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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oduct Clash的小勾勾，小網站，小成就
- URL: https://mr6.cc/product-clash-small-web-2-0-site-success/
- Published: 2007-12-24T00:47:06.000Z
- Updated: 2026-10-01T17:22:42.000Z
- Description: 回顧周末，我們看到Mozilla準備推出Weave讓Firefox跨機儲存使用者設定資訊，我們看到iPod的音量將自動降低以保護年輕人的耳朵，在這些「大新聞」中，我們也看到一個小小的標題，「Product Clash開站」！「Produ…
- Author: Mr. 6
- Tags: 產業策進, 創投, 創業案例, 未來趨勢, #wp-import

[](http://www.productclash.com/?ref=mr6.cc)

回顧周末，我們看到[Mozilla準備推出Weave](http://labs.mozilla.com/2007/12/introducing-weave/?ref=mr6.cc)讓Firefox跨機儲存使用者設定資訊，我們看到[iPod的音量將自動降低](http://www.telegraph.co.uk/connected/main.jhtml?xml=/connected/2007/12/23/dlipod123.xml&ref=mr6.cc)以保護年輕人的耳朵，在這些「大新聞」中，我們也看到一個小小的標題，**「Product Clash開站」！**「Product Clash」只是一個小小的Web 2.0風格網站。這小小網站儘管被他們一語管作「某種變型的Digg clone」，卻輕鬆得到TechCrunch貢獻[一則小篇幅報導](http://www.techcrunch.com/2007/12/23/product-clash-sort-of-digg-for-product-comparisons/?ref=mr6.cc)，也打進Techmeme這[周末的頭條](http://www.techmeme.com/071223/p6?ref=mr6.cc#a071223p6)之一。看看最近推出的新創服務各門各類都有，這個小網站推出第一步的「小成就」讓人還頗為訝異。

「Product Clash」基本上讓人**把兩個「３Ｃ商品」放在一起比比看**，譬如「[Playstation 3 vs Nintendo Wii](http://www.productclash.com/clashes/home-entertainment/playstation-3-vs-nintendo-wii.html?ref=mr6.cc)」、「[iPhone vs. SamSung F700](http://www.productclash.com/clashes/cellphones/iphone-vs-samsung-f700.html?ref=mr6.cc)」、「[Nikon D40 vs Canon Rebel XT](http://www.productclash.com/clashes/cameras/nikon-d40-digital-slr-vs-canon-digital-rebel-xt-digital-slr.html?ref=mr6.cc)」整個網站簡簡單單，就是兩個電子產品不斷的「PK」，也沒有第三個產品。這種點子顯然不及外面一些「比較購物」網站這麼驚人，不如許多社群購物網站的宏圖願景，台灣的[癮科技PK](http://pk.cool3c.com/?ref=mr6.cc)之前也有推出[「PS3、XBOX 360誰強？」](http://pk.cool3c.com/pk.php?id=133&ref=mr6.cc)的主題，但「Product Clash」這個小網站的製作成本也極低，一個工程師兩個星期或許就做出來了，製作人為兩位英國大學畢業生Jonathan Beddoes與Jeroen Seghers，從Facebook的資料，去年才剛從University of Manchester畢業，大約才25歲。而且像「Product Clash」兩邊各擺一個數字，大家就知道你要幹嘛，不必舌燦蓮花去推銷網站，只要可以忍受別人說你是「Digg clone」，就可以輕鬆攻佔媒體版面，我相信，它也已吸引到一些初步使用者。

「Product Clash」本身做不大，但做為**一個大站底下的「行銷計畫」**，倒是可行之舉。這次和我弟聊到一種2008年的架站策略，就像車子後面[裝一個拖東西用的固定器(hitch)](http://www.online-car-guide.com/automotive/a-guide-to-uhaul-trailer-hitches/?ref=mr6.cc)，然後就可以勾個U-Haul車廂，從外面看上來，是**一個大站（車子本身）拖著一個小站（後面的車廂）**，兩個站並肩行走。這「小站」的目的是要讓使用者先被「勾住」，利用原先這些使用人口，把前面主體的「大站」慢慢做起來。在2007年，我們在腦中模擬使用者可能採用我們網站的方式，已不若當年在1997年簡單；2004年以來，美國網民使用習慣再次被Web 2.0網站重翻了一次，現在網路上的網站再次呈「飽和狀態」，每個重度使用者習於使用的網站有好幾個，每次加入一個新網站，作email認證、把個人首頁填滿，對使用者來說都是壓力。因此，有些新網站開始使用Yahoo!、AOL、Google甚至Facebook的login API，只要是上述網站的會員，就可以直接認證，不過這些API提供的資料殘缺不全，誠意不足，拿會員登入資料「硬爬」(scape)他們網站來抓資料也不見得是永久解決方案。此時，有了「小勾勾」，再大的網站，也有了一個「入口」，像「Product Clash」這樣一眼就懂，我很快就舉起滑鼠要去按左邊的那個產品，一按，就叫我申請會員……它成功的讓我從「動眼」到「動手」，取得了我的「第一次使用」。

萬一小站成功「勾」上了，但大站沒有起色？從「Product Clash」來看，「小勾勾」本身也有它**「賺小錢」**的機會。這兩位創業家絕非等閒之輩，蠻有賺小錢的頭腦，我們看這個「[XBOX 360 vs.Nintendo Wii](http://www.productclash.com/clashes/home-entertainment/xbox-360-vs-nintendo-wii.html?ref=mr6.cc)」，顯然只是新會員自己submit的主題，站方根本來不及把細節填滿，但假如你在Google鍵入「XBOX 360 vs.Nintendo Wii」，它已經[排在第14位](http://www.google.com/search?q=XBOX+360+vs.Nintendo+Wii&hl=en&start=10&sa=N&ref=mr6.cc)，算是很不錯的成績了。而種種跡象看來完全是因為雖然很多人專為「XBOX 360」做網站，也很多人專為「Wii」做網站，但**沒有許多人針對「XBOX 360 vs.Nintendo Wii」而做網站**。人潮進來後，旁邊已經準備了整排「想買Wii嗎？」的Google Adsense廣告伺候，下面還指引去買Amazon的產品，買到可以抽成。然後，這些產品也被分類為 Cameras、Cellphones、Computers、Gadgets、GPS（竟自成一類！）、Home entertainment、Peripherals、Portable media，每一類的標題都是**「Product Reviews and Price Comparison of Best …（類別名）」**，這一些頁面一定也吃了不少Google過來的搜尋結果。而這一切一旦起飛後，都是由網友貢獻的資訊不斷長大，網友會不斷製造「XX vs. OO」，吸引人潮進來，點擊廣告、購買商品，站方**只要在家睡覺就好**。

因此，雖然這種「小勾勾」網站做不大，但肯定可以成為行銷活動的要角，尤其在東方世界出來網路服務的，沒有機會當面和西方人「說清楚」我們要幹些什麼事，我想兩位英國大學生也面臨類似的難題，只好做一個大家都有興趣的方向(３Ｃ)，網站點子也是人家「一看就懂」的東西。他們更隨後推出[Facebook Application](http://apps.facebook.com/productclash/?ref=mr6.cc)，以[「送iPhone活動」](http://blog.productclash.com/?page%5Fid=4&ref=mr6.cc)來吸引注意，只要在一月一日前推薦最多位朋友加入這個Facebook App者，就可以得到iPhone。不過，我對這個抽獎活動就有點保留，目前這個活動在Digg可說完全不流行（[才２個digg](http://www.digg.com/gadgets/ProductClash%5Fis%5Fgiving%5Faway%5Ffree%5FiPhones%5Fin%5FDecember?ref=mr6.cc)），而且受限於Facebook的每日二十朋友的增幅，或許這場比賽不應比直接推薦朋友數，也要涵蓋「所有下線」才好玩。

「小勾勾」還有一個好處。這種東西我很愛做，讓人回想起從前做網站的日子，「生出」一個酷酷的小東西，拿出來給人家玩，小小的東西，就可以先「勾住」人，對製作人的成就感也非常的大。我發現現在在徵才時，前來應徵的技術人常常無法感受到架一個網站的好玩之處，當然你把這件事當工作做，把它做好，並無錯處，但有些好玩的東西沒感覺到，真是可惜，很像天生有一副好歌喉卻從未上過KTV一樣。網路很好玩，不用說自己寫站了，就算只寫一篇文章，也可以讓你初嘗一些前所未見的大趣味。對年輕人來說，網路是大機會，從1994年至今，一直都有「黑馬」幹掉大站，除了微軟外，所有的「黑馬」都是靠幾個年輕人的「創意勝」，而不是低價或客戶關係…而這些「黑馬」很多都是從一個「小勾勾」的心態、用一種自己從沒想過的姿態開始起飛。年終將至，2008年想必並不會不同。

舊留言*3 則*

1. 沈  
沈蚊2007.12.24  
Facebook不就是無數個小勾勾么？
2. 均  
均ㄝ2007.12.24  
嗯 小成就反而容易打中甜蜜點呢!  
謝謝6先生的分享:D  
PS: 字誤:\[征\]才 (徵)
3. A  
Alex@ITRI2007.12.24  
Merry Christm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