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價值:The Most Undervalued Value
前陣子與某位行銷人見面,我們討論到半年來YouTube踢爆不少造假事件,最出名的應是LonelyGirl 15證實為職業演員的作品,連半個月前情人節當天吸引30萬點閱的「情侶粗口互罵分手記」影片昨天經當事人證實也是假的。來到對岸,用一枚別針換一棟房的大陸美女「換客」艾晴晴,原來也是假的。不禁叫人懷疑,英國出版商發起的「百萬企鵝」共創小說,會不會最後也是假的?
這位行銷人只淡淡回答,就算全都是假的,有何關係?電視綜藝節目很多都是假的,不也很精彩,八卦周刊新聞有些都是刻以假炒作的,大家都很愛看。是假的又有何關係,只要好看就好了,好看,就有「價值」。
「價值」(value)這個字在中文裡,在80年代以前其實並不常用。它的出現大約比「企圖心」、「棄保」等政治家發起的字眼要晚一點,比《壹周刊》發起的娛樂辭彙「踢爆」、「直擊」等要早一點。剛到加拿大念中學還白癡白癡的,看到老外動不動就在value來value去,查字典的意思是「價值」,老師忙著說明價值不見的用錢來衡量,是一種很難以用言語形容的很重要的東西。後來台灣坊間雜誌開始呼籲什麼「提升你的價值」、「企業的公民價值」,大家才價值東、價值西的喊,將所有東西普遍都冠上「價值」二字。
互聯網裡面有各式各樣的價值,但是目前最被低估的價值(the most undervalued value),就是「心理價值」,也就是這個網站、這個服務、這支影片、這個似真似假的玩意兒給人們的心理上造成的樂趣、依賴。「心理價值」要換成錢,或許還要一段時間,但可確定的是,這塊應是個極廣大的未知領域,也可能會是個很龐大的創業與投資機會。
「心理價值」是啥?小男孩在公園打完一場籃球,喘氣呼呼,滿身是汗,跑到旁邊的光泉販賣機買一杯鋁箔包運動飲料,標價12元。他投了15元進去,掉出了他想喝的鋁箔包運動飲料,同時間旁邊小框框嘩啦嘩啦的叮叮咚咚掉下三顆壹圓鎳銅板。這位小男孩當下卻決定,把這三顆留在那個框框裡,不帶走。
因為他覺得,下一位走到同一台光泉販賣機的可能是個陌生的阿嬤,摸到三元鎳幣,一定會很高興的說,她撿到錢了!老外說法就是「It makes her day」,會讓這個阿嬤整天的心情都很好,這份快樂,遠比小男孩自己拿走那三顆鑷幣還大了不知幾百倍。三顆壹圓鎳銅板的面額都是三元,但對於小男孩或阿嬤所造成的「心理價值」居然可以這麼不一樣。假如每個人都和這位小男孩一樣拚命的在為身邊事物製造「心理價值」,世界一定可以更美好。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就如同實體的世界那樣,網路上有太多太多的東西都是在製造各式各樣無形的「心理價值」。有些人整天寫部落格,有些人為了興趣奔走,有些人睹上好幾年赤字的損益表,希望帶來的是更多發生在別人身上的「心理價值」,然後大家認為這些心理價值應該最後都可以化成錢,但我們絕不能等到它化成錢的那一刻才開始去量化衡量它,就如同我們不能等到阿嬤把那三個鎳幣放在家裡等哪天小男孩變成總統才拿出來以100萬拍賣出去。
和實體世界不同的是,網路上的東西難以用錢衡量,難以用真假衡量;網路上的很多事情都已經難以用古代的價值來衡量。目前我們並沒有正式的方式來量化這些心理價值,所有的網站的價值,在還沒有開始獲利之前,只能根據它的流量、會員數、停留時間等等來判斷價值,只能用從前的獲利模式套在這網站上面來估計它以後可能獲得的收入,到最後,我們是不是有真正的抓到它們的「心理價值」?
「心理價值」的量化,往往得對傳統的一些價值觀做出修改。比如說,小男孩的父母可能教他千萬不能浪費錢,小男孩每天的零用錢或許就只有15元,他卻把3元留給他人;以後他每個月賺15萬,也把三萬元這樣亂丟來製造心理價值,不是很慘嗎?你一定會說,那當然要看看那三萬元拿來做什麼啊!對,假如大家都會這樣看,當然很好,問題是在商業上,大家不這樣看;在法律上、在會計上,大家不這樣看;在許多懷著老舊價值觀、意圖將現實世界所有價值觀引到網路上的人士也不這樣看。於是,網路上儘管明明存在著許許多多的「心理價值」,並沒有東西把這心理價值給真正的量化。我們看到所謂「無形資產」的定義與鑑價活動,計算的是專利權所能創造的經濟價值,假如到鑑價單位走一圈,或許會驚覺他們的落後。有些東西的價值並不是用五年前的尺可以量出來的;在一日萬變的網路世代,6個月前的尺大概可以丟了,更何況這些鑑價專家恐怕連一些新網站都不知道是什麼東西,直接把它們的價值鑑成一顆大大的鴨蛋(0)。
或許那部份可以等,但互聯網的很多其他小地方,卻已急需一套關於「心理價值」的計算。上周,台灣警方跑到日本逮捕了網路詐欺犯翁聖評,利用自設多個假帳號抬高自己在Yahoo!奇摩拍賣的評價分數,讓他可以在Yahoo!奇摩行騙一段時間不被發覺,已到手的贓款竟已逾千萬,受害者自行設站自救也拿他沒辦法。你說,那表示Yahoo!奇摩的評價系統有漏洞嘛!但這件事反應的更深層的問題是,網路上的「心理價值」還沒有被正式量化並被建構起來,每日網友上上下下,網拍業者卻仍無足夠的技術來從資料挖礦來正確的察覺到有哪些商家已經被一些網民在心理上深深仰賴,有哪些只有一個詐騙空殼。他們無法用一個數字去判斷一個網拍業者的「心理價值」,就好像大家無法判斷一個不賺錢的網站的「心理價值」究竟值多少一樣。
這套「心理價值」系統本身是個商機,另外,既然這套「心理價值」系統還沒被正式的設立出來,那就表示有些東西明明很有「心理價值」卻沒被任何人青睞。考量到「心理價值」後,說不定你家隔壁的毛頭小子經營的某個寵物小網站,也和MySpace同樣值了5億美元?這也會是投資的好機會了。
Well…我不是財務人員,
但個人一個簡單的原則…
可以帶進現金流的就有價值,反之沒有。
無形資產與智慧資產鑑價(intangible asset / intellectual capital valuation)是門大學問,記得當初上課時,會計系一個老師(非常好的老師,遊走在會計的落後指標中研究未來價值),財務系兩個老師(預測本來就對財務非常重要)聯合上課,講了一整個學期,依樣畫葫蘆做了一些案例,還是覺得連入門都談不上,這部份國外領先我們不少,不過也沒有普世皆然的解決方案,台灣最大的瓶頸在於會計準則要能夠變革將這一塊記入資產,現在只有買來的或專利授權才算,自行研發的都是費用(印象中,若有錯誤請先進指正)。
不談實際計算方法,實際上IA valuation包含的領域應該遠大於專利價值的衡量,專利只是智財中的一部份,而智財通常被歸於智慧資本以及創新資本中的一部份,IA所談的資本分類因學說派系不同,比較常見的還包含關係資本、商譽、品牌、供應商資本、顧客資本、社會資本、結構資本、創新資本、流程資本、人力資本等。因為國內也沒有具有公信力的鑑價單位,通常是不太看這些,這兩年政大智財所的一個鴻海前法務長周延鵬領導的科專計畫就是在做這個,計畫本身也申請了方法專利,不過由於周副教授本身背景的關係,實際上只能從電子業半導體出發,要能關注到其他領域如網路還遙遙無期。
個人覺得,無論M&A或投資,只要對方不是光看投入資本額就已經謝天謝地,其他隨順心意就好,雙方vibes對了一切好談。
樓上 nchild 是我智財所的學長,也是我尊敬的網路電信業前輩。這裡補充一下學長的說法,關於無形資產會計處理的部分。
台灣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已經在去年七月發佈,主要規範的是企業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準則,包括原始認列、續後評價及揭露等相關規定。只要無形資源符合「可辨認性」、「可被企業控制」及「具有未來經濟效益」等三項特性即符合無形資產之定義。
簡單的說,該財會準則認定:與內部產生無形資產相關的成本需分類為研究階段與發展階段之成本。研究階段成本應費用化而發展階段成本亦應費用化,但在符合六個認列條件後則可資本化,已費用化支出在後續期間不可再資本化。
此外,經過本公報發佈後,TWN GAAP對無形資產的處理準則與IFRS(國際財會處理準則)相同,反而與US GAAP不同(研究及發展成本需費用化,極少有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之情形。但供出售之軟體發展成本則有例外規定,當符合技術可行性時可以資本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到網路上搜尋「三十七號公報」的相關文章。
網路已經是虛擬社會了,如果又假貨遍地,還會有價值嗎…
網路虛實之間,其實有時候很難判斷。所以在網路上所做的任何事情,都要很小心。
有時候網路商人為了營利,做出一些令人無法忍受的事情,這樣只會加深大眾對網路的疑慮。
寧可只查資訊,但對資訊的內容事實否,必須要存有一定程度的懷疑。
畢竟在虛擬的世界,是看不到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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