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做力」,超強的成功武器

我並不是一個比別人有耐心與恆心的人,無法在一個地方蹲著學五年,保持著堅忍不拔的精神,所以,我做什麼事,一定要讓自己馬上看到收穫,就算是小小的、階段性的收穫也好,才能繼續進行下去。從求學求職一直現在,我便信奉一個叫做「創做」的原則,也就是一想到就「馬上創下去」,先創作出一個作品再說。「創做」不是錯別字,它強調的是「做」。

創意是現代人闖蕩社會必備的糖果,可是從「創意」到「創做」,又是一道難以跨越的鴻溝了。很多人有創意,想得出一些跳脫世俗、自成一格的東西,但有多少人真的把這些創意化成一樣「實實在在的成品」?有創意的人還是會花時間先去思考,先去研究,先去詢問,先去傾訴(常常跑來我這裡),這只能叫做「創思」、「創研」、「創問」、「創訴」,甚至「創辯」、「創唬」,最後什麼元素什麼口味都到齊了,獨缺「做」一個字;然後我們常常驚覺,萬事雖已俱備,卻已沒有動力也錯過時機去「做」了。

因此,這裡所說的「創做」,不只是「行動派」而已,而是「超級極端行動派」。一直以來使用的這種「創做」方法,不只「做」,而且強調馬上、立即、現在、就在這一秒,不,就在這一毫秒,就馬上從腦袋下指令,雙手立刻開始動!它和Nike的「just do it」又不太一樣,Nike強調的可能是「別想,直接上」,但我要的是「別想,直接上,然後還創造出一樣實際的東西」;這和「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也不太一樣,這句諺語含有以行動來證明之意,但我這種「創做出一個東西」只是單純做出一個東西,不必靠這東西證明什麼。

這是我從求學時代就一直使用的秘密武器,在此無私的與你分享。國外發明的時間管理法則中有一門派是所謂的「GTD,Getting things done」,最基本的一點,就是「可以在五分鐘內做完的事情,馬上做」,然後把那些需要較長時間的,留到最後面去做,還要好好給它一個全盤的規畫之後才能跳上去做。但我認為,這種方法,錯,錯,錯!比如說,今天周末起床有三樣事情要做,「寫書、寫一封信、衣服送洗」,我反而會先從寫書開始。你說,寫書怎麼這樣直接開始,不如先把小事情都做完,到外頭跑一圈回家,再來好好專心的一口氣做完?但這「一口氣」,等到所有小事情都做完早已沒「氣」了,那本書就像山一樣的巨大,看起來永遠寫不完。我發現,愈是冗長、困難的東西,愈應該馬上就開始做。而且「馬上開始」就是現在馬上動手開始。不是抽一根煙以後,不是撒一泡尿以後,而是「現在,Now」,這一秒,馬上動手。

愈冗長的任務,就像是一團深不見底的迷霧,愈需要我們靠「動作」去打散它。不過,愈冗長的任務,「做下去」也愈違反人類天性(我怎麼可能做出來,太苛了!),也違反傳統思維(你還沒準備好就做這麼重要的事,一開始就走岔!),但,等到我「做」下去,Magic happens!我們會很快的發現有兩點魔術效果,第一點,做下去,不過只是簡單的「打破現狀」的動作,卻巧妙的改變了自己的心境,得到了一點點成就感,充滿信心、充滿動力,每做一點就自動為自己加油;然後,第二點,又很巧妙的改變自己的「能見度」,每做一點就愈看到前面的路,也愈看得到成功的終點應該怎麼走。假如一個人可以靠「創做」來一再而再的「打破現狀」,所有的事都會進行得很快。懂得「創做」的人,通常都是社會上比較積極、快樂的人,也容易變成比較成功的人。

我自己奉行「創做」的經驗很多,先以這個部落格為例。早上五點,按掉兩次貪睡鈴聲snooze,昏昏沉沉的晃到書桌前,打開電腦。平常等Windows出來好像要等很久,但早上總覺得特別快,連好好再打個回籠瞌睡的時間都不夠;然後打開昨天的日記,寫了一些昨天的事,在昨天日記的Word檔案裡,我開始敲打今天的Mr.6文章。想想,早上五點半,愛睏得緊,面對一張潔白得一個字也沒有的Word檔案,2個半小時後要「交卷」,這種壓力和這種不舒服,是非常非常的巨大,大到讓我整個腦袋變成一隻比平常更不情不願的脫疆野馬,得先馴服它;這時候,一般人的做法肯定是「休息一下」,何嘗不先來沖個澡、刷個牙、看個晨間新聞什麼的,轉換一下心情?休息五分鐘,五分鐘就好嘛,再回來寫這篇文章?但我的做法是跟自己說,「不,no deal,無法妥協,馬上開始做!」

馬上。Now!

什麼都還沒準備耶。就直接憑感覺開始寫了,寫了五百字,再開始查資料。然後再寫,再查資料;只要我敢堂然下筆寫出第一行字,就算那一行字寫得很爛,最後反正還是會被抽掉,但整個腦袋機器就開始運作了,既有了第一行,就會帶來第二行、第三行、第四行,很快就嘩啦嘩啦的寫了一大段。半小時以後,腦筋不但已經清醒,而且士氣也達到了巔峰,這時候,你叫我再去沖個澡或喝杯水休息一下,我也不願;寧可流著一身汗在那邊,連冷氣也不想走過去開啟,兩隻手已無法控制的在鍵盤上如潑墨畫般的瀟灑飛舞,很快的一篇三千字的文章就出現雛型,馬上就可以上。這些文章本來就是天天這樣寫出來的,沒什麼了不起。

不過,有些事卻會影響「創做」。最近我較少回應各位大大的留言,事實上向來也很少在外站留言,外站對我的每篇文章偶發的一些評論,我都有看到,但一方面是公司很忙,看自己部落格只能偶爾瞥一眼,根本沒時間思考留言;另外,更重要的是,過度研究昨天的自己,會影響到明天的自己,因此我選擇將所有的動力放在明日的創作上,而不停在同一個地方,在那一點上面爭辯,甚至在那一點上面再思考,甚至連回顧都不要。網友為了我文章裡的一個字爭論半天,我卻已經忘了今天寫什麼,把全神貫注在明天的新的「創做」。

「創做」的方式不但幫助我寫部落格,分享網路新知,也幫助我學習更多的網路新知。因為這個部落格的存在,我會天天回去看網路的種種,細細的思考其中代表的意義,並且思考可能的新創意。雖然這是我從大學以來每天都在做的事,但從前我也是只會想、只會說,沒有「創做」,自從連這檔事也開始透過這個Mr.6部落格來「創做」,我發現,我的點子更多了,看得東西也更多、更廣、更深,各位讀到了這三千字,但我為了這三千字可能已經讀了三萬字。而且,每天都要寫的壓力下,我面臨的常常是一道很艱難的題目,或是一個用膝蓋想都知道會引起爭議的題目,但「創做下去」的誘因誘惑著我,想想,「創做」出一篇文章以後,說不定會有很有趣的事情發生,「假如今天不寫,明天就再也沒機會談這個了。」因為這樣,我每天像衝鋒義勇隊一樣的「創做」,也因為「創做」而得到許多意想不到的收穫。而我也相信,大部份的讀者看得出來我的文章與其他文章的差別。每天一篇不是重點,每天三千字也不是重點,重點是每天這一篇不只引用文章,不只統整概念,而是堅持一定要提出一個前所未有的100%原創創意,把這創意化為實際的新名詞,向網友提出來,作為參考。有很多創意(低供賞比、甜蜜點、逆向創新、三一策略、90秒主人)、很多觀察(Fotolog、菲律賓部落客合作),都是「全球獨家」,因此我對我的文章很有信心,可以到海外去和那些只會報breaking news加幾句淡淡評語的部落格如TechCrunch來好好的比個高下。也正準備這麼做。

但,每天一個新「創做」,豈是這麼容易!也因為這樣,我對那些戳樂特別的感冒,這麼一個辛苦完成的作品,一個努力的思維,被有心人刻意搞錯重點,或在那邊人身攻擊、閒言閒語。在台灣,網路就像一個江湖,但我對江湖上是是非非、各立山頭、聚友譭敵沒啥興趣,只對「創做」有興趣。我不斷的想更深一層的東西,打算以更新的「創做」來堵住這些人的嘴。當戳樂還在我的舊「創做」上面鑽牛角尖、繞不出來,我自己已經開始「創做」另一篇新領域。網路沒有專家,只要你跟得上,願意「創做」,你就可以成為專家。問題是,你願意跟上去嗎?只要願意,保證三個月以後,你也變專家。但誰願意一直跟著它三個月、五個月、三年、五年,然後不斷的「創做」?人都是自大又懶惰的,看了一陣子就覺得自己變專家,就變成只會說、不會學了。「做出一樣東西」,這麼簡單的事,很多人已經沒有辦法了。

世上所有的事不都是這樣嗎?當我們學到一個程度,我們便覺得所有事都是「小孩的東西」;當我們長到一個年齡,我們覺得其他人都在搞「不成熟的玩意兒」,成熟的這些人除了只會講以外還剩什麼?除了玩這個江湖以外,還剩什麼?這個社會與這個群體,鼓勵著這些已經無法「做」的人,大家鼓勵著一個「頭銜」,一些「經驗」,讓有頭銜有經驗的人可以什麼都不必「做」,只要永遠帶掛著冠冕堂皇的裝扮,不必「做」任何事,不必有任何效果,只要放放砲就可以。反而是「敢做」的人,敢去自我挑戰自我極限以及群體極限的「創做者」,常常讓所有人騷騷頭大感不解:「他為何值這個?」

寶貝,他值這個,因為他不斷的在「創做」,做了這麼多事,得回來一點點應該無傷大雅。相信我,只要開始「創做」,一定會有收穫;只要相信我這一秒即可,這一秒立刻開始「創做」以後,下一秒,感受自己知道。

3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