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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合今日網路的長尾效應 2.0
- URL: https://mr6.cc/long-tail-2-0-myicon/
- Published: 2006-08-25T00:14:05.000Z
- Updated: 2026-10-01T17:17:38.000Z
- Description: MyICON由麥仔與愛睏共同創立開發（感謝nChild留言介紹），讓人們憑自己的email住址便設定一個自己的圖象(icon)，可在討論區、留言板、部落格當作自己的面孔使用，目前已有282個圖象註冊，每日持續增加中。 剛好前幾天曾提過…
- Author: Mr. 6
- Tags: 產業策進, 創投, 創業案例, 未來趨勢, #wp-import

![img](https://storage.ghost.io/c/95/b2/95b2af50-730a-4d4a-80ac-ae2f7a07dfc2/content/images/2026/10/4cb77-work118.jpg "img")

[MyICON由麥仔與愛睏共同創立開發](http://www.myicon.com.tw/?ref=mr6.cc)（感謝[nChild](http://nchild.blogspot.com/?ref=mr6.cc)留言介紹），讓人們憑自己的email住址便設定一個自己的圖象(icon)，可在討論區、留言板、部落格當作自己的面孔使用，目前已有282個圖象註冊，每日持續增加中。 

剛好前幾天曾提過[Paypal](http://www.paypal.com/?ref=mr6.cc)以email做辨識的[絕妙處](https://historywrittenorg.wordpress.com/?p=349&ref=mr6.cc)，以及美國那邊類似於MyICON的[Gravatar](http://www.gravatar.com/?ref=mr6.cc)、[Pavatar](http://pavatar.com/spec/?ref=mr6.cc)、[Favicon](http://dev.wp-plugins.org/wiki/favatars?ref=mr6.cc)等，之前也提過過「[部落格工具](https://historywrittenorg.wordpress.com/?p=345&ref=mr6.cc)」的商機，而MyICON假如成功了，形同是建立了一個「個人圖象通路」，未來獲利也可透過代理可愛賤兔圖片、周杰倫等來實現，總結下來，MyICON雖然只是一張小小的圖片，別小覷它未來的爆發力與影響力！ 

目前MyICON面臨最大的挑戰，就是如何將它感染到一般網民。在國內引進這樣的Web 2.0創意就像[HEMiDEMi](http://www.hemidemi.com/?ref=mr6.cc)一樣，一開始得先仰賴重度使用者的熱情參與，但和HEMiDEMi不一樣的地方是，它或許又得仰賴討論區、留言版與部落格的支援與幫忙，而且最好保留「MyICON」的商標在上面，讓一般使用者開始慢慢認識它，讓它真正成為個人圖象的獨家提供者。畢竟對一般使用者而言，這是一個習慣上與思維上的重大改變，如何讓他們開始使用呢？我想麥仔與愛睏一定早有規畫，我只藉這個題目來帶出一個我還想繼續討論的主題：**「長尾2.0」**。 

最近連續從兩三位產業人士那邊聽到他們對於「長尾效應」(The Long Tail)的看法，有的是因為讀了商業周刊與數位時代好奇，有的是想陳述自己的意見，我分析長尾效應不會比商學院專家來得精闢，有時顯得很詭怪，但在這裡還是跟大家分享一下。 

回到最常被拿來討論長尾效應的例子：[Amazon](http://www.amazon.com/?ref=mr6.cc)和[Netflix](http://www.netflix.com/?ref=mr6.cc)。每個城市裡都有它們自己的實體書店與電影出租店，許多已是連鎖企業，至今仍囊括了80%的消費族群，但剩下還是有少部份人因為懶惰、忙碌、作息時間不正常等種種原因，或是已經習慣網路購物，他們遂開始使用Amazon和Netflix。假如沒有「互聯網」這個東西，單靠一個小城市的「小眾」根本無法與大商店對抗，但透過四通八達的互聯網，集合了幾百個城市的小眾，就變成了足以撼動原先實體產業的大眾。這就是長尾效應。 

對我而言，長尾效應提供給創業家最關鍵的提醒，並不只是「互聯網如章魚般的四通八達」，也不僅止於「網路其實不必取代實體，可以像Barnes & Noble與Amazon那樣實與虛兩大天王分別共存」。長尾效應最重要的是在強調「**小眾市場可以拼湊成大眾市場**」，所以長尾不單單只能拿來與在地化(localized)實體商店競爭，也可以拿來和大網站競爭，可以用它搗入任何看起來已經堅不可催的密實產業，它簡直就是所有網路創業家的新共主、新希望。 

可是人們忽略了一件事！現在我們知道Amazon的客戶是哪些人，但（包括我在內）這些人在1994年可是**渾然不覺**他們在短短兩年後竟然會開始在網路上透過Amazon刷卡買書。Amazon與Netflix出現初期，這群「小眾」是**八干子打不著**的分別在自己的小族群、小城市、小框框中生活，這些小眾難以集結，**因為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他們被歸類為這樣的屬性**。Amazon在創辦之初，人們根本還不敢在網路上買東西，使得它熬了好長一陣子並經歷了許多風險才成功的集結了小眾，而Netflix在創辦更是如此，在它之前不知有多少間試著在網路上做電影下載或購買的，都沒成功，更何況是完全模仿出租店的東西。現在享受著長尾成果的Amazon與Netflix兩間公司，當初為了集結這些小眾，可都花了很多力氣。 

想照著「長尾效應」來搞網路創業的朋友們，最大的挑戰，就是在於集結這些極度分散又渾然不知自己未來喜好的小眾。糟糕的是，現在的網路市場可以想的都幾乎已經想得差不多了，所剩下的那些小眾，**比從前還要更分散**，欲將長尾的尾巴整合的這個挑戰，可以說是愈來愈艱難！ 

還好現在網路走向第二代，我們可以利用Web 2.0的特性來實踐「長尾效應」！怎麼說呢？ 

所謂「長尾2.0」，就是利用各地區、各族群的自己的聲音，代為推廣，這樣一來，就可以充份的接觸到分散在各處的「小尾巴」。現代有所謂的「[Digg Effect](http://www.tech-recipes.com/blog217.php?ref=mr6.cc)」，**只要有好東西，不怕沒人推；只要有人推，好東西就很快的被分享出去。**「長尾2.0」所強調的不只是先行集結小眾市場，而是**先集結「小眾中的小眾」**，讓某些人先愛上，代為推廣，**由這群「小小眾」來教育周圍的小眾，讓他們全部都被吸進來**。 

以博客來網路書店舉例，它以中央發起的行銷活動為主的方式算還是「長尾1.0」的行銷方法，在十年前的那個年代面對實體的競爭者已綽綽有餘，但網路創業家今天面臨的是其他大網站，不妨考慮採用「長尾2.0」。相較於「長尾1.0」就是直接出去喊：「來吧，加入我！」，懂得用「長尾2.0」的創業家只是想辦法告訴一些各領域關鍵人士：「來，你們先來試試看，好用的話幫我推廣出去！」 

如果我們以「長尾2.0」來重新創立Amazon，可能做法就是，和全美國五十個城市的1000家非連鎖的小型書店合作，通常買這些書的可能是特殊的藝術工作者、學者、歷史愛好者，幫它們推出線上版本，它們積極的使用Amazon的服務推到其他城市之餘，也就趁機帶起了網路書店的使用習慣。 

至於這「長尾2.0」如何運用在MyICON上面？相信各位已有自己的看法，MyICON目前所要先集中的是一群想要有自己圖象的人，這群人還沒被identify出來，所以要先讓他們知道「使用個人圖象有多好」。要讓他們知道有多好，最快的方式或許是請他們的leader在族群中推薦(最好以身示範)使用MyICON的便利性與好處，這樣推廣方式讓平常忙碌、人手不足的麥仔與愛睏也可以輕鬆的**利用槓桿原理跳上去**，假如MyICON用「長尾2.0」成功了，那還可以很快的複製到中國大陸、韓國、日本、甚至苦推Gravatar不成的美國市場。到那時候，MyICON就像是一皿病菌，利用著聊天室、留言板、部落格原本的綿密網路，利用「長尾2.0」，瞬間在好幾國複製出去。 

[MyICON網誌提到](http://www.myicon.com.tw/blog/?page%5Fid=11&ref=mr6.cc)，MyICON只是「麥仔與愛睏所合作的第一個Web 2.0服務」，他們將以「永續開發與經營」為理念繼續經營，如果這樣的決心持續下去，在Web 2.0時代，他們絕對不只是過客，值得國內所有愛網路的人殷殷期待。 

舊留言*10 則*

1. 山  
山丘2006.08.25  
先就主題討論，長尾效應除了實質空間擴張外，還有時間上的延伸。也就是說，行銷資源通常會放在熱賣期而忽略日後長賣時的效益，甚至出現缺貨或下架的情況，造成大部份的物品賣了身體卻切了尾巴。Amizon 的成功絕對是長尾效應的最佳典範，不過山丘對博客來倒是略有微詞，因為山丘要買的CD和書，常常出現缺貨中，補貨中，但實際卻可能是被博客來斷尾的部份了!例如:我最愛的陳綺貞吉他手專輯秀出『已搶購一空目前無法購買』，但這張還是很多唱片行架上的CD，我想博客來會有這樣的現象，就是一個斷了尾巴的網路服務了。  
另外，台灣目前真的很缺乏網路服務的創作，所以當我看到MyICon的服務時有種興奮。但愛睏和麥仔都是業外做這個服務的，維護時間有限，原本我要貼出討論他們網站文章之前就擔心他的服務一曝光會造成太多的關注，所以特別還打電話跟愛睏溝通了半小時，隔天愛睏和麥仔仔細討論後才得到他的首肯貼出文章。  
不過我還是藉這裡告訴麥仔和愛睏，好服務越早推出越有他的舞台，或許當你們知道網路上這麼多對你們的關注壓力會很大，但也正是讓你們加速最好的力量，也期待，台灣所有Web2.0的服務(HEMiDEmi、Kijiji-taiwanLocalize)還有嗎?)能團結，真正做到Mr.6 提到的集合小眾力量，創造足以撼動世界網路的奇蹟!
2. B  
Benny2006.08.25  
寫的很讚喔
3. M  
Mindy2006.08.25  
說實話,內容並未提及標題MyICON許多,真心建議作者在內容中多架 入MyICON的經營模式,或者該公司可能發展的商機跟成功模式,相信這樣對讀者跟公司會比較有幫助,內容也不至於淪為空洞跟打廣告之嫌
4. M  
Mr. 62006.08.25  
一陣子沒讀山丘大的部落格  
看到您留言才知道原來早就寫過MyICON  
而且還提到Mr. 6的”窄寬窄”  
請按此閱讀
5. S  
SABC2006.08.26  
前輩的blog內容不錯，受益頗多。其實Web 2.0、Long Tail都是媒體界吹捧出來的名詞，和藍海策略一樣，是在早些年就存在或演化的模式。只是這陣子國外媒體炒，國內媒體就一本接著一本寫，似乎web服務客製化、開發潛在消費者這些概念，近期才被爆炸性挖掘出來？創業家對這些sexy的名詞各各充滿熱情和希望，彷彿為獲利不易的網路商業找出了一條新出路。  
長尾效應只是positioning 的延伸，如果2:8法則來劃分，一家廠商在定義行銷策略時，可選擇鎖定前20%的高利潤、主流消費者，也可選擇開發後80%–效益不高，但總量大的潛在消費族群。但別忘了，只有一種企業模式能前20%、後80%的族群統統吃定：壟斷。現在人人談長尾，但多少商業網站能真像Amazon一樣，讓後80%族群乖乖付費？目前網路書店仍是Amazon一家獨大的局面，它當然可以享盡市場的利益，和Amazon的CEO聊天，不必談長尾，因為連市場的頭、軀幹、四肢都是他的甕中鱉。  
如果把網站定位成推廣消費的平台，因網路媒體高滲透的特性，就像撒大網撈魚群。但大把大把收回，是否總撈起特定種類的魚呢？長尾除了實際商品的交易外，有沒有辦法在其他的網路獲利模式中發揮效力？無名小站可能有相簿、blog的重度使用者，願意年年買金卡會員，這是屬於前20%的Cash Cow，但後80%呢？  
也許長尾效應較適合以網路平台的商品買賣業來作典範，但我認為，沒有一種行銷策略能夠有效吃到所有淺在消費者的所有市場，別忘記這些後80%潛在消費者，原本就是較沒忠誠度的一群，如果你長尾一下，我也來長尾一下，所有競爭者都企圖分食淺在市場、小眾市場的大餅，最後也不過變成一個成熟的完全競爭市場罷了，此時回頭看看，已是長尾短尾，傻傻分不清。  
再長的尾巴，終究會進化成軀幹的一部分。
6. K  
Kevin2006.08.26  
第一次在這邊留言,覺得看作者的文章已是精采,又有這麼多位前輩的心得可供分享, 真是有賺到了感覺;我想長尾理論是市場定位後的再區隔策略,實體或網路市場均可操作,但網路的特性會加速長尾市場的成熟, 在網路市場越來越不易切入的情況下, 長尾效應的出現的確會越來越多,但也會吸引既有網路社群的覬覦而切入, 不過這也是市場機制下的正常循環.Kevin
7. 路  
路人2006.08.26

1.在長尾市場裡，小眾市場就是小眾市場，它沒有因為什麼原因就成為大眾市場，會變動也是因為流行或其他原因使然。長尾理論指出的是，小眾市場的價值在於網際網路的特性，在單位服務成本上，服務小眾與服務大眾在投資報酬上並不見得較低(也許反而更高)，故能集結數個小眾市場而累積出大營業額。並不因此小眾市場就成為”大眾市場”。因為大部份的個別商品仍是零星購買者。這一點並沒有改變。大家去查一下資料便知道，亞馬遜的營業額有57%是保持在 micromarkets上。

2.各位，人們就是從亞馬遜身上發現長尾的，不曉得如何理解「對抗大網站」之說？亞馬遜就是一個長尾的大網站，怎麼拿長尾的小網站對抗長尾的大網站？要對抗大網站想別的辦法，也許是速度或其他吧。現在有人拿Amazon跟Google等Web2.0的網站相比就是這個意思。

3.公關意味太重的文章。Gravatar 出現許久，亦未聽聞有稱其成就之處，現便將期待MyIcon有所大作為，太快了吧… MyIcon 有何超脫之處？  
多一點不同的聲音，對台灣的網路世界可能會好一點。國外進步很快，不止創新的網站異軍突起，各大網站也不斷更新、重構，反觀國內網站(尤其知名網站)，一派老氣象，請大家多一些批判，勿一味附和才好。
8. S  
SABC2006.08.26  
I agree, 市面上新語言多到接近氾濫的度。許多僅止於把舊觀念包裝起來重新說一次而已。The Long Tail所謂「照顧到那些平時被忽略的族群」，如Amazon「照顧」喜歡在家看電影、懶的走出門租片子、逛書店的人…google「照顧」到那些付不起高額廣告費的中小企業…諸如此類，不就是市場滲透(Market Growth)概念的延伸而已？此外，當大家熱烈討論長尾效應之際，有多少人看到把目標市場放在非主力、非主流、非暢銷市場的風險？  
所以小弟認為長尾可能適合兩種企業體去抓：

1.大規模企業現把眼睛擦亮一點，然後發現:「哇！原來還這麼多人，沒被我從口袋裡給挖出錢來！」

2.初切入列強環伺之市場者：「吃不了雞腿肉，那我收集骨邊肉也能活給你看！」  
以上兩種，您覺得何者勝算比較大？長尾到底是您我都有機會分一杯羹的長尾，還是鼓勵大企業大小魚都吃的長尾？  
一般來說，顧及長尾上的消費者要花費的成本比照顧主力消費者要高出許多，而網際網路的特性，剛好能省去這些成本。反過來說，建構在網際網路的商業平台，多數早已看到這條尾巴，差別只是在–願不願意去刻意經營而已。
9. J  
James2006.10.04  
完全贊同\[路人\]的看法，小眾和大眾是兩碼事，眾多的小眾加在一起也不能稱為大眾。這裡的邏輯弄清處了，就可看出所謂\[長尾2.0\]其實是說不通的
10. 浮  
浮水印2006.12.09  
這兩年才學會在網路書店買書  
後知後覺的原來也是屬於  
該被掃成一堆的”尾巴網路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