還是只是文筆很好而已呢?」

我肯定Mr.6的文筆

10. douny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2:52 pm


想回應amy一下,其實六先生有些事並沒有說的很清楚(也不容易說清楚),這篇內容有個重點就是contents,網域「名」當然要「名附其『實』」,而這個『實』就是要賣的東西要很「專業有心」且若能做到全球第一把交椅的話,當然是會「名利”倍”收」的。這就為什麼有許多有創意的網站「價值」仍未顯現,因為contents是「虛」的看不到的東西,而這東西是會隨時間變化的,所以結論是最完美的模式就是candy.com賣的就是吃得到的「糖果」,而且對「糖果」很專業,賣得還是「全世界的糖果」!

11. amy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09 pm


我不懂虛跟實啦,只要告訴我:「MR.6在台灣真正成功經營的網站是那個?(不是寫文章的部落格哦)」
如果有,我才能信服。
不然,我跟APPLE PIG 一樣只能肯定他的文筆。

12. Jackie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24 pm


我支持amy,我與amy有相同看法~

13. teamgo101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2:15 pm


doing a good job might be different from having many successful venture business.

14. hommer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2:16 pm


Mr.6 的文筆是不錯啦, 所以才能有一堆死忠的 fans, 不過也勸勸 Mr.6 要記得自己已經是有點影響力的公眾人物, 要珍惜羽毛啊, 回顧 “半價網” 的文章, Mr.6 還把他們吹捧得很神, 現在呢? 仔細看 “半價網” 像不像精細的騙局? 不知道有多少消費者掉入陷阱? 不過還是謝謝 Mr.6 的持續出的文章, 給我這種懶得用功的人省了不少時間.

15. amy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2:23 pm


這就像棒球教練通常是傑出的投手或打擊手退休後轉任一樣。
因為,透過他們成功的實際經驗,才能為球員帶來更好的佳績。
我還沒聽過觀眾或球團老闆可以轉任教練的。

如果沒有在台灣經營網站的成功經驗。如何叫國人花六千元去上他那門”網路成功四堂課”呢?

16. 阿宅星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2:40 pm


在國外好的網址可以當作不動產向銀行擔保借款
fund.com 在去年3月賣了999.5萬美元
當然, 好的網址不一定成功
以小吃店為例也有一些開在小巷子卻生意絡繹不絕
不過絕大部份成功的連鎖店都是搶地段, 除了地段還是地段

當然, 和遠古時代的遺民說這些觀念和鴉子聽雷一下, 見仁見智囉 ^_^

17. amy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3:23 pm


地段跟特殊網址不同。地段是指人潮眾多之處。
特殊網址若要說好處,只是像店門招牌弄好看一點而已。
這對於人潮多寡,沒有必然之關係。
這是一般人對網址的誤解。真正懂得成功經營網站的人,只會取簡短好記的網址,不會刻意去買高價特殊的網址。

18. 爬子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3:36 pm


條條大路通羅馬
那請問Amy 同樣的邏輯
您是一位成功的網路經營者嗎?
不然你為啥可以批評得如此武斷 @@
多些正面的回應吧…..

19. amy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4:23 pm


我是個OL,沒出來開課。

20. 拆組達人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5:12 pm


一億元買個domain name!
真是期待開站後會是什麼樣子!

21. 易換網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5:32 pm


回應Amy的想法,
Mr6大大是沒有他自己在台灣經營很成功的網站,
但每天能持之以恆,將國外最新的網站消息透過他自己的詮釋分享給我們,
我想, Mr6大大文筆好不好不是重點, 重要的是”他有顆願意付出的心”,
台灣網站環境不像美國,很多有好點子好創意的人,或是有技術的人,
很難找到天使投資者,
若再沒有像Mr6大大之類的人,激發出更多有網路創意的人,作出像Plurk…facebook插件….更多的新創網站,
我也是受到Mr6大大文章的影響才又開始寫網站,
不到2個月寫了『ezchange易換網』,
現在網友每日快速增加中, 我想, 這就是Mr6大大所帶來的影響力哦!
的好用網站, 那真的

22. 易換網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5:34 pm


上篇文章最後一行應該刪掉, 請協助刪掉,謝謝!

23. Roamer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5:49 pm


amy:真正懂得成功經營網站的人,只會取簡短好記的網址,不會刻意去買高價特殊的網址。 <– 玩具反斗城不是才花了510萬美元買了toys.com?

24. Jimmy W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5:55 pm


Amy, 我相信你一定不知道誰是 tony larussa
一個MLB的名教練,不過從來沒有打過一天的職棒
我們也沒有要求影評人一定要是個好導演或好演員不是嗎?

25. amy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6:36 pm


這是個民主自由的社會,當然,你們有選擇與判斷的權力。
花了六千元,上了課的結果好與不好是自己需要承擔的。
這跟我其實也沒啥關係。

26. 小鄧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6:36 pm


不論是何種網路經營模式,只要是”第一個”能夠貼切人的需要,那麼它便已獲得巨大的成功了。

27. pop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7:16 pm


>>這兩個關鍵,讓糖果的確是很適合「在網路上面賣」,而這兩個關鍵,一般人是不會「猜」到的—

好像很好猜,也不是啥大理由,這段怪怪。
還是謝謝六先生的介紹^^!

28. sob 大哥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8:55 pm


多謝 mr6 帶了我這個 candy.com 的故事 !

29. D.P.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9:27 pm


樓上討論了這麼久,
根本沒人真正抓到這篇文章的核心,
尤其是那個amy,
“每天有一千個想找糖果的人會進入candy.com這個網站”,
這才是為什麼該域名值一億台幣的重要關鍵!!
簡單一句話就是target traffic.

試想, 你要花多少力氣去廣告才有辦法建立一個每天有一千人次到訪的糖果網站, 且能維持人氣長久不墜?
一億或許有點貴, 但對一個有計劃的開發來看, 我認為還是值得.

30. S.G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9:39 pm


深受启发,我最近在考虑开网上咖啡店,专门销售小包的咖啡,不知道博主和其他朋友有什么好建议?
网络行销,很显然会成为未来的趋势,所以在认定了目标后,就 没有理由不去采取行动。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多方参考,然后测试。
所以当我看到这两个创业家在花大价钱购买了candy.com这个域名的时候还不屑一顾,后来发现原来还进行了测试,对这个生意也就觉得水到渠成了。
真是很棒的主意。

31. 起士好吃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0:48 pm


對啊!Mr.6提供了很多成功的案例告訴我們網路還可以怎麼樣發展怎麼樣經營,
人家會成功有他一定的道理:他則告訴我們最主要及最特別的一點,讓我們了解。

我覺得,不需要批評,寫這些分析是Mr.6的興趣與專長(他也說他要有自己的創業了),
看過他的文章不喜歡看過就算,喜歡他的人很多,
主要還是感謝他給了很多案例讓一些想從事網路創業的人很多方向,
他才會開課還那麼受歡迎。

希望Mr.6還能熱情的提供這些研究給我們,謝謝^^

32. Daniel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1:20 pm


其實 Mr6 已經非常不容易啦, 每天發表這麼多看法, 總會有跟你意見不太相同的地方. 我想遇到意見不太相同的地方就多包容吧! 畢竟 Mr6 也無私的提出了很多的看法. 只要他的看法有時能夠激發一些不一樣的創意, 那就是你賺到啦! 能這樣想, 我想來這個部落格才有收穫!

Mr6 加油!

33. D.N.

留言時間: July 17, 2009, 11:45 pm


—> Amy 的說法 : “真正懂得成功經營網站的人,只會取簡短好記的網址,不會刻意去買高價特殊的網址。” Amy 還說 : ” . . . 地段是指人潮眾多之處。
特殊網址若要說好處,只是像店門招牌弄好看一點而已。
這對於人潮多寡,沒有必然之關係。這是一般人對網址的誤解。” <—

呵呵, 這是 Amy 個人對網址的誤解,
熱門關鍵字網址, 就是能有源源不絕的流量,
它的比喻, 確實就像是個商圈的好地段 (因為它自然而然會有人潮),
而不僅僅是個好看的店門招牌;
英語國家的網友在想看看糖果類的網站時, 除了在 Google 搜尋 candy 外,
還有許多人會直接在 網址列 輸入網址 candy.com 去瞧瞧 —
這些 type-in 流量便是人潮的來源之一,
而這也是 candy.com , toys.com , pizza.com 之類的 關鍵字網址
會如此熱門的原因.

擁有某個行業的 關鍵字網址, 等於是在該業界的商圈佔有好的地段,
它讓你贏在起跑點,
當然你也要努力去經營商店(網站)來吸引更多的人潮.

關鍵字網址 如 candy.com , toys.com , pizza.com , coffee.com 等等
本身即是 各該行業 的最簡單, 最具代表性 和 最直接易記 的網址,
這是它們熱門的原因, 因為熱門, 所以身價貴.
它們不是 Amy 說的什麼特殊網址.

34. 芥子

留言時間: July 18, 2009, 12:46 am


贊成樓上D. N.的見解。

這次的網址交易雖然看起來貴,
應該也有抬高身價、引起話題、無形廣告的效益。

而且,這種網址絕對值錢,行業別網址與公司網址還是不同;
畢竟像IBM.com、CNN.com等網址,
除了IBM、CNN自己會買、使用外,
誰會去搶他們網址(網路蟑螂除外)?
但是代表行業別的網址就不同了,永遠有人搶著要。

35. 阿宅星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8, 2009, 1:51 am


如果你有成立一家新公司的經驗, 你一定會和我一樣接到一堆會計師事務所, 法律顧問, 設計公司甚至是筒裝水的廣告信
你一定會訝異為了爭取到一個潛在客戶, 而且還不知道會不會有機會打電話聯絡, 他們就會花掉一張信封+幾頁dm+加上郵費, 估計起來約會花掉5-7塊的成本.

把這老套的行銷廣告放到網路上變成另一型態的廣告, 那就是關鍵字廣告, Amy 如果知道為了拉到這1000個對糖果有興趣的訪客到網站拜訪起碼會花掉 150美元 = 5000台幣的廣告費, 一年下來會花掉182萬台幣的廣告費
你就不會小看這一千個準客戶流量, 這也是網址的價值所在

36. csie-tw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8, 2009, 2:05 am


搶到好網址,真的很重要。有人就拿還做MFA

37. playgamenow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8, 2009, 2:20 am


新型態的生活觀正在成形
就看誰是先知先覺
誰是後知後覺

38. citi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8, 2009, 12:10 pm


一億!

以五年為期來說
一年要兩千萬
20000000/365天
一天要54794
54794/一天一千個自然訪客
等於一個訪客的成本是54塊多台幣

在以十年為期來說
一年要一千萬
10000000/365天
一天要27397左右
27397/一天一千個自然訪客
等於一個訪客什麼都沒做,
這個網站就先花掉27塊台幣的成本
在這個連sun都會被收購的年代,十年看一個網站
純就目的(一千個自然訪客)來看價值,似乎有點貴…

我覺得,
目前市場上看的到的廠商
多半是先建立自己的品牌,像玩具反斗城,yahoo, google ,amazon…
等有了自己的品牌後
才會考慮去買這類的超級網址來位自己的產品『加分』
似乎很少看到一開始就花大錢買超級網址,最後卻成功成為大家熟悉的品牌的案例
而且,這類的超級網址,最後的市場(也就是domainer口中的end user)
也常常落入這些主流品牌中,成為品牌的「一部份」
我認為這是一個很有趣的點。

當然,如果純就國外的投資觀點來說,candy.com絕對是一個好標物

39. 阿宅星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8, 2009, 2:02 pm


to citi

candy.com 它的自然流量是沒成本的, 是free 的 => 是 free 的.
就算candy.com 倒了收攤不做之後它的清算價值至少還有原本購入的300萬美元, 而且再度標售價格在數年後還會比300萬美元高.
這種網址價值還比原本公司還高的例子太多了, 有興趣的話可以上上 dnfroum 等論壇去看文章

這種等級的domain每年的價格都在漲.. 超乎你的想像
它的價值不只是自然流量而已

不但如此, 還包含獨一無二的品牌效益..
在1992年這種網址隨便註都還註的到
如果你先知先覺的話, 靠這一年只要不到10美元的註冊費就夠你住在高級豪宅玩一輩子吃穿不愁… 這真的是很奇妙的事.
在台灣, 在香港, 在大陸, 有些人就是懂得這些.. 所得的財富超乎你的想像
在國外就更不用說了.

40. 站長俱樂部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8, 2009, 2:50 pm


這是這兩天才發生的域名成交紀錄:
mouse.com 125,000 $US
keyboard.com 100,000 $US

一個是滑鼠(老鼠)一個是鍵盤,二個都是產品的普通英文單字。

41. citi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8, 2009, 4:53 pm


>>阿宅星

自然流量是免費的
但取得這個網址是需要成本的
我只是就取得成本(一億)及所得結果(每天一千人)
去算一個價值
以經營者的角度來說,那些自然流量不是免費的,因為你必須連取得成本一起算進去

事實上,你講的我能了解,以投資者的角度來說,你說的完全成立
所以我才在文末提到「就國外的投資觀點來說,candy.com 絕對是一個好標物」

42. 網路創業觀察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8, 2009, 9:43 pm


不能以成敗論英雄,何況Mr.6老弟還年輕,搞不好幾年後一鳴驚人
李安當年也是在家沈潛六年,專心寫劇本,最後熬出頭,得到奧斯卡獎

43. 抽水肥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8, 2009, 9:47 pm


其實每個細節都是創業人
為了讓成功的因子提高而做
有貼切網址是絕對嗎?不是的
但如果有它會更好

44. liuran

留言時間: July 19, 2009, 12:17 am


影评人, =》

网评人,我觉得称呼蛮适合mr6的。

45. liuran

留言時間: July 19, 2009, 12:20 am


至于挑一个好域名的优点,看看mr6.cc就知道了。

46. 兔爸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9, 2009, 12:29 am


有好域名並不能有好收入!一件事要看自己怎麼規劃
要結合上自己的智慧才能讓網址發出金色的光芒!

47. 616遊台灣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9, 2009, 2:33 am


不過,超級域名還真貴….T_T
對我而言會拿來做別的事吧…

48. t-back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9, 2009, 8:10 am


其实mr6就是给我们一种思路,这也很好!
何必计较什么,何必这么功利!

49. 大汗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9, 2009, 10:15 am


回 liuran
网評人,网評員,現在都是5毛黨的官方稱呼

50. zzz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19, 2009, 10:15 am


感謝MR6這篇文章,讓我們拭目以待,看看這個網站的發展。其實網址的觀念在國內(台灣地區)還很薄弱,一般國內大眾極少人了解也沒能體會好網址的價值及重要性。

好網址除了type-in流量、日後增值潛力以外,也昭示(暗示)顧客一個網站的重量性。舉例而言,iwanttobuycandy.com 跟 candy.com 在顧客的第一印象就是天差地遠。

重量級的網址是重量級網站的捷徑。前面網友提到的自創字網址如 flikr.com 這些是提供服務為主,並非販售實體商品,以傳統實品商品而言,「商品名.com」在西方世界確實具有絕對的優勢。我完全支持 Mr6 的這篇文章與論點。

51. sclee

留言時間: July 20, 2009, 5:46 am


开幕了

52. niugege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July 20, 2009, 10:29 am


非常精彩的分析,我看candy.com已经上线了,好文收录在niugege.com

53. ming

留言時間: July 22, 2009, 12:02 pm


重點在於買網址的人,本身就是賣糖果的.否則整個產業結構根本不瞭解
再來他賣得東西,有競爭優勢.因為是自己做的.多種類只是吸引不同族群來網站.畢竟來了可能買自己的產品.就算不買自己產品,網站還是可以從經銷其他家產品取得利潤(何況也許有獨家或特殊產品,畢竟他們做糖果已經三十多年)
其實台灣做網路購物的也有類似案例(東京著衣和幸福菲雅)要賣產品,一定要非常瞭解產品,最好是自己做產品的,比較立於不敗.因為自己的產品就是最好的支撐.產品成本結構,出貨數量,消費者回饋.,自己都能確實掌握,不求於人

網路與實體結合是最佳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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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時間: August 25, 2009, 6:57 am


安非他命 黑話也叫 糖果
這要賣毒品 我看才賺得回來了~

賣糖果真的會賣到瘋掉吧
好像沒有人上網會想買糖果來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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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名劉威麟,美國史丹佛電機、管理雙碩士,14歲移民加拿大,而後移居美國矽谷,大學開設兩個網站後,在互聯網經驗達13年,已出版12本書,返台後任職於美商創投,受聘領導Voofox網站公司任執行長,發起Sweet100網路正面價值推廣活動等,繼續耕耘最愛的網路產業,邀請Mr.6至企業進行網站顧問案或公開演講請來信至 contact.mr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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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名劉威麟,三十一年前出生於台北,十七年前開始旅居異鄉,十四年前以C語言自製圖面軟體,十二年前推出個人第一個商業網站,八年前自美國史丹佛取得此生最高學位,七年前開始寫商業專欄,六年前開始出書,五年前開始接觸創投(VC),四年前回台灣定居,三年前結婚,二年前得子,一年前受徵召組成Voofox團隊。著有《上班族硬起來》、《Sweet Spot一夕爆紅網路效應》、《搶先佈局十年後》、《別學北極熊》、《在C點佈局》等十本作品。曾在《經濟日報》「企管2.0」專欄、《工商時報》「網路創業達人」專欄,以及正在寫作《數位時代雙週》全球網路趨勢專欄、《管理雜誌》Young觀點專欄等、《30雜誌》創業趁年輕專欄,請按此寄Email給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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