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新媒體BlogHer,洩露部落格另一賺錢大法

這周,知名美國女性部落格聯播平台BlogHer,傳出已被知名矽谷創投Venrock投資,細節不詳。這筆資金讓BlogHer正式加入PopSugarPaidContentB5 MediaHuffington Post GigaOm,從此以後,有創投資金在後面的「部落格媒體公司」(blog media company)又多了一間。而從以前的案例來看,這筆資金應該是在100~500萬美元的範圍,估值最多不超過1500萬美元,比一般網站公司還少。但經營這麼一間「部落格媒體公司」,就算做到像Weblogs, IncGawker Media一樣拚命擴張,其實成本也不高,這筆資金已可以達成其使命,讓這個部落格系統達到最高效率的營運規模。

這篇文章最教人興奮的一點,就是BlogHer投資案的負責人,乃曾投資Yahoo!的老投資人David Siminoff,甫加入該創投公司的他,據說新工作就是找尋「新媒體公司」投資標的。新媒體啊,多令人興奮的名詞!網路、部落格,都是新媒體的呈現;女性專屬的部落格,更是新媒體的清新意境。BlogHer也真的很努力的在營造這個新媒體,請了60位專欄作家固定供稿,題目應該很豐富,並且有9000個外部部落格加入聯播的行列…。既然David Siminoff這個大名人準備投資新媒體,至少還會投個五、六間吧。下一個幸運的部落格,會是誰呢?

想當下一個新媒體,我們要問問自己,真的抓到了「新媒體」含意了嗎?

目前全球對「新媒體」的定義皆大同小異,從維基百科對「New Media」的定義來看,大家公認,所謂的「新媒體」就是散發著兩個特質:第一,從個人獨自發出的獨特新聞可以被同步對全球觀眾播出。第二,所有的內容提供者(包括個人)對內容的掌控權完全同等。這樣的定義聽起很偉大,但到現在似乎只是有聽到沒做到,愈來愈像「媒體革命」的味道。從沒人去問,「讀者喜歡這樣嗎?」 之前這篇TagStory文章提過,以WikiNews為首的公民媒體至今的市佔率仍不高,便是一響警鐘,「公民」這兩個字似也成了隱晦諷刺。

而我們放眼目前全球人氣最旺的部落格,如3C型的Engadget在iPhone日以實況轉播創下一天1000萬個瀏覽頁次的記錄,但若將平常的時候比較,我們在這邊將3C類、網路類、投資類、政治類四大部落格的每日瀏覽頁數直接與CNN.com做比較,仍會發現非常大的落差,就算美國前十大部落格加起來應仍達不到一家主流媒體的到達率。放大三年來看,這個落差並沒有縮小的態勢,而這些數字告訴我們,在大眾的心中,「部落格」尚未取代電子媒體。當然部落格肯定可以在自己的分眾中自創機會,將這機會稱之為「新媒體」是OK的,不過或許不能太過指望,這新媒體可以用現在這種方式,完全的幹掉舊媒體

不過,BlogHer這筆投資案,卻告訴創業家一些很難得的「線索」。讓我們來看看BlogHer的Alexa排名,嘩,更慘,只排到全球第34,517名,這個名次有多低,只要看看本站昨天也有33,740名,台灣許多網站都排名BlogHer前面就知道了。就如上次聽某位成功網路創業家說過,「Alexa可以做高,不能做低。」也沒人會想做低。所以我們可以推論,BlogHer這個網站根本就沒有多少人來看。對照一下,另一個競爭的女性休閒網路媒體Glam也只排到第7943名,更是呼應了這點。

如果堅持新媒體一定要長得「一堆部落格在上面寫作」,可能會走入死胡同。BlogHer已經有這麼多勤寫作的部落客,在這麼廣大的英語市場,她們加起來的流量卻不如一個mr6.cc。打算在部落格做出新媒體的可能要三思,假如BlogHer已經這麼棒了,開了三年在那邊了,都沒人觀賞,那我們憑什麼開一間部落格可能可以把傳統的媒體幹掉?或是用部落格的方式來幫助平面媒體來補強那逐漸減少的平面廣告收入?

BlogHer就只告訴我們這條爛線索嗎?不,它被投資了,而且被一個網路高手投資。投資人不是笨蛋,他肯定是看到了什麼事。我們研究一下,哦,原來,自2005年起,BlogHer開始做了一件事。

2005年,她開始舉辦「BlogHer年度大會」(annual conference)。想想「女性部落格大會」,這樣的字眼在任何一個地方都會是非常大的活動。果然,2005年大成功,700張票一下子就完全售罄。2006年大會再次於矽谷的聖荷西一連舉行兩天,也是近一千張票一下子就售光光。今年七月BlogHer則要到芝加哥連開三天,看看這次的卡司都是一時之選,而且清一色皆為女性,這些活動也另外被GM、Dove、Google、Yahoo!等公司慨然贊助,如果BlogHer現在改為一季一次,並且在美國幾個大城市巡迴呢?可預見其營收應該是相當難以估計。

我們闔首放鬆,原來,新媒體在這裡

網路技術成熟,要做到上面的「新媒體兩大特質」很容易,但卻「不好玩」。網路已經造就一些舊媒體所得不到的好處,我們總是在談老學究的「新媒體兩大特質」,不如來談談「新媒體的兩點趣味」。我認為新媒體的趣味點為,第一,更專業的人可以直接在上面表達意見,不必透過仲介(記者、節目、正式版位),超快、超直接、超過癮!第二,群眾可以直接在上面以有情緒的方式表達意見,使得它成為一個真正互動的平台,直接一點的說,就是變成「有感情」的媒體。「公民媒體」聽來不錯,但讓大家都作記者真的好難啊,可是,假如做一個簡簡單單的「讓我上傳自己和藝人的合照」的網站,還真的人人都有好幾張可以上傳哩!應該能在不違反肖像權之下做出一個真正的「公民媒體」。

而BlogHer教我們的就是,這兩點為何只能在互憐網上面?為何不能搬到實體?

以辦活動來說,為何這個「BlogHer年度會議」會比它的網站還有趣?因為網路自由,我們可以讀到好多位人士的肺腑心聲。只要跑來這場大會,就可以看到一百多位我常讀的作家的真實面目,我可以秀一秀我這邊的支持。要聽正式的音樂會,大家還是買票聽蔡琴,不會去聽隔壁的王太太。王太太雖然永遠打不過蔡琴,但,蔡琴也永遠比不過我們和王太太、李太太、趙太太的三五成群唱唱歌的瘋狂滋味。這種滋味現在瘋狂的在網路上的部落格環境發生了,現在,就等著創業家將它成功的將移回實體的世界。

上周五,中時電子報的首版剛好刊到我對記者提出的部落格四大賺錢方法,將所有的靠看的或靠點的計費的「廣告類」全部歸在第一種,然後將CPA的夥伴計畫通通歸在第二種,接著我還再提了兩種,一種是「辦實體活動」,一種是「被投資然後賣掉出場」。後兩點或許叫人聽了不太習慣,但我就是喜歡講這些。部落格的機會不是眼前的這些,就算今天再沒人氣的部落格,但只要有50人聽過,或許就可以用某種實體的方式來實現你的價值。既然大家都這麼有創意的設計自己的頁首、想一個別開生面的名稱、每天還要思考新的題目,也可以把這股創意與衝勁,拿來想想「可以辦什麼活動?」除了吃吃喝喝的「網聚」,除了呵欠連連的「研討會」,還有什麼節目就像部落格社群的感覺一樣,像王太太、李太太、趙太太一起瘋狂的感覺一樣。部落格已經免費夠了,實體活動收費不必心軟。上次參加台北上海論壇,到了現場才被櫃台索取2000元入場費,我很想參加,所以也只能摸摸鼻子付了。假設門票就是2000元,有5000人前來參加,就有1000萬元的營收,扣除場地出租、工讀生聘用等成本後或許有30%以上的利潤,則可淨賺300萬元。這還只是最基本的辦法。假如開放攤位出租,再加上廠商廣告贊助,連商務旅行都抽一手,這是一門部落客可預見的超獲利事業。

新媒體就像它的定義,它是屬於群眾,而不屬於新聞系教授的論文。新媒體也不應是網路人的專屬,但我可以確定,充滿創意的網路創業家,可以用網路做出更不一樣的新媒體平台,這平台一定要有實體在背後,然後就會有實際的銀子,與實際的未來。

(圖片來源:http://www.julie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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