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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Inside 的純文字廣告
- URL: https://mr6.cc/contentinside-text-advertising/
- Published: 2006-07-03T15:34:11.000Z
- Updated: 2026-10-01T17:16:56.000Z
- Description: 前天提到Revver所提供之類似Google AdSense影像廣告服務，其實網路廣告的商機一直出現。無論在什麼地方，只要商人繼續貪圖網路行銷與通路的低成本、高延展度、零障礙、國際化，繼續在網路上架站做各式各樣的生意，廣告商的機會總量就…
- Author: Mr. 6
- Tags: 創投, 創業案例, 未來趨勢, #wp-import

[](http://www.contentinside.net/?ref=mr6.cc)

前天提到[Revver所提供之類似Google AdSense影像廣告服務](http://www.revver.com/?ref=mr6.cc)，其實網路廣告的商機一直出現。無論在什麼地方，只要商人繼續貪圖網路行銷與通路的低成本、高延展度、零障礙、國際化，繼續在網路上架站做各式各樣的生意，廣告商的機會總量就只會愈來愈多，不會愈來愈少。

從所謂的Web 0.1橫幅banner廣告開始，到今天網站廣告已經發展成左右直條、正方型的像顆大石頭嵌在文章的一角、pop-up跳出來嚇人的、還有玩高爾夫遊戲的、或是浮在頁面可以乖乖關上的、甚至國內無名小站獨創的整頁Style廣告等等，這些廣告都還是在利用現有文字前、後、左、右所剩下的空格，乞求使用者的一點點餘光，但是，等到這些空白都被塞滿以後，自然就要動到文字內容本身的腦筋了。

幾間[國外的廣告供應商所提供所謂的「純文字超連接廣告」（text ad）已行之有年](http://www.text-link-ads.com/?ref=12711)，這些廣告有的是像Google ad擺在旁邊，有的則是直接在內容的文字上，塗以超連結，使用者按下去，內容提供者就可以收費；有的只要滑鼠游標過去，就會啟動pop-up廣告，[有的也採用月租固定計費](http://site.www.adbrite.com/mb/commerce/purchase%5Fform.php?opid=64951&afsid=1&ref=mr6.cc)。可謂全民廣告運動與仍處封閉市場的「置入性廣告」相結合，而且，意外的是，Google竟然成了這些廣告商自己的活廣告、心不甘情不願的成了「策略合作伙伴」，因為Google的排序演算法很大一部份是由超連結來計算，假如這廣告嵌在某篇爆紅文章裡，Google ranking一定可以跳到第一名；買純文字廣告，順便贈送Google ranking！

國內這方面的[先驅者之一應該就是「content inside」，這個點子據說一開始是由中時網科內部高階主管自己發想的pet project](http://www.contentinside.net/?ref=mr6.cc)，現在已獲中時電子報與周邊網站採用，接觸之後發現，整個business的執行層面也相當有條有理，他們的策略是儘量不要打擾到讀者的閱讀，所以不但不偵測滑鼠，也儘量將超連結隱藏在文裡行間，不過我個人是覺得它在同一篇文章的超連結是多了一些，而且不會自動將重覆字篩掉，假如只有一兩個，或許會更想按。

但，現在要討論的是，整頁都是廣告，固然是對小網站的一種財務上的補助，在國內雅虎與PC-Home幾乎獨壟所有traffic與吃掉了所有大廠的網路廣告預算的情況之下，還能得到一些些微薄收益，但是如果要把這件事情更深一層、長久的去看，從整體的網站製作機制來看，愈來愈仰賴廣告，只會讓網站內容變成「報紙化、電視化」，也就是「內容完全由廣告支撐」的現象。這種方式確實讓許多製作人與創意家變成富豪，但長遠下來，由於並非由「使用者直接付費」，造成付費機制無法即時反應最新的供應與需求曲線，也浪費了網路自由經濟的風氣。

舉個例子，當今人氣衝最快的部落格大概非[彎彎](http://www.wretch.cc/blog/cwwany&article%5Fid=6432847?ref=mr6.cc)莫屬，假設無名小站未來某天終於冒著被網友抱怨的風險，在彎彎部落格上面擺了一條橫幅廣告（注意這只是筆者假想情境，無名小站目前並未放廣告），顯然無名小站憑此廣告可以向廣告商收取較多的費用，或許，無名小站也有意和彎彎分享這個收入，但廣告系統乃由廣告商付費予無名小站，無名小站再給彎彎，很多參數無法即時隨著彎彎的部落格的人氣來作調整，造成一些隱形的不公平的壟斷在裡面。廣告原本是要讓網站的內容永遠繼續免費的，可是廣告機制卻是相當封閉的，最後爽了觀看者（免費），肥了內容供應通路商（壟斷廣告），卻苦了製作人，尤其是小的製作人，就算擁有再好的內容，卻永遠無法在這個封閉的系統即時的賺取他該得到的利潤。而且，當有一些機制出現來搶走原平台的風采，如網站取代報紙，報紙廣告便完蛋；IPTV取代有線電視，有線電視的廣告就完蛋，這些經營者由於拿的不是使用者的錢，往往也後知後覺，不知道自己的平台已經快要走到夕陽。

直接的「Content on Demand, Pay per view」當然就毀了網路永遠免費的真義，行不通，我們需要另一個前所未見的新機制。在Internet的廣告愈來愈千變萬化的此際，或許創意家可以分一塊腦袋來思考計算看看更新的商業模式，如何幫助創意家，不要靠廣告，而靠某種pay per view的方式收取酬庸，至少，也要像[Netflix之於電影](http://www.netflix.com/?ref=mr6.cc)或[國內的KKBox之於數位音樂](http://www.kkbox.com.tw/?ref=mr6.cc)，以固定月租，看到飽、聽到飽。

網路廣告市場的戰國時代，或許就會由第一個想出「非廣告」答案的創意家以黑馬之姿獲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