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pace逾四歲,下一個「音樂」在哪裡?

目前擁有高達1億多名會員的全球最大社群網站MySpace的大成功,有很大部份是來自「音樂」的魅力。值得注意的是,MySpace並不是第一個讓網友可以分享「自己在聽什麼音樂」的網站,也不是第一個讓歌手自己可以上載音樂給粉絲聽的網站,但卻是第一個把上述這兩批人「碰在一起」的網站。今天,「音樂 + 社群網站」似乎已確認是一個很完美的結合,完美到可以創造出全球前五名的超大網站!也許多原本後起的純社群網站如hi5ShoutlifePiczo特別仿傚,更讓一些老牌音樂網站如Music.comMP3.com也開始社群化,但它們都已經太慢,MySpace已經成為平民音樂線上最大聚散地,自己也開了一間唱片公司,第一位歌手Mickey Avalon已出片。

這件事最值得創業家研究的部份是,「音樂」到底有啥了不起?居然可以一手帶起一個全世界最大的社群網站?沒錯,MySpace的創辦人Tom Anderson在創辦這個網站時,只有27歲,本身是吉他手,他並沒有想到可以做到MySpace這麼偉大,MySpace於2003年夏天初創時,Tom只是覺得,假如能做一個網站,讓他自己及身邊這些小音樂家們可以展現自己的作品,並且順便互相交友、分享音樂之外的生活點點滴滴,應該很有意思。所以當年的MySpace,其實是給平民音樂家的「分享首頁」,Tom也在開站之初便號召幾位好友製作幾個個人或樂團首頁(personal profile),而這些音樂家本身有一些女性的粉絲,她們自己也來MySpace開了自己的首頁,將自己喜歡的音樂家加入好友名單,並分享自己和朋友的照片,就這樣,MySpace就像一架輕航機,在大家還沒特別注意的時候,就輕盈的飛上了天空。這篇文章說,「今天,MySpace等於是全世界最大的夜店,一天24小時都開著。」在這個夜店裡,有街頭表演的藝人,表演累了就下來喝幾杯酒、划幾個拳,也有想交朋友的單身男女來來去去,一桌換一桌。

MySpace的音樂不斷的創造奇蹟。比如,最近最常提的,就是越南出生、新加坡籍的Tila Tequila,在MySpace上超紅,大家爭相和她成為朋友,讓她擁有超過100萬名朋友名單。準備出唱片的她,想說自己好友已經這麼多人,不打算經過正式的出片管道,直接在iTunes上面以每首一美元讓網友去下載。這件事在三個月前曾獲紐約時報特別報導,不過,主流人士看這件事的重點,都擺在「她的好友名單是不是等於消費者?」「這樣的平民天后會賺錢嗎?」但,我注意的是,這位平民天后並非歌手出身,MySpace卻讓她變了歌手。「音樂」到底是什麼?到底「音樂」這個「非網路事業」,和社群網站這個「網路事業」之間的拉拔關係為何,是音樂成就了MySpace,抑或是MySpace成就了音樂?

答案並不重要。我想MySpace教我們的是一連串未來的機會。它提醒我們,互聯網開始以來,創業家提出好多奇奇怪怪的點子,但「音樂」向來都不是最「傳統」的群眾吸引元素,因為大部份網友都無法自彈自製作音樂,甚至愛聽音樂的也只有一小族群,傳統創業家都會考量到,群眾最愛分享什麼?他們會說,嗯,大眾最愛分享的,還是那些「大家都有」的東西。比如照片、影片、文章、書籤、好朋友,這些都是大家都有一些,都可以上傳給社群網站,我看你的,你看我的,交流交流。但,促使更多人去分享已有的這些項目,真的可以闢出一大片天空嗎?我們的策略一直在提高「供賞比」(Sharing-to-Watching Ratio,SWR,何謂SWR,請看這裡),有時或許可考慮從降低「供賞比」開始,開發一些一般人所沒有,但「只要有的人會很想多多分享」的新物品,就像音樂一樣,假如該新物品剛好也是很適合觀賞、歡呼(cheers)、評論的,更成為電力十足的大磁鐵。

當年,要不是Tom剛好是音樂人,誰會想到把「音樂」這樣和「社群」混在一起?要不是有Tom,MySpace就不會堅持以「個人首頁」為主的「表演舞台型」的社群概念,也不會取得一批非常死忠的初期使用客戶,讓這群人發散開來,也來這群發散開來的人永遠都有主題(音樂)可以圍繞。MySpace等於是獨創「音樂 + 社群」的概念,而這概念發展了兩年下來,從Mashable去年的報導來看,儘管已經有很多公司推出了可以嵌在MySpace的小工具,比如ProjectOpuseSnipsFaces.comFinetuneSonificBeatport,但在MySpace自己站上,MySpace的音樂分享小工具打敗其他競爭者,擁有53%的使用率,並遠遠高出其他項目的widget如YouTube 的6.3%,Slide的4%,連Photobucket的相簿類也只佔33%。當然,MySpace自己控管上面的狀況,一旦有新的widget推出如Hoooka,一旦被MySpace的知名會員開始使用,被MySpace官方盯上了,就會慘遭被禁掉的命運。

我們不禁思考,社群網站仍永遠都有機會,青少年毫無忠誠度可言,只要幾個人換,可能大家就跟著換,就算是高貴如MySpace,也時時準備突然被幹掉,問題是,要拿什麼來幹掉它?一個只能分享傳統的照片、影片、好友名單、書籤的社群網站,就像一碗大家都吃過的豚骨拉麵,或像一首播放了整個暑假的周杰倫的新歌,或許一開始剛出來時很是新鮮好聽(好吃),但再出來第二次,就變成恬淡無味了。下一代社群網站,是不是缺了一點什麼動力,讓整個社群有些往上爆衝的力量?所以我們要問,下一個「音樂」在哪裡?除了音樂以外,還有什麼主題,也有類似於音樂分享的「低SWR」效果的?

音樂太特殊,或許無人人比,但人類世界裡,還有沒有其他的「易感動」、「有粉絲」、「有動力」的東西?只要找到這個東西,就有機會從那邊開始,自動擴散到其他地方,成為最大的社群網站。

或許,「明星」是其中之一。讓小明星,包括那些演野台劇或小型舞台劇的藝術工作者,甚至校花、校草,紅牌教授,也有一個可以展現他們作品(或他們自己)的社群網站?樂器演奏者是其二,台灣街上許多鋼琴老師,讓她們展現作品的社群網站?壓花、撕紙畫的街頭藝術家,還有愛自製手工藝品的小妹妹,都可以有一個窩可以分享,不必自己想辦法架站或開一間孤拎拎的部落格。還有好多好多。這些社群網站絕不只是以一個垂直市場的特殊社群網站為終極目標,如果經營得當,或許好幾個項目加在一起,讓成員互相交錯,加上他們的粉絲,以及粉絲的朋友,一波一波的像漣漪向外擴張出去。

這樣的點子,在海外依然有機會,在台灣更有機會。台灣這邊目前仍缺一間到達率超過10%的成氣候的社群網站,真正以「個人首頁」為基礎的社群網站也沒有幾個。長期缺乏「個人首頁」的結果,造成台灣的年輕人那種「展現自己」的慾望沒有一個簡單的管道可以發出去。沒錯,可以開一個部落格?但部落格就像獨棟房子,連線效果差,網絡效應微弱。台灣網友目前並未習慣MySpace那樣的「個人首頁」的方式,也需要時間與預算才能快速教育使用者。但,假如有一個地方,可以讓一些最有需求的人,展示他們最拿手的物品?這些人,就會是這個新社群網站的第一批使用客戶,而他們的粉絲則是第二批使用客戶,粉絲的朋友則是第三批使用客戶,一批一批的像漣漪的擴張出去。下一個音樂在哪裡?創業家怎能放棄這大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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