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創業或網路行銷,再大創意都不如一個「創意母」

「創意」可以吸引許多注意,但創意本身好像也都很「短命」,爆紅以後,下一個創意不知道怎麼生出來?這是創業家面臨的問題,好像只有一次機會,沒辦法先挖一個隧道,再慢慢的小的小的一個一個的出去。這也是網路行銷人員面臨的難題,預算總是花在一~二個月的「短期」活動上,難以「長效」,創意似是隨用即丟。

如果,乾脆創造一個「創意母」呢?

有人要送你一條金塊,不如一隻會下「金蛋」的母雞還要吸引人。如果你想要創意源源不絕,乾脆就養這一隻不斷吸引使用者目光的「會下金蛋的母雞」!

最近看到一篇很有趣的新聞稿,就是在講一個「創意母」,有一家專作T恤的設計廠叫「T-Post」,創業家遠在瑞典,所以網址是「.se」結尾。大家知道做T-shirt的設計之多,大家都想自創潮牌,成功的沒幾家,但這家T-Post想到一個好辦法,這位創業家發明了一個新招,它的每一件衣服,竟然都是利用「新聞」來設計

什麼意思?

它的T-shirt不和人家比每一件怎麼設計,他和人家比整體的「概念」,每一件T衣,都是這樣印出來的──前面的「內裏」印著當時最熱門的新聞「文字」,前面的「外皮」則印著關於這則新聞文字的「插畫」,穿著這件衣服,好像隨身帶著一隻超級話題機,碰到任何熟人或生人,你都勇於挺出你的肚子,將這件衣服秀給對方看,對方會說:「Nice Shirt!」你就開始講一段這件衣服上面的新聞的故事。

這樣的一件衣服,時效性很重要(因為上面都是新聞),因此最有趣的是,他的收費方式,也不是一件一件賣,而是用「訂閱」的,就和報紙雜誌一樣,每個月你會在信箱收到一件新的t-shirt,就如同收到一本《數位時代》一樣,打開一看,衣服的前後,都印著當周最熱門的「新聞」!價錢方面呢,目前T-post的衣服一件單賣高達36美元,但訂閱價只要21美元(台幣700元),運費已含,可以說相當便宜!如果你是新聞記者想要寫這「期」的衣服?更可以向他們申請一件免費的衣服,他們很樂意你盡量的報導--

T-post的「印新聞到衣服上」的創意,是六年前在2004年的時候,幾位瑞典朋友想玩一玩媒體,從五間衣服開始起家,沒想到賣一賣,現在已經賣到了50個國家去了!從開站到現在已經出了「60期」,他們五周出一期,已經大約300個星期,報導說,這些創辦人其實沒有想太多,他們只想一件事:「將新聞告訴大家。」這和雜誌、新聞媒體的志向是一樣的,只是他們是以T-shirt的方式來表現,也由於同樣以這種志向起家,這件衣服廠商一開始就是「大音量」的設計,絕對不會默默無言。

有趣的是,不過一直到去年,瑞典的創辦人才終於正式將T-post的概念引進美國,和美國當地一位做行銷公關的經驗人士合作,於是他們的做法又有了新突破!他們在「第51期」甚至還使用了擴增實境(AR)技術,讓這件新聞衣服還可以和使用者玩一場線上的剪刀石頭布。到了「第54期」,他們將這件衣服和「活動」相結合,他們辦了一場公益活動,號召網友投稿,只要YouTube影片被看最多次的,就可以得到T-post發給的1000美元獎金。然後,「第57期」,他們直接將一整套「鼓」印在T-shirt的前面,你可以直接對著自己的身體敲打,還會真的有不一樣的聲音!不過我是認為,T-post在美國的噱頭愈來愈多,卻不如當初在瑞典那樣的「只印新聞」還要有魅力。

很多人在賣單件T-shirt的創意了,但本身賣這些T-shirt的模式,卻一直沒有變過,T-post可說改變了這一點。

前陣子還曾看到另一篇報導,紐約有一個創業家賣「三明治」,他的三明治很好笑,他沒有店面,你要到某一區,站在那區的某一個路口,然後寫一封手機「簡訊」給一個叫Ronnie的傢伙,並在簡訊中告訴Ronnie,你現在人在哪個街口?然後請等15分鐘,這位Ronnie就會拿著一個熱呼呼的三明治走到你面前,塞在你的手裡,然後向你賣5~7美元不等!

拿著這個三明治,你就可以走了,你會發現,這溫溫的三明治其實就是兩片土司合在一起,烤得微焦,裡面只是牛油和起司,天啊,這種麵包應該誰都會烤!聽說這位Ronnie現在一天要賣40個三明治,也就是日入200美元左右,一個月的營收是6000美元(台幣20萬),不必扣稅,沒有租金,成本大概低到地上去,所有衛生法規也拿他沒辦法。他連網站的費用都省下來,只有一個簡單的facebook粉絲專頁,成為他除了簡訊之外唯一與網友溝通的管道(譬如他才剛剛說,這星期他都不接訂單,請別煩他!)

誰都會在路邊賣起司三明治,誰都會印製新聞T-shirt,但當你是第一個印,第一個烤,以這樣的方式來販賣,就立刻搶到了那個「大創意」、「創意母」的先機,接下來我們可以想像,當這位Ronnie開始以這樣的模式賣「全套早餐」?或者賣裡面什麼美味都有的「豪華三明治」?他真的有可能開出一家前所未有的「外送餐廳」。

大家都常常想拚一個大創意,靠這個創意大贏,但我覺得,做創意也是在幫自己投資,如果能拿同一份精神,好好的做一個「創意母」,讓他每五周生一件T-shirt,還是每天生一些三明治,這個創意就不是「終點」而是「起點」,循著這個通路,慢慢的打出其他小創意,想不成功也很難。

15 comments

  1. 看不懂為何這兩個案例叫「創意母」而非「創意」,
    如果有後進的仿傚者, 複製了 T-Post 或 Ronnie 的「三明治」商業模式,
    且品質服務及價格都再好一些些,
    這些原本的客戶群都會不為所動嗎 ?
    若真的這些後進的仿傚者可以搶走部份原本的客戶群,
    那這兩個案例仍能稱為「創意母」而非「創意」嗎?
    若真有「創意母」的存在,
    應該是指短期內鐵定無法被複製仿傚的那種,
    而這兩的案例, 看不出有達到那種條件.

  2. 創意,從廣義狹義來說都包含其是可以被重新創造再利用的。
    但創意都有一定的源頭。
    是某個或某些人興起的念頭。
    做為創意的源頭,不論如何都有被抄襲、被超越、被重新定位或創造話題的可能性,而原創仍舊是原創,小妹認為這也是Mr.6想表示的創意母。
    而高雄人所謂的創意母或許也有,層次或許較高(有很多保護傘的那種),恕愚蠢小妹一時想不起例子,但小妹認為大家都只是來討論一個創意的無限可能性,Mr.6這次舉的個案也很不錯,令人好奇的是Ronnie是怎麼光靠「三明治」做到這成績的~

  3. 可樂果和多力多滋是創意母吧!?
    一項產品吃好多年,然後可以創造出一大堆口味變化~

  4. 人生需要的就是這些創意,仔細的旁觀自己看見這些廣告時的內心反應,
    觸動了我到何種程度,創意者的靈感來自何方?你的創意在哪裡?把這個意念
    從你心靈冰箱的冷凍庫中解放出來,拋棄世故的八股冬烘,用嘻笑怒罵的玩世態度面對我們的人生,創意來自於一顆翱翔天際不受任何拘束的心靈,跳出框架,讓形塑已久的禁錮形狀,恢復到天馬行空的無形與彈性。

  5. “創意!"是很主觀的一種認知. 當你是自行創造而非抄襲時,對你而言那就是一種創意".但也許在這個世界的某個角落,早已有人作過同樣的"創意"

  6. 六先生說的創意母應該是指創意的來源吧?
    從創意母(源頭)來取得創意(生產)
    部落客都是執行著創意母這個概念在經營的
    新聞or熱門關鍵字都是部落客的創意母

    六先生也從別人的文章或是調查報告等這些創意母中
    加上自己的想法寫了相當多的文章…已經好一陣子了
    近幾個月的文章開頭都是"今天看到了一個報導, 一個調查, 一則文章"

    網頁設計

  7. 沒有上司˙沒有通勤˙沒有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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