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而發:為何我瘋狂寫作
在台灣有心做網路大創業的創業家沒有創投的支援,但「創意家」倒是做出大大小小的好用、好玩的「小工具」,被網友深深喜愛並搶著傳頌使用,譬如HappyWeb Widget、雜誌專訪產生器、Din Ben Don!訂便當系統、BBS看板備份服務,還有mashup如Yuan.cc Maps、黑米誰在背後講我(此list有許多遺漏煩請各位大大留言提示)。這些小玩具的共同意義在哪裡?
第一個跳到腦海的肯定是類似「好玩」、「順手一做」、「想解決某個問題」的結論。在網路上,這些都是創意家最好的保護傘,因為假如它有意無意變成了老貓提出的「連結吸子」,或更進一步的有意無意的成為某百萬$$創業計畫陰謀論,創意家立刻身陷險境。
與其繼續「防禦」,小弟認為,不如改變我們創意家自己對於創意的想法。
在這個部落格裡談了許多「創業致富論」,我今天來作個小岔曲,將「創意」這個動作的層次再拉高一點,不,應該說是回歸我心中的原想。許多人不解我為何可以每天寫文章,問我一天花多少時間?當我說我已經連續五個月、一周有六天都是每早天還沒亮就起床,當對面大樓的玻璃反射出第一道微光、樓下市場的公雞引頸鳴啼時,我已經找足資料並勾勒了當日文章的大概架構。這樣的動作,每天需要兩小時。許多人認為我一定是「為了什麼」。但認識我的人知道,這不是這五個月來Mr.6開站才開始的事,事實上早在寫Mr.6之前,我寫的是「日記」,從15歲開始持續了十五年,也是早上起來寫,每天花一個半小時、每天兩千字,現在在房間裡有一只半個人高大竹籃,小心存放著15年來所有的作品。
創意,從不在於追求「正確」,而是「脫掉他人他物的拘束,自行的自由的追求更好的解」。我欣賞創意家、創業家的努力,為他們流下喝采的眼淚。我認為人類社會有著無可救藥的「流水性」,除了一些重要的基本道德理論之外,其餘的所謂「正確」、「不正確」都是時代的暫時產物;每個創意家,都曾經在他們的時代被認為做的是「不正確」的事。真正創意家的「反骨」是針對時代的流水性,而不是針對其他現有的羈絆。「反骨」是跳脫一切羈絆,而不是回來分析與在意著這些羈絆。
人類的流水性的其中幾個特質就是「活在當下」,「現在就是全部」;人類明明知道自己一闔上眼就「有可能」永遠、永遠、永遠幾億萬年都不會再有「我」,卻沒有人感到驚慌,因為大家認為「時候未到」。今天我們使用的習慣語氣,在二年前不曾出現,二年後也不會再回來;我們以為讀了這麼多書,可以掌握並理解現在發生的所有事情,但文明的一切還是以無人能掌握的速度在不斷的向上成長、向外擴張,自己也因為年齡增長而不斷的變成連一個自己都不認識的人;人類認識自己的世界就好像自己大腦的使用率,只有5%不到,人類因為健忘、易塑性等種種因素,所以對這些事情渾然不覺。我自己的想法是,反正既然只有一百年可活,那麼與其順著人類的流水性當個渾然不覺的人,我或許想要選擇不活在當下給我設定的框架內,而去海闊天空的腳跨過去與未來。
一個過度受限於各家宗派而揉合而成的「好理論」,只是樹幹中的一層年輪,它或許享有十年的吸子效應,但它註定要被下一代所取代;但一個使上創造力與現有的狀況所歸納出來的「新理論」,卻是人類之樹所旁生的一株小花,成為了這個創意家曾經活過的痕跡,也是人類文明的美麗,或許還可幫助整個社群更快往下一步變化過去。所以我一直覺得,世代不同了,創意世代來了,現在的世界,尤其是網路世界,不屬於分析型的人,而屬於創造型的人。不只是從$出發,而是從人類的意義著眼。
對我來說,寫日記是為了揮灑創意,不寫日記時也揮灑創意,然後把這些活過的痕跡全部又記回到日記。每天醒著的12小時撥個2小時來做這件事,我覺得天經地義。
而互聯網是創意的試煉場,它讓創意家有了一個新舞台,所以把這2小時再撥來寫互聯網的創意,欣賞它,記錄它,應該也是天經地義。
但,「創意」在網路上面畢竟其實很容易被限制。因為創造本身是一種嘗試,而「嘗試」這個動作所代表的,其實就是做一些一般人(包括自己)並不習慣的事;這種事有人很愛做(反骨的創意家),但也有人一生都非常不喜歡。互聯網儘管是集體智慧的展現,但它也有可能因為過度快速的收集眾人一時的情緒、或者小量收集某一群特定個性的網友的意見,而形成輕微的集體偏導的現象。因此,網路雖然創造了創造的環境,但也不幸的對創造這檔事設下了許多檢視的關卡,假如這關卡是公平公正的,或許對創意家而言是一件好事;但不幸的,這些關卡仍終究因為人類的「流通本質」而變成只是當下一群的某一時代的一個共同想法。可怕的是,當創意家知道這些關卡的存在,或許會為了防禦自己或純粹想繼續自己創作環境而開始操弄(manipulated)它,當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當創意家開始去迎合這個「流水性」的時候,創意家便開始偏離原本的本質了。很多創造是不容被分析的、不容被質疑的,因為所有的分析與質疑,本身還是嚴重受限於時代「流水性」的盲點,一陣爭論下來,到最後,大家什麼也沒多出來,卻少掉一樣東西了:一隻創意家的靈魂。人是群居動物,畢竟還是受社會所牽引,當創意被過度分析之後,創意本身會變得貧乏枯竭、舉步維艱,當創造開始因peer pressure而轉變成順著大眾邏輯思路在回頭分析時,創意家本身形同只剩空殼。
在這裡我以提新理論為樂,也邀請所有華人一起來搞創造與創意;我們共同面對與檢視的不應是彼此,而是令我們逃不出去的人類的共同的流水性;它不是缺點,而是機會。做這種事不是為了金錢,而是我特殊的志業,我不要掌聲,也不需要鼓勵,因為沒有部落格我照樣已經寫下,我認為這是人生最終極的意義。假如你問我為何瘋狂寫作,以上就是我想要說的話。
(附圖摘自http://www.swr.dk)
Mr6, totally agree! Sadly, I’ve found Taiwan people find the concept of temporary sacriface for better future hard to swallow. I admire your persistence.
As someone (T.S. Elliot, I don’t know who this guy is ~心虛~) once put it : “We must not cease from exploration and the end of all our exploring will be to arrive where we began and to know the place for the first time.” 時時記得”初衷”,這才是跳脫”羈絆”的治本之道
真是佩服! 原來你已經累積那麼久寫日記的經驗,難怪文字創作對你來說已經架輕就熟!不過還是很感佩你的付出!
創意跟創業真的是兩回事,這幾年許多的想法(不敢說創意啦)有時礙於公司體系,有時也受限於技術,很多無法付諸「實驗」,實在很可惜!最近看到好多新的創意及技術,成長的速度真是令人嘆為觀止,也很慶幸可以生在其中享受許多創意人的果實!
這篇也解開了我存在心中已久的好奇。
Mr. 6 的文筆我很佩服,但更佩服的是Mr. 6 的創造力和沒有間斷的毅力。想想我自己也曾經有這樣的創新與耐力,但維持時間不長,就是在追女朋友的那兩三個月,其他時間幾乎一片枯寂!悲~
原來版主在文字上已經啄磨了十多年了
那你一定是一天沒有寫東西
感覺會很難受
我中打速度很慢
要我打一篇像你今天的文章
絕對要花上我一整天 or 16小時吧!
其實我英文比中文好
所以我中文文章 都有英文文法…糟!
這麼小就開始自發寫作,除了佩服之外,能請問當時這樣做的原因嗎?
山丘,沒想到個性互補之外,連有毅力的部份都跟你相反,只有女朋友跑掉一陣子會文思泉湧,信手拈來皆是創意。
我跟H2O的速度差不了多少,想的永遠是寫出的好幾倍,有時自己都很快忘記。想錄成podcast,卻又發現最難的就是獨腳戲。
或許Mr.6也能開個聊天室(with sound),出些podcasts(like TalkCrunch)。
我也覺得寫部落格會上癮的吧
不過降也造福了許多廣大忠實的讀者群
所以希望版主繼續上癮
也一直努力寫出好東西給大家歐
你这篇blog,是我在blogosphere第一次感受到文字的力量。
谢谢你的写作,期待你一直写下去,为了这个人生的终极意义!
Mr.6:
同理可證,為何我瘋狂愛上blog,跟你的原因一樣,我房間裏現在最高的,就是從國小時代就開始寫的日記本啊~~~~
對了,上次吃飯時聊的,可以開始寫了,補充題材請參考本期數位時代第105頁起的4頁。
我倒不一樣。
我小學雖然拿過作文冠軍,但是自此以後就開始只玩電腦。
瘋狂連續寫作只是這幾個月的事。雖然很少人要相信我 T_T…..
我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打電動、逛 BBS、逛部落格上面
瘋狂連續寫作會上癮嗎?? 好像會!!
喜歡寫日記的朋友們. 或許可以成立一個”日記俱樂部”?? 這個想法已經想過了好久了…….
“日記俱樂部”要幹嘛?
我寫日記邁向第10年,是寫給我自己看的
如此私密的東西豈能分享?
要分享的話寫BLOG不就好
所以可以分享出來的那就一定不是最真實的自己
而且老實說我對別人的日記也沒興趣
想聽聽分享日記有何利益?
我很認同”創意從不在於追求正確”這句話,
對我來說創意的最重要元素是”有趣” 😀
很佩服Mr.6的作為,希望改天能夠當面和你聊聊天 🙂
從國中開始斷斷續續寫日記,
和現在電腦上打字相比,
還是在紙上書寫比較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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